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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觏与范仲淹的交游及政治思想刍论

    时间:2023-07-13 13:45:04 来源:正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正远范文网手机站

    李觏与范仲淹都是北宋历史上著名的人物。范仲淹主持了北宋中期的庆历新政,李觏是其积极的支持者。本文论述了范仲淹与李觏的交游及政治思想的共鸣。他们二人志同道合,都以天下兴衰为己任,都有变法革新、理财富国、术强图变的思想主张。

    [关键词]李觏;范仲淹;交游;政治思想

    [中图分类号]K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07)07-0133-06

    文 娟(1975—),女,暨南大学文化史籍研究所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宋元明清文化史;(广东广洲 510632)范立舟(1962—),男,中国计量学院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思想文化史。(浙江杭州 310018)

    南宋学者罗大经说:“国朝人物,当以范文正为第一。”[1](卷1《韩范用兵》)理学之集大成者朱熹对范仲淹更是称颂有加:“本朝惟范文正公振作士大夫之功为多。”[2](卷129)《宋史·范仲淹传》则褒扬道:“每感激论天下事,奋不顾身,一时士大夫矫厉风节,自仲淹昌之。”范仲淹一生的文治武功与恢宏胸襟及先忧后乐的崇高精神和风范,博闻广识的精湛学问和志趣,向为时人与后人所称赞。他还善于赏识与鉴拔人才,北宋思想家李觏便是其中的一位。李觏(1009-1059),江西南城人,少即俊异,却屡试不第,以至一生坎坷。李觏博学通识,研极治乱,著述丰宏。就其思想本质而论,不仅对王安石学说,而且对后世功利学说影响均甚深甚远。范仲淹年长李觏20岁,曾多次奖擢李觏于草泽之中,范仲淹对李觏的荐拔,乃是源于双方的思想共鸣,他们都有以生民休戚、天下兴衰为己任的胸怀,都有变法革新、理财富国、术强图变的思想主张。本文拟就李觏与范仲淹的交游及变革思想之异同进行探讨①。

    李觏与范仲淹相识于景祐四年(1037)。当年,李觏29岁,入京参加礼部考试落第,悲愤彷徨,乃去鄱阳拜访范仲淹。李觏已知仲淹有知人之明又乐于不次举荐,早就准备去拜访他,但还未来得及前往,仲淹就因与吕夷简的矛盾再次激化而远贬饶州,所以李觏“卒无所遇,彷徨而归”。他回到家乡后,在“身病”、“力穷”的情况下,给范仲淹写信,说自己曾“不远五百里,犯风雨寒苦,来拜与庑下”[3](卷27《上范待制书》)。关于这件事,范仲淹后来在给李觏的信中也提到过:“仲淹白秀才李君:在鄱阳劳惠访,寻以改郡,不敢奉邀。”[4](卷2《范文正公三书》)此年十二月,仲淹改任润州。到润州后,他把州学“新而广之”,又致书邀请李觏为润州郡学教授。他在《与李泰伯书》中说:“今润州初建郡学,可能屈节教授?”但李觏此时正忙于著录《潜书》,得信后并没有应约前往。

    宝元二年(1039)三月,范仲淹改知越州,到任后仍念念不忘这位饱学多识、胸怀大略的“奇士”,写信邀请李觏来当地讲学,态度十分诚恳。这是李觏第二次受到仲淹的热情邀请。这次,李觏应邀前往,他写了《登越山》一诗可以为证:“腊后梅花破碎香,望中情地转凄凉。游山只道寻高处,高处何曾见故乡?”这首诗也流露出李觏一种不愿久留的思归情绪,之后不久,他就回了家乡,继续过着著书立说的清贫生活。据康定二年(1041)李觏得郡举应茂材异等科入京后所作的《上富舍人书》、《上吴舍人书》、《上王内翰书》等来看,李觏之志本不在庠序之间。在上书中,表现出他对自己在经济、政治、伦理、军事等方面的种种主张能够得以推行的强烈愿望,其中也包括对这些王公大臣能够延席聆听他的经国大论,从而被采纳上闻的深切希望。如他在《上富舍人书》中说:“志将以昭圣人之法,拯王道之纲,制为图书,以备施用。” 又说:“古之所谓知己者,信其道也,非徒利其身也。不然何山之深而不可庐,何水之广而不可渔?著书传道,求闻于后世,不犹愈于碌碌食众之食乎?”[3](卷27《上富舍人书》)

    庆历三年(1043)八月,范仲淹拜参知政事,庆历新政拉开序幕。李觏于庆历四年(1044)六月将《庆历民言》呈于范仲淹和富弼,在该序中他说:“庆历三年,屏居里中,自念生而宦学,其秉心也劳,其虑事也多,既不克进,且为编户以死,终无一言,其何补于世!……故为《庆历民言》,凡三十篇。”[3](卷21《庆历民言序》)在《庆历民言》中,李觏把“开讳”作为改革政治的前提,要求君主除忌讳、开言路,正视国家生死存亡的问题,鼓励大臣要敢于直谏帝王的过失。他说:“闻死而愠,则医不敢斥其疾;言亡而怒,则臣不能争其失。疾不治则死,或非命;失不改则亡,或非数。是讳死而速死,讳亡而速亡。”[3](卷21《开讳》)在国家兴衰盛废上,他坚持了人事的作用,这显然是针对因循守旧、箝制言论、指新进敢言之士为“朋党”的不良朝风而发的。《庆历民言》是李觏随《寄上范参政书》一同呈送范仲淹的。在书信中,李觏这样说:“窃闻明公归自塞垣,参预朝政,无似之人,辱知最厚,延颈下风,忧喜交战。喜者何?谓冀明公立天下之功。忧者何?谓明公失天下之名。……若曰患更张之难,以因循为便,扬汤止沸,日甚一日,则士林称颂不复得如司谏待制时矣。此所谓恐明公失天下之名也。嗟乎!当今天下可试言之欤!儒生之论,但恨不及王道耳,而不知霸也、强国也,岂易可及哉?管子之相齐桓公,是霸也。外攘戎狄,内尊京师,较之于今何如?商鞅之秦孝公,是强国矣。明法术耕战,国以富而民以强,较之于今何如?是天子有帝王之质而天下无强国之质,为忠为贤可不深计?”[3](卷27《寄上范参政书》)这段文字,尤可见范、李二人相交之厚。李觏不单以改革所面临的“更张之难”和易犯“因循之便”提醒范仲淹,且以王霸、富国、强兵相责于他,并以士大夫的身名气节相激励,毫不因身份、地位的悬殊而有所顾虑。信中还谈到了节约用度、减轻赋税以免“盗贼”、“乱患”之兴的经济问题。

    这封信写于庆历四年(1044)六月四日,而范仲淹于此年六月二十一日已被任命为陕西、河东路宣抚使。仲淹离开朝廷,实已预示了新政失败的命运,而李觏之书信却恰恰在此期间到达,可以说是姗姗来迟。李觏对仲淹入参大政“忧喜交战”,对当时存在的各种问题坦言以告,信末又说“然恐富贵娱乐,有以移人,故敢告于左右”,“人寿几何?时不可失,无嗜眼前之爵禄,而忘身后之刺讥也”。从这些文字隐约可见李觏对新政措施及其推行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是有自己的看法的,这大概也是李觏这封书信及其所附《庆历民言》不是在新政伊始时送达,而是在新政已有所实施,弊端已有所暴露的情形下才发出的原因吧。李觏远在家乡,不可能彻底了解朝堂之上革新派与守旧派之间的炽热斗争,没有预料到范仲淹等会如此快就被迫离朝,由此也似乎可以说李觏的上书是一封迟到的议政书。

    皇祐元年(1049),范仲淹知杭州。该年十一月二十日,他上章荐举李觏,荐章中这样说:“臣观李觏于经术文章,实能兼富,今草泽中未见其比。……伏乞朝廷优赐,就除一官。”[4](卷1《荐章四首·范文正公三首》)在荐举李觏的同时,仲淹呈上了李觏所作的《礼论》七篇,《明堂定制图序》一篇,《平土书》三篇,《易论》十三篇。第二年三月,朝廷决定九月中大祭于明堂,借此机会,范仲淹在六月再次上书指出李觏对明堂制度有研究,“能研精其书,会同大义”[4](卷1《荐章四首·范文正公三首》),七月,李觏被授将仕郎,试太学助教[5](卷432《李觏传》)。李觏对仲淹不遗余力的举荐充满了感激,作《谢范资政启》以答谢。十月,范仲淹加职户部侍郎,李觏寄信相贺,仲淹回了信说,并告知李觏他已改知青州,正准备上路,这是范仲淹与李觏间有文字可考的最后书信往来。②

    李觏与范仲淹都出身贫困,且从小都刻苦自学。李觏14岁时父卒,家境甚贫,衣食不足,幸而其母郑氏,辛勤耕织,勤俭持家,使李觏得以拜师访友,学有所成。他成人后,两次应试,皆不中第,全家仍是“饥寒病瘁,日久颠仆”[3](卷27《上苏祠部书》),他也自称是“南城贱民”、“江南贱夫”、“南城小草民”等等。虽然如此,但他仍然坚持不懈,孜孜以求,好学进取,著书立说。他之所以家境贫穷而志不衰,被人讥笑而日好学,就在于他志大意坚,为国担忧,为民着想,他自己对此也作了说明:“觏,邑外草莱之民也,落魄不肖。生年二十三,身不被一命之宠,家不藏担石之谷。鸡鸣而起,诵孔子、孟轲群圣之言,纂成文章,以康国济民为意。余力读孙吴书,学耕战法,以备朝廷犬马驱指。肤寒热,腹饥渴,颠倒而不变。”[3](卷27《上孙寺丞书》)范仲淹于宋太宗端拱二年(989)出生于徐州掌书记书舍,1岁时,父亲去世,他随母亲改嫁到长山,家境也不是十分的宽裕。但他“少有志操”,自叹“夫不能利泽生民,非大丈夫平生之志”[6](P208)。他自幼勤奋学习,刻苦自励,21岁时,“在长白山醴泉寺僧舍读书,日作粥一器,分为四块,早暮取二块,断齑数茎,入少盐以啖之。如此者三年。”[7](《年谱》)忍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艰难。后来他又到应天府书院学习,他志在致天下太平,不计较个人得失,“公少有大节,其于富贵、贫贱、毁誉、欢戚,不一动其心,而慨然有志于天下。”[8](《居士集》卷20《范公神道碑铭》)大中祥符八年(1015),考中进士,被授予广德军司理参军,从此踏入仕途。范仲淹日后虽身居高位,也从来不忘民间疾苦,正如他在诗中所云:“臣出处贫困,忧思深远,民之疾苦,物之情伪,臣粗知之。”[7](卷16《让观察使第三表》)

    北宋中期,官吏冗滥腐败,仅科举录取的名额就超过了唐代20倍以上。“恩荫”制度又使皇族、外戚、品官子弟及宗族亲属乃至门客医生获得官位,从而形成了“比屋皆是衣冠”的庞大官僚队伍。这些官吏俸禄优厚,享有占田免役特权,大都田舍弥望、婢妾成群。李觏和范仲淹都出身贫寒,对官僚权贵子弟不学无术而坐享恩荫的现象十分不满。李觏描绘贪官污吏的丑态是“希势而惧,怀赂而喜,妥首摆尾”,简直使“良犬”都为之羞耻。[3](卷20《潜书十五篇并序》)他把攀结权贵,爬上高位,狐假虎威的人看作“盗贼”,并警告当权者不要做这种盗贼的“人质”。他斥责某些居高位的人图国忘身,只是“但行文书,不责事实;但求免罪,不问成功;前后相推,上下相蔽”。[3](卷28《寄上孙安抚书》)范仲淹也批判恩荫制度说:“假有任学士以上官,经二十年者,则一家兄弟子孙,出京官二十人,仍接次升朝,此滥进之极也。”[7](《政府奏议上·答手诏条陈十事》)他建议让任荫的特权子弟受儒家经典的训练,同时用考试或保任制度来考核他们的能力,以此来削减恩荫的优待。除恩荫外,宋代吏治中另一项不合理的制度,就是磨勘制。范仲淹对这个问题极为重视,他的《十事疏》上第一项就攻击这点:“今文资三年一迁,武职五年一迁,谓之磨勘。不限内外,不问劳逸,贤不肖并进。”他提出改革升迁制度的办法是严定考绩之法,使无功不擢,有善必赏,以保任制度来取代例行升迁,因功绩升迁等。李觏指出:“官以资则庸人并进。”[3](卷1《长江赋》)他责问道:“不求功实,而以日月为限,三年而迁一官,则人而无死,孰不可公卿者乎?”[3](卷11《官人第三》)对于“不问其功,而问其久”的考绩方法,李觏讥为“故妄庸人,一出选部,虽梏其手,虽钳其口,而尊爵自至”。[3](卷22《精课》)

    李觏是庆历新政的积极支持者,他关于改革科举的主张,是与范仲淹的主张完全相同的。李觏对仅凭一纸试卷,专以诗赋身病、记诵默写而取官的科举考试方法,一再提出指责。他认为这种只凭空言选拔人才的方法弊病很多,既不能知其德操,又不申其干事能力,“才不才,决于数百言,难乎为无失矣!”[3](卷11《官人第一》)“一语不中,则生平委地”[3](卷27《上范待制书》)必然要遗弃人材。因此他主张要“试之以事”,“事仇于言,然后命以其官”。[3](卷21《考能》)仲淹也指出了科举考试的流弊:“国家专以辞赋取进士,以墨义取诸科,士皆舍大方而趋小道,虽济济盈庭,求其才识者,十无一二。”[7](《政府奏议上·答手诏条陈十事》)他要求科举考试“先策论,以观其大要;次诗赋,以观其全才。以大要定其去留,以全才升其等级”[7](卷8《上执政书》)。庆历兴学时,他又提出改革科举考试的方法:“进士先策论,后诗赋,诸科墨义之外,更通经旨”[7](《政府奏议上·答手诏条陈十事》),“三场通考去留,旧试贴经,墨义并罢”[9](选举3之33)。

    范仲淹是一位教育家。在他的一生中,无论是担任地方行政,指挥边防军事,或者参政中央,都注意兴办学校,建立书院,培养和提拔人才。景祐元年(1034)六月,仲淹知苏州,不久就创办了州学。庆历新政时,范仲淹以他多年兴办学校的兴趣和经验,积极地推行全国性的兴学运动,“诏诸路州军监,各令立学,学者二百人以上,许更置县学,自是州郡无不有学。”[5](卷167《职官志七》)“宋兴盖八十有四年,而天下之学,始克大立。”[8](卷39《吉州学记》)晚年又在家乡创办了义庄、义学,癈济穷人,资助他们读书。

    李觏一生大多数时间都从事于著书立说和教育工作。李觏因进士落第而退居乡里,聚四方之生徒讲学,他的高足弟子邓润甫说:“庆历三年,南城始诏立学,先生为之师,四方来学者尝数百人。”[4](卷3《直讲李先生年谱》)皇祐二年(1050),经范仲淹两次推荐,李觏先为太学助教,后为直讲。仲淹在荐章中说:“李觏,……善讲论《六经》,辨博明达,释然见圣人之旨。著书立言,有孟轲、扬雄之风义,实无愧于天下之士,而朝廷未赐采收,识者嗟惜,可谓遗逸者矣。”[4](卷1《荐章四首·范文正公三首》)嘉祐二年(1057),国子监奏荐李觏为太学说书,在奏章中称赞李觏“素负才学,博通史经”。第二年,又被授通州海门县主簿,并继续担任太学说书官,该年七月的告词中称赞李觏说:“说书李觏,……尔醇明茂美,通于经术,东南士人,推以为冠。自佐学政,逾年于兹,孜孜渠渠,务恪厥守。……可特授通州海门县主簿,太学说书如故。”[4](卷1《告词二首》)嘉祐四年(1059),因为胡瑗有病请假回家,李觏于此年同管勾太学。由于他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因此门人弟子很多,“从学者常数十百人”[10](卷3《高平学案》),天下皆尊称他为“泰伯先生”。

    范仲淹的政治思想主要是在“庆历新政”时期集中展示出来,既反映了他对当时政治危局的一种对策性的考虑,也反映了他对宋朝国家长治久安之计的一种深层的探索。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覃恩信、重命令——范仲淹在著名的《答手诏条陈十事》中所提出的十项革新的纲领[7](《政府奏议上·奏乞择臣僚令举差知州通判》),亦可视作其政治思想的主干。所陈十事,均针对时弊而发,如明黜陟以严考绩之法,抑侥幸以塞冗官之门,精贡举欲得经济之才,择官长以去昏懦之人,均公田欲以养廉,厚农桑劝民务本,修武备欲去冗兵、寓兵于农,减徭役以纾民田,覃恩信确保恩泽及民,重命令取信于民。在表面上看,条陈十事不过是一些针对弊政的具体对策,也就是一些初步的“当世急务”,但从深层意义上追究,则十事之关键与枢纽在于澄清吏治,进用人才。本着有治人无治法的传统儒家政治理念,范仲淹坚持认为:“固邦本者,在乎举县令、择郡守,以救民之弊也。”[7](卷8《上执政书》)“天下郡邑,牧守为重,得其人则致化,失其人则召乱,推择之际,不可不慎。”[7](《政府奏议上·奏乞择臣僚令举差知州通判》)举凡“赋役不均,刑罚不当,科率无度,疲乏不恤,上下相怨”,一切知州不良现象,均为用非其人所致,故而“自古帝王与佞臣治天下,天下必乱,与忠臣治天下,天下必安”,[7](卷7《奏上时务书》)“王者得贤杰而天下治,失贤杰而天下乱。”[7](卷5《选任贤能论》)而当时的政治架构下的人事选拔机制则完全丧失了选贤任能的功能,“今文资三年一迁,武职五年一迁,谓之磨勘,不限内外,不问劳逸,贤与不贤并进,此岂尧舜黜陟幽明之意耶?”在这种情况下,兴国家之利,救生民之病,去政事之弊,葺纪纲之坏都成为一种空谈,而欲改变这种现象,亦必须从吏治改革入手,所以“明黜陟”、“抑侥幸”的具体做法则当从“磨勘法”、“任子法”与贡举制度的更张方面着手。这样一来,范仲淹实际上便陷入了一种思想悖论境地,一方面,本着有治人无治法的原则,人才的德行能力是事业成败的根本;另一方面,选拔这种德才兼备的人才之根本保障还在于一种制度,而要建立这样一种制度则又必然要触动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及按察使多所举劾,人心不自安,任子恩薄,磨勘法密,侥幸者不便,于是谤毁浸盛,而朋党之论滋不可解。”[11](卷150,庆历四年六月壬子)朋党之议,向为人主所患,仁宗有“自昔小人多为朋党,亦有君子之党乎”的疑问,而范仲淹、欧阳修等庆历新政的主持者却认为:君子之党方是朝廷之幸事,因为“君子”为“四科”全具之人才。何为“四科”?一德行,二政事,三言语,四文学。[7](卷5《推委臣下论》)四者“德行”为本,其余三者均为其发用。德之标准有四:元、亨、利、贞。“元者何也?道之纯者也。”“亨者何也?道之通者也。”“利者何也?道之用者也。”“贞者何也?道之守者也。”“四者未能兼行,则出乎彼而入乎此,出乎此而入乎彼,周施进退,不离四者之中,如是则其殆庶几乎。”[7](卷6《四德说》)正因为要达到如此高的德行标准,所以范仲淹认为有必要提升贡举的层次,贡举新法的内容是如此的丰富,层次如此之高,[11](卷147,庆历四年三月乙亥)其目的就是想贯彻一种基本的理念,那就是要把“服法度之言,察安危之机,陈得失之鉴,析是非之辩,明天下之制,尽万物之情”[7](卷9《上时相议制举书》)的人选拔出来,辅佐君王,致君尧舜,此事何难?而为达到这种目的,范仲淹是不惜与整个官僚集团、士大夫阶层的既得利益者为敌的,“视不才监司,每见一人姓名,一笔勾之,以次更易。”富弼有所顾忌,说:“范六丈则是一笔,焉知一家哭矣。”范仲淹的回答则是:“一家哭何如一路哭。”[7](《年谱》)

    范仲淹推动庆历新政的思想动力来源于其清晰而又牢固的儒家民本与仁政政治理念。“尚书曰:‘德惟善政,政在养民’。此言圣人之德惟在善政,善政之要惟在养民,养民之政必先务农,农政既修则衣食足,衣食足则爱体肤,爱体肤则畏刑罚,畏刑罚则寇盗自息,祸乱不与,是圣人之德发于善政,天下之化起于农亩。”[7](《政府奏议上·再进前所陈十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澄清与改善吏治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其目的是推行仁政,德泽及民,天下大化,践履“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的传统儒家政治理想。一方面,阴阳各居其位,“上阳卦,天与君之道也;下阴卦,地与臣之道也。”[7](卷5《易义》)阳尊阴卑对应为君尊民卑,干坤定位,秩序有常,不可僭越,不可更易。但另一方面,君民亦非一种绝然分离的二元对决关系,而是一种肌肤之关系,“正四民而似正四肢”,“调百姓如调百脉。”[7](《别集》卷2《君以民为体赋》)故而“厚农桑”、“减徭役”便是惠及苍生的立竿见影之政治举措。养民之政、富国之本即在于此。范仲淹民本政治理念的特点则在于他并非胶着于先秦儒家单向度的“德政”、“仁政”说教,而是从吏治入手,以惩治违制官员,选用德才之士的手段来贯彻仁政措施的真正践行。这样一来,实际上范仲淹在追求民本主义本质的民有和民享的同时,就触及到专制主义本质的君(官)有和君(官)享。尽管他不可能认真地思考民治的问题,即建立主权在民的政治机制,但毕竟试图构建一种更为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这一制度系统从选拔管理者入手,在政统与法律率由旧章的情况下尽可能多地使民众在经济与社会活动中受益,从而增添政权的合法地位和稳定性,这既是庆历新政之所以失败(触动官有与官享)的原因,也是范仲淹政治思想的精义。③

    李觏从肯定“利”的角度切入来展开其政治思想体系的表述。“自孟子以来,儒者承其遗教,多以言利为耻。李氏一反其风,以为圣人无不言利者。”[12](P418-419)李觏将利用厚生看作为政之本,他认为:“《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孔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是则治国之实,必本于财用。……礼以是举,政以是成,爱以是立,威以是行。舍是而克为治者,未之有也。是故圣贤之君,经济之士,必先富国焉。所谓富国者,非曰巧筹算,析毫末,厚取于民以媒怨也,在乎强本节用,下无不足而上则有余也。”[3](卷16《富国策第一》)从这段文字分析,李觏既肯定了利的价值与地位,又认为对利的追逐,可以通过富国与富民而途表现出来,但富国又端赖于富民之术的落实,而富民之术,便是“强本节用”。何为“强本”?李觏认为就是重农。在传统中国社会,农业是首要的经济事业,“生民之道,食为大。”[3](卷19《平土书》)“民之大命,谷米也,国之所宝,租税也。”[3](卷16《富国策第二》)足食足兵的关键,在于农业的繁荣与稳固,而当时妨碍“强本”目的的实现东西,在李觏看来,就是“法制不立,土田不均,富者日长,贫者日削”[3](卷19《平土书》)。如前所述,宋代土地制度的一个本质特征就是“田制不立”,正是土地自由买卖的政策,导致了贫富分化的发展,由此造成的社会问题,成为困扰国家当政者的首要难题。李觏也认为,分解之方莫过于平均地权以求地尽其用。具体操作方法则是以《周礼》中的田制为蓝本,揉合占田制和均田制的一些成分,按社会等级区别,每个阶层的人都能相应地获得一份土地。这一思路,充分地贯彻了孟子圣君明相“制民之产”的崇高理念,试图以平均地权为首务,开拓一条人尽其力,地尽其利的完美道路,“谷多出而民用富,民用富而邦财丰。”[3](卷6《国用第四》)只要重新分配土地所有权,恢复自耕农的生产形态,物质财富便会得到空前的增长。

    既然要求“强本”,相对应的就是要求“抑末”,何谓“末”?“所谓末者,工商也。”[3](卷16《富国策第四》)李觏也看到当时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已构成对自然经济的严重侵蚀,商人资本对农业和农民的掠夺正在不断地加重。人们之所以舍本逐末,商人资本之所以在国家经济与政治生活中拥有一种不可言状的霸气,乃是因为商人阶层操控了物价,工商业者轻获倍利的现象,一方面诱使人们舍本逐末,一方面又损害了农业与农民的利益,“农之粜也,或阖顷而收,连年而出,不能以足用。及其籴也,或倍称贱卖,毁室伐树,不能以足食。”[3](卷16《富国策第六》)所以有必要参照桑弘羊“平准均输”之法,健全“平籴之法”。“《易·系辞》曰:‘何以聚人?曰财。理财正辞,紧民为非曰义。’财者,君之所理也。君不理,则蓄贾专行而制民命矣。上之泽于是不下流而人无聊矣。”[3](卷16《富国策第六》)强化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就能淡化农商矛盾,亦为“强本”之方。④

    “强本”固然是为政的目的,但也需以“节用”为手段强化之,“节用”顾名思义即量入为出,取用有度。“凡其一赋之出,则给一事之费,费之多少,一以式法。如是,而国安财阜,非偶然也。”[3](卷5《周礼致太平论》)一方面要控制与调节朝廷的支出,另一方面也要注意控制与调节全社会的消费支出,这是实现“国安财阜”的治世之政应注意履行的两个项目。而如果认真地贯彻了“节用”的政策,自然也就形成了“薄赋敛、均力役”的良好的社会治理环境。⑤

    任何富国富民之术的实施,都依赖官吏的具体操作,所以李觏提出“慎择守宰”的思想。“君者,亲也。民者,子也。吏者,其乳保也。亲不能自育其子,育之者乳保也;君不能自治其民,治之者官吏也。赤子之在襁褓,知有乳不知有母也;细民之在田野,知有吏不知有君也。乳之不才,则饥之渴之,惊之痫之,亲虽慈不能幸其子以生也。吏之不才,财穷之役之,杀之害之,君虽仁不能幸其民以安也。”[3](卷18《安民策第五》)所以,一切政治议题均化约为“任官”问题亦不为过,“申明宪令,慎择守宰”是为政之枢机。德才兼备,偏重于德是李觏给任官制定的准则,何谓“德”?最重要的内涵便是奉公无私。惟有奉公守法,勤于王事的官员在任,方能使政通人和,民众对政权才会有信任和依赖。

    利用厚生是为政之本,强本节用是为政之具。人们对利益的追求是合理而正当的,但如果不以“礼”为准则,不依“礼”而展开对利益的追逐,也是不妥当的。“利可言乎?曰:‘人非利不生,曷为不可言?’欲可言乎?曰:‘欲者人之情,曷为不可言?’言而不以礼,足贪与淫,罪矣。不贪不淫而曰不可言,无乃贼人黹声,反人之情。”[3](卷29《原文》)一方面肯定利欲在造福人生,推进文明中的合理价值,另一方面面对过分的可能招致祸患的欲望则要求以“礼”制欲。在李觏看来,礼就是王道与法制,是政治的一般规定性的原则:“夫礼,人道之准,世教之主也。圣人之所以治天下国家,修身正心,无他,一于礼而已矣。礼、乐、刑、政、天下之大法也。仁、义、礼、智、信,天下之至行也。八者并用,传之者久矣,而吾子一本于礼,无乃不可乎?”[3](卷2《礼论第一》)显然,礼不仅是“圣人之法制”而是文明社会的道德总纲,是合法律与道德为一体的最高准则。一切政治举措必须在“礼”许可的的范围内经营,其最终目的当然是要进入“经国家、定社稷,叙人民,利后嗣”那样一种高层次的理想社会境界。在这种理想社会中,“安民”与“富民”自然不在话下。而那种“亏下以益上,贪功以求赏,不恤人之困乏,皇皇以言利为先者”[3](卷5《周礼致太平论》)的官吏行为不符合“礼”的要求,也与理想社会格格不入。因此,箫公权说:“其积极之建设理论,大旨为孟子之民本而参以荀子之礼治。此虽因袭前人,而其富有条理,注重实际之特色,则为前所罕有。”[12](P421)此不刊之论也。

    由上观之,范仲淹、李觏二人志同道合,都以天下兴衰、民生祸福为己任。李觏虽皇祐元年(1049)之前为布衣,但时时不忘天下事,以为“救弊之术,莫大乎通变”,多发表议论,积极地呼吁变法并投身其中,与范仲淹忧国忧民、变革政治的主张完全一致;他著书立说,积极从事教育事业,与范仲淹主张办学、热心教育的行动也是一致的;政治思想方面,他提出的强本抑末及富国富民之术与范仲淹亦有内在的契合。正因如此,范仲淹始终很赏识李觏,多次相邀并全力以荐,二人成为知交。

    注释:

    ①关于本主题的研究,学界向来未作过多的探寻。胡适《记李觏的学说》(载《胡适文存》二集,上海:亚东图书馆,1940年)对李觏学说第一次进行了以现代学术形式的表述,但未涉及范仲淹与李觏思想影响的探讨。美国学者谢善元的《李觏之生平及思想》(中华书局,1988年)对此一主题亦未作过多的关注,只是一笔带过而已。姜国柱的《李觏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对李觏哲学、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面思想多有阐发,且专门探讨了李觏与王安石及后世诸位思想家的思想影响及渊源关系,但对范仲淹与李觏的关系却着墨不多。而事实上,无论是吕振玉的《中国政治思想史》(人民出版社,1955年),还是侯外庐主编的《中国思想通史》(第四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59年),都着重阐论了李觏与王安石的思想渊源,吕著直接认为李觏思想乃王安石的先驱。方健《范仲淹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约以3千字的篇幅对范李关系作了阐述,但仍失之于简。②参见郑州大学李迪的硕士论文《范仲淹交游考略》。③有关儒家民本思想的探讨,学界所得成果可谓汗牛充栋,兹比一一胪列。近来有一新奇之议论,谓民本乃是专制权力的题内应有之义。因为专制制度是一个等级分明的金字塔,没有“民”所构成的基础和下面的层级,高踞顶端的君主也就失去了凭依。参见李宪堂《先秦儒家的专制主义精神》,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79-292页。而吕元礼《民本的阐释及其与民主的会通》(载《政治学研究》,2001年第2期)则在区别民主与民本的内在联系的基础上,着力寻求两者的会通。有鉴于我们不能无视民主的传统资源,从文化创新的视觉入手,吕元礼的论述是有道理的。④吕振羽《中国政治思想史》认为,李觏的“平籴之法”,是对大地主高利贷的一种摧抑,亦有几分道理,参见该书第493-494页。⑤关于李觏“薄赋均役”思想的阐述,可参见姜国柱《李觏评传》,第175-182页。

    [参考文献]

    [1](宋)罗大经.鹤林玉露:乙编[M].北京:中华书局,1983.[2](宋)朱熹.朱子语类[M].北京:中华书局,1994.[3](宋)李觏.李觏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1.[4](宋)李觏.李觏外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1.[5](元)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6](宋)赵善潦.自警篇[M].丛书集成初编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7](宋)范仲淹.范文正公集[M].四部丛刊本.上海:上海商务印书馆,1927.[8](宋)欧阳修.欧阳文忠公集[M].四部丛刊本.上海:上海商务印书馆,1927.[9]宋会要辑稿[M].北京:中华书局,1957.[10](清)黄宗羲等.宋元学案[M].北京:中华书局,1986.[11](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M].北京:中华书局,2004.[12]吕振羽.中国政治思想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5.

    【责任编辑:俞 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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