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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2-09-26 09:55:06 来源:正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正远范文网手机站

    卫健局工作总结卫健局个人工作总结3篇卫健局工作总结卫健局个人工作总结 卫健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一、2020年工作总结(一)坚持问题导向,巩固提升持续发力。制定印发《市巩固健康扶贫成效保障稳定脱贫实施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健局工作总结卫健局个人工作总结3篇,供大家参考。

    卫健局工作总结卫健局个人工作总结3篇

    篇一:卫健局工作总结卫健局个人工作总结

    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一、2020 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问题导向,巩固提升持续发力。制定印发《市巩固健康扶贫成效保障稳定脱贫实施方案》,全面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全部落实整改。9627 名在乡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建档率、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 100%,6068 名患病贫困人口由县乡村三级医生提供“一人一策”服务,586 名患有国家规定的30种大病的贫困人口得到全部救治, “先诊疗后费” “一站式”结算服务以及“看病 120、服务 111”政策得到持续落实。

     (二)锁定目标任务,推进医卫体制改革。以市人民医院与镇中心卫生院、镇中心卫生院、卫生院为试点开展医共体建设,已完成人事任命,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通过医联体、对口帮扶、东西部协作等工作,上级医院共 49 名专家到我市开展带教、查房等工作,共开展培训 190 场、手术 168 台、疑难病例讨论 69 例、诊疗患者 9280人次,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共 8 项;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比同期减少 10 个百分点;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比同期降低 2.76个百分点;百元医疗收入中的卫生材料费用为 21.14 元;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较上年增长 3.09 个百分点;基层急诊人次占比较上年增长 0.3 个百分点。

     (三)推进老年项目,促动中(朝)医药发展。大力推进中医药特色老年健康中心建设项目,完善中医药适宜技术设施设备,投入 137 万元,采购中药熏蒸治疗仪、超声治疗机、磁振热治疗仪等医疗设备 12 台。提升老年病、治未病、康复等业务服务能力,选派骨干医师到三甲医院进修学习。与市光荣院建立医疗服务协议,每年选派 2 名医生定期或不定期巡诊,提供医疗服务,解决老年人看病难的问题。

     (四)保持战略定力,加强疾病预防综合监督。一是全市报告法定传染病 15 种 149 例,无迟报漏报现象。启动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对辖区内 30 所中小学校、11 所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二是开展第 33 个“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红十字、公安、教育、民政、融媒体、街道等相关部门 50 余人参与了活动;三是结核病发病率控制在 50/10 万以下的指标并加大了对初、高中生等重点人群的筛查力度,对结核病病人实行免费治疗费用共计 48,282 元;四是碘缺乏病、克山病、大骨节病等地方病经自评均达到了消除标准;五是共报告3级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为33人,对需要长期服用药物的残疾、贫困及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免费服药救助;六是加大对执法领域的监管力度,将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重点打击无证的黑诊所、游医、坐堂医、超范围行医及“两非”;七是国家“双随机、一公开”抽检任务完结率 86.67%,完善国家“双公示”

     信用信息系统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全年,梳理公共卫生各项权力清单 259 项,受理单位、个人等卫生许可、注册等业务 930 件。八是组织动员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为了积极解决农田鼠害,投入 30 万元购买鼠药,发放给各镇。加快“创建无烟政府机关”“创建无烟医疗卫生单位”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厕所整治”专项行动。

     (五)创新宣传载体,促进全民健康发展。在 2019 年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动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方针,对各领域创建标准进一步细化明确,保证创建工作主旨主线相行合一,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营造健康促进良好氛围,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创建目标如期实现。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全民示范健康促进机关 1 家、健康促进社区 3 家、健康促进学校 17 家、健康促进医院 9 家、健康促进企业 6 家,评选出示范健康家庭 100户。

     二、2021 年工作安排 (一)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大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的管控力度。联合市监、商务等部门做好对冷冻食品、海水产品等冷链环节及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以及外环境常规检测和应急监测。保障支援延吉口岸检测人员的“三级防护”和集中居住措施。巩固核酸检测实验室人员

     的包括生物安全防护、10 合 1 混采技术的专业培训,提高从采样、送样到检测全过程操作的规范性。全力做好新冠疫苗的免疫接种、医疗救治、异常反应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持续巩固健康扶贫胜利果实。持续围绕“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内含,紧扣卫生健康领域行业扶贫 8 项标准,扎实落实“看病 120 服务 111”政策,全面保障农村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有人看病、有制度保障。

     (三)进一步促进健康建设。积极争取债券资金项目,全面保障卫生健康领域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以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为契机,大力开展健康场所建设,加强健康知识普及和健康政策供给,着力营造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有力促进健康建设。

     (四)加强疾病防控能力建设。深化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点加强高致病性人禽流感、流行性出血热、手足口病、布病、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和疫情处置,有效防范境外传染病输入,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

     (五)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机构骨干医师培养,强化基层医疗机构设施设备配备,逐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行动计划,进一步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篇二:卫健局工作总结卫健局个人工作总结

    卫健局工作总结及 2021 工作计划 2020 年,区卫健局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围绕“强基层、补短板、抓提升、严管理”要求,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和质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顺利实现卫生健康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提升。

     一、2020 年工作总结 (一)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 1.做好发热病人监测,实现重点人群 100%。自 2020 年 1 月 20 日起,在全区开展发热、疑似及确诊患者相关信息监测,累计监测发热门诊就诊 9644 人次数、有武汉流行病学史 136人次、临时隔离观察 72 人次。

     2.做好核酸检测,实现应检尽检 100%。2020 年 2 月 1 日,市中医院在全市县区级医院率先被市卫健委确定为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定点单位,目前,日最大检测能力为 1000 人份。全区重点人群累计检测 17095 人次,重点人群实现 100%。

     3.做好苏康码核查工作,落实责任管理 100%。截至目前,全区苏康码核查 808 人,红码 101 人,黄码 290 人,落实管理 108 人。发放“苏康码”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 50 万余份,加大疫情防控宣传,督促广大居民尤其是就医人员按照规定科学佩戴口罩,引导广大居民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4.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实现安全防范 100%。累计保障教育系统大型招聘 4 场次 5400余人考试,600 余人的面试;保障指导全区培训中心或社区开展工人岗前培训 6 家;保障高中和实验高中两个高考考点 2100 余人次考试,保障 3 个中考考点初三学生 3905 人和小中考初二学生 4460 人;保障全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 1800 余人,200 余人的面试;区卫健系统单招事业单位 10 人笔试;自学考试 4000 余人;保障乡村医生面试招聘 25 人;司法审判尚阳湖酒店疫情防控指导;保障全市门球协会比赛;保障自学考试 2000 余人;保障成人高考 3000 余人;保障教师资格证考试 2000 余人等。

     (二)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5.民生实事工程。2020 年区新建公立医疗机构 4 个,一是 1 个区级公立医院。将原医院交由市中医院进行收购,计划投入 2 亿元按照二级老年病医院标准进行改建,目前完成项目立项和手续办理。二是 2 个区域医疗卫生中心。来龙区域医疗卫生中心于 6 月 29 日试运营,9 月 15 日经区政府决策交由市中医院运行管理。在大兴镇规划建设 1.5 万平方米公立区域医疗卫生中心,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可研批复、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核发,正在进行设计项目招标和土地征收。三是 1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投入 4500 万元新建 6000 平方米顺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正在进行内部装修改造和设备采购。四是医疗服务床位供给。截至目前,全年新增床位数 137 张(市级要求 100 张),其中来龙中心医院 99 张,陆集镇医院 20 张,豫新医院 18 张。市第三医院新增床位 140 张,正在履行审批手续。

     6.达标创建工程。市中医院正在积极做好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复评迎查准备。9 月 11 日,市第三医院被省卫生健康委确认为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并纳入三级医院管理。新庄和保安2 家乡镇医院通过一级甲等综合医院复评。

     7.健康扶贫工程。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强有力措施,采用“月核实、季通报、例扣费”的方法推实此项工作。全区 18 家定点医疗机构 1-8 月份累计办理先诊疗后付费 4416 人次,办理率 100%。

     (三)有效实施三大提升行动 8.基层人才能力提升。结合《市政府支持和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和重点专科建设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20〕1号),遴选卫生拔尖人才 69 人进行重点培养,培养期为 5 年,培养期间每人将得到 4.5 万元~7 万元不等标准奖励。

     9.基层中医服务能力提升。选派 106 人参加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培训,区级财政预算117 万元为村居卫生机构和乡镇医院采用“以奖代补”方式配备中医诊疗设备,目前正在招标采购。

     10.基层管理能力提升。将 2020 年定为基层医疗机构“管理能力提升年”,举办院长读书会 4 次;13 家基层医疗机构选派护理管理、院感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共 40 人在市中医院分别进修学习 1 个月。

     (四)不断提升基层卫生服务

     11.公卫项目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经费人均补助标准达 80 元,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达到 90%。

     1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提效。截至 10 月底,在签约状态的有 13.1 万余人,签约率达 30%,其中基础包约 13.8 万个,个性包约 3000 个。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 5.4 万余人,实现应签尽签。

     13.村居卫生机构管理逐步规范。制定出台《区村居卫生机构科室物品摆放明细表》(卫健发〔2019〕19 号)《区村居卫生机构医疗服务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卫健发〔2019〕27号)《区村居卫生机构办公经费支出方案》(卫健发〔2019〕45 号)等村居卫生机构管理规范性文件 3 份,建立健全了全区村居卫生机构的各项运行机制。

     (五)扎实开展疾病预防与妇幼健康工作 14.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2020 年我区报告法定传染病 4569 例,发病率为 630.01/10万,无死亡病例,一般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5 起。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 9 种,报告发病 593 例,报告死亡病 0 例。

     15.做好慢性病管理工作。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410570 份,建档率达到 90.61%。已纳入信息系统建档高血压患者 47674 人,管理 47674 人,已纳入信息系统建档糖尿病患者14309 人;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 1850 人;2020 年 1-11 月,死亡报告 3081 例,上报新发肿瘤患者 685 例,心脑血管事件报告 1585 起。全区 12 个乡镇医院、市第三医院和市中医院肿瘤登记报告和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工作有序开展。

     16.做好妇幼健康管理工作。2020 年全区新生儿数 4051 人,访视 4000 人,新生儿访视率 98.74%。0-6 岁儿童 50599 人,健康管理 49187 人,健康管理率 97.2%,3 岁以下儿童 22431 人,系统管 21683 人,系统管理率 96.67%,其中中医药健康管理 15213 人,管理率为 67.8%;5 岁以下儿童死亡 12 人,死亡率 3‰;婴儿死亡 8 人,死亡率 1.97‰。6个月内母乳喂养率 92.3%;纯母乳喂养率 89.4%。积极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全区45 家托幼机构在园体检 20711 人,体检覆盖率 100%,检出疾病 3308 人,保教老师体检1126 人,体检率 100%,卫生保健合格合格证发放率 100%。全区产妇数 4005 人,活产数4051 人,建卡数 4001 人,建卡率 98.77%;其中早孕建卡 3870 人,早孕建卡率 95.53%;产后访视 3955 人,访视率 97.63%;产后系统管理人数 3859 人,系统管理率 95.26%;全区无孕产妇死亡。

     (六)不断充实执法监督内涵 17.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制度已基本落实,能够按照要求将执法程序、依据、执法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法制审核制度基本完善,基本做到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法制审核把关;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已全面完成,于 2020 年 6 月初开始投入使用。

     18.医疗服务监管不断强化。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完成了 182 家个体诊所和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的疫情防控等监督检查,共开展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等传染病监督 150 家次;按要求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百日行动,共排查 60 家次,立案处罚 4 家,罚款 8500;开展了医疗机构不规范行医等巡视问题整改回头看,共回头看 8 家次,发现问题 6 家,依法处理 6 家;配合综计科开展医疗机构许可校验审核 12 家次。

     19.有序开展职业卫生防控监督:按照尘肺病攻坚行动要求,开展了水泥、化工建材等重点规上企业职业卫生监督和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 119 家次;开展了企业本底台账建立和摸底调查;按要求开展了职业重大隐患排查 70 家次,对 84 家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单位实施了监督检查,下达监督意见书 84 份;开展放射诊疗机构校验审核 10 家;开展职业卫生协管业务培训和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各 1 次。

     (七)积极拓展民生实事事业高度。

     20.做好 65 岁以上老年人体检工作。为保障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积极开展体检培训工作。2020 年全区 65 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的任务数为 31400 人,截至目前完成数为 31556人,完成率为 100.63%。

     21.做好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按照《区 2020 年“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于 2020 年 4 月 8 日起正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乡妇女宫颈癌及乳腺癌检查工作,共开展完成宫颈癌检查 10657 人(其中建档立卡户 650 人),结案 8717 人,结案人群中无确诊病例,宫颈癌组织病理显示低级别病变 13 人,高级别病变 13 人,治疗随访 13 人;乳腺癌检查 10657 人,结案 8717 人,结案人群中确诊乳腺癌(浸润性导管癌)2 人,治疗随访 2 人。两癌总任务完成率 100%。

     22.做好全面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惠民政策,及时兑现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奖励金。全区享受奖励

     扶助政策共 1960 人,享受特别扶助政策 91 人,享受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 34 人,共发放惠民资金 944.59 万元。

     二、2021 年工作计划 一、优化资源配置,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健全完善运行机制,加快人才招引和设备配置,确保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顺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序时建设完成。加快启动大兴中心医院建设,不断弥补全区公办医疗服务体系存在短板的突出问题,缓解基层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备不足问题。

     二、加强人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实施医护人才梯队建设提升行动,加大人才招引力度,逐步解决全区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难、待遇低等问题。全面实施《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和重点专科建设的实施意见》,科学设置,动态管理,确保达效。加强社区医院规范化建设,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强化内涵管理,逐步实施现代化乡镇医院管理和运行模式,提升村居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三、注重问题导向,优化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基本共公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要求,继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示范推进,加强建立居民家庭健康档案、65 岁及以上老人健康档案、慢病管理档案、精神病人健康档案以及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档案等各种居民健康档案,定期对居民进行体检、随访、宣教等工作,实现系统化管理。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室建设。积极做好签约室建设工作,统一增挂标识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择优参加市星级签约室评定工作。加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及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加快推进综合监督制度建设,加大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计划生育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聚焦民生福祉,推进民生实事项目。总结上年度民生实事工作经验,补短板、强弱项,制定本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提升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服务质量,确保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完成率达 100%。开展 65 岁以上老年人健康关爱行动,为 3.1 万名 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一次基本健康体检服务。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加快家庭医生信息平台建设,试点探索线上签约,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化水平。

     五、狠抓党建引领,提升卫健行业形象。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先行先导作用,围绕“健康”建设,提升民营医院“党建联盟”品牌效应。严格落实党建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

     责任制,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行政执法、药品采购等行为的管理监督,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为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篇三:卫健局工作总结卫健局个人工作总结

    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按照省、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和市委、县委工作会议部署,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深入推进健康建设,着力抓重点、攻难点,有力推动各项卫生健康工作的高效落实:

     一、2020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公立医疗体系建设快速推进。根据《关于印发市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导则的通知》(宿卫〔2019〕4 号)文件精神以及我县无一所公立医疗机构的实际,我县出台了《关于印发县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导则的通知》(卫〔2019〕304 号)文件,扎实推进“4+3+4”公立医疗体系建设,即建设县第一人民医院、县儿童医院、县脑科医院、县康复医院,城、南湖、梦溪街道各建 1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重点镇建设 4 个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在韩山、马厂两个乡镇先行建设),全面提升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水平。目前,11 家新建医疗机构的批复已全部到位。韩山人民医院、马厂人民医院先后投入运行,其他医疗机构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创新驱动。为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高效落实,为群众提供公平、高效、可及的公共卫生服务,我县先后印发《县 2019 年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卫〔2019〕296 号)、《县 2019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卫〔2019〕297 号)等文件,创新“12345”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模式,扎实推动 31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高效落实。今年以来全县共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141.6 万余份,建档率 90%;高血压患者建档管理 11.9 万人,随访管理 11.7 万例,管理率为98.32%;糖尿病患者建档管理 3.04 万人,随访管理 3.0 万例,管理率为 98.75%;在册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7496 例,规范管理率 96.30%。

     (三)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更加完善。为减轻广大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我县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基本药物政策精神,全县乡镇医院及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极大地减轻群众就医压力。2020 年 1-6 月份我县销售基本药物5940.47 万元,占乡镇医院药品销售总金额的 63.71%,平均使用基本药物品种数 250 种,占使用药品总数的 63.41%,基药销售品种数和金额均达到我县预定目标(60%)。乡镇医院平均处方值 41.24 元,较基药实施前下降 39.46%,住院次均费用 2052.78 元,较基药实施前下降 17.53%。

     (四)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成效明显。今年以来全县分级诊疗各项工作常态化推进,上下转诊渠道不断畅通,截止目前从基层医疗机构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共计1105 人次,从二、三级医院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

     共计 201 人次。

     (五)健康扶贫工作项目全面落实。健康扶贫工作事关脱贫攻坚大局,事关民生福祉,我县先后出台《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自付费用控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卫〔2019〕374 号)等文件,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各项政策的落实。一是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低收入人口患病住院无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出院时结清自付费用即可。今年以来已累计为 17000 余名建档立卡低收入住院患者办理“先诊疗后付费”,减轻了低收入人口住院垫资负担,缓解低收入人口“看病贵”问题。二是开展低收入人口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对全县 7-64 岁登记在册低收入人口实行免费体检,截止目前,已累计体检 40577 名低收入人口,极大地缓解了低收入人口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难题。三是做好收入人口就医自付费用控制工作。要求各医院收治低收入患者时,将乙类自付费用比例严格控制在 8%以内,原则上不使用医保目录中丙类和医保目录外的药品、耗材、检查检验项目等,督促各医院落实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各项政策,保障低收入人口住院合规费用自付不超 10%。

     (六)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为维护妇幼健康权益,我县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的通知》(卫〔2020〕47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

     救治工作的通知》(卫〔2020〕83 号)等系列文件,提升妇幼服务能力。今年以来,我县扎实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提高人口出生素质,目前已完成 2836 对的检查任务,完成率 47.26%;开展两癌筛查项目,有效保护女性身心健康,目前已完成 9886 人筛查任务,完成率 39.54%,;开展产前筛查 5015 人,针对性建议终止妊娠 12 人,有效降低残障儿出生率;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6667 人,其中阳性 163 人,已安排免费治疗 23 人。

     (七)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成效明显。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小厕所、大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县出台了《县 2020 年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人居办〔2020〕3 号)等文件,扎实推进农村改厕工作。按照“政府组织、部门负责,财政补助、多方筹资,社会参与、群众动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扎实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上级下达我县的 7600 户改厕任务,截止目前我县已完成4750 户,完成率 62.5%。大力开展卫生镇、村创建工作,年内吴集、青伊湖要创成国家卫生乡镇,张圩、刘集、钱集、万匹、西圩、北丁集要创成省级卫生乡镇。

     (八)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为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全面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我县先后制定下发了《县卫健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安专治发〔2020〕20 号)、《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县卫生

     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卫〔2020〕77 号)、《全县卫健系统 2020 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卫〔2020〕151 号)等文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进一步细化管理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隐患排查,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动 1076 人次,对全县 63 家医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共查出一般隐患 913 条,重大隐患 0 条,下发整改通知书 236 份、交办单 18 份。

     (九)行政执法力度持续加大。为加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我县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全县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巡查工作的通知》(卫〔2020〕97 号)、《关于转发<市卫健委等部门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百日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卫〔2020〕118 号)等文件,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一是加大对医疗市场的综合治理,今年以来我县共出动执法人员 3460 余人次,执法车辆 640 余台(次)。监督检查各类医疗机构 540 户次,立案查处 33 件,,取缔非法行医场所 16 个,暂停执业 1 人,移送司法机关 1件。二是加大公共卫生监管力度,对全县公共场所、集中供水单位、中小学校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300 余人次,执法车辆 500 余台(次),监督各类单位 700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 580 余份,立案查处 9 件。

     (十)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我县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冠肺炎

     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卫〔2020〕194 号)等文件,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一是加强人员摸排。全系统干部职工始终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主动作为,积极担当,加强返乡人员的摸排,截止目前累计摸排县外返 103199 人次,其中武汉 2983 人,湖北非武汉 2598人,其他高风险地区返回 26 人,境外 214 人,夯实疫情防控基础。二是加强医疗救治。疫情发生后,我县迅速成立医疗专家组,从全县抽调 17 名高职称、高年资医生组成疫情防治临床专家组,指导全县医疗救治工作规范开展。目前我县仅有 1 例确诊病例,已于 2 月 23 日治愈出院。三是加强医学观察。疫情发生后,全县医务工作者充分彰显“最美逆行者”的崇高精神,主动请战抗疫一线。协和医院夏晓芳、仁慈医院王娟主动赴武汉支援,获得至高无上的荣誉;全面加强县内两个隔离点建设,确保重点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管控。截至目前,我县已累计接收隔离人员 1053 人,累计解除隔离人数 1047 人。

     (十一)“六保”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六稳”、落实“六保”任务等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本职工作,对公立体系建设、基本公卫项目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健康扶贫工作开展等民生实事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在民生实事落实过程中有无梗阻现象,有无庸政、懒政行为等侵害群众利益现象发生,确保按时间节点、保质

     保量推进各项工作,将民生政策落地落实。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完善。此次新冠疫情的爆发,暴露出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完善的短板。由于历史原因,我县医院绝大部分为民营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投入不足、技术力量不够等问题,在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等方面还不能完全达到上级的规范要求。同时,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执法大队、120、血库、各乡镇卫计中心等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编制和人员不足的问题,且缺少一所专科的传染病防治医院,与当前的疫情防控要求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还不相匹配。

     (二)安全生产工作仍存在隐患。部分单位消防设施配备不完善,没有明确专人负责相关设施的管理,巡查不及时,维护保养和检测不到位,导致一些设施设备不能有效运行;部分医院重视程度不够,保安人员存在数量不足、专业素质不高、应急能力不强、年龄偏大等现象;部分医院安全生产经办人身兼数职,安全生产专职人员的缺乏,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台账资料杂乱无序,部分单位日常巡查、自查等资料严重不全。

     (三)卫生行行政执法难度较大。一是执法大队人员编制不足,执法对象多的矛盾尤为突出,难以实现执法全覆盖。按照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要求,优化结构、按岗定员,

     适当增加卫生监督人员编制,县级卫生监督人员应达到 1.0人/万人的比例;执法器材配备不到位。由于受经费的限制,执法办案过程中的现场检测设备缺乏、执法车辆老化、调查取证器材未更新、信息装备不足等问题制约了执法效能的提升;非法行医行为时有发生。受利益驱动,部分不具备行医资格的人员利用隐蔽场所从事非法诊疗活动的行为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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