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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信息化背景下虚拟仿真技术在法学实验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时间:2023-06-03 08:45:05 来源:正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正远范文网手机站

    摘 要:随着教育信息化2.0时代的到来,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地位有了显著提升。然而,在此背景下的法学实验教学仍然存在法学实验教学的定位不够明确、教学方式被接受程度不够、教学内容和深度不够等诸多问题。教育信息化背景下,为突破上述困境,将虚拟仿真技术应用于法学实验教学,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与先进性。而在虚拟仿真技术实际运用于法学实验教学的过程中,则需要注意抽象出相应的实验流程、设计并装载实验项目、实体法知识的传授、虚拟仿真实验系统相关操作规程的讲解、完成法学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并生成实验报告、教师指导与评价等过程。

    关键词:教育信息化;虚拟仿真;法学实验教学

    中图分类号:D9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9)32-0211-03

    作者简介:孙艺(1992-),女,汉族,湖北武汉人,硕士研究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助理实验员,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一、教育信息化背景下法学实验教学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①和教育部《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均指出,要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实验教学深度融合,就必须不断加强高等教育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运用,加强虚拟仿真技术在法学实验教学领域的运用。2018年4月13日,教育部印发《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提出要到2022年基本实现“三全两高一大”的发展目标。其中,“一大”指建成“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可见,中国教育信息化进程已经从重视建设、应用的第一阶段进入了重视融合、创新的第二个阶段,即“教育信息化2.0”时代,然而,在此背景下的法学实验教学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一)法学实验教学的定位不够明确

    2018年教育部发布了《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标准中明确要求,“其中实践教学累计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15%”②。即便如此,在理论课学时不断压缩的背景下,实验课学时往往难逃被一压再压的命运。正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没有通过实验将所学理论运用到实际,学生们对纯理论的东西,往往不易理解和掌握,学习效果不佳。因此,应当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并重。

    (二)法学实验教学方式被接受程度不够

    长期习惯于传统的“专业教师填鸭式讲授—学生被动式接受”教学模式,大部分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对法学实验教学这样一种新兴的教学方式难以接受。然而,这样的教学模式固然能让学生短时间内对专业知识体系有所了解,但对一些专业疑难问题,如果仅仅通过传统的知识讲授,恐怕一时无法让学生完全理解。

    (三)法学实验教学内容和深度不够

    “法律是实践的艺术”③,“法学是世俗的学问,甚至很多是实践性的、技术性的”④,传统法学实验教学信息容量小,实验系统难以反映真实的现实法律生活,且由于“法律问题是没有栅栏的,不会出现纯而又纯的民法问题、刑法问题,法律问题的实际解决需要各部门法的协同作用⑤,而在大部分课堂上,受制于课堂时间以及强化目的的限制,专任教师仅对当时讲授的部分知识点进行针对性实验训练,以至于法学实验教学的内容和深度不够。

    二、虚拟仿真技术应用于法学实验教学中的必要性与先进性

    裹挟于上述种种困境之中,法学实验教学如何突围?笔者认为,教育信息化背景下,将虚拟仿真技术应用于法学实验教学,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与先进性。

    (一)必要性

    1.有助于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法学实验教学深度融合。近年来,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社会生活带来前所未有的重大變革,也为法学实验教学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⑥中国法学教育应当具有更宏大的发展格局,注重法学教育在网络时代、大数据时代、人工智能时代的变化。⑦尤其是在当前一流学科建设如火如荼的时期,法学教育更需要与现代信息技术接轨,大力推进现代技术与法学实验教学中的深度融合应用。

    2.有助于拓展法学实验教学内容广度和深度。近年来,我国法学教育迅速发展,法学院系的学生规模急剧扩张,有数据表明,我国现阶段开设法学专业的高校有650所左右,在校生总量达70万人。⑧传统实验教学往往受制于场地、师资等限制,无法惠及每个学生。而虚拟仿真实验系统中被预先装载了海量的区分不同专业方向以及难度等级的实验项目,让每个学生参与其中。同时,教师还可以根据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选择与学生能力匹配的实验项目,逐渐深入教学,不断拓展实验教学的深度。

    3.有助于延伸法学实验教学时间和空间。前已述及,在理论课教学课时不断压缩的背景下,法学实验教学的课时就更加难以保障,基于虚拟仿真技术的法学实验,可以突破时空的限制,充分利用学习者的课外时间完成,进而改变原有不停看书背法条的学习模式,从而延伸法学实验教学的时间和空间。

    4.有助于提升法学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传统的实验教学“重视流程的完整性,故而在实验过程中就容易变成照着材料表演,毫无新意与生气”⑨运用虚拟仿真技术于法学实验教学过程中,就是利用当代科技与法学教学进行紧密结合与交融汇通,就是采用更生动形象、直观具体的体验式方式进行教学,相较于传统刻板的法学实验教学方式无异于是提升了法学实验教学的质量和水平。

    (二)先进性

    1.可视化和形象化的“沉浸式”⑩环境漫游,制造身临其境感。虚拟仿真实验综合运用多媒体、大数据、三维建模、人工智能、人机交互、智能化、动画等技术手段,使学生进入高度仿真的现实场景,直观形象、立体生动地体验、感线与领略法律程序的空间、布局和结构,对学生产生强大的吸引力的同时,学会专业知识的运用。

    2.突破时间、空间的限制。基于虚拟仿真技术的法学实验,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不必非要占用课堂时间,也不必非要在局域网内进行实验,而是可以在任何有网络的地方充分利用学习者的空余时间来完成。

    3.全程模拟法律业务流程,大大提高学习效率。虚拟仿真技术能将发生在不同业务部门的法律业务流程预先有机串联起来,学习者可以集中参与法律业务的全过程,避免了实际中学习者奔波于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周折,从而大大提高学习效率。

    4.形成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智能化、泛在化的实验教学新模式。传统法学实验教学主要是在教师的布置下,学生围绕某一特定学习目标,在线下完成,而基于虚拟仿真技术的法学实验教学中,学生则可以随时随地,有心或无意地进入任何他感兴趣的实验项目进行体验学习,并且充分感受到基于大数据发展的人机互动与交错,促进法学思维与技术思维的交错,形成以数据为中心的复合型法学应用数据思维方式,真正形成了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智能化、泛在化的实验教学新模式。

    三、虚拟仿真技术在法学实验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目前我国各大高校均积极开发虚拟仿真教学应用系统,这些虚拟仿真平台在教学实践中,起到了弥补教学资源、提高实验教学质量、降低经济成本以及优化资源配置等作用。笔者以我校自主研发的法学实验教学系统(LETS)中的“关于陈爱英的民事诉讼模拟实验项目”为例,简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实施过程:

    (一)抽象出相應的实验流程

    此步骤由专门的实验教师根据现实中的民事诉讼法律业务流程进行针对性设计,并由专任教师对其中的专业问题进行严格把关,进而抽象出相应的民事诉讼实验流程。

    (二)设计并装载实验项目

    该步骤中设计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的任务由专任教师结合具体的教学情况进行设计,既可以是原创,也可以是对司法实务中的真实案例进行改编而成,但必须具体明确到每一环节的场景、人物形象、角色身份、每一角色的权限、可能用到的文件或模板、考察的知识点等。而后由专门的实验教师将实验项目按符合虚拟仿真实验系统要求的方式进行装载。

    (三)民事实体法知识的传授

    在进行具体的实验操作之前,通常需要专任教师提前在课堂上进行民事实体法知识的讲授。例如,在进行“关于陈爱英的民事诉讼模拟实验”中,需要讲授相关的法律概念、特征等。

    (四)虚拟仿真实验系统相关操作规程的讲解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充分运用多媒体技术,把图片、文字、视频等相结合,形象且直观地展现实验内容和实验全过程,与此同时,如能在实验之前,对学生进行实验系统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一定的指导,势必事半功倍地指导学生正确的操作,从而流畅顺利地完成实验,增强体验感。

    (五)完成法学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并生成实验报告

    此环节为学生在实验系统每一环节的操作指南的具体指引下,进一步验证所学理论知识,逐步完成实验,并由系统自动记录每一环节每一角色所作所有操作并自动生成实验报告的过程。旨在进行痕迹管理,便于实验后的反思与总结

    (六)教师指导与评价

    专任教师可以在实验全过程对学生进行指导,并在实验结束后对学生所作实验成果进行评价反馈,达到求真知、促发展,提升学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教学目的。

    [ 注 释 ]

    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实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这是党中央对教育事业提出的新要求,也是中国教育砥砺前行的新坐标.其中,在教育平衡方面,强调教师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科技手段提高专业技能.

    ②普通高校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http: // edu. china. com. cn /2018-04/10/ content_50855831.htm,2019-9-16.

    ③胡平仁.我国法学教育的目标定位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王瀚,主编.法学教育研究(第3卷)[M].法律出版社,2010:110.

    ④苏力.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机遇与挑战[M].法学,2006(2):12.

    ⑤蔡立东,刘晓林.新时代法学实践教学的性质及其实现方式[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8(5)(总第143期).

    ⑥张吉豫.面向未来的人大法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J].人民法制,2018,8:49.

    ⑦周佑勇.双一流背景下理工大学发展法学教育的学科需求及思路[J].人民法制,2018,8:27.

    ⑧吴汉东.法学教育发展的历史轨迹与中国道路[J].中国大学教育,2016(1):15.

    ⑨李胜利,李雯.结合理律杯模式完善模拟法庭教学法的若干思考[J].高教论坛,2014(10):52.

    ⑩李伯军.国际法双语教学模式刍议[J].当代教育论坛(综合研究),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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