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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法方案】让胡路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3-07-28 15:35:07 来源:正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正远范文网手机站

    让胡路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针对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严峻,案件高发频发,并有集中暴露扩散蔓延趋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精神,有效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法方案】让胡路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政法方案】让胡路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精选推荐】



    让胡路区防范和处置非

    法集资工作方案


    针对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严峻,案件高发频发,并有集中暴露扩散蔓延趋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精神,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加大防范和处置工作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按照《大庆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庆政办发〔20164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得到遏制,存量风险及时化解,增量风险逐步减少,大案要案依法、稳妥处置。非法集资监测到位、预警及时、防范得力,一旦发现苗头要及早引导、规范、处置。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广大人民群众相关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显著提高,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的意识氛围逐步形成。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完善,非法集资生存土壤逐步消除。

    二、基本原则

    (一)防打结合,打早打小。既要解决好浮出水面的问题,讲求策略方法,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更要做好防范预警,尽可能使非法集资不发生、少发生,一旦发生要打早打小,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

    (二)突出重点,依法打击。抓住非法集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案件,依法持续严厉打击,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防范好处置风险的风险,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顶层推动、协调督导,金融办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来。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局局长。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局、城管局、法制办、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各公安分局、各社区工作站、区财政局(金融办)。

    四、任务要求

    (一)落实责任,强化机制

    1.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加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力量。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给予必要保障。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实施问责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目标责任制,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表彰奖励先进,对工作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责任。进一步规范约束各级领导干部参与民间经济金融活动。(责任单位: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监管与市场准入、行业管理挂钩原则,对需要经过市场准入许可的行业领域,由准入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对无需市场准入许可,但有明确主管部门指导、规范的行业领域,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重点解决商事制度便利化改革后,行业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对没有明确主管、监管部门的行业领域,由市场监管等部门牵头,充分利用现有市场监管手段,强化综合监管,防范非法集资风险。(责任单位: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区各行业监管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成员单位)

    (二)以防为主,及时化解

    3.探索建立信息化监测体系。积极研究探索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建立数据分析平台对非法集资进行监测预警。探索建设全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信息平台,建立重点监控企业电子档案,对非法集资主体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信用记录,并逐步将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人民银行征信信息、公安打击违法犯罪信息、法院立案判决执行信息等相关信息纳入平台,依法实现互通共享。(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法院、各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积极发动群众防范预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探索建立群众自动自发、广泛参与的防范预警机制。发挥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贴近一线开展预警防范工作。借鉴北京朝阳区群众群联群防经验,组建信息员队伍,及时发现,及时举报,打早打小。探索建立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强化正面激励。(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各社区工作站、各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一般工商企业,综合运用信用分类监管、定向抽查检查、信息公示、风险警示约谈、市场准入限制等手段,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建立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动综合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效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监管部门、各相关成员单位)

    (三)依法打击,稳妥处置

    6.加大重点领域打击力度。根据我区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特点,加大对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P2P网络借贷等新的高发重点领域犯罪活动打击力度,及时发现、移送涉嫌非法集资线索,调配力量抓住重点环节,及时受理并快速侦办、移送、判决案件。加快推进存量案件处置进程,消化存量风险;对新发案件要快速侦办,依法配合开展涉案资产查封、资金账户查询和冻结等工作,尽快进入司法程序。(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各公安分局)

    7.依法妥善处置跨区域案件。要坚持“三统两分”(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的工作原则,依法处置跨省、跨地区案件,积极主动落实牵头责任和协作义务,强化全局观念,加强沟通协调,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三统两分”原则擅自分配涉案资产的责任人进行问责。(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各公安分局)

    8.坚持分类施策,维护社会稳定。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措施,讲究执法策略、方式、尺度和时机,依法合理制定涉案资产的处置方案,分类处置非法集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努力实现执法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落实维稳属地责任,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责任单位:区信访局、区政法委、区金融办)

    (四)广泛宣传,加强教育

    9.重点领域风险宣传。根据国家和省、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总体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以投资理财、互联网金融、私募股权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等案件高发领域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法规和业务宣传。要针对离退休人员、农民工、上访人员、城市白领等特定群体开展重点宣传,提高宣传效果。(区委宣传部牵头,各社区工作站、金融办、各金融机构配合)

    10.实现宣传全覆盖。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统媒介,积极借助微博、微信等各种新兴载体,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件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提高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有效性。实现宣传教育广覆盖,引导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树立“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的理念,避免产生“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道德风险。区电视台可采取集中采访、媒体座谈会、开设专栏、以案说法等方式,全面深度宣传打非知识和专项整治行动,定期向社会公众通报情况,提示非法集资风险,净化社会舆论环境,维护社会稳定。辖区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要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识、设立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台、发放宣传单、播放宣传片、电子显示屏标语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提示“理性投资、风险自担”以及 正面宣传合法投资理财渠道。(区委宣传部牵头,各社区工作站、金融办、各金融机构配合)

    (五)排查信息,清理广告

    11.针对当前非法集资案件形势,按照《广告法》、工商总局等部门《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广告审查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广字〔2007190号)和中央宣传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我区涉非广告资讯信息传播的特点,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自身职能,按照监管与市场准入、行业管理挂钩的原则,承担行业监管责任,负责行业涉非广告的排查清理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对区属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刊登、播放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进行彻底排查,严格禁止投放误导公众的违法违规金融广告。区信息中心对区政府网站进行非法集资广告排查清理;区城管局牵头,各社区工作站配合对区内各主要商业区店铺门面的牌匾、海报、LED屏宣传内容进行规范,重点清理带有“理财、贷款、保本保息、高收益”等字样的非法广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大非法集资广告处罚力度,加强对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第三方理财等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以及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平台发布广告的审查管理,对违规刊登、播放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广告发布者,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城管局、各社区工作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信息中心、区金融办)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本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结合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于2016615日前报区金融办。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要督促本工作方案落实情况,重大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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