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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弱国未必无外交:以顾维钧为例

    时间:2023-06-08 10:50:06 来源:正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正远范文网手机站

    有一种论调在中国一直比较有市场,那就是“弱国无外交”。这种流行的论调何时开始兴起已不好考证,可以证实的是:

    《秘笈录存》载,巴黎和会上的中国代表曾联名致电政府表示:“弱国交涉,始争终让,几成惯例。此次若再隐忍签字,我国前途将更无外交可言。”

    外交官陆徵祥晚年在《回忆与思考》中曾总结说:“弱国无正义,弱国无外交。”

    1932年10月9日,面对《李顿调查团报告书》,心情复杂的蒋介石于当天的日记中写道:“李顿对于调停之主张,亦太怕日寇矣,但报告书中前8章调查之日本责任,尚属公道,余对此认为有修正与保留之接受,而不拒绝。呜呼,以弱国而谈外交,又欲于外交中图自主自强之道,乃非此不可。”

    总之,原本发端于晚清和民国的“弱国无外交”,在一段时间以来似乎作为一种定论被广为传播开来,特别是在民族主义大兴的1990年代后,已然成为庙堂和民间在解释特定历史、外交失败等问题时共同信奉的法则和辩护词,并被赋予狭隘爱国、极端排外和拒绝现代文明的堂皇借口、挡箭牌。

    然而,过往历史和外交问题真的可以这样诠释吗?或者借用鲁迅在《狂人日记》中的惊天一问:“从来如此,便对么?”

    顾维钧在国际外交舞台上的倾情演绎,自然不是摸着石头过河的结果,其背后是成熟的现代思想理论。如对于20世纪前半期的中国民主化进程屡屡受挫,顾维钧在晚年口述的回忆录中就有比较系统的分析和反思。

    在分析民主政治在中国受挫的原因中,顾维钧认为,“首先是中国没有根深蒂固的代议政治传统”,而传统在中国又很重要。简言之,“中国古书中的光辉箴言并没有建立付诸实施的正常制度”,有的却是“皇帝身居宝座,统治一切,理论上不仅有无限的政治权力,甚至对其治下全体百姓的生命财产也拥有绝对权力。人民很难有任何表达其意志的机会”,孔孟的“民为邦本”、“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等箴言、理论“从未完全实施过”。

    第二个原因是传统中国虽然存在着士绅式的民主精神,但“其效果仅仅是地方性的,并没有我们所看到的北美城镇会议中美国式民主的基础”。民国的建立,“只是推翻了存在多少个世纪的一成不变的政权体制”,之后“国家分裂成许多个军事长官统治下的政治势力范围”,“却从来未能理解民主为何物,或应取何种形式”。

    另外,“中国难以有系统地发展民主政治的根本原因是:缺乏互谅的精神和不能正确理解言论自由的原则”,“在中国,任何公开集会都不能容忍批评和反对意见”,中国人的心理就是出于礼貌和规矩,不应该公开反对上级或长辈的意见,这种民族文化“根本就不习惯于承认言论自由是基本原则,至于遵从大多数人的意见就更说不上了”,“相反意见之间的相互容忍和对民主原则的理解”,是中国人“尚未培养起来的品质”。因此,议员们“并不总是忠于其作为人民代言人的职能”,“大多数情况下是为了政治的或个人的利益”,“不理解赋予国会这些权力是一个有秩序的立宪政府的必要部分”,他们这种以宪法特权为政治武器的倾向,“使得国会的信誉扫地,并妨碍了这一立宪机构的正常工作”。而政府成员“对于国会的立法职能的理解相当差”,“不把国会看成是憲法规定的机构”。最终导致国会、内阁和总统府之间的冲突不断,难于调和。

    还有就是“缺乏对法治的重要性的认识”,“法律指导这一意识,还没有在人民当中扎根,还不足以促进代议政府的建立及其职权的行使”。

    在透辟地指出民主政治在中国失败的原因后,顾维钧并没有悲观绝望、丧失信心,他说:“这只不过是时间和训练问题。必须教育人民使其懂得一些民主的基本原则。除非我们全民族决定不走民主的道路而回到专制政治的道路上去,我想就该采取步骤朝着民主方向教育人民。民主不能在一夜之间产生。我并不认为中国在过去五十年中所面临的民主政治问题仅是由于中国的情况特殊,因而其经历也就独特,而是相信在亚洲甚至非洲一般都会是如此。毫无疑问,民有、民治、民享是最重要的原则,但它并不像看起来那么简单。尽管中国在历史传说上有统治者必须尊重民意的说法,但实行民主和承认民主原则则属实际问题,决不是作一篇演讲的学术问题,需要有良好的训练、纪律和实践经验才能使其行之有效。”他还进一步建言道:“在我国的基础教育中,特别是在小学和初中这些低年级中,不仅应向青年人讲授代议政治的原则,而且也应讲授如何实行,使他们在长大后能够理解。不论在私人聚会、公开集会,或在委员会讨论中,言论自由和提出反对意见的权利应被承认。如果存在正常的意见分歧,总会找出可行的妥协办法,要使他们认识到这一切都是正常程序。”

    关于民国外交家的评判,顾维钧晚年在回忆录中也予以坦诚的专业性的评说。

    例如,关于外交家陆徵祥,顾维钧非常认同时任外交总长的陆徵祥完全按照西方国家外交部的模式改组外交部,聘用的外事人员均需要受过专门训练,以制度化的举措为民国外交奠定基础,以及“外交上的练达和熟谙礼仪”等。对于陆徵祥说“凡是办政治,尤其是办外交,决不可用外行”,顾维钧也极表赞同。但是,顾维钧同时发现,作为职业外交家的陆徵祥身上的缺点:“从未受过辩论的训练”、“完全没有受过代议政治的训练”、“他的经验仅限于面对面交谈的老式外交”、“无面对人数众多的人民团体的经验”等。正是因为存在这些缺点,导致作为内阁总理和作为袁世凯发言人的陆徵祥,面对众议院几百议员的演讲完全失败,不得不提出辞呈。

    关于外交家王正廷,顾维钧多有评判。

    在巴黎和会上,作为南方政府代表和中国代表团的第二代表,王正廷却计较自己的排名,内讧起争议,甚至使出完全不配称外交官的下作手腕,导致代表团不能同心协力,将国内政治与对外关系混为一谈,完全不顾及大敌当前应以国家和民族利益为重。(例如与施肇基合作排斥代表团秘书长岳昭燏;蓄意与代表团团长陆徵祥在座次上并列,越权主持会议、听取汇报,甚至挤兑陆徵祥;造谣说顾维钧与曹汝霖的女儿订婚,并指使人在国内报纸上发布,还嫁祸伍朝枢。当顾维钧将这些情况跟汪精卫陈述后,汪精卫勃然大怒说:“咱们一起去见王,我要当你面打他耳光。他怎么竟能如此卑鄙、蓄意制造这类谎言。”“他太下流了――他的品质,他的行为都太下流了。”)同为外交官的颜惠庆在1946年完成的自传中含蓄地批评道:“代表团内重要代表的意见分歧,自始即难望和衷共济,……大敌当前,竟有人不惜运用阴谋,争取席次。此种行为,岂特令人齿冷,实为国事痛心。”

    在与加拉罕的谈判中,王正廷的表现更是令人失望。首先,一个事关两个国家的谈判,他竟然在苏方招待的筵席中签字,而且欢宴至黎明前――同席的还有那个倒戈将军冯玉祥,搞不清楚联合与亲善、媚外之间的界限;其次,作为外交代表,却不知按程序向外交总长汇报谈判进展和送呈协议草案给内阁全体会议讨论,反而越权、严重失职地签订有损于国家利益的协议;被解除谈判代表职务后,竟然伙同苏俄人员煽动李大钊等学界人士到外交部上访闹事(李大钊等认为,王正廷签订的协议是草案是中国外交史上最好的协议,外蒙置于苏俄的支配和统治下那里的人民有可能生活得更好。),甚至涉嫌参与暗杀顾维钧的事件。档案显示,顾维钧出任外交总长时,苏俄驻华全权代表越飞就曾向一些亲俄的知识人做工作,要求他们把顾维钧赶下台,也曾反对民国政府任命彭允彝為教育部长。这已经不是如何衡量一位外交官职业素养的问题了,简直就是传说中的丧权辱国的卖国贼。

    王正廷的外交口碑大概的确不好。

    沈云龙在《民国史事与与人物》中写道,1928年王正廷出任外交部长后,以“革命外交”相标榜,提出废除不平等条约重新订新约的宣言,其中包括1929年3月解决济南惨案协定之签订、1929年12月撤废领事裁判权收回法权之谈话、1931年5月颁布管辖在华外国人实施之条例,“王正廷所谓‘革命外交’之一斑,虚声唬人,大言欺世,而实质不足以副之,终有黔驴技穷之一日。庸暗误国,大抵如是。”沈云龙在《汪旭初先生夷集》中写道,东北局势紧张之际,中国驻日公使汪荣宝曾电告外交部日本将在东北有作为,王正廷不以为意,还撤了汪公使的职。沈云龙还谈到,据当事人说,在南京中央大学师生到外交部殴打王正廷时发现,在其办公桌抽屉里有很多份关于东北局势的原封未动的密件。

    梁敬錞在《九一八事变史述》中写道:“中国在军事、财政两乏对日作战充分准备之前,对外交纵未能作曲意之协调,亦必当避无谓之刺激,然而小幡酉吉使华之拒绝(系指日政府派小幡酉吉出任驻华公使,中国外交部以其曾参与二十一条拒绝),重光葵对谈之夸大(系指日本驻华公使重光葵自报上得知王正廷部长有片面撤废租界、租借地各计划,遂往访求证实,结果王正廷大谈包括旅顺、大连及南满铁路均在撤废之列),皆系不生实益,徒启纷纠之事,而竟出之,拟诸革命外交变动不居可柔可屈之精义,又将何以自解?”

    黄郛在《黄鹰白先生故旧感忆录》中写道:“九一八之变爆发,东三省将被日人席卷囊括以去,我主持外交之当局,对于肇变之对方之内情,未深切认识,而应付之时,刚柔迎拒,不能适应机宜,虽有可解决之机,而一再坐失……”

    美国驻法大使蒲立德就曾对顾维钧透露说,中国政府急需从美国得到一笔借款,但是美国政府不会通过驻美大使王正廷来办理此事,而顾维钧或陈光甫则可以。在关于为什么王正廷拿不到这笔钱的问题上,蒲立德对顾维钧说:因为“他时常是不假思索,信口说一些没有事实根据的话,而他又向政府做些毫无根据的报告”。可见,在外交上,缺少诚信、不遵守规则连开展工作都很困难,更遑论国家利益的最大化了。

    关于北京政府与南京政府的外交方针比较,“两朝外交元老”自然有发言权。

    顾维钧这样评判说:“遇有问题,不论是有关战争形势的问题还是其他重要问题,北京政府总要发通电给各使馆,……要求就当地舆论和对华态度,以及对北京政府最终将做出的决定可能有何反应提出报告,而且要在收到国外报告之后,方做最后决定。”而“1928年以后,南京政府非但不屑于征求中国外交代表的意见,而且常常在做出决定时除通知那些驻在直接有关国家的外交代表外,对其他国家的外交代表甚至连通知都不给”,驻外公使降为外交部或外交部长的代理人,不再被征求意见,“外交部甚至常常在不完全了解国外反应的情况下即做出决定”。同期的美国和英国都“实行一种使驻外使节完全了解情况的制度”,所以美国驻法大使知道中国驻美大使王正廷正急于从美国贷款而美国政府却拒绝与他合作然后转告给顾维钧,而作为驻英大使的顾维钧得知蒋委员长离开重庆去参加开罗会议的消息是从《芝加哥每日新闻》的库先生处得知的。

    两项比照,北京政府与南京政府在外交事务上的优劣已经昭然若揭了。史学家张忠紱在《读姚译颜惠庆英文自传感言》中曾比照说:“直至北洋政权没落,整个外交界尚能保持其传统作用,故北京外交界的水准反较1927年后为优。”

    在涉及国际事务以及外交谈判等问题上,顾维钧晚年更是深有感触。

    针对那句为中国人普遍接受的能够提振中国人士气的“宁为玉碎,不为瓦全”,顾维钧在演讲中说:“在外交上却不能接受这条成语,因为国家是不能任其破碎的。但在外交上也不能指望百分之百地成功:如果你想达到百分之百成功,而对方也这样要求,那就不可能有成功的外交,因为这样就无法达成协议。因此你可能做到的只能是求取百分之六十到百分之七十的成功,能够做到这点,对你来说即是大胜。当你已达到百分之五十的地步,而正接近百分之五十一、五十二时,应当小心不要有任何可能引起谈判破裂的言谈和行动,而失去你那百分之五十一、五十二。……‘人民外交’总是以百分之百成功为口号,是永远成功不了的。那样只能把谈判搞糟。”顾维钧进一步强调说:“当办理重要交涉时,唯一影响你的考虑的应当是民族利益,而不是党派和政治利益,更不能考虑个人政治上的得失,因为如果有了这些考虑,你的外交从民族利益的观点来看就不会成功。你要么是牺牲民族利益实现你的政治野心,要么使谈判完全破裂。”“特别是在人民外交当中,由于离不开公众舆论和大众的支持,一个人很容易做一些讨好公众的事,而不总是光考虑民族利益。如果是民族利益,那就是永恒的,不因时间、舆论或党派而改变。”“自从五四运动以来,‘人民外交’的口号已经成为非常时髦的口号,群众组织起来大游行或组成代表团对中国的代表们施加压力,常常造成灾难性的后果。”

    综上可见,外交家顾维钧确如董霖在《敬悼外交耆宿顾维钧博士》中所评价的:“毕生致力于国际和平,维护国家主权,其为时之久,功业之隆,近代罕有其匹”,“享誉中外逾半个世纪”。

    岳谦厚在《顾维钧外交思想研究》中也总结道:“从政治和文化意义而言,他可以说是民国相当一批西化程度甚深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和某种自由主义政治势力的代表;从外交意义而言,他可以说在相当程度上代表了整个民国外交的形象;从国际意义而言,他可以说是人类追求和平与秩序、公理与正义的代表。”

    不错,顾维钧不但为国家和民族挣得了利益,也在国际外交史上留下绚烂的一笔,更为后发现代化国家赢得了口碑和尊严。

    “弱国无外交”这一至理名言,虽然早已成为中国人看世界的思想指南和行动指针,却鲜有人较真地追问支撑这一名言成立和广为流传的内在逻辑和事实证据究竟是什么。

    英国哲学家罗素曾说过:“人是轻信的动物,人必须相信一些什么。在没有好的理由可以相信的时候,人便满足于相信糟糕的理由。”那么,是否存在好的理由呢?或者说“弱国无外交”不可以证伪吗?

    不妨就以陆徵祥、蒋介石亲历过的民国为例吧。

    作为亚洲第一个共和国,中华民国的宪政之路起步应该说并不順利,中间频繁的政争导致政府接连更迭,甚至已近破产的边缘,不但国内公信力下降,就是在国际舞台上也常常备受冷眼,是典型的“弱国”。但即便如此,民国的外交事业还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面对咄咄逼人的日本政府,民国外交官们将“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换为无足轻重、实难履行的“十三条”;

    面对重新制定国际新秩序的巴黎和会,民国外交官们拒签了涉及山东权益的三个条款,却依然成为国际联盟的创始国;

    面对美国主导的华盛顿会议,民国外交官们积极斡旋,不但消解了日本此前在华的特权,而且将百年前大清政府签订的包括治外法权、片面最惠国待遇、租界和租借地等不平等条约的妥善解决纳入议事日程,并历经20年左右的时间在1943年彻底废约,实现平等外交关系;

    面对不断升级的中日冲突,民国外交官们多方借助国联干预,积极赢得美英等民主国家的道义支持,最终促使美国直接参战,终至抗战胜利;

    面对“二战”后国家积贫积弱、尚难统一的状态,民国外交官们积极投入联合国及五大常任理事国和世界和平局势的构建中,签署联合国宪章、人权宣言……

    这其中,顾维钧作为民国第一外交官,充分利用国际规则,凭借着良好的外交声誉和才华,为中国赢得了巨大利益和国际地位,这一点陆徵祥、蒋介石等人不应该避而不见。

    可见,所谓“弱国无外交”,其实是需要限定条件的,因为相反的例证还可以举出,如当年拿破仑战败后,法国外相塔列朗在维也纳会议上运筹帷幄,分化各国,以所谓的“正统原则”使法国作为战败国把损失减少到最小的程度。至于梵蒂冈、列支敦士登、摩纳哥、圣马力诺、卢森堡、安道尔等小国,有些仅有维持治安、交通的警察而没有国防军队,在军事实力、国家综合实力等方面当然是最弱的了,但现实的历史显示,他们并不曾因此就低声下气,他们的外交并不曾遭受多少不平等、不公正的待遇。即便是所谓强国,例如前述巴黎和会上的美国、法国、意大利等,不是也不能达成全部诉求吗?

    所以,所谓“弱国无外交”之“弱”,就需要进行概念上的界定了,否则一味地强调因国弱而无外交,其实就是在变相主张和倡导强权逻辑和丛林法则,而蓄意地无视世界已经存在并通行的文明规则。这类价值信奉者一旦有一天使“国强”了,在与世界各国相处时,稍不顺心就会动辄秀肌肉、频频亮剑地恐吓、欺凌弱小和异见者,并成为危害世界的霸权国家、帝国主义。

    所谓的“弱国无外交”,其实还有另一层含义,即“弱国”对外交目标过于苛求,幻想外交就是夙愿的全部达成,这实在是一种天下归一的原始欲望,是一种眼里只有自己而没有他人的唯我主义。在这种一元化的思想主导下,完全谈不上现代意义上的外交和谈判,只存在野蛮征服和被征服的两极结果。于是,当诉求全部达成时,就自豪地宣称帝国迎来盛世,应该领导世界;当诉求不能完全达成时,就摆出一副受迫害的心态,不断地控诉着自以为的屈辱,并以富国强兵相号召,制造紧张、恐怖局势。

    胡秋原在《近百年来中外关系》中虽然大义凛然地从正统爱国观念出发指斥了所谓帝国主义,但是也仍然不得不承认,中国外交失败的“痛心史”是“当时昧与世界大势,既不知彼又不知己,知识的缺乏眼光的短浅”等愚而弱的结果。

    其实,认真回顾1840年以来的中国外交关系史,可以发现,所谓的外交失败,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因为“愚”,而且不仅“愚”还耍无赖、死不认理。

    关于“弱国无外交”之说,史学家雷颐曾先后撰文说:“外患越频,外交越重,越不能没有外交,不能没有外交之人。”“在国与国之间的外交中,‘公理’与‘实力’是两大重要因素。不过有‘理’者未必有‘力’,有‘力’者未必有‘理’,因此‘理’与‘力’的关系确实复杂难明。”

    学者岳谦厚在《顾维钧外交思想研究》中评说:“对中国提出挑战的对手是若干完成近代化的国家,实力的弱小使中国外交不得不处于弱势。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落后就得丧权失土。”

    外交学院国际关系研究所教授“霜木”(笔名)曾撰文指出:“国弱未必外交弱,兵败未必外交败,甚至从外交的角度来看,有时弱国的外交不仅不弱甚至有时强于强国。……‘弱国无外交’本是弱国对其失据的外交的感叹,具有某种激励作用。不过,‘弱国无外交’这种悲愤感慨具有相当的负面效应。它未必能够直接、正面且有力地激发人们奋发图强,且容易使人形成一弱皆弱,一败俱衰的错觉,滋生国弱无以外交争,国强不必外交争的外交上的消极和无为,并且时常伴随和助长对于自己民族外交史的虚无与否定。”

    同样具有资深外交经历的资中筠教授也曾撰文指出:“‘弱国无外交’,这是中国人近代以来最深切的感受。但是一般把‘强’、‘弱’只理解为军事力量,所谓战场上得不到,谈判桌上也得不到。其实不尽然,因为即使处于军事优势的国家,要下决心打仗还是需要很多条件的,而且互相打交道的不止一个国家,错综复杂的国际关系未尝不可以利用。从某种意义上说,弱国更需要外交,如果处理得当,不一定不能靠外交争取到现有力量对比下能够达到的最大限度对自己有利的协议,或者至少争取到缓冲的时间以便蓄积力量。但是这里的必要条件是决策集团判断正确,思想一致,加以有高明的外交才能,前台后台同心协力。”

    至此,可以推翻“弱国无外交”这一流传甚久的谬说,并坦然地接受唐德刚教授所总结的结论:“弱国未必无外交”。

    至于钱亦石1947年在《中国外交史》中所写:“中国实在没有外交史,只有丧权辱国史,卖国殃民史。或者从对方来讲,只有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史,压迫中国史。或者从另一方面讲,中国只有外交失败史。”这样狭隘的民族主义的自虐心理和排外情绪,虽然在底层社会颇能获得拥护,但真正了解近代中国转型的外交史和国际关系史的人都知道,这种想象性的政治煽动完全不是历史事实。而且还要知道,民族主义是一把双刃剑,利用不好,偷鸡不成蚀把米,或者搬起石头砸自己脚,都是常有的事儿,古往今来莫不如此。

    说到底,“弱国无外交”这一口号始终备受青睐,其背后不仅是表明自身要追求强权逻辑和丛林法则,而且还是特别国情下的一种想象性的话语建构和煽动民族情绪的政治动员,其根本点是拒绝反省自身问题而将责任完全归咎于他者的居心叵测与别有用心。这种推卸责任的不良积习、文化劣根和蓄意制造敌对面的恶性表现,是百年来共和国人始终不敢面对的问题。

    胡适在1930年代写给时任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长汪精卫的信中曾说:“我们深信,根本上中国的外交问题还只是内治的问题。我们的内政不上轨道,国内没有治安的保障,则我们的国家在国际上决不会得着自由平等的地位。所以我们主张,我们应该多责己而少责人,多在内政上努力而少作排外的空谈。”这样理性的认知,实在说,算不得什么空谷足音,不过是中国一百多年来的历史实情的客观总结和常识评说,然而在现实中国却又那样讳莫如深、南辕北辙,真是令五千年文明古国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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