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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政制度】阳江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仅供参考)

    时间:2023-07-27 12:15:05 来源:正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正远范文网手机站

    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阳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是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制度】阳江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民政制度】阳江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仅供参考)


    政府信息公开

    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阳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是指单位和个人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局纪委和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对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工作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实施责任追究。

    第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

    第五条  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追究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

    (二)不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

    (三)违反规定收费的;

    (四)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

    (五)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六条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按以下办法追究责任:

    (一)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二)影响正常工作或者给群众利益造成损害的,对有关部门、单位提出批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三)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对有关部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四)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反馈制度。被追究责任的部门、单位及个人,要及时纠正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并将改正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局纪委。

    第八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

    第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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