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方案】秀山自治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居环境改善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居环境改善实施方案为明显改善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解决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中的住房保障问题,特制订秀山自治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居环境改善实施方案。一、目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方案】秀山自治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居环境改善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居
环境改善实施方案
为明显改善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解决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中的住房保障问题,特制订秀山自治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居环境改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6年7月31日前,全面完成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二、改造对象
此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实施对象户为:全县所有长期居住在主体存在安全隐患、房前屋后室内环境较差且为唯一住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工程内容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分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和农村房屋周边环境改造工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1.瓦面工程:对影响瓦面结构安全的檩木、瓦角进行更换;对缺失、破损的瓦片进行更换并对瓦面的小青瓦进行全面覆盖,在确保瓦面结构安全的同时达到任何死角无漏雨的要求。
2.外部维护结构工程:对破损、缺失的房屋大门、窗、板壁进行全面修复,满足老百姓居住功能需求。
3.内部维护结构工程:对无天楼板的危房加设天楼板;对已有地楼板但有破损的房屋进行修复。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由县城乡建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实施主体为各乡镇(街道)。
(二)农村房屋周边环境改造工程
1.房屋室外院坝、街沿硬化:对房屋外的院坝、街沿进行硬化,每户院坝硬化面积控制在30平方米以内。
2.室内地板硬化:对无地楼板且未硬化的房屋进行硬化。
3.室内线路工程:对房层内部及入户线路进行全面整理,确保房屋电路使用安全。
4.房屋周边环境卫生整治: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对此次改造农房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
农村房屋周边环境改造工程由县扶贫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实施主体为各乡镇(街道)。
四、改造时间安排
6月12日至21日,由各乡镇(街道)按照各自列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逐户调查核查,确定此次改造对象并登记造册、逐户采集图像资料。
6月22日至26日,由县扶贫办会同县城乡建委,对各乡镇(街道)造册的改造对象进行逐户核实,建立一户一档。
6月27日至29日,由各乡镇(街道)确定此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的施工企业并报县扶贫办、县城乡建委备案。
6月30日前,由县城乡建委、县扶贫办组织召开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技术培训会,对各乡镇(街道)及施工企业就此次工作的工程内容、技术要求、验收标准进行培训。
7月1日至31日,完成住房安全隐患突出、居住环境较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的改造任务。
五、工程验收
项目全面完成后,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对改造农房逐户项目初验,初验合格后向县扶贫办、县城乡建委提出验收申请。接到申请后,县扶贫办、县城乡建委对实施改造项目的农房逐户进行验收,并由中介评估机构确定每户改造房屋的改造总价。
六、职责分工
各乡镇(街道):作为此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确定改造对象户及施工企业,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监管(工程质量、施工安全)。
各村组及改造对象户:各项目实施村组要积极参与、配合此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各改造对象户要以筹工筹劳的形式参与到此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居环境改善项目中。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资金1000万元,按项目实施完毕后,据实结算的原则,专项用于此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县城乡建委:牵头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日常督查、资金监管并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县扶贫办:牵头负责农村房屋周边环境改造工程,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日常督查、资金监管并做好项目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