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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区矫正对象书面报告2022年度7篇

    时间:2022-10-11 16:30:06 来源:正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正远范文网手机站

    社区矫正对象书面报告2022年度7篇社区矫正对象书面报告2022年度 乡镇司法所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xx办于xx年x月x日对我乡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针对调研中反馈的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矫正对象书面报告2022年度7篇,供大家参考。

    社区矫正对象书面报告2022年度7篇

    篇一:社区矫正对象书面报告2022年度

    司法所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xx 办于 xx 年 x 月 x 日对我乡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针对调研中反馈的问题。xx 年 x 月 x 日,我所接到通报后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认真梳理问题根源,并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扎实有效的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

     我所对矫正人员开展全面排查,全面核实在矫人员生活情况、轨迹及平时表现情况,对脱离监管区域的 xx 进行谈话、批评教育,按照《xx 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第 50 条规定,根据 63 条第二款并给予 xx 书面警告,严肃再次告知其不准脱离监管区域并随时监督。

      司法所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识不够,作风转变不力,司法所工作人员作风漂浮,工作不严,对社区矫正人员要求不够严格不够规范,导致个别社区矫正人员违反规定。我乡司法所组织工作人员对在矫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不定期的入户核查、组织学习、参加公益性劳动以及电话核查工作,做到经常入户、经常教育,及时从周围群众了解掌握在矫人员的生活情况、轨迹和日常表现情况。

      我乡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再次入户核查,同时与村社干部以及周围农户座谈,详细掌握在矫人员家庭、个人思想情况及社会影响,有针对性的制定矫正方案,督促矫正人员定期书写思想汇报,司法所工作人员严格把关,对汇报的书面思

     想报告内容进行全面审核,汇报不到位的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重新书写。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乡司法所将以市作风办检查中发现的有关社区矫正对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为契机,进行一次全面工作回头看,并将持续坚持自查自纠,今后从以下几个方面狠抓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二个维护,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水平提升,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的决策部暑上来进一步认真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xx 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及相关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文件、政策、典型案例,做到对政策了如指掌,且能在实践工作中熟悉运用,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管理工作。

      二是在今后的入户走访、核查、学习、义务劳动中及时采集相关影像资料,且对在矫人员留有清晰、易辩认的影像资料,同时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方案》第九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等有关社区服务人员的矫正管理工作。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严格执行社区矫正人员请销假制度,绝不再发生请假情形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三是加强对档案的规范化建设。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矫正方案、矫正小组、公益劳动记录、每月思想汇报、谈话记录、电话汇报教育学习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镇、村(居)两级管理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档案的建立应将矫正工作中监督、管理、教育等各方面情况均记录在案,杜绝思想汇报千篇一律,抄袭等各种的情况的发生,努力突出每个矫正对象的思想生活和工作表现。同时,尽量避免重复记录,做到档案简洁、内容充分、条理清晰、主次分明,再根据每个矫正对象的年终档案,对矫正情况做出全面、客观的年度考核结果。

      四是我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及矫正小组对目前在矫的 10 名社区服刑人员思想动态、悔罪表现等相关情况及时了解,并向乡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定期进行如实汇报,发现异常随时上报情况。

      通过对这次调研中存在的问题整改,使我所领导及工作人员深刻的认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认真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管理办法,制定相应措施,积极整改并定期不定期自查自纠,严格按照市作风办和县局领导检查中提出的要求,依据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措施做好监管工作,严把时间节点,严谨工作态度,及时做好档案资料的更新,确保社区矫正档案资料完善,定期开展思想汇报、考评考核,及时了解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

    篇二:社区矫正对象书面报告2022年度

    2022 年社区矫正中心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____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和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针对疫情期间,结合我中心的具体工作实际,制定 2022 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在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凝心聚力,不畏艰难,紧扣目标任务,担当作为,为建设好法治社区、和谐社区、美丽社区而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二、工作目标

      今年工作的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强化“一个统筹、四个职能”,统筹抓好____工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向前发展,决胜小康社会,加快建成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

      三、工作措施

      (一)做好防疫期间____工作

      一是增强矫正的安全性。严格公共卫生安全管理,佩戴

     好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物品,加强自身防护。对____集中学习、劳动和走访改用电话、微信、短信、视频等方式通知____对象;对需要报到的提前摸清报到的人员信息,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在报到的时间上,有计划,分批次进行办理;签到采用视频签到模式进行管理;调查也尽量精简,保证人员不聚集。二是加强矫正工作的监管。继续健全科学化、实用性、可操作化的具体举措,完善规定和程序,对____的进出、学习、教育、劳动、外出等,做到规范严格管理,有依据、有步骤、有条理。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____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____对象及时采取警告、提请治安处罚等措施制止违规行为,并相应的加强说服教育。三是提高矫正的学习质量。认真分析每位____对象特点,特别是重点对象、重点问题、重要事项,开展专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矫正方案,细化措施,有针对性的开展个别化学习,防止矫正学习流于形式。四是扩大矫正的宣传力度。采取宣传手册、横幅、板报、媒体等形式,积极宣传工作动态、先进典型、矫正事例、法律法规。

      (二)做好防疫期间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充分运用好信息化手段。定期查看汇总预释放人员信息,处置____人员信息核实、回执等情况。通过电话、传真、微信加强与监狱的沟通联系,熟悉____人员的具体情况。二是做好释放人员接收前期工作。对一般帮教对象,提前与

     家属沟通,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尽量动员家属前往监狱接人;对自行返回的刑满释放人员,提前沟通确定返回地点,防止出现因公共交通停运无法返回;对重点帮教对象,提前与监狱做好对接,制定衔接方案,确保信息、人员处置到位。一时难以返回的,被监狱或地方安置的刑满释放人员,矫正中心时刻与其保持联系,关注其思想动态,关心其身体健康,掌握其动向,待疫情解除后按要求返回。

      (三)加强组织学习。

      新的____法于 7 月 1 日将正式实施,为进一步落实新的法规,做好____中心的前期工作,我中心将组织干部 6 月份之前完成____法的学习,对新法新的规定作出总结归纳,排出新的具体工作流程,并由矫正中心进行业务规范指导,让每个司法所干部都熟知熟透新的管理规定,实现____对象管理平稳过度。

    篇三:社区矫正对象书面报告2022年度

    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与管理

     工作情况报告

     近年来,社区服刑对象年轻化趋势明显,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比例也显著上升。如何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与管理,使其悔过自新,重新做人,是社区矫正的重要任务,也是评估矫正质量和社会效果的主要依据,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日前,宋家司法所结合辖区范围内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情况,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特点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基本概况 至今,宋家司法所共接收未成年社区服刑对象 x 人,x人均为男性,其中 x 人在犯案时 16 周岁,x 人 17 周岁;x人犯抢劫罪,x 人犯敲诈勒索罪,均属于侵犯财产类犯罪。

     二、原因分析 通过对宋家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析发现,这些未成年矫正对象犯罪的主要原因包括自身因素、家庭因素、社会因素等几个方面:

     1 1 、自身因素:一是自身文化水平较低,这 x 名未成年人中,x 人的学历为初中,x 人学历为小学,x 人获取的知识均较少。二是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不能考虑到行为处事的后果。三是自控能力较弱,控制不住不良因素的引诱。

     2 2 、家庭因素:一是缺乏父母关爱。这 x 名未成年人中有 1 人属于服刑人员的子女,其余 x 人的父母均长期在外务工或忙于生意的打理,对孩子疏于管理,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没有起到正面的引导作用,对孩子的教育问题也不够重视。二是由于父母常年在外,这些孩子多由爷爷奶奶照看,而爷爷奶奶对其过分溺爱,助长了未成年人自我放纵的性格。

     3 3 、社会因素:一是社会文化市场管理的不规范,各种不良社会风气的蔓延,网吧、游戏厅、KTV 等娱乐场所的管理不严,暴力、色情和恐怖的音像制品和书籍侵蚀了是非辨别能力较弱的未成年人。二是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平时对

     辖区内的留守未成年人关注不够,没能及时掌握未成年人的心理变化、思想变化。

     三、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一)社区矫正队伍专业性不够。目前,辖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虽然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但缺乏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这对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是不利的。

     (二)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在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情况分析时发现,除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村(社区)工作人员和矫正对象的监护人外,基本没有其他力量参与到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工作中。

     (三)矫正工作针对性不强。未成年矫正对象的矫正方案通常与成年矫正对象矫正方案类似,在矫正过程中,未成年矫正对象每个月的学习内容与成年人的相似或一致,对未成年矫正对象而言,其劳动内容和难易程度也没有与成年矫正对象进行区分,需要完成与成年矫正对象同样的工作量。

     四、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与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社区矫正队伍素质建设,提升社区矫正整体水平。

     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刑罚执行活动的新领域,需要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队伍作为根本保障,这样才能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高效性,达到教育改造好社区矫正对象,使其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和避免其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一是强化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加快知识更新步伐,确保社区矫正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二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招聘具有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的人员来协助现有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

     。

     (二)号召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帮助矫正对象融入社会。

     未成年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管理后,自卑和迷惘,敏感和失落的心态往往成为共同的特征,他们更加注重社会、家庭、亲友对自己的态度和评价,对于未成年矫正对象来讲,他们失去的已太多太多,与同龄青少年相比,他们更需要关爱,所以,在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过程中,要号召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真情感化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联合家庭、学校、社区建立三位一体的教育与管理网络,做好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与管理工作。突出家庭在教育监管过程中的核心作用,社区矫正工作小组要定期组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所属家庭成员座谈,指导父母亲人切实关心未成

     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给予足够的关心照顾和正确的教育引导,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化解青少年在矫正期间忧虑情绪。联合教育部门,引导学校接纳未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帮助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内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定期向家庭成员、学校进行走访听取反馈意见,及时做出应对措施。

     (三)针对性的制定教育矫正方案,确保有效矫正。

     针对未成年矫正对象在个性特征、认识特征、情感特征等方面都不同于成年矫正对象这一特点,在接收未成年矫正对象时应当对每一个未成年矫正对象做好区别于成年人矫正对象的评估。综合测评未成年人的个人生理、心理以及受教育、工作等方面的需要,从而确定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的监管、矫治计划及实施方案。针对未成年矫正对象不同的测评结果制定具体的矫正计划,采取个别化教育。公益劳动作为社区矫正的一项基本任务和重要内容,有助于未成年矫正对象弥补自身罪责,同时可以增加未成年矫正对象服务社会的意识,达到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的惩戒和教育功效。社区矫正机构在安排未成年矫正对象从事公益劳动时,应当注意选择适当的时间、地点、控制劳动强度并做好相关的保密工作,避免未成年矫正对象的服刑人员身份公之于众。在安排公益

     劳动时,要选择既有劳动内容又有教育意义的工作,如在场镇保洁、社区清洁、为老人提供帮助服务、做义工等。

     。

     (四)建立志愿者队伍,通过帮教预防矫正对象再犯罪。

     在未成年社区矫正教育和管理工作中,仅靠矫正小组人员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建立志愿者队伍。招募社区服务人员、专家学者、干部、教师、高校学生、法律界人才等社会有识之士和矫正对象家长、亲朋好友等,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共同参与到矫正工作中来,形成工作合力。充分调动和发挥关工委、团委、义工组织等机构的作用,与社区矫正未成年对象结对开展帮教活动,帮助和鼓励他们积极改造、重塑自我、回归社会、健康成长。

    篇四:社区矫正对象书面报告2022年度

    服刑人员月书面报告 管理 社区服刑 人员姓名

     级别

     报告 月份

     月份 1、 思想方面:

     2、 工作方面:

     3、 生活方面:

     社区服刑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

     社区服刑人员要按照每月报告内容, 根据管理级别提交书面报告。

     无书写能力的, 可以到所口头汇报, 司法所应当做好记录。

     社区服刑人员教育记录簿 姓名:

     入矫时间:

     解矫时间:

     序号

     时间 方式 内容 记录人 被教育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说明:

     1、“方式”:

     分为集中教育、 个别教育两种。

     2、“内容” 依据入矫教育、 常规教育、 解矫教育三阶段的教育内容简要记录。

     3、 记录人和被教育人要求亲笔签名。

     4、 个别教育按管理级别落实并进行计次。

     走

     访

     笔

     录 第

      页共

      页 ━━━━━━━━━━━━━━━━━━━━━━━━━━━━━━━━━━━━━━━

     事 由:

     _

     走访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被走访人:

     ___________

      被走访人与服刑人员关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走访地点:

      被走访人联系方式:

      走访人:

      、

      、

      、

      记录人:

     ___

      我们是

      、

      、

     的工作人员

     、

      、

      、

     今天我们根据《福建省社区矫正对象

     管理工作规定(试行)》 就

      的有关情况进行走访, 请予以配合。

      走访记录:

     注:

     采用问答方式进行笔录。

     被走访人在修改处签字或者按指纹, 并在笔录终了处注明对笔录真实性的意见如“以上笔录我看过, 陈述情况属实”, 并签字或者按指纹。

     笔录走访人、 被走访人应在走访笔录上逐页签字。

      走访人签字:

     、

     、

     、

      被走访人签字:

     走访笔录(副页)

     第

     页共

     页

      注:

     采用问答方式进行笔录。

     被走访人在修改处签字或者按指纹, 并在笔录终了处注明对笔录真实性的意见如“以上笔录我看过, 陈述情况属实”, 并签字或者按指纹。

     笔录走访人、 被走访人应在走访笔录上逐页签字。

      走访人签字:

     、

     、

     、

      被走访人签字:

     社区服刑人员学习心得体会

     管理 社区服刑 人员姓名 级别

     学习 月份

     月份 学习内容:

     心得体会:

      社区服刑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

     社区服刑人员要按照管理级别, 依托个别教育、 集中教育活动, 根据入矫、 常规、 解矫不同阶段的教育内容, 提交学习心得体会。

     矫

     正

     方

     案

     矫正对象姓名 :

      矫正单位( 公章):

     制定日 期:

     填

     写

     说

     明 1、 本矫正方案由社区服刑人员 监管责任人负 责填写, 使用后存入社区服刑人员 个人档案;

     2、 个人情况栏中的“婚姻状况”, 填写“已婚”、“未婚” 或“离婚”。

     职业填写“工人”、“农民”、“商人”、“军人”、“学生”、“干部”。

     家庭经济状况填写“好”、“中”、“差”;

     3、 犯罪情况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填写;

     4、 填写必须使用蓝色或黑色水笔, 不得使用圆珠笔。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户 籍 文化 程度

     婚姻 状况 原工作单位 目 前 职业 家庭经济状况

     现住 地

     地

      犯罪前职业

      有何 特长

     个 人 情 况

     矫正起止时间 基本犯 罪事实

     罪名 、 刑种 、 刑期 犯罪原 因分析 本人认罪 服法的态度

      犯罪情况

      起止时间 就读学校及所在单位

      家庭和社会背景

     犯 罪 前 个 人 履 历

      关系 姓名

     工作单位 现实表现 联系方式

     家 庭 和 社 会 直系亲属关

     系

     关系 姓名

     工作单位 现实表现 联系方式

      旁系亲属关系

     关系 姓名

     工作单位 现实表现 联系方式

      背 景

     社会交往情况

     姓名

     工作单位 身份 联系方式

      矫 正 小 组 成 员

     心理状态分析

     分析 家庭和社会背景分析

     生活来源分析

     就业前景分析

     诊断 基本诊断评估

     监管、 教育 措施

      生活、 就学、就业等帮扶意向 计

     矫正设隐患问题的防范及跟进措施

     矫正责任人签字:

      司法所长( 负责人)

     签字:

     社会志愿者社区矫正帮教协议书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 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 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的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 在判决、 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 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 并促进其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会志愿者是社区矫正工作中一支必不可少的辅助力量。

     一、

     社区矫正志愿者。

     1、

     志愿参与

      村居( 社区)

     的矫正帮教工作, 与

      建立“一帮一” 的矫正帮教关系, 帮教时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 社区矫正志愿者的主要工作内容:

     ⑴每月 与矫正帮教的社区服刑人员 进行思想、 工作、 生活等方面的沟通联系, 有针对性对矫正帮教社区服刑人员 开展矫正教育或心理矫治;

     ⑵参与对矫正帮教社区服刑人员 的奖惩评议;

     ⑶及时向 有关部门 反映矫正帮教社区服刑人员 的具体问题或实际困难, 积极争取帮困扶助工作落到实处。

     二、 社区矫正工作者。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者每月 要主动与社区矫正志愿者沟通, 共同研究解决矫正帮教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三、 社区服刑人员 。

     要自 觉遵守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 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志愿者的社区矫正帮教。

      社区矫正志愿者签名 :

      社区服刑人员 签名 :

     社区矫正责任人签名 :

     年

     月

      日

    篇五:社区矫正对象书面报告2022年度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 合理配置行刑资源、 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 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良性循环为目的, 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 强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 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教育、 矫正力度, 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为构建“平安蜀山”、 “和谐蜀山”做出积极贡献。

      (二)

     工作原则

     1 、 开拓创新原则。

     在党委、 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吸收并借鉴省内外试点县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成功经验, 结合我区实际, 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 依法规范原则。

     在法定权限、 法定期限内, 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3、 密切协作原则。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 涉及国家司法、刑罚执行、 治安管理、 社区管理、 群众工作等诸多层面, 各有关部门、 单位及社会各方面要各司其职、 各尽其责、 密切配合、 相互协作, 形成整体合力。

      4、 公开监督原则。

     社区矫正工作全过程要透明、 公开, 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确保依法、 公正、 有序、 有效开展。

      二、 适用范围

     我区社区矫正工作适用于下列 5 种罪犯:

      1 、 被判处管制的;

      2、 被宣告缓刑的;

      3、 被裁定假释的;

      4、 被剥夺政治权利, 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5、 被暂予监外执行的, 具体包括: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生活不能自理, 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 罪行较轻、 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 老弱病残犯、 女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 过失犯等, 应当作为重点对象。

      三、 组织机构

     社区矫正工作实行“党政领导、 司法实施、 部门联动、 社会参与、 群众监督”的运行机制, 要在各级党(工)

     委、 政府(街道办事处)

     的统一领导下, 由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联动配合, 全社会共同参与。

      区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

     区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 区人大、政府、 政协分管领导、 区法院、 检察院、 公安分局、 综治办、 司法局负责人担任副组长, 区民政局、 财政局、 人事局(编办)

     、 教育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工商分局、 国税分局、 地税分局、 工会、 团委、 妇联、 残联等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 由司法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负责全区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各镇、 街道、 蜀山经济开发区成立相应的社区矫正组织机构, 办公室设在司法所, 具体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社居委(村)

     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站。

      四、 部门职责分工

     1 、 区法院要准确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 依法充分使用非监禁刑和减刑、 假释等鼓励罪犯改造自新的刑罚执行措施。

     在判处非监禁刑司法审判过程中, 可以征求社区矫正组织机构的意见, 将审判评估调查和社区矫正庭审教育纳入审判程序中, 并在宣判、 宣告后, 责令社区矫正对象持社区矫正《责令书》 到镇、 街道司法所报到, 同时将判决书、 裁定书等有关法律文书及时抄送社区矫正组织机构。

      2、 区检察院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 完善刑罚执行监督程序,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法律问题提出检察建议, 保证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实施和刑罚的正确执行。

      3、 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要会同公安机关做好对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 组织开展对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和扶助, 行使监督管理权、 行政奖惩权、 司法奖惩建议权和实施、 解除社区矫正宣告权。

      4、 公安部门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

     在实施社区矫正期间, 违反监督、 考察规定, 不服从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 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或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及时建议撤销缓刑、 假释, 收监执行; 对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 及时依法处理; 定期核实社区矫正对象的增减情况, 并及时通报社区矫正工作组织。

     5、 民政部门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范畴, 指导基层组织参与矫正工作。

     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矫正对象(特别是伤残、 家庭困难人员)及时纳入低保范围。

      6、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做好为生活困难或有就业需要的矫正对象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机会等帮助扶困工作。

      7、 人事、 编制部门要会同司法行政部门, 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备, 加强社区矫正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

      8、 财政部门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切实解决好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

      9、教育部门要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对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和管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和价值观, 预防其重新违法犯罪。

      1 0、 税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据法律、 法规规定, 积极引导、 鼓励、扶持社区矫正对象自我创业, 加强教育和管理。

      1 1 、 工会、 共青团、 妇联、 残联要发挥职能优势, 协助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矫正对象进行政治、 法制、 文化教育和技能辅导, 为矫正对象提供学习、 生活、工作上的帮助。

      五、 社区矫正工作任务及流程

     社区矫正工作任务:

      1 、 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

     2、 安排矫正对象的学习、 教育活动, 主要包括法律法规、 道德规范、 政策形势、 行为规则等。

      3、 组织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

     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 技能状况, 安排一定时间的公益劳动, 公益劳动情况记入档案, 作为考核与奖惩鉴定的依据。

      4、 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矫正。

     根据矫正对象的需求, 结合犯罪原因、 心理类型、 现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方案, 进行心理咨询引导, 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5、 重视对矫正对象的生活帮扶。

     有针对性地改善部分矫正对象的生活处境,体现社会的“人文关怀”, 巩固社区矫正的实际成果。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

      1 、 区法院对判处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宣告缓刑、 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矫正对象, 应责令被告人填写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在判决(裁定)

     生效之日起 7 日内将判决(裁定)

     书、 起诉书副本、 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和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 一并送达区司法局; 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必须在 7 日内持法院出具的社区矫正《责令书》 到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的司法所报到。

     区司法局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 应及时转送给相关司法所。

      2、 社区矫正对象到司法所报到时, 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立即向社区矫正对象宣告实施社区矫正, 宣读社区矫正对象应该遵守的各项规定, 确定相关矫正工作人员, 同时进行训诫谈话教育, 并邀请其家属参加, 发放《社区矫正对象须知》 。

      3、 司法所应当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 所犯罪行及所处刑罚、 改造表现、 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和矫正情况建立档案, 并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 建立监督考察小组, 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和考察措施。

     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 , 与矫正对象签订《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协议书》 , 根据矫正对象的实际确定志愿者并与其签订《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议书》 。

      4、 司法所应当及时与有监督管理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直系亲属签订《社区矫正监督(护)

     协议书》 , 明确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社区矫正对象没有直系亲属的, 可与其所在单位、 村(社居)

     委会或愿意承担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的近亲属签订《社区矫正监督(护)

     协议书》 。

      5、 司法所应当本着符合公共利益、 社区矫正对象力所能及、 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检查的原则, 组织、 督促、 检查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

     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时间, 每月累计不少于 1 2 小时。

      6、 司法所应当按照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 以个别教育为主的原则,定期安排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 充分运用社会资源,配合、 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时事、 形势等方面的教育活动。

     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每月不少于 1 次, 每次不少于 2 小时。

     乡 镇、 街道应当提供必要的学习教育场所和设施。

     社区矫正对象每周报告一次, 每月进行一次思想书面汇报。

      7、 司法所可以根据矫正工作的需要和实际情况, 组织有关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矫正等活动。

     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原因、 心理类型、 现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方案, 进行心理咨询引导, 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8、 符合入学条件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 教育局应当选择适当的学校安排其入学。

     在校生被判处刑罚的, 原则上在原学校就读。

      9、 司法所应当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 遵纪守法、参加学习教育和参加劳动改造等情况, 每季度对其进行一次考评, 每年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考评, 有关情况填入《社区矫正对象年(季)

     度考核表》 , 存入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档案。

      1 0、 司法所应当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改造表现, 按照《安徽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办法》 的规定, 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奖惩。

      1 1 、 在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 30 日内, 司法所应指导其完成 《自我鉴定》,并会同公安派出所召开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社区矫正志愿者、 社区矫正对象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评议会, 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情况进行评议, 根据评议结果作出鉴定, 并将鉴定结果上报区司法局和公安分局。

     其中, 被暂予监外执行和被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期满鉴定情况, 由区公安分局通报该社区矫正对象原关押监狱和看守所。

      1 2、 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 司法所应会同公安派出所向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及其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社区矫正, 同时签发《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 。

     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期满时, 由原收押的监狱、 看守所办理释放手续。

      1 3、 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 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需要收监执行的, 由司法所会同公安派出所提出意见, 经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 报区公安分局审核。

     其中保外就医的, 由区公安分局通知其原收押监狱、看守所收监(所)

     执行; 因其他原因被暂予监外执行的, 由区公安分局提请法院决定收监执行。

     同时, 将有关的审查、 审核意见和该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表等有关材料分别抄送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监狱管理机关、 公安机关和原收押监狱、 看守所。

      1 4、 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 被收监执行或在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 自羁押之日起自然解除社区矫正。

      六、 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队伍建设

     (一)

     工作制度:

      1 、 工作例会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上级相关部门的指示、 决议, 部署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研究处理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协调各部门和单位落实各项措施, 拟定社区矫正重大

     问题解决方案, 指导、 检查镇、 街道、 园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各镇、 街道、 园区要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

      2、 请示报告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遇有紧急情况要实行动态报告。

      3、 教育培训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定期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 提高其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 尽快建立一支职业化、 专业化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4、 责任追究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恪尽职守。发生矫正对象擅自离开所在地域或重新犯罪等情况的, 实行责任追查, 属工作人员失职造成的, 严格追究其责任。

      5、 奖惩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内容, 对于工作严重失职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二)

     队伍建设:

      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

     区司法局, 各镇、 街道通过配强司法所长, 配齐司法助理员, 建立一支数量充足、 政治合格、 业务精良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各镇、 街道建立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社区矫正工作者是指司法所工作人员、 参加社区矫正的公安民警。

      社区矫正志愿者是指工作或居住在社区内、 热心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团体人员、 社区服务人员、 专家学者、 离退休干部、 教师、 高校优秀学生、 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等。

      七、 工作安排与步骤

     (一)

     动员阶段(2007 年 7 月-9 月)。

     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 制定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 确定工作职责、 工作制度; 进行社区矫正工作骨干培训;摸清矫正对象底数, 落实人员、 经费等相关保障措施; 召开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会。

      (二)

     启动阶段(2007 年 9 月-1 0 月)。

     各镇、 街道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 落实工作经费, 招募社会志愿者。

     组织协调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接收工作。

     (三)

     实施阶段(2007 年 1 0 月以后)。

     正式接收社区矫正对象, 制定矫正方案, 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和相关台帐, 全面实施社区矫正。

    篇六:社区矫正对象书面报告2022年度

    矫正人员日常矫正情况报告表 矫正单位:

      年

      月

      日 姓名

     罪名

     矫正类别 监管 等级 普管级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矫正 起止时间

     社区矫正人员日常情况 主要 社会 活动 情况

     遵纪 宗法 及个 人思 想情况

      接受 监督 管理 情况

     社区 矫正 人员 日常 矫正 情况 参加 教育 学习 情况

     参加 社区 服务 情况

     身体情况及病情复查情况 (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填写)

     社区矫正 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司法所 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1、此表全面反映社区矫正人员本月的矫正及思想情况,除最后一栏由司法所填写外,其他均由社区矫正人员填写。

    篇七:社区矫正对象书面报告2022年度

    矫正报告范文 3 篇

     ?社区矫正报告范文篇一: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

     如何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

     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在我国,社区矫正就是指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罪犯(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四类罪犯)臵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司法所),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在 20xx 年开始试点,20xx 年时全国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迅速发展,覆盖面逐年扩大。并且在 20xx 年 2 月 25 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把社区矫正写入了想《刑法》,这不仅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确立,同时也预示着现价段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将会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将进一步向着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逐步发展和完善。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深入各种矛盾、困难和问题也更多的暴露了出来,比如说矫正人员外出打工脱离管理现象不断增多,还有就是随着社区矫正法规、政策、制度的不断完善司法所面临的工作任务愈发繁重而相应人员、装

     备、经费却不能配套。这些问题和矛盾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程都产生了不利的影响。而该如何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解决好这些困难、问题和矛盾,笔者结合对河西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情况的调查分析和自己的工作实践,提出了一些想法。具体如下:

     一、 基本情况 ?

     (一)现阶段社区矫正人员的各项情况 ?

     河西司法所自 20xx 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累计接 收社区矫正人员 xx 人次,累计为期满社区矫正人员解除矫正 xx 人次,现在册管理的社区矫正人数为 xx 人。在这 xx名社区矫正人员中,男性有 xx 人、女性 xx 人;未满 xx 周岁的 x 人、18 至 45 周岁的 xx 人、46 至 60 周岁的 x 人、61 周岁以上的 x 人;高中文化的 x 人,初中及以下文化的 xx 人;被宣告缓刑的 xx 人、被裁定假释的 x 人、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 x 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 x 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 xx 人、侵犯财产罪的 xx 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xx 人。xx 名社区矫正人员分别居住在河西乡 8 个行政村的94 个村民小组中。

     通过对这些在册社区矫正人员的各项情况进行分析后,我们可以看出,xx 名社区矫正人员中有很大一部分(大概在 87%)的人员正处在中年、壮年时期,而且男性居多,他们往往是一个家庭的支柱或重要成员,承担着家庭里很大一部分的经济负担,而同时他们本身却没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并且他们在犯罪过程中多数人是属于故意犯罪。

     ?

     (二)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些主要工作机制 一是对所有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建立档案包括执刑档案(主要包括法院、监狱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和工作档案(主要包括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责任书、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矫正方案、通话记录、走访记录、谈话记录等),做到一人一档、一事一表,及时登记、及时记录、及时总结。

     二是在接收社区矫正人员时,为其制定对应的矫正方案,成立一对一进行帮教的矫正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一般包括司法所工作人员、矫正人员所居住的村委会干部、矫正人员所居住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干部、矫正人员的近亲属)。明确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明确矫正监督人、明确矫正志愿者,并与之签订相关协议,明确责任,加强沟通联系,协同管理,各司其职。

     三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司法所要求矫正对象每个星期给我们至少打一次电话,汇报工作生活情况。同时,每个月至少到司法所来一次进行思想汇报,并接受月度考核。同时严格按照《社 区矫正实施办法》对外出或变更居住地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管理,请假外出在七天以内的由司法所登记和审批,并报县司法局备案;请假外出超过七天的司法所登记、签署意见后报县司法局进行审批。针对部分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外出的社区矫正人员,司法所先向矫正人员进行告知(包括电话联系矫正人员进行告知和向矫正人员亲属发送告知书)要求其限期(一般为两周)返家,如若逾期未归的,司法所将向县司

     法局提请给予矫正人员警告。

     四是积极走访,掌握动态。我们充分发挥矫正小组的力量,定期不定期地于小组成员进行走访沟通,从侧面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

     五是加强对拟假释罪犯和可能被判处缓刑罪犯的社会调查评估。评估过程中首先要充分征求罪犯家人、罪犯居住地村民小组、村委会的村民、干部的意见;其次要对罪犯以往的社会经历和一贯表现进行认真了解;最后征求所在地派出所得意见。

     二、当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

     (一)要求外出打工的社区矫正人员增多 近年以来,随着正处在中年、壮年时期,主要承担家庭经济重任的社矫人员不断增多,导致越来越多的矫正人员的家庭和矫正人员本人都希望外出到发达的省份进行打工赚钱。而他们外出的想法和理由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

     第一认为当前的环境不好(如毒品比较泛滥、周边朋友亲戚吸毒的较多、没有固定工作的机会),到新的环境去,能够找到一份固定的工作,避免和一些有不良行为的人接触,可能更容易改正自己的一些不良习惯(比如赌博、好吃懒做、酗酒);第二能通过赚钱偿还一些债务(比如一些因故意伤害而获刑的矫正人员,他们在被刑事处罚的同时很多也都承担了较高的民事赔偿,往往他们的民事赔偿责任都会把家里的经济掏空有的甚至因此背上债务);第三家庭主要成员(如妻子、孩子)都在外面打工,整个家庭可以说都已在打

     工地,自己外出打工就能和他们共同生活在一起。

     然而,按照目前的管理规定矫正人员请假外出最多就是一个月,而且也不可能给予矫正人员连续请假。而希望通过变更居住地来解决这个问题的矫正人员,又要面临着比较严格复杂的程序和原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变更地司法行政机关的态度(是否批准、是否接受)等问题,所以往往很多矫正人员都不愿意或没有能力去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外出打工人员逐渐增多。

     (二)与社区矫正有关的各机关之间缺乏联系沟通 社区矫正工作虽然是由司法行政机关主管,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与多个部门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如果各部门之间联系不够,不能各自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往往就会影响到矫正工作的质量,列如,一名矫正人员因为自己的不当行为导致可能重新犯罪被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通报,司法行政机关在联系不到矫正人员的情况下就会动用大量的行政资源进行查找,这不仅浪费了行政资源还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而且有可能让矫正人员逃避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给予的相应处罚。

     (三)日益加重的工作任务和与之相配套工作人员、装备、经费存在矛盾 当前这一矛盾在基层司法所表现最为突出。司法所承接着社区矫正的所有日常工作,但是司法所工作人员较少,工作装备也比较滞后,其它各项工作任务又比较繁重,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是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质

     量。以河西司法所为例,河西乡国土面积为 102 平方公里,司法所共有两名工作人员,有摩托车一张,而现管理的 xx名社区矫正人员又分别居住在不同的村民小组内。以致于每月的走访都要耗尽工作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同时司法所还管理着 xx 名刑释解教人员,还要开展司法所其它业务工作如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以及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可想而知工作人员在分身无术的情况下,在对工作的深入推进过程中就会打折扣,就会影响到工作质量。

     (4)社会重视程度不够 ?

     社区矫正在我国还属于新生事物,社会对其的认知程度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个社会参与社区矫正管理的积极性,相对的也就加重了该项工作对行政资源的依赖、加重了主管机关的工作负担。如社区矫正中的志愿者队伍建设比较滞后,缺乏一直拥有专业专业素质(熟悉我国法律、拥有专业心理辅导能力)的志愿者队伍,民众缺乏义务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性。

     二、 一些想法和建议 ?

     (一)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的立法,规范全国社区矫正 工作制度 当前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虽然已对社区矫正有了明确的规定,并且出台《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但是笔者认为还不够,还需进一步让全国的社矫工作规范和同步起来。因为由于各省的情况不同,各省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当遇到一些需要跨省份

     处理解决的问题时,就会遇到困难。如社矫人员要求跨省份变更居住地的情况时,就会有因为依据不同,口径不一等问题实质上影响到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让一些确实符合变更居住地的社矫人员在实际办理中遇到困难导致擅自外出现象增加。

     (二)各级地方政府加强对社区矫正的宣传和帮扶 由于社区矫正是一个新的事物,很多人都对其缺乏认识,在寻求社区矫正志愿者的时候就会产生困难,就会加重对行政资源的依赖。如果能够通过政府的大力宣传和帮扶,让社区矫正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认知,提高影响力。可能就会让更多的社会资源向这里倾斜,这样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存在困难如经费、人员等问题就会得到缓解。

     (三)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衔接,和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责 首先各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对待社区矫正工作,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其次各部门之间建立一个长效机制,如每月或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各自通报工作情况,探讨存在的问题。

     (四)强化对拟判处缓刑和拟假释罪犯的社会调查评估报告的参考 笔者认为社区矫正人员,在整个矫正期间,是要完全依赖于矫正地的各项资源来对其进行帮扶和教育的。而这些资源的优与劣则是体现在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程度上。如果超出了当地本身的承载能力,势必就会影响到该项工作的开展。如果能在对拟判处缓刑和拟假释罪犯,判处缓刑和裁定假释前,在适用法律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罪犯的社会调查评估报(告包括矫正地的各项情况、罪犯

     的家庭情况等),我想这样可以给好的发挥社区矫正的职能,真正让罪犯早日回归社会。

     ?社区矫正报告范文篇二:社区矫正调研报告

     20xx 年,我县被洛阳市政法委确定为社区矫正试点县,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多次召开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参加的社区矫正协调会议。成立了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和《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公检法司各单位的任务及相互之间配合的要求。

     一、社区矫正工作的概况 ?

     截止目前,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 117 名,95%属于缓刑人员。我们在城关、小店、三屯、上店等乡镇开展第一批移交工作,四个乡镇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 28 人,占总数的23%。

     接管的社区矫正对象截止目前无重新犯罪情况,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打开了新的局面。

     二、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措施 ?

     (一)成立了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 ?

     由县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务副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和协调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二)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

     多方协调,与综治办、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财经所、民政办等部门负责人联系,使资源得到

     优化管理,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便利的服务。

     (三)出台文件指导具体工作 ?

     出台了《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和《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办法》。两个文件对我县的社区矫正相关制度作了细化和完善,重点解决了矫正对象衔接、矫正执行、管理监督、考核奖惩、期满解除矫正等环节和各成员单位职责的明确和相互之间的配合,并在实践中构筑协调的工作机制。

     (四)统一安排部署 ?

     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试点正式启动后,各司法所在县局的领导下,在公安局派出所、检察院、检索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社区矫正对象人员信息进行了排查摸底。排查出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 117 名,95%属缓刑人员。

     (五)组织学习 ?

     我们组织基层司法所长赴湖北荆门、四川郫县、成都市成华区等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比较早和比较好的省市单位参观学习,学习外地单位好的做法和先进的经验。

     (六)加强宣传 ?

     社区矫正还是一项新工作、新任务、新课题,在社会上和广大群众中还比较陌生,为扩大知晓率,使社会各界和基层干部群众认识、理解、参与和支持,通过各种媒体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大力宣传,县社区矫正办公室在县区及各乡镇发放社区矫正宣传资料。

     (七)制作社区矫正工作台帐

     ?

     为了便于管理,县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为每位社区矫正人员制定台账,规范了社区矫正的各种法律文书,规范了社区矫正的工作台帐,统一印制了社区矫正的各种制式文书。

     (八)利用科技手段科学管理 ?

     为及时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实际状况和活动规律,与电信部门积极沟通,电信部门为我们提供了司法 e 通管理模式,社区矫正办投资 5000 多元为 10 名社区矫正对象配备了 GPS定位手机。

     司法 e 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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