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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楼堂馆所自查报告6篇

    时间:2022-10-22 19:30:05 来源:正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正远范文网手机站

    政府楼堂馆所自查报告6篇政府楼堂馆所自查报告 2020领导办公用房自查报告5篇 【篇一】领导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x委办发电[20xx]38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府楼堂馆所自查报告6篇,供大家参考。

    政府楼堂馆所自查报告6篇

    篇一:政府楼堂馆所自查报告

    20 领导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5 篇

     【篇一】领导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x 委办发电[20xx]38 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通知》(x 财资[20xx]4 号)的工作要求,我台迅速组织了有关人员对照清理内容进行了办公用房使用的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报告如下:

      一、大楼办公用房的基本情况

      xx 市广播电视中心大楼于 20xx 年底投入使用至今已近 11 年了,因历史遗留问题大楼建筑、消防尚未验收,未明确使用权,未取得房产证。目前,在大楼内办公共有三个单位,分别是 xx 市文广新局、xx 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xx分公司和我台。我台人员编制数为 230 人,实际在编数 197 人,临聘人员 63 人,共 260 人,用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共 12089.75 ㎡。

      二、自查情况

      对照 6 项清理内容,我台自查第二、三、四、五项发现没有出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和未经批准租用、出租、出借、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自查内容第一项,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xxxx]2250 号)的规定,由于我台承担着广播、电视新闻节目制作和播出的职能,有行业特殊性和工作需要,生产运营用房较多。在我台建筑面积为 12089.75 ㎡的办公用房中,用于生产运营用房分别有各类型演播厅约 1100 ㎡,录制、编辑、播出机房(室)约 1600 ㎡,大、小会议室约 800 ㎡,维修间、设备库、档案室、资料室、杂物间共约 1000 ㎡,空置的办公用房约 500 ㎡,另外还有大堂约 300㎡、电梯间 901.5 ㎡、走廊 1500 ㎡、卫生间约 500 ㎡,我台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3888.25 ㎡,实际人均办公用房约 14.95 ㎡。

     【篇二】领导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开展

     好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工作。现将我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况

      乡共有干部职工数 38 名:在编在岗 17 名,其中科级干部 7 名、一般干部10 名;下派干部 8 名,其中国土局 2 名、司法局 1 名、城建局 1 名、农粮局 3 名、派出所 1 名;其他干部 13 名,其中乡聘干部 6 名、大学生村官 6 名、三支一扶 1名。

      乡办公用房占地总面积 866.3 平方米,建筑总面积 2534.6 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 261 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 371.9 平方米、设备用房 14.7 平方米、附属用房 86.9 平方米、干部职工住房及其他 1800.1 平方米(含走廊、阳台、楼梯等)。

      1、办公室用房 261 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乡科级干部 7 名,其中乡党委书记张朝晖同志与 1 名乡聘干部共用办公用房 22.1 平方米(张朝晖同志使用 13.1平方米),乡长温华锦同志与 1 名乡聘干部共用办公用房 22.1 平方米(温华锦同志使用 13.1 平方米),5 名副科干部均与普通干部共用办公用房,总面积 27.0 平方米,人均 5.4 平方米;一般干部 31 名,其中 29 名干部在乡办公、1 名干部在财政所办公、1 名派出所下派干部在警务室办公,在乡办公干部办公用房总面积 186.5平方米,人均 6.4 平方米;派出所警务室 2 间 21.3 平方米,平时为下派干部使用,逢圩日为麟潭派出所全体警员使用。

      2、公共服务用房 371.9 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会议室 2 间,分别是党政会议室 46.1 平方米、大会议室 127.9 平方米;便民服务中心 1 间 92.7 平方米;接访室 1 间 10.1 平方米;林权纠纷调处室 1 间 10.1 平方米;档案室 1 间 14.7 平方米;物资室 1 间 14.7 平方米;文印室 1 间 10.2 平方米;人武部沙盘室 1 间 11.2 平方米;计生服务所 B 超室 1 间 13.9 平方米;计生服务所孕检室 1 间 9.1 平方米;卫生间 1 间11.2 平方米。

      3、设备用房 14.7 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政务通通信机房 1 间 14.7 平方米。

      4、附属用房 86.9 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厨房 1 间面积 56.3 平方米;食堂 2间,面积分别为 18.3、12.3 平方米。

      5、乡财政所在编在岗 2 人、聘用干部 1 人、乡干部 1 人,为独栋建筑,占地面积 169.1 平方米,建筑面积 507.2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2 间 25.7 平方米,

     分别为所长与乡干部办公室 15.5 平方米、财政所 2 名干部办公室 10.2 平方米,人均 6.4 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 2 间 36 平方米,分别为接待室 14.6 平方米、资料室 21.4 平方米;其余 445.5 平方米为干部职工住房及其他用房。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乡办公用房严格执行科级干部 9 平方米、普通干部 6 平方米政策,有部分干部超出标准但未超 50%,因办公大楼均为上世纪 90 年代建房,目前无现成用房可调剂且不适合隔断,故暂未清退或隔断。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乡群众信息与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正在紧密施工中,待完工后,原办公楼涉群工作人员搬入群众信息与服务中心办公,其他工作人员按面积要求调剂至集中连片办公室办公,剩余集中连片办公用房先行解决干部职工居住后进行腾退并移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县国资办处理。

     【篇三】领导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发改投资【2014】2674 号文件的要求,我镇认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镇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如下: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XX 镇党委、政府认真落实文件精神,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将通知精神落到实处。现将我镇清理办公用房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 镇机关实有人数 87 人,其中正科级 4 人,副科级 10 人,其他 55 人,含行政事业在编在岗人员 53 人、大学生村官 7 人、公益性岗位 1 人、三支一扶 2人、西部志愿者 2 人、县水利局驻镇水务中心 3 人、县畜牧局驻镇动检 3 人,办公用房总面积 580.5 平方米。

      二、清理情况

      (一)办公楼兴建上:

      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系 1993 年启用,无在建办公楼。

     (二)办公用房自查结果:

      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腾退、规范了部分超标准的办公用房。目前,单位领导及同志干部办公用房在装修程度、面积上全部符合标准。

      (三)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我单位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也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力求让每个领导干部都只能有一个办公地点,其他同志和单位的办公用房都不超标准。

      到目前为止,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全部达到《通知》标准无超标准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建立健全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使用的相关制度,确保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管理工作严格规范。

     【篇四】领导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 号)精神要求,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校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

      我们学校对这次清查活动高度重视,首先召开校委会,认真学习有关的文件精神,其次召开全体教师会,集思广益,安排部署此项工作。

      二、自查阶段采取的主要做法:

      精心组织,认真排查。除了全体体教师共同排查外,成立了以蔺德文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由南永谦,赵荣二位同志做具体测量,确保落实上级精神,自查自纠不走过场。另外由办公室承担绘制图纸的工作。

      三、自查情况

      1)学校的基本情况

      我校位于称钩驿镇镇政府所在地,目前核编教职工人数为 30 人,实有教职工 38 人,现有教学班 8 个,现有学生人数 230 人,其中有 103 名学生住校就读。

      2)办公用房的使用情况

      我校的办公用房都是三级办公用房,没有房产证,有土地证,总建筑面积为

     544.20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408.15 平方米。具体每栋建筑的使用情况是: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01 号综合教学楼,砖混结构,三层,建筑面积 1173 平方米,共有三间教室,一间音乐教室,一间电教室,10 间办公室,有 10 位教师在上面办公并兼宿舍。

      02 号教学楼,砖混,总建筑面积 422 平方米。一层为商品房,已出售,二楼有二间白板多媒体教室,一间学生兴趣小组活动室;一间是党员活动室和一间学生广播室。

      03 号宿舍楼框架结构 1273 平方米,三层,全部住校学生宿舍。04 满江楼(砖混结构 184 平方米 2F):二层,14 间房,共 28 位教师在上面办公并兼宿舍。

      05 教学楼(框架结构 2112 平方米 4F),4 间教室,一间多功能室,一间学生体操室,三间仪器室,三间实验室,一间图书室,一间阅览室,三间储藏室。

      3)存在的问题:

      我校的编制人数和实际人数不相符,如果按照编制人数 30 人算,则办公用房面积是超标的,但如果按照实际人数 38 人算,则没有超标。

      四、清理效果

      经过我们对学校办公用房的清理和整顿工作,学校的办公用房得到了规范和整齐。学校的工作面貌有了新的改观。我们认识到,办公用房不仅仅是简单的作风问题,更是一个学校工作面貌的集中体现,没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就没有良好的工作成绩。只有把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做好,把学校的工作面貌搞好,我们的工作才能取得更大的进步。

     【篇五】领导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精神,按照中共开江县委办公室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开委办发[2014]2 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经自查,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1.县编办核定:交通运输局机 17 人、开江县交通战备办公室 3 人、开江县交通规划勘测设计所 10 人、开江县地方海事处 6 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 12 人,科级以下 24 人。

      2.企业性质:开江众望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人员 6 人。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县交运局办公用房系借用原县稽征所办公楼,位于开江县城普大道老年公寓旁,建筑面积 747 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 304.95 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 443.05 平方米(含会议室 121.28 平方米,档案室 42.14 平方米,驾驶员休息室 10.31 平方米,走廊、楼梯、阳台、卫生间等 269.32 平方米)。由于资产(该资产权属达州市交通运输局)系借用,所以我局并无产权。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改扩建楼堂馆所情况;不存在办公用房的购建、租赁、转让等活动;也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自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阮德章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古雪云任副组长,办公室雷挺、胡永红、徐丽、黄子均为成员的交运局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积极开展登记自查活动。我局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填报《开江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开江县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表》,并将登记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登记自查面达到 100%。

      (三)建立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科学编制规划,细化预算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现象的发生。

    篇二:政府楼堂馆所自查报告

    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情况汇报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情况汇报 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情况汇报发表时间:2014-4-13 10:27:04

     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情况汇报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文件 8 月 29 日下发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成立**县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9 月 11 日 县四家班子主要领导带头根据文件精神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先后召开 3 次全县动员和推进大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项目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县基本情况

     (一)党政机关新建楼堂馆所项目自查情况

     1.全县已批未建办公用房有 1 个项目,为四塘镇农事服务中心。

     2.全县续建办公用房项目共 5 个,分别为**镇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项目于 2011 年 2 月份经市发改委审批,各项审批手续完备,项目于 2012

      1.全县各县直部门均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领导干部工作调动后占用原单位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在人大或政协任职并已安排办公用房仍占用原单位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在协会等单位任职占用原单位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占用原单位办公用房等情况。

     2.全县各级各部门无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占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工作调动后占用原单位办公用房等情况。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政机关新建楼堂馆所项目整改落实情况

     全县已批未建办公用房有**镇农事服务中心项目 1 个。县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已根据要求,于 2013 年 9 月 27 日 向**镇人民政府下达停建通知书。

     (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落实情况

     全县各部门使用办公用房不达到标准面积的单位有 62 个,占 74.7%,低于国家标准面积 12585.3 平方米 ;办公用房自查高于标准面积单位有 21 个,占 25.3%,超标面积 6634.23平方米 。截至 11 月 6 日 ,已对超面积的单位进行整改,均达到办公用房标准要求。

     (三)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 11 月 6 日 ,县四家班子领导共腾退办公用房 35 间面积 915 平方米 ,目前全县处级领导干部用房没有超规定标准面积使用。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迅速成立组织机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清理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以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关于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和清理工作。同时,组织县纪委、监察、发改、财政、审计、国土、住建等部门,成立专门督查小组,对全县 12 个乡镇、83 个县直部门及 30 个下属单位进行督查指导,并重点对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以及法院和检察院楼堂馆所项目和办公用房建设使用情况进行督查。截至目前,全县处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没有超标准面积使用。

     (二)强化工作纪律,确保自查自纠和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纪检监察机关坚决纠正和查处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及办公用房管理使用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整改和清理,不得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得对工作敷衍塞责、走过场,弄虚作假,保证了自查自纠和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四、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乡(镇)和部门对办公用房清理重视还不够。个别乡(镇)和县直部门没有及时开展自查清理相关工作,填写相关表格不完整,不规范,上报不及时,存在错报、漏报和迟报现象。

     (二)办公用房资产管理不够明晰。部分部门和单位领导对本单位办公用房资产情况和使用情况了解不够深入,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产权情况、资产价值情况没用明确记录,管理不够严格规范。

     (三)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有待完善。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跟踪督查楼堂馆所建设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加大对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督查指导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对办公用房清理自查上报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核验,通过查阅建设档案,实地丈量测算,座谈研讨等方式,深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责令整改落实。

     (二)继续跟踪违.

    篇三:政府楼堂馆所自查报告

    务局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税务局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税务局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2016-08-09 浏览:分享人:孔妍玲手机版

      税务局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精神,按照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办公用房清理督查的通知》(印党办发电〔2016〕20 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经自查,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县编办核定:县税务局办公室 6 人,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 20 人,统计执法大队 5 人,普查中心 3 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 7 人,科级以下 27 人。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县税务局办公用房系原老财政局办公楼,位于县城解放路 72 号,办公大楼共三层,办公室用房共 8 间,公共用房共 7 间(其中包括卫生间、会议室、微机室、档案室、储物室等)。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自上次开展清理工作以来,我局一直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改扩建楼堂馆所情况;不存在办公用房的购建、租赁、转让等活动;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也不存在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多处占用办公室用房情况。

     三、自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县税务局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办公,处理有关事务。

     (二)积极开展登记自查活动。我局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填报了《印江自治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占有和使用基本情况表》、《印江自治县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表》《印江自治县领导干部已腾退办公用房情况统计表》,并将登记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登记自查面达到 100%。

     (三)建立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科学编制规划,细化预算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 “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现象的发生。

     税务局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二

      一、办公用房现状

     罗平县税务局办公用房系借用原外资办综合办公楼,位于罗平县文笔路西段,于 2000 年 5 月 1 日开工,2001 年1 月 25 日竣工,总建筑面积 2047(办公用房),建筑结构为砖混,共计六层,其中,1-4 层为商业及接待用房,5-6 层办公用房。由于系借用,所以税务局并无相关产权。

     二、项目审批情况

     1、外资办综合办公楼项目于 2000 年 2 月 28 日获罗平县人民政府计划委员会审批,审批文号为罗政计投〔2000〕10 号,批准面积为,总投资 133 万元。后经设计请示报告,计划委又追加建筑面积,追加投资 32 万元。

     2、审批手续:于 2000 年 1 月 27 日立项,经罗平建筑设计室设计规划,陆良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初设,土地局批准,于 2000 年 3 月 8 日通过环保局环评,2000 年 4 月 1 日招投标、2000 年 4 月 28 日获罗平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施工许可批准。

     三、人员编制

     1、税务局经批准的总编制数 15 名,其中公务员 13 名,事业编制 0 名,工勤人员 2 名。

     2、职级 5 名,其中领导职务 3 名,非领导职务 2 名。

     四、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1、税务局现借用外资办办公楼人均使用建筑面积 7。

      2、按职级分:正科级人均使用面积 9,副科级人均使用面积 9,科员及工勤人员人均使用面积 6。

     五、整改措施

     我局办公用房系借用,并无产权。目前,我局实际办公场所人均面积仅有 7。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对办公用房进行清理。

    篇四:政府楼堂馆所自查报告

    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开展党群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我乡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勐先乡政府成立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采取先清理登记后整顿的程序进行。具体对乡政府、财政所、司法所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

     ( 一) 办公楼兴建上:

     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严格按照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修建。

      ( 二) 装修程度上:

     依据《通知》的要求,对于目前已经建立的办公用房,一律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拒绝豪华装修,让党组织、同级相关部门、人民群众看到本单位的决心与行动力度。

      同时,在此次行动中,我乡对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有安全隐患等必须维修的办公楼和办公用房进行了维修改造,但我单位严格遵守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厉打击豪华装修行为!

     ( 三) 办公面积上:

     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腾退、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汇总,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在装修程度、面积上全部符合标准,新气息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

      ( 四) 领导干部办公室数量问题:

     我单位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也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力求让每个领导干部都只能有一个主要办公地点,节省国家资源,提高办公效率。

      到目前为止,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全部达到《通知》标准,请上级部门予以视察。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开展好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工作。现将我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落实情景汇报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景

     乡共有干部职工数 38 名:在编在岗 17 名,其中科级干部 7 名、一般干部 10 名;下派干部 8 名,其中国土局 2 名、司法局 1 名、城建局 1 名、农粮局 3 名、派出所 1 名;其他干部 13 名,其中乡聘干部 6 名、大学生村官 6 名、三支一扶 1 名。

      乡办公用房占地总面积 866.3 平方米,建筑总面积 2534.6 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 261 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 371.9 平方米、设备用房 14.7 平

     方米、附属用房 86.9 平方米、干部职工住房及其他 1800.1 平方米(含走廊、阳台、楼梯等)。

      1、办公室用房 261 平方米,使用情景如下:乡科级干部 7 名,其中乡党委书记张朝晖同志与 1 名乡聘干部共用办公用房 22.1 平方米(张朝晖同志使用 13.1 平方米),乡长温华锦同志与 1 名乡聘干部共用办公用房 22.1 平方米(温华锦同志使用 13.1 平方米),5 名副科干部均与普通干部共用办公用房,总面积 27.0 平方米,人均 5.4 平方米;一般干部 31 名,其中 29 名干部在乡办公、1 名干部在财政所办公、1 名派出所下派干部在警务室办公,在乡办公干部办公用房总面积 186.5 平方米,人均 6.4 平方米;派出所警务室 2 间 21.3 平方米,平时为下派干部使用,逢圩日为麟潭派出所全体警员使用。

      2、公共服务用房 371.9 平方米,使用情景如下:会议室 2 间,分别是党政会议室 46.1 平方米、大会议室 127.9 平方米;便民服务中心 1 间 92.7 平方米;接访室 1 间 10.1 平方米;林权纠纷调处室 1 间 10.1 平方米;档案室 1 间14.7 平方米;物资室 1 间 14.7 平方米;文印室 1 间 10.2 平方米;人武部沙盘室 1间 11.2 平方米;计生服务所 B 超室 1 间 13.9 平方米;计生服务所孕检室 1 间 9.1平方米;卫生间 1 间 11.2 平方米。

      3、设备用房 14.7 平方米,使用情景如下:政务通通信机房 1 间 14.7平方米。

      4、附属用房 86.9 平方米,使用情景如下:厨房 1 间面积 56.3 平方米;食堂 2 间,面积分别为 18.3、12.3 平方米。

      5、乡财政所在编在岗 2 人、聘用干部 1 人、乡干部 1 人,为独栋建筑,占地面积 169.1 平方米,建筑面积 507.2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2 间 25.7

     平方米,分别为所长与乡干部办公室 15.5 平方米、财政所 2 名干部办公室10.2 平方米,人均 6.4 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 2 间 36 平方米,分别为接待室14.6 平方米、资料室 21.4 平方米;其余 445.5 平方米为干部职工住房及其他用房。

      二、存在的问题及提议

     乡办公用房严格执行科级干部 9 平方米、普通干部 6 平方米政策,有部分干部超出标准但未超 50%,因办公大楼均为上世纪 90 年代建房,目前无现成用房可调剂且不适合隔断,故暂未清退或隔断。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乡群众信息与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正在紧密施工中,待完工后,原办公楼涉群工作人员搬入群众信息与服务中心办公,其他工作人员按面积要求调剂至集中连片办公室办公,剩余集中连片办公用房先行解决干部职工居住后进行腾退并移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县国资办处理。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精神,按照中共开江县委办公室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开委办发[2014]2 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经自查,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 一) 人员情况:

     1.县编办核定:交通运输局机 17 人、开江县交通战备办公室 3 人、开江县交通规划勘测设计所 10 人、开江县地方海事处 6 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2 人,科级以下 24 人。

      2.企业性质:开江众望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人员 6 人。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县交运局办公用房系借用原县稽征所办公楼,位于开江县城普大道老年公寓旁,建筑面积 747 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304.95 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 443.05 平方米(含会议室 121.28 平方米,档案室 42.14 平方米,驾驶员休息室 10.31 平方米,走廊、楼梯、阳台、卫生间等269.32 平方米)。由于资产(该资产权属达州市交通运输局)系借用,所以我局并无产权。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改扩建楼堂馆所情况;不存在办公用房的购建、租赁、转让等活动;也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自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阮德章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古雪云任副组长,办公室雷挺、胡永红、徐丽、黄子均为成员的交运局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积极开展登记自查活动。我局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填报《开江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开江县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表》,并将登记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登记自查面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科学编制规划,细化预算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 “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现象的发生。

    篇五:政府楼堂馆所自查报告

    16 年领导办公用房标准自查报告

      清理整改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以下是pincai 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 年领导办公用房标准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精神,按照中共开江县委办公室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开委办发[2014]2 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经自查,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1.县编办核定:交通运输局机 17 人、开江县交通战备办公室 3 人、开江县交通规划勘测设计所 10 人、开江县地方海事处 6 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 12 人,科级以下 24 人。

      .企业性质:开江众望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人员 6 人。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县交运局办公用房系借用原县稽征所办公楼,位于开江县城普大道老年公寓旁,建筑面积 747 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 304.95 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 443.05 平方米(含会议室 121.28 平方米,档案室42.14 平方米,驾驶员休息室 10.31 平方米,走廊、楼梯、

     阳台、卫生间等 269.32 平方米)。由于资产(该资产权属达州市交通运输局)系借用,所以我局并无产权。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改扩建楼堂馆所情况;不存在办公用房的购建、租赁、转让等活动;也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自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阮德章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古雪云任副组长,办公室雷挺、胡永红、徐丽、黄子均为成员的交运局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积极开展登记自查活动。我局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填报《开江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开江县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表》,并将登记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登记自查面达到 100%。

     (三)建立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科学编制规划,细化预算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 “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现象的发生。

     2016 年领导办公用房标准自查报告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国家计委在 1999年发布的办公用房标准。《通知》表示,在今年 9 月 30 日之前,各地区须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上报办公用房腾退清理情况。

     (前一段或者前两段可以写关于楼堂馆所限建令的一些相关情况,如两个《通知》,以及新的领导班子在什么时候或什么会议上提到了这个要求,将要求简化地写下来,作为我们自查报告的背景来源。)

     而作为××省××市的××(职位),本人积极响应中央号召与《通知》的精神,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对自己的办公用房面积和装修程度等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这一段是过渡的,主要是介绍自己是什么职位,因为不同的职位所配备的办公面积是不同的。在职位介绍之后,可以写自己的态度,表示会积极配合党中央的一切决定,响应号召,进行有关情况的自查与回报)

     第一,在办公室数量上:

     我在担任××一职的同时,也担任××、××部门的职位。为了节省国家资源,为更多的办公人员腾出办公地方,同时也为了让自己更专心地工作,让其他同事不致于东奔西跑,本人如今的办公地点只在××部门××楼××层。

      (这一段主要是针对《通知》中身兼数职办公室不可多设这点来进行自查。)

     第二,在办公用房面积上:

     作为××,按照《通知》的规定,本人的办公用房面积应为××㎡。在本单位进行办公用房腾退清理的过程中,我也对自己的办公用房进行了调整。现今本人的办公用房面积为××㎡,没有超过《通知》的数据。

     (职位+办公室面积,一定要清楚写出来)

     第三,在办公室装修上:

     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人民的公仆,我的职责更多地是为人民群众服务。因此,在办公室的装修上力求向朴素靠拢,坚决杜绝豪华办公室的出现,坚决不在党内刮奢靡主义、享受主义之风!

     本人办公室在短短的两天内即装修完毕,使用的材料均是绿色无污染,且费用不超过×××元。我不仅能够尽快投入到工作当中,而且办公室的新气息提高了我的工作效率,让我更好地处理工作,为民办实事!

     2016 年领导办公用房标准自查报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开展党群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我乡领导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乡领导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

     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勐先乡政府成立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采取先清理登记后整顿的程序进行。具体对乡政府、财政所、司法所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

     (一)办公楼兴建上:

     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严格按照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修建。

     (二)装修程度上:

     依据《通知》的要求,对于目前已经建立的办公用房,一律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拒绝豪华装修,让党组织、同级相关部门、人民群众看到本单位的决心与行动力度。

     同时,在此次行动中,我乡对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有安全隐患等必须维修的办公楼和办公用房进行了维修改造,但我单位严格遵守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厉打击豪华装修行为!

      (三)办公面积上:

     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腾退、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汇总,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在装修程度、面积上全部符合标准,新气息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

     (四)领导干部办公室数量问题:

     我单位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也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力求让每个领导干部都只能有一个主要办公地点,节省国家资源,提高办公效率。

     到目前为止,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全部达到《通知》标准,请上级部门予以视察。

    篇六:政府楼堂馆所自查报告

    单位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机关事业办公用房是指党、政机关、群众团体、行政事业单位等行政、事业单位等所用的房屋。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

     机关单位办公用房自查报告,请参阅。

     机关单位办公用房自查报告【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 ( 中办发〔 20**〕 〕7 17 号) ) 精神。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 县委办发〔 20**〕 〕1 101 号文件) ) 及中共临泽县纪委、临泽县监察局转发《中共张掖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填报办公用房情况表 和平面图的通知》( ( 县委办发〔 20** 〕1 101 号文件) )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机构,安排专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县环境保护局机关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临泽县城建环保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是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由临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泽县环境保护局联合修建的,项目于 1 2011 年由张掖市发改委批复立项( ( 张发改投资〔 2011 〕7 37 号) ) ,1 2011 年 年 4 4 月由甘肃沙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开工建设,并于 20**年 年 7 7 月竣工投入使用。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 含地下室面积约 约 0 620 平方米) ) 。其中,县环保局共分摊建筑面积为平,实用面积为平方米。县环保业

     务用房建设项目总投资约 0 700 万元( ( 其中:省财政厅 0 2010 年下达基层环保监测和执法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 0 200 万元( ( 甘财建〔 2010 〕1 511 号) ) 、1 2011 年下达算 第一批省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 0 50 万元

     ( ( 甘财建〔 2011 〕 54号 ); 按照当时项目申报及资金承诺要求,下剩资金均由地方政府予以配套解决) ) 。

     二、县环保系统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1. 县环境保护局属行政单位,行政编制 6 6 人,设办公室、农村自然生态股、开发污控股。目前 ,局机关除 4 4 名科级领导干部外,使用其他人员 6 6 人( (含 含 3 3 名股室负责人,会计 1 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 2 2 人。临泽县环境保护局下辖县环境监察大队、县环境监测站 2 2 个副科级建制单位。其中:县环境监察大队为参公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 5 5 人,大队除监察大队长、副大队长 2 2 名科级领导外,现有环境监察人员 3 3 人、援助大学生 1 1 人; ; 县环境监测站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 4 4 人,实有监测及管理人员 7 7 人,尚缺监测站站长 1 1 人。经对照清理,县环境系统共有编制 5 15 人,现有人员 3 23 人。其中, , 正科级 2 2 人,副科级 4 4 人,科员 7 17 人。经核算,环保局分摊该办 公楼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占临泽城建环保大楼总建筑面积的% % 。其中:我局所占的六至八层建筑面面积为平方米; ; 负一层储藏室 2 2 , 间共平方米,2 2 个停车位共平方米; ; 按照环保局大楼建筑面积比例共分摊设备层、

     制 大厅等公共面积为平方米。经自查清理,按照实际编制 15人计算,控制标准办公用房面积应为 8 108 平方米。清理结果显示:目前我局实际使用各类办公用房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办公室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 其它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 含监察、监测业务用房面积) ) ,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情况发生,但确实存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情况( ( 对照规定标准共清理出 超标面积平方米) ) 。

     三、领导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局 县环境保护局 6 6 名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平方米。其中:局长李云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平方米、副局长宋国增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平方米、副局长马军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平方米、副局长顾文宏办公用房面积为平方米。县环境监察大队 队 2 2 名科级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均为平方米。

     四、自查结果分析

     一是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环发〔 2011 〕7 97 号) ) 和省市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要求,今年 年 9 9 月份,我县环境监察标准 化建设已通过省级复核验收。目前,我县环境监察大队除人员规模相差甚远外( ( 不少于 20人 ), 按照西部地区三级标准,监察大队办公( (于 人均不少于 8 8平方米) )为 及业务用房建设标准面积应为 0 490 平方米。为顺利通过省级复核验收,我局按照西部地区县级环境监察标准化

     建设标准和要求,尽量做到了以满足环境监察业务用房及装备建设来提升我县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水平,就目前而言,也还不能完全满足西部地区环境监察三级建设标准和要求。

     二是按照环保部关于《全国环境监测西部地区三级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西部地区三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 和市县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要求,今年 年 0 10 月底前,我县环境监测站已建成并取得监测资质,开展监测业务工作。目前,我县环境环境监测站也是人员规模相差甚远( ( 不少于 1012 人 ), 按照西部地区监测站标准化三级于 建设要求,监测站应不少于 0 1000 平方米,办公用房人均不于 少于 5 15 平米。为尽快建成我县环境监测实验室,年内,我局严格按照省市环保部门考核指标,我局按照和西部地区县级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要求,尽量以西部地区三级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标 准来提升我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水平,已于 于 0 10 月底前取得监测资质,目前已开展环境监测业务工作,填补了我县无法开展项目环境监测的空白。就目前而言,也还不能完全满足西部地区环境监测三级建设标准和要求。

     三是对照( ( 中办发〔 20** 〕7 17 号) ) 文件精神要求,经过我局认真清理,我局使用的办公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符合发改部门批复的建设标准和规模,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符合要求,没有经营、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等情况; ; 项目符合城市规划,招投标、施工许可等相关规定。

     四是通过自查,我局没有将公有房屋物权证变更或转移到下属单位; ; 也不 存在将公有房屋转变为经营性用房,更不存在隐瞒和少报办公用房面积; ; 但确实存在局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平方米的问题。

     五、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机关办公用房的清理标准和要求,适时做好单位自查、核查确认、整改落实、总结完善四个阶段工作任务。特别是要按要求时限做好现有办公用房的集中清理腾退工作,全面整合利用机关单位公共服务用房,切实做好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的规范和管理工作。

     机关单位办公用房自查报告【二】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高 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开展好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工作。现将我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

     一、整改基本情况

     乡共有干部职工数 8 38 名:在编在岗 7 17 名,其中科级干部 部 7 7 名、一般干部 0 10 名; ; 下派干部 8 8 名,其土局 2 2 名、司法局 局 1 1 名、城建局 1 1 名、农粮局 3 3 名、派出所 1 1 名; ; 其他干部3 13 名,其中乡聘干部 6 6 名、大学生村官 6 6 名、三支一扶 1 1名。

     乡办公用房占地总面积平方米,建筑总面积平方米,其

     中办公室用房 1 261 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平方米、设备用房平方米、附属用房平方米、干部职工住房及其他平方米( ( 含走廊、阳台、 楼梯等) ) 。

     1 1房 、办公室用房 1 261 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乡科级干部 部 7 7 名,其中乡党委书记张朝晖同志与 1 1 名乡聘干部共用办公用房平方米( ( 张朝晖同志使用平方米) ) ,乡长温华锦同志与1 1 名乡聘干部共用办公用房平方米( ( 温华锦同志使用平方米) ) ,5 5 名副科干部均与普通干部共用办公用房,总面积平方米,人均平方米; ; 一般干部 1 31 名,其中 9 29 名干部在乡办公、1 1 名干部在财政所办公、1 1 名派出所下派干部在警务室办公,在乡办公干部办公用房总面积平方米,人均平方米; ; 派出所警务室 2 2 间平方米,平时为下派干部使用,逢圩日为麟潭派出所全体警员使用。

     2 2 、公共服务用房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会议室 2 2 间,分别是党政会议室平方米、大会议室平方米; ; 便民服务中心 1 1间平方米; ; 接访室 1 1 间平方米; ; 林权纠纷调处室 1 1 间平方米; ;档案室 1 1 间平方米; ; 物资室 1 1 间平方米; ; 文印室 1 1 间平方米; ;人武部沙盘室 1 1 间平方米; ; 计生服务所 B B 超室 1 1 间平方米; ; 计生服务所孕检室 1 1 间平方米; ; 卫生间 1 1 间平方米。

     3 3 、设备用房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政务通通信机房 1 1间平方米。

     4 4房 、附属用房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厨房 1 1 间面积平

     方米; ; 食堂 2 2 间,面积分别为、平方米。

     5 5 、乡财政所在编在岗 2 2 人、聘用干部 1 1 人 、乡干部 1 1人,为独栋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2 2 间平方米,分别为所长与乡干部办公室平方米、财政所 2 2 名干部办公室平方米,人均平方米; ; 公共服务用房 2 2间 间 6 36 平方米,分别为接待室平方米、资料室平方米; ; 其余平方米为干部职工住房及其他用房。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乡办公用房严格执行科级干部 9 9 平方米、普通干部 6 6 平方米政策,有部分干部超出标准但未超 50% ,因办公大楼均纪 为上世纪 0 90 年代建房,目前无现成用房可调剂且不适合隔断,故暂未清退或隔断。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乡群众信息与服务中心装 修工程正在紧密施工中,待完工后,原办公楼涉群工作人员搬入群众信息与服务中心办公,其他工作人员按面积要求调剂至集中连片办公室办公,剩余集中连片办公用房先行解决干部职工居住后进行腾退并移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县国资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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