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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乡镇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目录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意见

    时间:2023-07-25 20:20:04 来源:正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正远范文网手机站

    关于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目录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区委、区政府印发的《闵行区关于加强动拆迁领域预防腐败体制机制建设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分工要求,现就本区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目录,深化村务公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目录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意见,供大家参考。

    【乡镇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目录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目

    录深化村务公开民主

    管理工作的意见


    按照区委、区政府印发的《闵行区关于加强动拆迁领域预防腐败体制机制建设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分工要求,现就本区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目录,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村务公开内容

    各村要按照《闵行区村务公开目录》(见附件)明确的内容,以任期、年度、季度、每月和及时公开为工作节点,注重静态和动态的结合,全面规范实施村务公开。各镇应按照此目录,加强对各村的指导,按照区统一设计的村务公开栏内容和格式,规范开展村务公开工作。

    二、落实村务公开要求

    (一)责任要求。村党组织书记为村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凡需要村党组织书记签字的村务公开内容,都要落实到位,做到认真负责、严格把关。

    (二)内容要求。在公开内容上,应不折不扣地按照《闵行区村务公开目录》内容抓好落实。相关公开内容是本街镇没有的,在报区备案基础上,可以取消该项目。某些公开项目未发生具体内容的,应以空白表格加注的形式予以公示。

    (三)形式要求。在公开形式上,应以村务公开栏为主要形式,辅之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告村民书、黑板报、宣传栏、公开信等其他多种公开形式。

    (四)程序要求。在公开程序上,对应当公开的事项,必须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经主任签字后公布。

    (五)时间要求。在公开时间上,应坚持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和重在事前公开的原则。按任期公开的,应在换届后的6个月内进行公开;按年度公开的,应在次年的第一季度前公开到位;按季度公开的,应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公开到位;按月公开的,应在第二个月的上旬公开到位;需要及时公开的事项,应在公开项目所涉内容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有些村务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到事前和事中公开。

    (六)地点要求。公开栏的设置应方便群众查看。建议在老年活动室等村民群众经常活动、出入的场所进行设置。对放在不方便群众查看的村务公开栏,要调整地点,重新设置。

    (七)监督要求。各街镇应指导各村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的落实,切实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公开的监督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应注重收集村民村务公开的意见,并及时向村“两委”班子反映村民的建议和动态;村务监督委员会还应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监督的情况。

    (八)查询要求。村民对公布的村务内容有疑义的,可以直接向村民委员会询问或者提出意见,也可以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要求村民委员会作出解答。村民委员会可以解答的,应当场解答;不能当场解答的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解答。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同意,村民可以在有关部门或者专业人员指导下查阅有关帐目。

    三、加强村务公开指导

    (一)做实政务公开向村务公开的延伸。区和街镇有关部门在按照要求开展政务公开时,规定在村委会公开的事项,应当规范公开的程序,参照村务公开的要求,注重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的有机结合,增强政务和村务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晓权。

    (二)抓实村务公开的检查和监督。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检查监督制度,每年区级层面应当组织开展一次村务公开检查工作,街镇每年开展村务公开检查工作不能少于两次。要特别注重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公开情况的检查,并切实抓好检查结果的处理工作。

    (三)落实向村民报告工作制度。各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村务公开情况的汇报;对公开不到位、群众有反映的事项,村“两委”应当进行说明和解释,并在会后向全体村民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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