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办法】淮安市第六届文学艺术奖吴承恩文学艺术奖评奖办法(完整)
淮安市第六届文学艺术奖(吴承恩文学艺术奖)评奖办法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引导动员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开展“扎根人民、深入生活”主题创作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化办法】淮安市第六届文学艺术奖吴承恩文学艺术奖评奖办法(完整),供大家参考。
淮安市第六届文学艺术奖(吴承恩文学艺术奖)评奖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引导动员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开展“扎根人民、深入生活”主题创作实践活动,以优秀的文艺作品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快发展与繁荣淮安文艺事业,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奖对象与范围
(一)凡我市专业或业余文艺工作者均可申报(含部省属驻淮单位、驻淮部队官兵)。
(二)评奖门类:文学、戏剧、音乐、舞蹈、曲艺、影视、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文艺评论及文艺理论研究(未获奖的单篇论文、理论文章和未辑集出版的文艺作品不予参评)等11个类别。
(三)参评作品创作或获奖的时间范围: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正式公开发表、出版、上演、上映、展出、参赛的文艺作品。
二、评奖原则、条件和奖项设置
(一)评奖原则:一是惟优是举,确保入选作品符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具有较高的文学艺术水准和良好的社会影响。二是宁缺忽滥,对每个等次的分配名额,严格依据作品质量等次而定,不搞平衡,不凑数字。三是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发布评选信息,规范评选程序,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评奖等级条件:本次评奖分为三个等次,其标准为:
一等奖:艺术价值高,获得国家级最高奖项或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表彰,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文艺创作成果。
二等奖:在某一艺术门类有一定的代表性,有较高的艺术价值,获得国家级展览、展演、出版、发表并获奖或省级综合性奖项最高奖,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文艺创作成果;或者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弘扬新时期淮安精神、彰显地方文化特色方面产生较大影响的优秀作品。
三等奖:具有一定的艺术价值,多次入选国家级的展览、展演、出版、发表或省级最高奖,在市内有较大影响的文艺创作成果;或者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弘扬新时期淮安精神、彰显地方文化特色方面产生一定影响的优秀作品。
(三)奖项数额:获奖数额控制在40件左右,其中一等奖5件左右,二等奖10件左右,三等奖25件左右。
(四)对获奖文艺创作成果,由市政府颁发获奖证书并按获奖等次颁发奖金。
(五)获奖成果应系本人原创作品。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情况,一经查实将撤销其获奖资格,追回获奖证书、称号和奖金,并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三、评奖组织、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组织领导:成立市评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文联,负责申报评审工作日常事务和初评组织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83606561);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负责获奖成果等次的终评。
(二)申报事项
1.申报要求:凡具备申报条件的,可由作者本人或单位集体申报(三人以上创作的作品视为集体作品);由个人申报的,均需第一或第二作者申报;一个作者可申报多个文艺门类的作品;联合创作的作品必须取得合作者的书面授权书方可申报。
2.申报办法:申报人均需填写《淮安市第六届文学艺术奖(吴承恩文学艺术奖)申报表》(样表附后),一式两份,附参评作品有效复印件一式两份和获奖证书的签章复印件(如系参评图书需提供图书5份)。县(区)文艺创作成果由县(区)文联统一申报;未设立文联的地区,由分管文艺工作的部门负责申报工作。市级文艺家协会会员可直接通过市各文艺家协会申报。未加入文艺家协会的,可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市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3.申报时间:2015年7月20至8月15日。
(三)评审程序:作品评选分初评和终评两个程序。初评由文学(含民间文学、文艺评论、文艺理论)、表演艺术(含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影视艺术)和造型艺术(含书法、美术、摄影和民间工艺)三个评审组负责;终评由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评审结果报评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以市政府名义颁布表彰。
四、本办法由市第六届文学艺术奖(吴承恩文学艺术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