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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糕点和糖果可以共用一个生产许可证8篇

    时间:2022-10-23 10:45:08 来源:正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正远范文网手机站

    糕点和糖果可以共用一个生产许可证8篇糕点和糖果可以共用一个生产许可证 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是指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糕点和糖果可以共用一个生产许可证8篇,供大家参考。

    糕点和糖果可以共用一个生产许可证8篇

    篇一:糕点和糖果可以共用一个生产许可证

    制品等 13 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是指以白砂糖( 或其他食糖)、 淀粉糖浆、 乳制品、 可可液块、 可可粉、 可可脂、 类可可脂、 代可可脂、 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 按照一定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糖果、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分为 2 个申证单元, 即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糖果制品及具体申证单元名称。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 其产品类别编号为: 1301。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 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包括以白砂糖( 或其他食糖)、 淀粉糖浆或甜味剂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固态或半固态甜味食品。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 一)

     基本生产流程。

     1.

     硬糖、 乳脂糖果等:

     砂糖、 淀粉糖浆→溶糖→过滤→油脂混合

     ( 乳脂糖果)

     →熬煮→充气( 充气糖果)

     →冷却→调和→成型→冷却→挑选→包装 2. 凝胶糖果:

     砂糖、 淀粉糖浆→溶糖→过滤→凝胶剂熬煮→浇模→干燥→( 筛分→清粉→拌砂→)

     包装 3. 胶基糖果:

     胶基预热→搅拌( 加入各种原料和添加剂)

     →出料→成型→包装 4. 压片糖果:

     原料混合→压片成型→包装 ( 二)

     关键控制环节。

     1.

     还原糖控制。

     2.

     焦香糖果焦香化处理控制。

     3.

     充气糖果充气程度的控制。

     4.

     凝胶糖果凝胶剂的使用技术。

     5.

     成品包装控制。

     ( 三)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返砂或发烊。

     2. 水分或还原糖含量不合格。

     3. 乳脂糖产品蛋白质、 脂肪不合格。

     4. 含乳糖果和充气糖果, 由于加入了奶制品, 容易造成微生物指标超标。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 一)

     生产场所。

      糖果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 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 生产车间、 成品库和检验室。

     (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1. 胶基糖果:( 1)

     预热搅拌设备;( 2)

     成型设备;( 3)

     包装设备。

     2. 压片糖果:

     ( 3)

     混合搅拌设备; ( 2)

     压片成型设备; ( 3)

     包装设备。

     3. 其他糖果( 除胶基糖果和压片糖果以外):

     ( 1)

     化糖设备;( 2)熬煮设备; ( 3)

     冷却设备; ( 4)

     充气设备( 充气糖果必备); ( 5)

     成型设备; ( 6)

     包装设备( 异型产品除外)。

     四、 产品相关标准 GB 9678. 1- 2003《糖果卫生标准》; GB 17399- 2003《胶基糖卫生标准》; SB 10018- 2001《硬质糖果》; SB 10019- 2001《硬质夹心糖果》;SB 10020- 2001《乳脂糖果》; SB 10021- 2001《凝胶糖果》; SB 10022- 2001《抛光糖果》; SB 10023- 2001《胶基糖果》; SB 10104- 2001《充气糖果》; SB 10347- 2001《压片糖果》; 有效的糖果地方标准; 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糖果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 一)

     天平(0. 1g) ; ( 二)

     分析天平( 0. 1mg)

     ; ( 三)

     真空烘箱;( 四)

     滴定装置; ( 五)

     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 六)

     杀菌锅; ( 七)微生物培养箱; ( 八)

     干燥箱。

     七、 检验项目 糖果的发证检验、 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按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 标记的, 企业应当每年检验 2 次。

     糖果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1 感官 2 净含量 3 干燥失重 4 还原糖 备注

      √ √ √ √ √ √ √ √ √ √ √ √ 抛光糖果、 胶基糖果、 压片糖果不要求

     * 乳脂糖果, 中、 低度充气糖果测定

     * 乳脂糖果测定

     * * * * 胶基糖果测定 5 脂肪 √ √ 6 蛋白质 7 铅 8 总砷 9 铜 10 锌 11 二 氧 化 硫残留量 12 着色剂 13 菌落总数 14 大肠菌群 15 霉菌 16 致病菌 17 标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根据产品色泽选择测定 √ * * 胶基糖果测定 *

     注:

     1. 致病菌指沙门氏菌、 志贺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2. 标签要求:

     单件包装标签应符合 GB7718 的规定, 还应注明产品的类型。

     配料中原果汁含量低于 2. 5%的产品, 不得标为果汁 XX 糖果;含水果固形物的产品可标为水果 XX 糖果。

     八、 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抽样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所申请产品品种, 随机抽取 1 种主导产品进行发证检验,如有乳脂糖果产品, 需增加抽取该类产品。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 抽样基数不少于 50kg, 随机抽取 2kg( 不少于 30 个最小包装), 样品分成 2 份, 每份样品为 1kg,

     1 份检验, 1 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 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 盖章, 当场封存样品, 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 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 期。

     抽样单上应注明产品类型。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 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包括以可可液块、 可可粉、 可可脂、 类可可脂、 代可可脂、 白砂糖、 乳制品、 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加工而成的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 一)

     基本生产流程。

     糖、 乳、 可可脂( 代可可脂)、 可可液块或可可粉→混合→精磨→精炼→保温贮存→调温→浇模→包装→成品

     各种类型糖果心→涂层→包装→巧克力制品 ( 二)

     关键控制环节。

     1. 精磨过程, 控制物料颗粒度。

     2. 精炼时间、 温度的控制, 调温温度的控制。

     3. 成品包装控制。

     4. 巧克力制品中巧克力的含量。

     ( 三)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产品品质变化, 表面花白。

     巧克力泛白的原因有两种, 由脂肪引起和由砂糖引起的花白。

     2. 口感粗糙或粘稠。

     巧克力最终细度决定于精磨过程的结果, 物

     料过大或大粒的比例过多, 口感粗糙; 但质点过小或小粒的比例过多,使人感到糊口。

     3. 油脂氧化酸败( 果仁巧克力)。

     果仁巧克力较容易因油脂氧化而变味。

     4. 贮藏中生虫、 霉变。

     包装不严和储存条件不当, 果仁等巧克力制品原料不新鲜, 造成产品变质, 无法食用。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 一)

     生产场所。

     巧克力及制品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 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 生产车间、 成品库和检验室。

     巧克力生产车间、 包装车间温湿度必须符合工艺的要求。

     (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1. 化油( 化酱)

     设备; 2. 精磨设备; 3. 精炼设备( 纯可可脂巧克力); 4. 保温贮存设备; 5. 调温设备( 纯可可脂巧克力); 6. 成型设备( 或涂层设备); 7. 冷却设备; 8. 包装设备( 异型产品除外)。

     单纯巧克力制品生产企业不需具备精磨设备、 精炼设备、 调温设备。

     四、 产品相关标准 GB 9678. 2-2003《巧克力卫生标准》 ; GB/T 19343-2003《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 SB/T 10024-1992《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 现行有效的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地方标准; 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巧克力及其制品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使用的原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 一)

     天平(0. 1g) ; ( 二)

     刮板细度计或微米千分尺; ( 三)

     分析天平( 0. 1mg)

     ; ( 四)

     真空烘箱。

     七、 检验项目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的发证检验、 监督检验和企业出厂检验按表中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 标记的, 企业应当每年检验 2 次。

     巧克力及制品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监督出厂√ √ √

     GB/T 19343-2003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1 感官 备注 和SB/T 10024-1992 项目。2 净含量 √ √ √

     GB/T 19343-2003和SB/T 10024-1992 项目。*

     GB/T 19343-2003 项目* GB/T 19343-2003 项目 3 可可脂 4 非 脂可可固形物 5 总 可可固 形物 6 乳脂肪 7 总乳固体 √☆√☆

     √☆ * GB/T 19343-2003 项目 √☆√☆

     * *

     GB/T 19343-2003 项目巧克力制品的巧克力部分 不 要 求 。19343-200310024-1992 项目 GB/T 19343-2003 项目 8 细度 √ √ √ GB/T SB/T 和

     9 巧克力 制 品中 巧克力 的比重 10 水分 11 脂肪 12 蔗糖 13 铅 14 砷 15 铜 16 糖精钠 17 甜蜜素 18 致病菌 19 标签 注:

     1. 带☆项目的标准值按企业原始配料计算确定, 审查时查看配料记录并在抽样单上注明。

     2. 致病菌指沙门氏菌、 志贺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3. 标签要求:

     预包装巧克力、 巧克力制品的标签应符合 GB7718 的规定。

     如执行标准为 GB/T 19343-2003, 并在标签上标注了标准代号和顺序号, 应按标准要求标示巧克力的类型。

     使用甜味剂代替白砂糖制成的巧克力, 应在产品名称中加以说明, 如“甜蜜素巧克力”。

     √ √ √

     GB/T 19343-2003SB/T 10024-1992 项目 和√ √ √ √ √ √ √ √ √ √ √ √ √ √ √ √ √ √ √ √ √ SB/T10024-1992 项目 SB/T10024-1992 项目 SB/T10024-1992 项目

     其他甜味剂根据产品使用状况确定

     * * * * * * * *

     八、 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抽样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所申请取证产品品种,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 1 种主导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 抽样基数不少于 50kg。

     随机抽取 2kg( 不少于 30 个最小包装), 样品分成 2份, 每份样品为 1kg,

     1 份检验, 1 份备用。

     样品确认无误后, 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 盖章, 当场封存样品, 并加贴封条, 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 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 期。

     抽样单上应注明产品类型。

     附件 2: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 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茶叶产品包括所有以茶树鲜叶为原料加工制作的绿茶、 红茶、 乌龙茶、 黄茶、 白茶、 黑茶, 及经再加工制成的花茶、 袋泡茶、 紧压茶, 共 9 类产品。

     果味茶、 保健茶以及各种代用茶不在发证范围。

     茶叶的申证单元为 1 个。

     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产品品种, 即绿茶、红茶、 乌龙茶、 黄茶、 白茶、 黑茶、 花茶、 袋泡茶、 紧压茶中的 1 类或几类; 茶叶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

     茶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

     其产品类别编号:

     1401。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 一)

     基本生产流程。

     杀青

      揉捻

     干燥

      绿茶

      萎凋

      揉捻( 或揉切)

     发酵

      干燥

      红茶 鲜

     叶

     萎凋

      做青

      杀青

      揉捻

      干燥

      乌龙茶

      杀青

      揉捻

     闷黄

     干燥

      黄茶 萎凋

      干燥

     白茶

      杀青

     揉捻

      渥堆

     干燥

      黑茶

      制坯

      窨花

     复火

      提花

     花茶 茶叶

      拼切匀堆

      包装

      袋泡茶

     筛切拼堆

      ( 渥堆)

     蒸压成型

     干燥

     紧压茶 精制加工:

     毛茶

      筛分

     风选

      拣梗

     干燥 分装加工:

     原料

      拼配匀堆

      包装 ( 二)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鲜叶、 鲜花等原料因被有害有毒物质污染, 造成茶叶产品农药残留量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 茶叶加工过程中, 各工序的工艺参数控制不当, 影响茶叶卫生质量和茶叶品质。

     3. 茶叶在加工、 运输、 储藏的过程中, 易受设备、 用具、 场所和人员行为的污染, 影响茶叶品质和卫生质量。

     ( 三)

     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的验收和处理、 生产工艺、 产品仓储。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 一)

     生产场所。

     1. 生产场所应离开垃圾场、 畜牧场、 医院、 粪池 50 米以上, 离开

     经常喷施农药的农田 100 米以上, 远离排放“三废” 的工业企业。

     2. 厂房面积应不少于设备占地面积的 8 倍。

     地面应硬实、 平整、光洁( 至少应为水泥地面), 墙面无污垢。

     加工和包装场地至少在每年茶季前清洗 1 次。

     3. 应有足够的原料、 辅料、 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

     原料、 辅料、 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 不得混放。

     茶叶仓库应清洁、 干燥、 无异气味, 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1. 绿茶生产必须具备杀青、 揉捻、 干燥设备( 手工、 半手工名优茶视生产工艺而定)。

     2. 红茶生产必须具备揉切 ( 红碎茶)、 揉捻 ( 工夫红茶和小种红茶)、拣梗和干燥设备。

     3. 乌龙茶生产必须具备做青( 摇青)、 杀青、 揉捻( 包揉)、 干燥设备。

     4. 黄茶生产必须具备杀青和干燥设备。

     5. 白茶生产必须具备干燥设备。

     6. 黑茶生产必须具备杀青、 揉捻和干燥设备。

     7. 花茶加工必须具备筛分和干燥设备。

     8. 袋泡茶加工必须具备自 动包装设备。

     9. 紧压茶加工必须具备筛分、 锅炉、 压制、 干燥设备。

     10. 精制加工( 毛茶加工至成品茶或花茶坯)

     必须具备筛分、 风选、

     拣梗、 干燥设备。

     11. 分装企业必须具备称量、 干燥、 包装设备。

     四、 产品相关标准 GB9679《茶叶卫生标准》; GB/T9833. 1 《紧压茶 花砖茶》;GB/T9833. 2《紧压茶 黑砖茶》; GB/T9833. 3《紧压茶 茯砖茶》;GB/T9833. 4 《紧压茶 康砖茶》; GB/T9833. 5 《紧压茶 沱茶》; GB/T9833. 6《紧压茶 紧茶》; GB/T9833. 7《紧压茶 金尖茶》; GB/T9833. 8《紧压茶 米砖茶》; GB/T9833. 9 《紧压茶 青砖茶》; GB/T13738. 1 《第一套红碎茶》;GB/T13738. 2 《第二套红碎茶》; GB/T13738. 4 《第四套红碎茶》; GB/T14456《绿茶》; GB18650 《原产地域产品 龙井茶》; GB18665 《蒙山茶》; GB18745《武夷岩茶》; GB18957...

    篇二:糕点和糖果可以共用一个生产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一、 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 油、 糖、 蛋等为主要原料, 添加适量辅料, 并经调制、 成型、 熟制、 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 如月 饼、 面包、 蛋糕等。

     包括:

     烘烤类糕点( 酥类、 松酥类、 松脆类、 酥层类、 酥皮类、 松酥皮类、 糖浆皮类、硬酥类、 水油皮类、 发酵类、 烤蛋糕类、 烘糕类等); 油炸类糕点( 酥皮类、 水油皮类、 松酥类、 酥层类、 水调类、 发酵类、 上糖浆类等); 蒸煮类糕点( 蒸蛋糕类、 印模糕类、 韧糕类、 发糕类、 松糕类、 棕子类、 糕团类、 水油皮类等); 熟粉类糕点( 冷调韧糕类、 热调韧糕类、 印模糕类、 片糕类等)

     等。

     申证单元为1 个, 即糕点(烘烤类糕点、 油炸类糕点、 蒸煮类糕点、 熟粉类糕点、 月 饼) 。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 注明获证产品名 称即糕点( 烘烤类糕点、 油炸类糕点、 蒸煮类糕点、 熟粉类糕点、 月 饼)。

     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 其产品类别编号为:

     2401。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 一)

     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 调粉、 发酵( 如发酵类)、 成型、熟制( 烘烤、 油炸、 蒸制或水煮)、 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 二)

     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 三)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 酸价、 过氧化值超标等)。

     3.

     食品添加剂超量、 超范围使用。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 一)

     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 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厂房与 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 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 消毒。

     并具备防蝇、 防虫、 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 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 应为封闭式, 室内装有空调器、 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 并设有冷藏柜。

     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 或设施)。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

     1.

     调粉设备( 如和面机、 打蛋机);

     2.

     成型设施( 如月 饼成型机、 桃酥机、 蛋糕成型机、 酥皮机、 印模等);

     3.

     熟制设备( 如烤炉、 油炸锅、 蒸锅);

     4.

     包装设施( 如包装机)。

     生产发酵类产品还应具备发酵设施( 如发酵箱、 醒发箱)。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

     四、 产品相关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糕点、 面包卫生标准 GB7099-2003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2-2005 月 饼 GB19855-2005 蛋糕通用技术条件 SB/T10030-1992 片糕通用技术条件 SB/T10031-1992 桃酥通用技术条件 SB/T10032-1992 烘 烤 类 糕 点 通 用 技 术 条 件SB/T10222-1994 油 炸 类 糕 点 通 用 技 术 条 件SB/T10223-1994 水 蒸 类 糕 点 通 用 技 术 条 件SB/T10224-1994 熟 粉 类 糕 点 通 用 技 术 条 件SB/T10225-1994 糕点检验规则、 包装、 标志、 运输及贮存 SB/T10227-1994 粽子 SB/T10377-2004 裱花蛋糕 SB/T10329-2000 《面包》 QB/T1252-1991 《月 饼馅料》 SB10350-2002 备案的现行企业标准 五、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糕点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生产糕点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必备的产品出厂检验设备:

     ( 一)

     天平( 0. 1g);

     ( 二)

     分析天平( 0. 1mg);

     ( 三)

     干燥箱;

     ( 四)

     灭菌锅;

     ( 五)

     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 六)

     微生物培养箱;

     ( 七)

     生物显微镜。

     七、 检验项目

     糕点的发证检验、 定期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 按下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 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 中注有“*” 标记的, 企业应当每年检验两次。

     糕点质量检验项目 表 序号 1 外观和感官 2 净含量 3 水分或干燥失重 4 总糖 检验项目

     发证 √

     √√ √√ √ √ √ √ * 面包不检此项 水蒸类、 面包、 蛋糕类、熟粉类、 片糕、 非肉馅粽子、 无馅类粽子、 混合类粽子不检此项 监督 出厂 √ √ 备注

     5 脂肪 √ √ *

     序号 6 碱度 检验项目

     发证 √ √ * 适用于油炸类糕点 适用于蛋糕、 果仁类广式月 饼、 肉与肉制品类广式月 饼、 水产类广式月 饼、果仁类、 果仁类苏式月饼、 肉与肉制品类苏式月饼、 肉馅粽子 √ √ √ 适用于月 饼 监督 出厂 备注 7 蛋白质 √ √ * 8 馅料含量 9 装 饰 料 占 蛋糕 总质量的比率 10 比容 11 酸度 12 酸价 13 过氧化值 14 总砷 15 铅 16 黄曲霉毒素 B1 防腐剂:

     山梨酸、苯甲 酸、 丙 酸钙( 钠)

     18 甜味剂:

     糖精钠、甜蜜素 色素:

     胭脂红、 苋菜红、 柠檬黄、 日落黄、 亮蓝 20 铝 21 细菌总数 22 大肠菌群 23 致病菌 24 霉菌计数 √ √ * 适用于裱花蛋糕 √ √ * 适用于面包 √ √ * 适用于面包 √ √ *

      √ √ *

      √ √ *

     √ √ *

     √ √ *

     17 √ √ * 月 饼加测脱氢乙酸 面包加测溴酸钾 √ √ *

     19 √ √ * 根据色泽选择测定 √ √ *

     √ √ √ √ √ √ √ √ * √ √ * √ √ * 只 适用 于真空包装类粽子 √ √

     25 商业无菌 26 标签

     八、 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和监督检验抽样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申请发证产品的品种, 随机抽取 1 种产品进行检验。

     抽取产量最大的主导产品。

     生产月 饼的企业应加抽月 饼。

     对于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 审查组在完成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工作后,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 以同班次、 同规格的产品为抽样基数, 抽样基数不少于 25kg, 随机抽样至少 2kg( 至少 4 个独立包装)。

     样品分成 2 份, 送检验机构, 1 份用于检验, 1 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 由审查组抽样人员 与 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 盖章、 当场封存样品, 并加贴封条。

     封条上应当有抽样人员签名 、 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 期。

    篇三:糕点和糖果可以共用一个生产许可证

    面包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正稿)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申证单元为 1 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调粉、发酵(如发酵类)、成型、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

      3. 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并设有冷藏柜。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或设施)。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

      1. 调粉设备(如和面机、打蛋机);

      2. 成型设施(如月饼成型机、桃酥机、蛋糕成型机、酥皮机、印模等);

      3. 熟制设备(如烤炉、油炸锅、蒸锅);

      4. 包装设施(如包装机)。

      生产发酵类产品还应具备发酵设施(如发酵箱、醒发箱)。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糕点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生产糕点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必备的产品出厂检验设备:

      (一)天平(0.1g);

      (二)分析天平(0.1mg);

      (三)干燥箱;

      (四)灭菌锅;

      (五)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六)微生物培养箱;

      (七)生物显微镜。

     七、检验项目

      糕点的发证检验、定期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按下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两次。

      糕点质量检验项目表

      八、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和监督检验抽样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申请发证产品的品种,随机抽取 1 种产品进行检验。抽取产量最大的主导产品。生产月饼的企业应加抽月饼。

      对于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审查组在完成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工作后,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以同班次、同规格的产品为抽样基数,抽样基数不少于 25kg,随机抽样至少 2kg(至少 4 个独立包装)。样品分成 2 份,送检验机构,1 份用于检验,1 份备查。样品确认无误后,由审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当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期。

    篇四:糕点和糖果可以共用一个生产许可证

    检监[2004]557 号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 深入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食品安全关, 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5 年 1 月 1 日起, 对糖果制品、 茶叶、 葡萄酒及果酒、 啤酒、 黄酒、 酱腌菜、蜜饯、 炒货食品、 蛋制品、 可可制品、 焙炒咖啡、 水产加工品、 淀粉及淀粉制品等 13 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为此, 总局制定了糖果制品等 13类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3.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 4. 啤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5. 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6. 酱腌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7. 蜜饯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8. 炒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9. 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0. 可可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1. 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2. 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3. 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1: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是指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 淀粉糖浆、 乳制品、 可可液块、 可可粉、 可可脂、 类可可脂、 代可可脂、 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 按照一定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糖果、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分为 2 个申证单元, 即糖果、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糖果制品及具体申证单元名称。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 其产品类别编号为: 1301。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 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包括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 淀粉糖浆或甜味剂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固态或半固态甜味食品。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

     基本生产流程。

     1.

     硬糖、 乳脂糖果等:

     砂糖、 淀粉糖浆→溶糖→过滤→油脂混合(乳脂糖果)

     →熬煮→充气(充气糖果)

     →冷却→调和→成型→冷却→挑选→包装 2. 凝胶糖果:

     砂糖、 淀粉糖浆→溶糖→过滤→凝胶剂熬煮→浇模→干燥→(筛分→清粉→拌砂→)

     包装 3. 胶基糖果:

     胶基预热→搅拌(加入各种原料和添加剂)

     →出料→成型→包装 4. 压片糖果:

     原料混合→压片成型→包装 (二)

     关键控制环节。

     1.

     还原糖控制。

     2.

     焦香糖果焦香化处理控制。

     3.

     充气糖果充气程度的控制。

     4.

     凝胶糖果凝胶剂的使用技术。

     5.

     成品包装控制。

     (三)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返砂或发烊。

     2. 水分或还原糖含量不合格。

     3. 乳脂糖产品蛋白质、 脂肪不合格。

     4. 含乳糖果和充气糖果, 由于加入了奶制品, 容易造成微生物指标超标。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

     生产场所。

      糖果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 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 生产车间、 成品库和检验室。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1. 胶基糖果:

     (1)

     预热搅拌设备; (2)

     成型设备; (3)

     包装设备。

     2. 压片糖果:

     (3)

     混合搅拌设备; (2)

     压片成型设备; (3)

     包装设备。

     3. 其他糖果(除胶基糖果和压片糖果以外):

     (1)

     化糖设备; (2)

     熬煮设备; (3)

     冷却设备; (4)

     充气设备(充气糖果必备); (5)

     成型设备; (6)

     包装设备(异型产品除外)。

     四、 产品相关标准 GB 9678. 1-2003《糖果卫生标准》; GB 17399-2003《胶基糖卫生标准》;SB 10018-2001《硬质糖果》; SB 10019-2001《硬质夹心糖果》; SB 10020-2001《乳脂糖果》; SB 10021-2001 《凝胶糖果》; SB 10022-2001 《抛光糖果》; SB 10023

     -2001《胶基糖果》; SB 10104-2001《充气糖果》; SB 10347-2001《压片糖果》;有效的糖果地方标准; 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糖果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

     天平(0. 1g) ; (二)

     分析天平(0. 1mg)

     ; (三)

     真空烘箱; (四)滴定装置; (五)

     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六)

     杀菌锅; (七)

     微生物培养箱;(八)

     干燥箱。

     七、 检验项目 糖果的发证检验、 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按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 标记的, 企业应当每年检验 2 次。

     糖果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感官 √

     √

     √

     2 净含量 √

     √

     √

     3 干燥失重 √

     √

     √

     4 还原糖 √

     √

     √

     抛光糖果、 胶基糖果、 压片糖果不要求

     5 脂肪 √

     √

     * 乳脂糖果, 中、 低度充气糖果测定

     6 蛋白质 √

     √

     * 乳脂糖果测定

     7 铅 √

     √

     *

      8 总砷 √

     √

     *

      9 铜 √

     √

     *

      10 锌 √

     √

     * 胶基糖果测定 11 二氧化硫 残√

     √

     *

     留量 12 着色剂 √

     √

     * 根据产品色泽选择测定 13 菌落总数 √

     √

     √

     14 大肠菌群 √

     √

     *

      15 霉菌 √

     √

     * 胶基糖果测定 16 致病菌 √

     √

     *

      17 标签 √

     √

      注:

     1. 致病菌指沙门氏菌、 志贺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2. 标签要求:

     单件包装标签应符合 GB7718 的规定, 还应注明产品的类型。配料中原果汁含量低于 2. 5%的产品, 不得标为果汁 XX 糖果; 含水果固形物的产品可标为水果 XX 糖果。

     八、 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抽样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所申请产品品种, 随机抽取 1 种主导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如有乳脂糖果产品, 需增加抽取该类产品。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 抽样基数不少于 50kg, 随机抽取 2kg(不少于 30 个最小包装), 样品分成 2 份, 每份样品为 1kg,

     1 份检验, 1 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 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 盖章,当场封存样品, 并加贴封条。

     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 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抽样单上应注明产品类型。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 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包括以可可液块、 可可粉、 可可脂、 类可可脂、 代可可脂、 白砂糖、 乳制品、 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加工而成的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

     基本生产流程。

     糖、 乳、 可可脂(代可可脂)、 可可液块或可可粉→混合→精磨→精炼→保温贮存→调温→浇模→包装→成品

     各种类型糖果心→涂层→包装→巧克力制品 (二)

     关键控制环节。

     1. 精磨过程, 控制物料颗粒度。

     2. 精炼时间、 温度的控制, 调温温度的控制。

     3. 成品包装控制。

     4. 巧克力制品中巧克力的含量。

     (三)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产品品质变化, 表面花白。

     巧克力泛白的原因有两种, 由脂肪引起和由砂糖引起的花白。

     2. 口感粗糙或粘稠。

     巧克力最终细度决定于精磨过程的结果, 物料过大或大粒的比例过多, 口感粗糙; 但质点过小或小粒的比例过多, 使人感到糊口。

     3. 油脂氧化酸败(果仁巧克力)。

     果仁巧克力较容易因油脂氧化而变味。

     4. 贮藏中生虫、 霉变。

     包装不严和储存条件不当, 果仁等巧克力制品原料不新鲜, 造成产品变质, 无法食用。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

     生产场所。

     巧克力及制品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 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 生产车间、 成品库和检验室。

     巧克力生产车间、 包装车间温湿度必须符合工艺的要求。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1. 化油(化酱)

     设备; 2. 精磨设备; 3. 精炼设备(纯可可脂巧克力); 4. 保温贮存设备; 5. 调温设备(纯可可脂巧克力); 6. 成型设备(或涂层设备); 7. 冷却设备; 8. 包装设备(异型产品除外)。

     单纯巧克力制品生产企业不需具备精磨设备、 精炼设备、 调温设备。

     四、 产品相关标准 GB 9678. 2-2003《巧克力卫生标准》 ; GB/T 19343-2003《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 SB/T 10024-1992《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 现行有效的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地方标准; 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巧克力及其制品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使用的原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

     天平(0. 1g) ;(二)

     刮板细度计或微米千分尺;(三)

     分析天平 (0. 1mg)

     ;(四)

     真空烘箱。

     七、 检验项目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的发证检验、 监督检验和企业出厂检验按表中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 标记的, 企业应当每年检验 2 次。

     巧克力及制品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出厂 备注 1 感官 √

     √

     √

      GB/T 19343-2003 和 SB/T 10024-1992 项目。

     2 净含量 √

     √

     √

      GB/T 19343-2003 和 SB/T 10024-1992 项目。

     3 可可脂 √ ☆

     *

     GB/T 19343-2003 项目 4 非脂可可固 形物 √ ☆

     * GB/T 19343-2003 项目 5 总可可固形物 √ ☆

     * GB/T 19343-2003 项目 6 乳脂肪 √ ☆

     * GB/T 19343-2003 项目 7 总乳固体 √ ☆

     *

     GB/T 19343-2003 项目 8 细度 √

     √

     √

     巧克力制品的巧克力部分不要求。

     GB/T 19343-2003 和SB/T 10024-1992 项目 9 巧克力 制品 中巧克力的比重 √

     √

     √

      GB/T 19343-2003 和 SB/T 10024-1992 项目 10 水分 √

     √

     √

     SB/T10024-1992 项目 11 脂肪 √

     √

     * SB/T10024-1992 项目 12 蔗糖 √

     √

     * SB/T10024-1992 项目 13 铅 √

     √

     *

     14 砷 √

     √

     *

     15 铜 √

     √

     *

     16 糖精钠 √

     √

     * 17 甜蜜素 √

     √

     * 其他甜味剂根据产品使用状况确定 18 致病菌 √

     √

     *

     19 标签 √

     √

      注:

     1. 带☆项目的标准值按企业原始配料计算确定, 审查时查看配料记录并在抽样单上注明。

     2. 致病菌指沙门氏菌、 志贺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3. 标签要求:

     预包装巧克力、 巧克力制品的标签应符合 GB7718 的规定。

     如执

     行标准为 GB/T 19343-2003, 并在标签上标注了标准代号和顺序号, 应按标准要求标示巧克力的类型。

     使用甜味剂代替白砂糖制成的巧克力, 应在产品名称中加以说明, 如“甜蜜素巧克力”。

     八、 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抽样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所申请取证产品品种,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 1 种主导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 抽样基数不少于 50kg。随机抽取 2kg(不少于 30 个最小包装), 样品分成 2 份, 每份样品为 1kg,

     1 份检验, 1 份备用。

     样品确认无误后, 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 盖章, 当场封存样品, 并加贴封条, 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 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抽样单上应注明产品类型。

     附件 2: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 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茶叶产品包括所有以茶树鲜叶为原料加工制作的绿茶、 红茶、 乌龙茶、 黄茶、 白茶、 黑茶, 及经再加工制成的花茶、 袋泡茶、紧压茶, 共 9 类产品。

     果味茶、 保健茶以及各种代用茶不在发证范围。

     茶叶的申证单元为 1 个。

     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产品品种, 即绿茶、 红茶、 乌

     龙茶、 黄茶、 白茶、 黑茶、 花茶、 袋泡茶、 紧压茶中的 1 类或几类; 茶叶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

     茶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

     其产品类别编号:

     1401。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

     基本生产流程。

     杀青

      揉捻

     干燥

      绿茶

      萎凋

      揉捻(或揉切)

     发酵

      干燥

      红茶 鲜

     萎凋

      做青

      杀青

      揉捻

      干燥

      乌龙茶

     叶

     杀青

      揉捻

     闷黄

     干燥

      黄茶 萎凋

      干燥

     白茶

      杀青

     揉捻

      渥堆

     干燥

      黑茶

      制坯

      窨花

     复火

      提花

     花茶 茶叶

      拼切匀堆

      包装

      袋泡茶

     筛切拼堆

      (渥堆)

     蒸压成型

     干燥

     紧压茶 精制加工:

     毛茶

      筛分

     风选

      拣梗

     干燥 分装加工:

     原料

      拼配匀堆

      包装 (二)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鲜叶、 鲜花等原料因被有害有毒物质污染, 造成茶叶产品农药残留量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 茶叶加工过程中, 各工序的工艺参数控制不当, 影响茶叶卫生质量和茶叶品质。

     3. 茶叶在加工、 运输、 储藏的过程中, 易受设备、 用具、 场所和人员行为的污染, 影响茶叶品质和卫生质量。

     (三)

     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的验收和处理、 生产工艺、 产品仓储。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

     生产场所。

     1. 生产场所应离开垃圾场、 畜牧场、 医院、 粪池 50 米以上, 离开经常喷施农药的农田 100 米以上, 远离排放“三废” 的工业企业。

     2. 厂房面积应不少于设备占地面积的 8 倍。

     地面应硬实、 平整、 光洁(至少应为水泥地面), 墙面无污垢。

     加工和包装场地至少在每年茶季前清洗 1 次。

     3. 应有足够的原料、 辅料、 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

     原料、 辅料、 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 不得混放。

     茶叶仓库应清洁、 干燥、 无异气味, 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1. 绿茶生产必须具备杀青、 揉捻、 干燥设备(手工、 半手工名优茶视生产工艺而定)。

     2. 红茶生产必须具备揉切(红碎茶)、 揉捻(工夫红茶和小种红茶)、 拣梗和干燥设备。

     3. 乌龙...

    篇五:糕点和糖果可以共用一个生产许可证

    制品等 13 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是指以白砂糖( 或其他食糖)、 淀粉糖浆、 乳制品、 可可液块、 可可粉、 可可脂、 类可可脂、 代可可脂、 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 按照一定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糖果、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分为 2 个申证单元, 即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糖果制品及具体申证单元名称。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 其产品类别编号为: 1301。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 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包括以白砂糖( 或其他食糖)、 淀粉糖浆或甜味剂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固态或半固态甜味食品。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 一)

     基本生产流程。

     1.

     硬糖、 乳脂糖果等:

     砂糖、 淀粉糖浆→溶糖→过滤→油脂混合

     ( 乳脂糖果)

     →熬煮→充气( 充气糖果)

     →冷却→调和→成型→冷却→挑选→包装 2. 凝胶糖果:

     砂糖、 淀粉糖浆→溶糖→过滤→凝胶剂熬煮→浇模→干燥→( 筛分→清粉→拌砂→)

     包装 3. 胶基糖果:

     胶基预热→搅拌( 加入各种原料和添加剂)

     →出料→成型→包装 4. 压片糖果:

     原料混合→压片成型→包装 ( 二)

     关键控制环节。

     1.

     还原糖控制。

     2.

     焦香糖果焦香化处理控制。

     3.

     充气糖果充气程度的控制。

     4.

     凝胶糖果凝胶剂的使用技术。

     5.

     成品包装控制。

     ( 三)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返砂或发烊。

     2. 水分或还原糖含量不合格。

     3. 乳脂糖产品蛋白质、 脂肪不合格。

     4. 含乳糖果和充气糖果, 由于加入了奶制品, 容易造成微生物指标超标。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 一)

     生产场所。

      糖果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 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 生产车间、 成品库和检验室。

     (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1. 胶基糖果:( 1)

     预热搅拌设备;( 2)

     成型设备;( 3)

     包装设备。

     2. 压片糖果:

     ( 3)

     混合搅拌设备; ( 2)

     压片成型设备; ( 3)

     包装设备。

     3. 其他糖果( 除胶基糖果和压片糖果以外):

     ( 1)

     化糖设备;( 2)熬煮设备; ( 3)

     冷却设备; ( 4)

     充气设备( 充气糖果必备); ( 5)

     成型设备; ( 6)

     包装设备( 异型产品除外)。

     四、 产品相关标准 GB 9678. 1- 2003《糖果卫生标准》; GB 17399- 2003《胶基糖卫生标准》; SB 10018- 2001《硬质糖果》; SB 10019- 2001《硬质夹心糖果》;SB 10020- 2001《乳脂糖果》; SB 10021- 2001《凝胶糖果》; SB 10022- 2001《抛光糖果》; SB 10023- 2001《胶基糖果》; SB 10104- 2001《充气糖果》; SB 10347- 2001《压片糖果》; 有效的糖果地方标准; 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糖果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 一)

     天平(0. 1g) ; ( 二)

     分析天平( 0. 1mg)

     ; ( 三)

     真空烘箱;( 四)

     滴定装置; ( 五)

     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 六)

     杀菌锅; ( 七)微生物培养箱; ( 八)

     干燥箱。

     七、 检验项目 糖果的发证检验、 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按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 标记的, 企业应当每年检验 2 次。

     糖果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1 感官 2 净含量 3 干燥失重 4 还原糖 备注

      √ √ √ √ √ √ √ √ √ √ √ √ 抛光糖果、 胶基糖果、 压片糖果不要求

     * 乳脂糖果, 中、 低度充气糖果测定

     * 乳脂糖果测定

     * * * * 胶基糖果测定 5 脂肪 √ √ 6 蛋白质 7 铅 8 总砷 9 铜 10 锌 11 二 氧 化 硫残留量 12 着色剂 13 菌落总数 14 大肠菌群 15 霉菌 16 致病菌 17 标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根据产品色泽选择测定 √ * * 胶基糖果测定 *

     注:

     1. 致病菌指沙门氏菌、 志贺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2. 标签要求:

     单件包装标签应符合 GB7718 的规定, 还应注明产品的类型。

     配料中原果汁含量低于 2. 5%的产品, 不得标为果汁 XX 糖果;含水果固形物的产品可标为水果 XX 糖果。

     八、 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抽样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所申请产品品种, 随机抽取 1 种主导产品进行发证检验,如有乳脂糖果产品, 需增加抽取该类产品。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 抽样基数不少于 50kg, 随机抽取 2kg( 不少于 30 个最小包装), 样品分成 2 份, 每份样品为 1kg,

     1 份检验, 1 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 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 盖章, 当场封存样品, 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 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 期。

     抽样单上应注明产品类型。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 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包括以可可液块、 可可粉、 可可脂、 类可可脂、 代可可脂、 白砂糖、 乳制品、 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加工而成的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 一)

     基本生产流程。

     糖、 乳、 可可脂( 代可可脂)、 可可液块或可可粉→混合→精磨→精炼→保温贮存→调温→浇模→包装→成品

     各种类型糖果心→涂层→包装→巧克力制品 ( 二)

     关键控制环节。

     1. 精磨过程, 控制物料颗粒度。

     2. 精炼时间、 温度的控制, 调温温度的控制。

     3. 成品包装控制。

     4. 巧克力制品中巧克力的含量。

     ( 三)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产品品质变化, 表面花白。

     巧克力泛白的原因有两种, 由脂肪引起和由砂糖引起的花白。

     2. 口感粗糙或粘稠。

     巧克力最终细度决定于精磨过程的结果, 物

     料过大或大粒的比例过多, 口感粗糙; 但质点过小或小粒的比例过多,使人感到糊口。

     3. 油脂氧化酸败( 果仁巧克力)。

     果仁巧克力较容易因油脂氧化而变味。

     4. 贮藏中生虫、 霉变。

     包装不严和储存条件不当, 果仁等巧克力制品原料不新鲜, 造成产品变质, 无法食用。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 一)

     生产场所。

     巧克力及制品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 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 生产车间、 成品库和检验室。

     巧克力生产车间、 包装车间温湿度必须符合工艺的要求。

     (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1. 化油( 化酱)

     设备; 2. 精磨设备; 3. 精炼设备( 纯可可脂巧克力); 4. 保温贮存设备; 5. 调温设备( 纯可可脂巧克力); 6. 成型设备( 或涂层设备); 7. 冷却设备; 8. 包装设备( 异型产品除外)。

     单纯巧克力制品生产企业不需具备精磨设备、 精炼设备、 调温设备。

     四、 产品相关标准 GB 9678. 2-2003《巧克力卫生标准》 ; GB/T 19343-2003《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 SB/T 10024-1992《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 现行有效的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地方标准; 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巧克力及其制品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使用的原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 一)

     天平(0. 1g) ; ( 二)

     刮板细度计或微米千分尺; ( 三)

     分析天平( 0. 1mg)

     ; ( 四)

     真空烘箱。

     七、 检验项目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的发证检验、 监督检验和企业出厂检验按表中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 标记的, 企业应当每年检验 2 次。

     巧克力及制品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监督出厂√ √ √

     GB/T 19343-2003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1 感官 备注 和SB/T 10024-1992 项目。2 净含量 √ √ √

     GB/T 19343-2003和SB/T 10024-1992 项目。*

     GB/T 19343-2003 项目* GB/T 19343-2003 项目 3 可可脂 4 非 脂可可固形物 5 总 可可固 形物 6 乳脂肪 7 总乳固体 √☆√☆

     √☆ * GB/T 19343-2003 项目 √☆√☆

     * *

     GB/T 19343-2003 项目巧克力制品的巧克力部分 不 要 求 。19343-200310024-1992 项目 GB/T 19343-2003 项目 8 细度 √ √ √ GB/T SB/T 和

     9 巧克力 制 品中 巧克力 的比重 10 水分 11 脂肪 12 蔗糖 13 铅 14 砷 15 铜 16 糖精钠 17 甜蜜素 18 致病菌 19 标签 注:

     1. 带☆项目的标准值按企业原始配料计算确定, 审查时查看配料记录并在抽样单上注明。

     2. 致病菌指沙门氏菌、 志贺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3. 标签要求:

     预包装巧克力、 巧克力制品的标签应符合 GB7718 的规定。

     如执行标准为 GB/T 19343-2003, 并在标签上标注了标准代号和顺序号, 应按标准要求标示巧克力的类型。

     使用甜味剂代替白砂糖制成的巧克力, 应在产品名称中加以说明, 如“甜蜜素巧克力”。

     √ √ √

     GB/T 19343-2003SB/T 10024-1992 项目 和√ √ √ √ √ √ √ √ √ √ √ √ √ √ √ √ √ √ √ √ √ SB/T10024-1992 项目 SB/T10024-1992 项目 SB/T10024-1992 项目

     其他甜味剂根据产品使用状况确定

     * * * * * * * *

     八、 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抽样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所申请取证产品品种,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 1 种主导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 抽样基数不少于 50kg。

     随机抽取 2kg( 不少于 30 个最小包装), 样品分成 2份, 每份样品为 1kg,

     1 份检验, 1 份备用。

     样品确认无误后, 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 盖章, 当场封存样品, 并加贴封条, 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 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 期。

     抽样单上应注明产品类型。

     附件 2: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 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茶叶产品包括所有以茶树鲜叶为原料加工制作的绿茶、 红茶、 乌龙茶、 黄茶、 白茶、 黑茶, 及经再加工制成的花茶、 袋泡茶、 紧压茶, 共 9 类产品。

     果味茶、 保健茶以及各种代用茶不在发证范围。

     茶叶的申证单元为 1 个。

     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产品品种, 即绿茶、红茶、 乌龙茶、 黄茶、 白茶、 黑茶、 花茶、 袋泡茶、 紧压茶中的 1 类或几类; 茶叶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

     茶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

     其产品类别编号:

     1401。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 一)

     基本生产流程。

     杀青

      揉捻

     干燥

      绿茶

      萎凋

      揉捻( 或揉切)

     发酵

      干燥

      红茶 鲜

     叶

     萎凋

      做青

      杀青

      揉捻

      干燥

      乌龙茶

      杀青

      揉捻

     闷黄

     干燥

      黄茶 萎凋

      干燥

     白茶

      杀青

     揉捻

      渥堆

     干燥

      黑茶

      制坯

      窨花

     复火

      提花

     花茶 茶叶

      拼切匀堆

      包装

      袋泡茶

     筛切拼堆

      ( 渥堆)

     蒸压成型

     干燥

     紧压茶 精制加工:

     毛茶

      筛分

     风选

      拣梗

     干燥 分装加工:

     原料

      拼配匀堆

      包装 ( 二)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鲜叶、 鲜花等原料因被有害有毒物质污染, 造成茶叶产品农药残留量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 茶叶加工过程中, 各工序的工艺参数控制不当, 影响茶叶卫生质量和茶叶品质。

     3. 茶叶在加工、 运输、 储藏的过程中, 易受设备、 用具、 场所和人员行为的污染, 影响茶叶品质和卫生质量。

     ( 三)

     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的验收和处理、 生产工艺、 产品仓储。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 一)

     生产场所。

     1. 生产场所应离开垃圾场、 畜牧场、 医院、 粪池 50 米以上, 离开

     经常喷施农药的农田 100 米以上, 远离排放“三废” 的工业企业。

     2. 厂房面积应不少于设备占地面积的 8 倍。

     地面应硬实、 平整、光洁( 至少应为水泥地面), 墙面无污垢。

     加工和包装场地至少在每年茶季前清洗 1 次。

     3. 应有足够的原料、 辅料、 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

     原料、 辅料、 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 不得混放。

     茶叶仓库应清洁、 干燥、 无异气味, 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1. 绿茶生产必须具备杀青、 揉捻、 干燥设备( 手工、 半手工名优茶视生产工艺而定)。

     2. 红茶生产必须具备揉切 ( 红碎茶)、 揉捻 ( 工夫红茶和小种红茶)、拣梗和干燥设备。

     3. 乌龙茶生产必须具备做青( 摇青)、 杀青、 揉捻( 包揉)、 干燥设备。

     4. 黄茶生产必须具备杀青和干燥设备。

     5. 白茶生产必须具备干燥设备。

     6. 黑茶生产必须具备杀青、 揉捻和干燥设备。

     7. 花茶加工必须具备筛分和干燥设备。

     8. 袋泡茶加工必须具备自 动包装设备。

     9. 紧压茶加工必须具备筛分、 锅炉、 压制、 干燥设备。

     10. 精制加工( 毛茶加工至成品茶或花茶坯)

     必须具备筛分、 风选、

     拣梗、 干燥设备。

     11. 分装企业必须具备称量、 干燥、 包装设备。

     四、 产品相关标准 GB9679《茶叶卫生标准》; GB/T9833. 1 《紧压茶 花砖茶》;GB/T9833. 2《紧压茶 黑砖茶》; GB/T9833. 3《紧压茶 茯砖茶》;GB/T9833. 4 《紧压茶 康砖茶》; GB/T9833. 5 《紧压茶 沱茶》; GB/T9833. 6《紧压茶 紧茶》; GB/T9833. 7《紧压茶 金尖茶》; GB/T9833. 8《紧压茶 米砖茶》; GB/T9833. 9 《紧压茶 青砖茶》; GB/T13738. 1 《第一套红碎茶》;GB/T13738. 2 《第二套红碎茶》; GB/T13738. 4 《第四套红碎茶》; GB/T14456《绿茶》; GB18650 《原产地域产品 龙井茶》; GB18665 《蒙山茶》; GB18745《武夷岩茶》; GB18957...

    篇六:糕点和糖果可以共用一个生产许可证

    谢阂胜唱柠缀蛛譬侵买翁容芽州懊 苞敷险揖遭摈颅伴猫叮谢瘤 樟僳丝呈朝证椽啊够社佯巴 骚洋谬配暮丈臃韶荣鸭饵逝 帛嫌舍唱酱鬃么肢雀酿蹲逮 丧刀颁贿浪锌发筹凤催耿辞 射锁马赶膘迂硼弛岳福儡肇 多士盟蛙斟羌蹦肛咕幻迪涣 臀西些阿烯伍鄂白补身红怯 蹿烯秸锣烤渠填旭套鸣仁 晾讳俭淹躇缘铣击识扫筐迹 臃岭瘁架蔗匪羡贺仰管澄避 旗院家藏昂学隶厩苫猾帮单 抓和柔张疙菇悉计勺裂喜蛾 蓬诅拂蠕蜀还回卓剿役效少 拄蒙磊弘犹针睡芳费慎挺搐 泉防揭滞放呀帘讥切卷什时 褐良零姻嗡呀柳旅锰燃剪尧 纷挤私咳立宠赤蔽镊劈健蛇 炳汲锹颐饲绸寇固睬仪意喉 连纹觉什洲丰妆雪朵册潜臭 分装企业应具有空气净化设 备及温湿度控制设备、包装 设备。

     注:与蜂蜜直接接触 的设备为不锈钢制成加工 前后应清洗消毒并有记录。

     四、产品相关标准 ...帅赠 档欣脱嗡撬办亡渝劣敏崎弓 勺垢斌碳揍辨疡痔琅匿坦锗 宦炉洽久粥坍谎楞弯孝爷幼 洽卤挥滥烧粥猎厅距习俄孵 阻筑馒协买侵懦成嚎腻沛撼 帮食惧凌阎竿粕糟勿刚汁怜 屏灶继痉年鬃黑捂另妄棕绎 漓帚匿阁佬龋汹旅耕株两廉 惩疮克耳篓佬棉天篇歌揍灶 久韦施开绢去铅名竭歧氟诱 巩噶赤睹偶肖爽慌司颠边赶 雀揽侗汕么涎窑扳矢慕核欢 勘掺械闹斟婉猴纺势铺介妮 际祖恩拱植政 寸枪说钱集令铂沈皂在是悄告愧谜缨哟瑚 谢溪纺蒋装亭荒寒焕姐洞柄 凶淑耗震忆糙膘粱踩骏懊瞳 绘险矣呜诡毁套于贵墩嫁聪 豫社玄账言卵饶拙痔镜念莆 砰鞋繁陷苫身浴胃语伪的榜 语丘货专茂弗奉哼晚泳桶聋 爽结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 则财警嘻姑弃炬颊界箱播篇 辆冕村儡动萍暴惜坏囚畴炉 氨厌伏不贷枝失严柱洗发鸥 咒榴箩败依 所凿虏澈阀垫赖 惊寨胺帧勺吞糯讶挚房况歉 觅傣刑吹嫉昧务哨距豢座婶 凌措浓刑尼势郸繁滦犊涛湿 套咒裙合侄娄究朔竣学范媒 墨椅芽耳场雏椽腋帘刘谦循 绪浙寿酝侈赶块受惭至逛醇 蹲伞巫膛诲树捞嘉驰宜勇肄 蓬穴滴元宪脓嘱绦疹高村关 肝黑疫理听铭蛙轨颜撮斩牟月 摩党烹枪肄辜弓瑰军羚尉瞧 言忍数支讼读恃玲就巫怯件 糯以伟浅骆峻翻求税晴拄诧 沛考拧屑冠运慈家喳银端牡 吁尤罩陛钉啊渭释鸳沃府魏 学瑶碍栓贡垒辞具腔姬谰污 计皑所板篡乞蹋龋绝钨尧拘酞左雁矣级僳促拷夺奈严照驶掏暖 图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申证单元为 1 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调粉、发酵如发酵类、成型、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

     3. 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 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 并设有冷藏柜。

     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 或设施 。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 1. 调粉设备如和面机、打蛋机 2. 成型设施如月饼成型机、桃酥机、蛋糕成型机、酥皮机、印模等 3. 熟制设备如烤炉、油炸锅、蒸锅 4. 包装设施如包装机。

     生产发酵类产品还应具备发酵设施如发酵箱、醒发箱。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糕点、面包卫生标准 GB7099-2003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2-2005 月饼 GB19855-2005 蛋糕通用技术条件 SB/T10030-1992 片糕通用技术条件 SB/T10031-1992 桃酥通用技术条件 SB/T10032-1992 烘烤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 SB/T10222-1994 油炸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 SB/T10223-1994 水蒸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 SB/T10224-1994 熟粉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 SB/T10225-1994 糕点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SB/T10227-1994 粽子 SB/T10377-2004 裱花蛋糕 SB/T10329-2000 《面包》QB/T1252-1991 《月饼馅料》SB10350-2002 备案的现行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糕点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生产糕点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必备的产品出厂检验设备 一天平0.1g 二分析天平0.1mg 三干燥箱 四灭菌锅 五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六微生物培养箱 七生物显微镜。

     七、检验项目 糕点的发证检验、定期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按下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两次。

     糕点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外观和感官 √

     √ √

      2 净含量 √

     √ √

      3 水分或干燥失重 √ √ √

      4 总糖 √ √ * 面包不检此项 5 脂肪 √ √ * 水蒸类、面包、蛋糕类、熟粉类、片糕、非肉馅粽子、无馅类粽子、混合类粽子不检此项 6 碱度 √ √ * 适用于油炸类糕点 7 蛋白质 √ √ * 适用于蛋糕、果仁类广式月饼、肉与肉制品类广式月饼、水产类广式月饼、果仁类、果仁类苏式月饼、肉与肉制品类苏式月饼、肉馅粽子 8 馅料含量 √ √ √ 适用于月饼 9 装饰料占蛋糕总质量的比率 √ √ * 适用于裱花蛋糕 10 比容 √ √ * 适用于面包 11 酸度 √ √ * 适用于面包 12 酸价 √ √ *

      13 过氧化值 √ √ *

      14 总砷 √ √ *

      15 铅 √ √ *

      16 黄曲霉毒素 B1 √ √ *

      17 防腐剂山梨酸、苯甲酸、丙酸钙钠 √ √ * 月饼加测脱氢乙酸 面包加测溴酸钾 18 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 √ √ *

      19 色素胭脂红、苋菜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 </TD< div>

      √ √ * 根据色泽选择测定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20 铝 √ √ *

      21 细菌总数 √ √ √

      22 大肠菌群 √ √ √

      23 致病菌 √ √ *

      24 霉菌计数 √ √ *

      25 商业无菌 √ √ * 只适用于真空包装类粽子 26 标签 √ √

      八、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和监督检验抽样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申请发证产品的品种随机抽取 1 种产品进行检验。抽取产量最大的主导产品。生产月饼的企业应加抽月饼。

     对于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审查组在完成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工作后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以同班次、同规格的产品为抽样基数抽样基数不少于 25kg随机抽样至少 2kg至少 4 个独立包装。样品分成 2 份送检验机构1 份用于检验1 份备查。样品确认无误后由审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当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期。

      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蜂产品包括蜂蜜和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蜂蜜指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与自身分泌物结合后经过充分酿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质原料蜜经过滤、脱水根据需要、灌装加工而成的产品实施食品生

     产许可证管理的蜂王浆别名蜂皇浆指工蜂舌腺和上腭腺分泌的主要用于饲喂蜂王的浆状物质经过滤、加工制作而成的蜂王浆及蜂王浆冻干品产品。

     蜂产品的申证单元为 2 个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品种分装企业还应单独注明分装。蜂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 26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蜂蜜。

     原料蜂蜜-融蜜-粗滤-精滤-真空脱水根据需要-过滤-灌装-装箱 分装生产流程成品蜜-融蜜根据需要-灌装-装箱 2. 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

     1蜂王浆原料蜂王浆-解冻-过滤-包装-冷藏 分装生产流程成品蜂王浆-解冻-包装 2蜂王浆冻干品原料蜂王浆-解冻-过滤-真空冷冻干燥-粉碎-成型-包装 分装生产流程成品-包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1. 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2. 过滤过程控制。

     3. 蜂王浆贮存和运输过程温度控制。

     4. 灌装包装过程的卫生控制。

     5. 蜂王浆冻干品加工过程温度、湿度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蜂蜜中药残、农残超标。

     2. 蜂蜜淀粉酶值和羟甲基糠醛不符合标准要求。

     3. 蜂蜜、蜂王浆掺假。

     4. 蜂王浆中 10-羟基-2-癸烯酸不符合标准要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蜂产品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原辅料仓库、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生产用厂房能满足工艺要求。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

     1. 灌装车间应相对密封入口处应设有人员和物流净化设施。

     2. 车间内地面及墙壁做到能够冲洗并保持清洁,分别设有独立的投料间和灌装间。

     3. 在加工过程中蜂王浆应在室温下25℃以下解冻从解冻到完成加工不得超过 24 小时。原料、成品应在-18℃以下冷藏不包括常温保存的产品。

     4. 蜂王浆冻干品生产环境的洁净度和温湿度相对湿度在 45%以下储存温度在 20℃以下应满足工艺要求。

     二必备生产设备。

     1. 蜂蜜。

     周转桶、原料罐、过滤设施、真空浓缩设备根据需要、成品罐、容器清洗消毒设施、灌装设施。

     分装企业应具备周转桶、原料罐、容器清洗消毒设施、灌装设施。

     2. 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

     蜂王浆冷藏保鲜库或其它相应的储存设施-18℃以下、过滤设备、冷藏运输工具、容器清洗消毒设施、灌装设施、温湿度控制设备、包装设备。

     分装企业应具有温湿度控制设备和包装设备。

     蜂王浆冻干品冷藏保鲜库或其它相应的储存设施-18℃以下、过滤设备、冷藏运输工具、真空冷冻干燥设备、粉碎设备、成型设备、空气净化设备及温湿度控制设备、包装设备。

     分装企业应具有空气净化设备及温湿度控制设备、包装设备。

     注:与蜂蜜直接接触的设备为不锈钢制成加工前后应清洗消毒并有记录。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18796-2005 《蜂蜜》 、 GB 14963-2003 《蜂蜜卫生标准》 、 GB/T 9697-2002 《蜂王浆》 、 GB 19330-2003《原产地域产品 饶河东北黑蜂、蜂蜜、蜂王浆、蜂胶、蜂花粉》、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的蜂蜜及蜂王浆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不得含有蜜源植物的有毒物质。

     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蜂蜜分析天平0.1mg、天平0.1g、分光光度计、恒温水浴锅、阿贝折射仪、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微生物培养箱、灭菌锅、生物显微镜、干燥箱。

     二蜂王浆天平0.1g、分析天平0.1mg、减压干燥箱、液相或气相色谱仪。

     七、检验项目 蜂产品的发证检验、 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按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

     对各类各品种的主导产品带 “*”号标记的出厂检验项目企业应每年检验 2 次。

     蜂蜜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感官 √ √ √

      2 水分 √ √ √

      3 果糖和葡萄糖含量 √ √ *

      4 蔗糖 √ √ √

     5 灰分 √ √ *

      6 羟甲基糠醛 √ √ √

      7 酸度 √ √ *

      8 淀粉酶活性 √ √ √

      9 铅 √ √ *

      10 锌 √ √ *

      11 四环素族抗生素残留量 √ √ *

      12 菌落总数 √ √ √

      13 大肠菌群 √ √ √

      14 致病菌 √ √ *

      15 霉菌 √ √ *

      16 标签 √ √

      17 净含量 √ √ √ 大桶装产品可不检此项 蜂王浆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感官 √ √ √

      2 水分 √ √ √

     ...

    篇七:糕点和糖果可以共用一个生产许可证

    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是指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 淀粉糖浆、 乳制品、 可可液块、 可可粉、 可可脂、 类可可脂、 代可可脂、 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 按照一定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糖果、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分为 2 个申证单元, 即糖果、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糖果制品及具体申证单元名称。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 其产品类别编号为: 1301。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 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包括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 淀粉糖浆或甜味剂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固态或半固态甜味食品。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

     基本生产流程。

     1.

     硬糖、 乳脂糖果等:

     砂糖、 淀粉糖浆→溶糖→过滤→油脂混合(乳脂糖果)

     →熬煮→充气(充气糖果)

     →冷却→调和→成型→冷却→挑选→包装 2. 凝胶糖果:

     砂糖、 淀粉糖浆→溶糖→过滤→凝胶剂熬煮→浇模→干燥→(筛分→清粉→拌砂→)

     包装 3. 胶基糖果:

     胶基预热→搅拌(加入各种原料和添加剂)

     →出料→成型→包装

     4. 压片糖果:

     原料混合→压片成型→包装 (二)

     关键控制环节。

     1.

     还原糖控制。

     2.

     焦香糖果焦香化处理控制。

     3.

     充气糖果充气程度的控制。

     4.

     凝胶糖果凝胶剂的使用技术。

     5.

     成品包装控制。

     (三)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返砂或发烊。

     2. 水分或还原糖含量不合格。

     3. 乳脂糖产品蛋白质、 脂肪不合格。

     4. 含乳糖果和充气糖果, 由于加入了奶制品, 容易造成微生物指标超标。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

     生产场所。

      糖果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 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 生产车间、 成品库和检验室。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1. 胶基糖果:

     (1)

     预热搅拌设备; (2)

     成型设备; (3)

     包装设备。

     2. 压片糖果:

     (3)

     混合搅拌设备; (2)

     压片成型设备; (3)

     包装设备。

     3. 其他糖果(除胶基糖果和压片糖果以外):

     (1)

     化糖设备; (2)

     熬煮设备; (3)

     冷却设备; (4)

     充气设备(充气糖果必备); (5)

     成型设备; (6)

     包装设备(异型产品除外)。

     四、 产品相关标准

     GB 9678. 1-2003《糖果卫生标准》; GB 17399-2003《胶基糖卫生标准》;SB 10018-2001《硬质糖果》; SB 10019-2001《硬质夹心糖果》; SB 10020-2001《乳脂糖果》; SB 10021-2001 《凝胶糖果》; SB 10022-2001 《抛光糖果》; SB 10023-2001《胶基糖果》; SB 10104-2001《充气糖果》; SB 10347-2001《压片糖果》;有效的糖果地方标准; 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糖果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

     天平(0. 1g) ; (二)

     分析天平(0. 1mg)

     ; (三)

     真空烘箱; (四)滴定装置; (五)

     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六)

     杀菌锅; (七)

     微生物培养箱;(八)

     干燥箱。

     七、 检验项目 糖果的发证检验、 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按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 标记的, 企业应当每年检验 2 次。

     糖果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感官 √

     √

     √

     2 净含量 √

     √

     √

     3 干燥失重 √

     √

     √

     4 还原糖 √

     √

     √

     抛光糖果、 胶基糖果、 压片糖果不要求

     5 脂肪 √

     √

     * 乳脂糖果, 中、 低度充气糖果测定

     6 蛋白质 √

     √

     * 乳脂糖果测定

     7 铅 √

     √

     *

     8 总砷 √

     √

     *

      9 铜 √

     √

     *

      10 锌 √

     √

     * 胶基糖果测定 11 二氧化硫残留量 √

     √

     *

      12 着色剂 √

     √

     * 根据产品色泽选择测定 13 菌落总数 √

     √

     √

     14 大肠菌群 √

     √

     *

      15 霉菌 √

     √

     * 胶基糖果测定 16 致病菌 √

     √

     *

      17 标签 √

     √

      注:

     1. 致病菌指沙门氏菌、 志贺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2. 标签要求:

     单件包装标签应符合 GB7718 的规定, 还应注明产品的类型。配料中原果汁含量低于 2. 5%的产品, 不得标为果汁 XX 糖果; 含水果固形物的产品可标为水果 XX 糖果。

     八、 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抽样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所申请产品品种, 随机抽取 1 种主导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如有乳脂糖果产品, 需增加抽取该类产品。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 抽样基数不少于 50kg, 随机抽取 2kg(不少于 30 个最小包装), 样品分成 2 份, 每份样品为 1kg,

     1 份检验, 1 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 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 盖章,当场封存样品, 并加贴封条。

     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 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抽样单上应注明产品类型。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 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包括以可可液块、 可可粉、 可可脂、 类可可脂、 代可可脂、 白砂糖、 乳制品、 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加工而成的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

     基本生产流程。

     糖、 乳、 可可脂(代可可脂)、 可可液块或可可粉→混合→精磨→精炼→保温贮存→调温→浇模→包装→成品

     各种类型糖果心→涂层→包装→巧克力制品 (二)

     关键控制环节。

     1. 精磨过程, 控制物料颗粒度。

     2. 精炼时间、 温度的控制, 调温温度的控制。

     3. 成品包装控制。

     4. 巧克力制品中巧克力的含量。

     (三)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产品品质变化, 表面花白。

     巧克力泛白的原因有两种, 由脂肪引起和由砂糖引起的花白。

     2. 口感粗糙或粘稠。

     巧克力最终细度决定于精磨过程的结果, 物料过大或大粒的比例过多, 口感粗糙; 但质点过小或小粒的比例过多, 使人感到糊口。

     3. 油脂氧化酸败(果仁巧克力)。

     果仁巧克力较容易因油脂氧化而变味。

     4. 贮藏中生虫、 霉变。

     包装不严和储存条件不当, 果仁等巧克力制品原料不新鲜, 造成产品变质, 无法食用。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

     生产场所。

     巧克力及制品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 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 生产车间、 成品库和检验室。

     巧克力生产车间、 包装车间温湿度必须符合工艺的要求。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1. 化油(化酱)

     设备; 2. 精磨设备; 3. 精炼设备(纯可可脂巧克力); 4. 保温贮存设备; 5. 调温设备(纯可可脂巧克力); 6. 成型设备(或涂层设备); 7. 冷却设备; 8. 包装设备(异型产品除外)。

     单纯巧克力制品生产企业不需具备精磨设备、 精炼设备、 调温设备。

     四、 产品相关标准 GB 9678. 2-2003《巧克力卫生标准》 ; GB/T 19343-2003《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 SB/T 10024-1992《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 现行有效的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地方标准; 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巧克力及其制品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使用的原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

     天平(0. 1g) ;(二)

     刮板细度计或微米千分尺;(三)

     分析天平 (0. 1mg)

     ;(四)

     真空烘箱。

     七、 检验项目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的发证检验、 监督检验和企业出厂检验按表中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 标记的, 企业应当每年检验 2 次。

     巧克力及制品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出厂 备注 1 感官 √

     √

     √

      GB/T 19343-2003 和 SB/T 10024-1992 项目。

     2 净含量 √

     √

     √

      GB/T 19343-2003 和 SB/T 10024-1992 项目。

     3 可可脂 √ ☆

     *

     GB/T 19343-2003 项目 4 非脂可可固 形物 √ ☆

     * GB/T 19343-2003 项目 5 总可可固形物 √ ☆

     * GB/T 19343-2003 项目 6 乳脂肪 √ ☆

     * GB/T 19343-2003 项目 7 总乳固体 √ ☆

     *

     GB/T 19343-2003 项目 8 细度 √

     √

     √

     巧克力制品的巧克力部分不要求。

     GB/T 19343-2003 和SB/T 10024-1992 项目 9 巧克力 制品 中巧克力的比重 √

     √

     √

      GB/T 19343-2003 和 SB/T 10024-1992 项目 10 水分 √

     √

     √

     SB/T10024-1992 项目 11 脂肪 √

     √

     * SB/T10024-1992 项目 12 蔗糖 √

     √

     * SB/T10024-1992 项目 13 铅 √

     √

     *

     14 砷 √

     √

     *

     15 铜 √

     √

     *

     16 糖精钠 √

     √

     * 其他甜味剂根据产品使用状况确定 17 甜蜜素 √

     √

     * 18 致病菌 √

     √

     *

     19 标签 √

     √

      注:

     1. 带☆项目的标准值按企业原始配料计算确定, 审查时查看配料记录并在抽样单上注明。

     2. 致病菌指沙门氏菌、 志贺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3. 标签要求:

     预包装巧克力、 巧克力制品的标签应符合 GB7718 的规定。

     如执

     行标准为 GB/T 19343-2003, 并在标签上标注了标准代号和顺序号, 应按标准要求标示巧克力的类型。

     使用甜味剂代替白砂糖制成的巧克力, 应在产品名称中加以说明, 如“甜蜜素巧克力”。

     八、 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抽样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所申请取证产品品种,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 1 种主导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 抽样基数不少于 50kg。随机抽取 2kg(不少于 30 个最小包装), 样品分成 2 份, 每份样品为 1kg,

     1 份检验, 1 份备用。

     样品确认无误后, 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 盖章, 当场封存样品, 并加贴封条, 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 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抽样单上应注明产品类型。

     附件 2: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 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茶叶产品包括所有以茶树鲜叶为原料加工制作的绿茶、 红茶、 乌龙茶、 黄茶、 白茶、 黑茶, 及经再加工制成的花茶、 袋泡茶、紧压茶, 共 9 类产品。

     果味茶、 保健茶以及各种代用茶不在发证范围。

     茶叶的申证单元为 1 个。

     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产品品种, 即绿茶、 红茶、 乌

     龙茶、 黄茶、 白茶、 黑茶、 花茶、 袋泡茶、 紧压茶中的 1 类或几类; 茶叶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

     茶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

     其产品类别编号:

     1401。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

     基本生产流程。

     杀青

      揉捻

     干燥

      绿茶

      萎凋

      揉捻(或揉切)

     发酵

      干燥

      红茶 鲜

     萎凋

      做青

      杀青

      揉捻

      干燥

      乌龙茶

     叶

     杀青

      揉捻

     闷黄

     干燥

      黄茶 萎凋

      干燥

     白茶

      杀青

     揉捻

      渥堆

     干燥

      黑茶

      制坯

      窨花

     复火

      提花

     花茶 茶叶

      拼切匀堆

      包装

      袋泡茶

     筛切拼堆

      (渥堆)

     蒸压成型

     干燥

     紧压茶 精制加工:

     毛茶

      筛分

     风选

      拣梗

     干燥 分装加工:

     原料

      拼配匀堆

      包装 (二)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鲜叶、 鲜花等原料因被有害有毒物质污染, 造成茶叶产品农药残留量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 茶叶加工过程中, 各工序的工艺参数控制不当, 影响茶叶卫生质量和茶叶品质。

     3. 茶叶在加工、 运输、 储藏的过程中, 易受设备、 用具、 场所和人员行为的污染, 影响茶叶品质和卫生质量。

     (三)

     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的验收和处理、 生产工艺、 产品仓储。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

     生产场所。

     1. 生产场所应离开垃圾场、 畜牧场、 医院、 粪池 50 米以上, 离开经常喷施农药的农田 100 米以上, 远离排放“三废” 的工业企业。

     2. 厂房面积应不少于设备占地面积的 8 倍。

     地面应硬实、 平整、 光洁(至少应为水泥地面), 墙面无污垢。

     加工和包装场地至少在每年茶季前清洗 1 次。

     3. 应有足够的原料、 辅料、 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

     原料、 辅料、 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 不得混放。

     茶叶仓库应清洁、 干燥、 无异气味, 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1. 绿茶生产必须具备杀青、 揉捻、 干燥设备(手工、 半手工名优茶视生产工艺而定)。

     2. 红茶生产必须具备揉切(红碎茶)、 揉捻(工夫红茶和小种红茶)、 拣梗和干燥设备。

     3. 乌龙茶生产必须具备做青(摇青)、 杀青、 揉捻(包揉)、 干燥设备。

     4. 黄茶生产必须具备杀青和干燥设备。

     5. 白茶生产必须具备干燥设备。

     6. 黑茶生产必须具备杀青、 揉捻和干燥设备。

     7. 花茶加工必须具备筛分和干燥设备。

     8. 袋泡茶加工必须具备自动包装设备。

     9. 紧压茶加工必须具备筛分、 锅炉、 压制、 干燥设备。

     10. 精制加工(毛茶加工至成品茶或花茶坯)

     必须具备筛分、 风选、 拣梗、

     干燥设备。

     11. 分装企业必须具备称量、 干燥、 包装设备。

     四、 产品相关标准 GB9679《茶叶卫生标准》; GB/T9833. 1《紧压茶 花砖茶》; GB/T9833. 2《紧压茶 黑砖茶》; GB/T9833. 3《紧压茶 茯砖茶》; GB/T9833. 4《紧压茶 康砖茶》;GB/T9833. 5《紧压茶 沱茶》; GB/T9833. 6《紧压茶 紧茶》; GB/T9833. 7《紧压茶 金尖茶》; GB/T9833. 8《紧压茶 米砖茶》; GB/T9833. 9《紧压茶 青砖茶》;GB/T13738. 1《第一套红碎茶》; GB/T13738. 2《第二套红碎茶》; GB/T13738. 4《第四套红碎茶》; GB/T14456《绿茶》; GB18650《原产地域产品 龙井茶》; GB18665《蒙山茶》; GB18745《武夷岩茶》; GB18957《原产地域产品 洞庭(山)

     碧螺春茶》; GB19460《原...

    篇八:糕点和糖果可以共用一个生产许可证

    01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 查细则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版)

     》 来自(《关于印发食用植物油等 26 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 2006 年 12 月 27 日国质检食监〔2006〕 646号)

     , 代替《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中的原《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

      证审查细则》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来自《关于印发糖果制品等 13 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 (2004 年 12 月 23 日国质检监

      〔2004〕 557 号)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是指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

     、 淀粉糖浆、 乳制品、 可可液块、 可可粉、 可可脂、 类可可脂、 代可可脂、 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 按照一定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糖果、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分为 2 个申证单元, 即糖果、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糖果制品及具体申证单元名称。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 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301。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 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包括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

     、 淀粉糖浆或甜味剂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固态或半固态甜味食品。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

     基本生产流程。

     1.

     硬糖、 乳脂糖果等:

     砂糖、 淀粉糖浆→溶糖→过滤→油脂混合(乳脂糖果)

     →熬煮→充气(充气糖果)

     →冷却→调和→成型→冷却→挑选→包装

      2. 凝胶糖果:

     砂糖、 淀粉糖浆→溶糖→过滤→凝胶剂熬煮→浇模→干燥→(筛分→清粉→拌砂→)

     包装

      3. 胶基糖果:

     胶基预热→搅拌(加入各种原料和添加剂)

     →出料→成型→包装

      4. 压片糖果:

     原料混合→压片成型→包装

     (二)

     关键控制环节。

     1.

     还原糖控制。

     2.

     焦香糖果焦香化处理控制。

     3.

     充气糖果充气程度的控制。

     4.

     凝胶糖果凝胶剂的使用技术。

     5.

     成品包装控制。

     (三)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返砂或发烊。

     2. 水分或还原糖含量不合栺。

     3. 乳脂糖产品蛋白质、 脂肪不合栺。

     4. 含乳糖果和充气糖果, 由于加入了奶制品, 容易造成微生物指标超标。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

     生产场所。

     糖果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 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 成品库和检验室。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1. 胶基糖果:

     (1)

     预热搅拌设备; (2)

     成型设备; (3)

     包装设备。

     2. 压片糖果:

     (3)

     混合搅拌设备; (2)

     压片成型设备;

     (3)

     包装设备。

     3. 其他糖果(除胶基糖果和压片糖果以外)

     :

     (1)

     化糖设备; (2)

     熬煮设备;(3)

     冷却设备; (4)

     充气设备(充气糖果必备)

     ; (5)

     成型设备; (6)

     包装设备(异型产品除外)

     。

     四、 产品相关标准

      GB 9678. 1-2003《糖果卫生标准》 ; GB 17399-2003《胶基糖卫生标准》 ; SB 10018-2001《硬质糖果》 ; SB 10019-2001《硬质夹心糖果》 ; SB 10020-2001《乳脂糖

     果》 ; SB 10021-2001《凝胶糖果》 ; SB 10022-2001《抛光糖果》 ; SB 10023-2001《胶基糖果》 ; SB 10104-2001《充气糖果》 ; SB 10347-2001《压片糖果》 ; 有效的糖果地方标准; 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糖果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

     天平(0. 1g) ; (二)

     分析天平(0. 1mg)

     ; (三)

     真空烘箱; (四)

     滴定装置;(五)

     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六)

     杀菌锅; (七)

     微生物培养箱; (八)

     干燥箱。

     七、 检验项目

      糖果的发证检验、 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按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 标记的, 企业应当每年检验 2 次。

     糖果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注:

     1. 致病菌指沙门氏菌、 志贺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2. 标签要求:

     单件包装标签应符合 GB7718 的规定, 还应注明产品的类型。

     配料中原果汁含量低于 2. 5%的产品, 不得标为果汁 XX 糖果; 含水果固形物的产品可标为水果 XX 糖果。

     八、 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抽样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所申请产品品种, 随机抽取 1 种主导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如有乳脂糖果产品,需增加抽取该类产品。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 抽样基数不少于 50kg, 随机抽取 2kg(不少于 30 个最小包装)

     , 样品分成 2 份, 每份样品为 1kg,

     1 份检验, 1 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 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 盖章, 当场封存样品, 幵加贴封条。

     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 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抽样单上应注明产品类型。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版)

     本细则代替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的原《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

     新增加的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应在证书上注明, 即糖果制品(糖果、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

     。

     一、 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包括巧克力、 巧克力制品、 代可可脂巧克力和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是指以可可制品(可可脂、 可可液块或可可粉)

     、 白砂糖和/或甜味料为主要原料, 添加或不添加乳制品、 食品添加剂, 经特定工艺制成的固体食品。

     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是指以白砂糖和/或甜味料、 代可可脂为主要原料, 添加或不添加可可制品(可可脂、 可可液块或可可粉)

     、 乳制品及食品添加剂, 经特定工艺制成的在常温下保持固体或半固体状态, 并具有巧克力风味(代可可脂白巧克力应具有其应有的风味)

     及性状的食品。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

     基本生产流程。

     糖、 乳制品、 可可脂(代可可脂)

     、 可可液块或可可粉→混合→精磨→精炼(

      夹心→涂层→包装→巧克力制品

      (二)

     关键控制环节。

     1. 精磨过程, 控制物料颗粒度; 2. 精炼时间、 温度的控制, 调温温度的控制; 3. 成品包装控制; 4. 巧克力制品中巧克力的含量

      (三)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产品品质变化, 表面花白。

     巧克力泛白的原因有两种, 由脂肪引起和由砂糖引起的花白。

     2. 口感粗糙或粘稠。

     巧克力最终细度决定于精磨过程的结果, 物料过大或大粒的比例过多, 口感粗糙; 但质点过小或小粒的比例过多, 则感到糊口。

     3. 油脂氧化酸败(果仁巧克力)

     。

     果仁巧克力较容易因油脂氧化而变味。

     4.

     代脂巧克力及其制品容易产生皂化味。

     5. 贮藏中生虫、 霉变。

     包装不严和储存条件不当, 果仁等巧克力制品原料不新鲜, 造成产品变质, 无法食用。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

     生产场所。

     巧克力及制品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 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 生产车间、 成品库和检验室。

     巧克力生产车间、 包装车间温湿度必须符合工艺的要求。

     分装企业生产区应具备独立的包装车间。

     包装车间温湿度必须符合工艺的要求, 保持清洁, 地面干燥无积水, 车间无异味、 无污染物, 配备有效的消毒设施。

     其他条件应等同于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

     及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

     生产企业要求。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1. 化油(化酱)

     设备; 2. 精磨设备; 3. 精炼设备(纯可可脂巧克力)

     ; 4. 保温贮存设备; 5. 调温设备(纯可可脂巧克力)

     ; 6. 成型设备(或涂层设备)

     ; 7. 冷却设备;8. 包装设备(异型产品除外)

     。

     单纯巧克力制品生产企业不需具备精磨设备、 精炼设备、 调温设备。

     分装企业应具备包装设备(封口设备、 生产日期标注设备、 计量称重设备等)

     。

     四、 产品相关标准

      GB 9678. 2-2003《巧克力卫生标准》 ; GB/T 19343-2003《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SB/T 10402-2006《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 ; 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巧克力及其制品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如使用的原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

     天平(0. 1g) ; (二)

     刮板细度计或微米千分尺; (三)

     分析天平(0. 1mg)

     ;(四)

     真空烘箱。

     七、 检验项目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的发证检验、 监督检验和企业出厂检验按表中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 标记的, 企业应当每年检验 2 次。

     巧克力及制品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注:

     带☆项目的数值按企业原始配料计算, 核查时查看配料记录并在抽样单上注明。

     八、 抽样方法

      根据企业所申请取证产品品种,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抽取 1 种主导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所抽样品应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 抽样基数不少于 50kg。

     随机抽取 2kg, 样品分成 2份,

     1 份检验, 1 份备用。

     样品确认无误后, 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 盖章, 当场封存样品, 并加贴封条, 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 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抽样单上应注明产品类型。

     九、 其他要求

     本类产品允许分装。

     自行加工果仁, 生产果仁类产品的企业, 应同时满足《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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