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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幼儿园章程(详细版)10篇

    时间:2022-09-29 15:30:43 来源:正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正远范文网手机站

    幼儿园章程(详细版)10篇幼儿园章程(详细版) 第1页共16页2022版幼儿园章程幼儿园办园章程(完整版) 序言 中心幼儿园始创建于1995年,至今已有60多年的办园历史,目前有两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章程(详细版)10篇,供大家参考。

    幼儿园章程(详细版)10篇

    篇一:幼儿园章程(详细版)

    1 页 共 16 页 2022 版幼儿园章程幼儿园办园章程(完整版)

     序言

     中心幼儿园始创建于 1995 年,至今已有 60 多年的办园历史,目前有两园区,两教学点。园内各项设施设计规范,既有利于幼儿安全、健康地成长,又有利于幼儿积极向上的心理发展,是适合幼儿学习、生活的好场所。

     我园有着一支创新型、有活力、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教师队伍,经过一代代“埭幼”人的不懈努力,幼儿园先后获得“卫生先进单位”、“德育先进集体”、“巾帼文明岗”、“三育人先进集体”、“绿色幼儿园”、“平安校园”、“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先进工会”、“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中心幼儿园已发展成为一所管理优化、保教优化、师资优秀、办园条件优异的省二级幼儿园。

     2022 年 3 月 8 日经第九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2022 年 3 月11 日经园务委员会通过,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备案,自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一 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幼儿园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幼儿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

      第 2 页 共 16 页 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浙江省事业单位章程管理暂行办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与地址】本园全称为幼儿园,简称___,英文表述为___Kindergarten;园区住所地址为___,邮政编码为___。

     第三条【幼儿园性质及隶属关系】本园由教育局举办,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杭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业务主管单位是教育局。思敬园区为公办全日制省一级幼儿园,其余三个园区均为为公办全日制省二级幼儿园,本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园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幼儿园发展目标】通过幼儿园标准化统筹管理体系的构筑,园本化生态特色课程的建设,个性化和谐教职工团队的打造,逐步架构起幼儿园持续成长的教育生态系统,在社会、家庭、幼儿园的有效互动中,营造和谐共进的幼儿园文化,促进社区、家庭、幼儿园的共同进步与发展。

     第五条【办园理念与办园目标】幼儿园宗旨: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用爱教育”为幼儿园核心价值体系,以幼儿发展为本,培育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新时代儿童。

     园训:养正于苗,顺性而育 园风:自信、健康、独立、文明

      第 3 页 共 16 页 学风:玩中学,学中乐,乐中长 教风:关爱幼儿,顺应发展,合作创优 第六条【培养目标】幼儿培养目标为感恩、明辨、善思、向美。通过营造自主探究、关爱分享、绿色健康等浓浓的水乡游戏氛围,让幼儿在科学知识的学习上博取众知,广泛猎取,培养其充沛而旺盛的好奇心,善于思考,能明辨是非、明辨真假、去粗取精,传承原有的水乡特色文化,懂得感恩,喜爱劳动,强化自主意识、人际交往、环境适应等个性与社会性发展。教师发展目标为务实创新、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关注师德师风教育,建立起具有特色的协作型团体,发挥每位教师的潜能,弘扬乐于奉献、爱岗敬业、务实创新的精神。创设一个宽松、愉快、充满人文关怀的环境,形成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幼儿、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

     第七条【文化精神与办园特色】水善利万物而不争,以水为介,我园全方位开展“上善若水水有情”文化建设。通过“水的修炼——改变你我”、“小寓言·大智慧”、“寻找最美水乡人”、“夸夸水乡好教师”、“我的船长我的船”等多种形式主题沙龙,构建和谐共生的水乡文化氛围。践行“至爱”“至远”“至平”“至纯”“至灵”“至坚”“至齐”的水乡七彩主旋律。园风:团结、大气、求实、创新尊重、合作、快乐、成长口号:悠悠水乡伴童年,缕缕情韵润童心悠悠水乡情,缕缕润童心办园特色:水乡情韵基于___原色、原味、原点的水乡资源,以美食、美景、美俗为内容,通过水乡环境熏陶,

      第 4 页 共 16 页 水乡特色主题,水乡天天乐游戏、水乡特色活动开展水乡特色课程,传播水乡特色文化。

     第八条【办学规模】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招生对象为 3-6 岁的幼儿。办学规模为 26 个班级,818 人。联山园区占地面积约 6039 ㎡,建筑面积约 4742 ㎡,户外活动面积 1711 ㎡;老虎潭园区占地面积约3333 ㎡,建筑面积约 2020 ㎡,户外活动面积 1278 ㎡;太平桥教学点占地面积约 500 ㎡,建筑面积约 290 ㎡,户外活动面积 200 ㎡;余山教学点占地面积约 550 ㎡,建筑面积约 160 ㎡,户外活动面积 150㎡。

     第二章幼儿园、教职员工和幼儿

     第九条【幼儿园权利】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幼儿园章程自主管理;(二)依据规定招收适龄幼儿;(三)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四)依法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五)依法管理、使用幼儿园的设施和经费;(六)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保育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幼儿园义务】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幼儿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完善课程改革,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三)维护幼儿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家长或监护人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五)按照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六)

      第 5 页 共 16 页 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监督。

     第十一条【教师权利】教师有下列权利:(一)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制定和执行保育教育工作计划,进行一日保育教育活动,开展保育教育改革和实验;(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活动,并充分发表意见;(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四)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幼儿园管理,对幼儿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幼儿园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五)使用幼儿园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保育教育用品;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教师义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幼儿园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保育教育工作任务;(三)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指导、管理本班幼儿生活,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四)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五)践行幼儿本位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保育教育水平。

     第十三条【职工权利义务】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幼儿园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幼儿权利】幼儿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一日保育

      第 6 页 共 16 页 教育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幼儿园保育教育设施设备、图书和玩具;(二)享受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并获得公正评价;(三)对幼儿园、教职工侵犯其合法权益,通过监护人依法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家长义务】本园有权要求监护人履行下列义务:(一)配合本园保育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二)支持幼儿参与幼儿园各项活动;(三)遵守本园的有关管理制度;(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幼儿权益维护】为保障幼儿在园期间的合法权益,幼儿园及教职工应当做到:(一)平等相待。在保育教育中平等对待幼儿,关注幼儿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幼儿充分发展。(二)尊重人格。禁止虐待、歧视、恐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等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三)尊重隐私。保护幼儿个人信息,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幼儿个人隐私。(四)尊重幼儿的财产权。(五)其他对未成年人的法定义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行政管理体制

     第十七条【园长负责制】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主持幼儿园全面工作。

     第十八条【园长职权】园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二)负责保育教育、卫生保

      第 7 页 共 16 页 健、安全保卫工作;(三)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聘任、调配教职工,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四)负责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组织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学习、进修、教育研究创造必要的条件;(五)关心教职工的身心健康,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六)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七)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八)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第十九条【党支部】中国共产党幼儿园支部委员会作为中国共产党在幼儿园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负责幼儿园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领导幼儿园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保证正确办学方向,推动幼儿园健康发展。

     第二十条【教代会制度】本园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园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管理机构】副园长协助园长做好管理工作。办公室、教科室、总务室、安保部门和团支部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实行以副园长、园区负责人园区负责制为核心的线块结合一

      第 8 页 共 16 页 体化管理;围绕执行系统、园务委员管理系统、考核系统和评估系统等组织架构建设创设各类管理中心线。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二十二条【园务委员会】本园建立园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幼儿园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园内重大事项。园务委员会由园长、副园长、党组织负责人和保教、卫生保健、财会等方面工作人员的代表以及幼儿家长代表组成。园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

     第二十三条【重大决策制度】本园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应在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园长召集并主持园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园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幼儿园支部委员会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人事制度】本园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自主用人制度。医务保健人员、财会人员、保育员等须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或者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本园根据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二十五条【园内维权制度】本园建立健全园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幼儿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园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园

      第 9 页 共 16 页 内幼儿家长申诉处理委员会和园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幼儿家长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幼儿园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幼儿家长、教职工、幼儿园间产生的纠纷进行调解。

     第二十六条【财务管理制度】本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本园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本园依法公开财务情况。本园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能力的财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有关财务预决算、会计事务等事项,均由教育局财务(会计决算)中心办理,本园按照园务公开制度的规定公开财务情况。

     第二十七条【收费制度】本园执行《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物价部门明确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八条【信息公开与档案管理制度】本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本园实行园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幼儿园相关信息,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本园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与使用制度。本园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 10 页 共 16 页 第二十九条【办园监督】本园接受政府及其相关工作部门和举办者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课程与保育教育

     第三十条【保育教育原则】本园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要求,实施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原则,遵循幼儿的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以游戏为幼儿的基本活动,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第三十一条【课程开设与组织形式】本园遵循课程改革原则,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要求,以幼儿的全面发展为本,开展课程园本化研究,防止幼儿园课程小学化。本园秉持一日生活皆课程的教育理念,将游戏作为幼儿学习的主要方式。深入挖掘“水乡情韵”特色内涵,拓展内核与外延,下延至人文情,上升至社会情。构建和谐共生的水乡文化氛围,重点开...

    篇二:幼儿园章程(详细版)

    1 页 共 20 页 2022 幼儿园 章 程 范本(详细版)

     第一章 章 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

     为适应学前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幼儿园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幼儿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升办园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与地址】

     本园全称为第一幼儿园,英文表述为 No.1kindergarten,;英文简写为 1kindergarten;住所地址为:_______,邮政编码为______。

     第三条【幼儿园性质及隶属关系】

     本园由政府举办,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业务主管单位是教育局。

     本园为公办全日制省一级幼儿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园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基本规模】

      第 2 页 共 20 页 本园面向主管部门规定的教育服务区招生,招生对象为 3-6周岁的幼儿。本园设计规模为 25 个班级,总体不超过 750人。

     第五条【办园理念与办园目标】

     办园目标:遵循幼儿成长规律,携手幼儿健康成长; 办园理念:顺其天性,乐在其中。

     第六条【培养目标】

     幼儿培养目标:健康的体魄,聪慧的心智,健全的人格。

     教师培养目标:充满自信,善于合作,和谐共进,乐于创新。

     教风:亲和求趣,善思乐动。

     学风:健身、探趣、乐艺、悦读。

     誓词:我是光荣的幼儿教师,我宣誓:我将全身投入我的工作,认真履行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每一个孩子,用爱的目光注视孩子,用爱的心情倾听孩子,用爱的语言鼓励孩子,用爱的胸怀包容孩子,用心换取孩子的快乐,让孩子乘着快乐的翅膀飞翔!

     第七条【文化精神与办园特色】

     园风:活泼灵动,乐善其中。

     园训:和乐。

      第 3 页 共 20 页 第八条【幼儿园标识】

     第二章 章 幼儿园、教职员工和幼儿 第九条【幼儿园权利】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幼儿园章 程自主管理; (二)依据规定招收适龄幼儿; (三)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 (四)依法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五)依法管理、使用幼儿园的设施和经费; (六)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保育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幼儿园义务】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幼儿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完善课程改革,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维护幼儿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家长或监护人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第 4 页 共 20 页 (五)按照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 (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监督。

     第十一条【教师权利】教师有下列权利:

     (一)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制定和执行保育教育工作计划,进行一日保育教育活动,开展保育教育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活动,并充分发表意见; (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四)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幼儿园管理,对幼儿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幼儿园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五)使用幼儿园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保育教育用品;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教师义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章 程及规章 制度,为人师表;

      第 5 页 共 20 页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幼儿园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保育教育工作任务; (三)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指导、管理本班幼儿生活,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四)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 (五)践行幼儿本位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保育教育水平。

     第十三条【职工权利义务】

     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幼儿园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幼儿权利】幼儿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一日保育教育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幼儿园保育教育设施设备、图书和玩具; (二)享受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并获得公正评价; (三)对幼儿园、教职工侵犯其合法权益,通过监护人依法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家长义务】本园有权要求监护人履行下列义务:

      第 6 页 共 20 页 (一)配合本园保育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支持幼儿参与幼儿园各项活动; (三)遵守本园的有关管理制度;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幼儿权益维护】为保障幼儿在园期间的合法权益,幼儿园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相待。在保育教育中平等对待幼儿,关注幼儿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幼儿充分发展。

     (二)尊重人格。禁止虐待、歧视、恐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等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

     (三)尊重隐私。保护幼儿个人信息,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幼儿个人隐私。

     (四)尊重幼儿的财产权。

     (五)其他对未成年人的法定义务。

     第三章 章 组织机构和行政管理体制 第十七条【园长负责制】

     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按照本章 程自主管理,主持幼儿园全面工作。

     第十八条【园长职权】园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第 7 页 共 20 页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幼儿园的各项规章 制度; (二)负责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聘任、调配教职工,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 (四)负责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组织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学习、进修、教育研究创造必要的条件; (五)关心教职工的身心健康,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 (六)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七)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八)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第十九条【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第一幼儿园支部委员会作为中国共产党在幼儿园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负责幼儿园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领导幼儿园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保证正确办学方向,推动幼儿园健康发展。

     第二十条【教代会制度】

      第 8 页 共 20 页 本园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园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管理机构】

     副园长协助园长做好管理工作。

     总务处、安保处、办公室和教科室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二十二条【园务委员会】

     本园建立园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幼儿园章 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 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园内重大事项。

     园务委员会由园长、副园长、党组织负责人和保教、卫生保健、财会等方面工作人员的代表以及幼儿家长代表组成。园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

      第 9 页 共 20 页 第二十三条【重大决策制度】

     本园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应在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园长召集并主持园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园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第一幼儿园支部委员会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人事制度】

     本园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自主用人制度。医务保健人员、财会人员、保育员等须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或者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

     本园根据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二十五条【园内维权制度】

     本园建立健全园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幼儿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园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园内幼儿家长申诉处理委员会和园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幼儿家长和教师

      第 10 页 共 20 页 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幼儿园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幼儿家长、教职工、幼儿园间产生的纠纷进行调解。

     第二十六条【财务管理制度】

     本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本园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本园依法公开财务情况。

     本园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能力的财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七条【收费制度】

     本园执行《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物价部门明确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八条【信息公开与档案管理制度】

     本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本园实行园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幼儿园相关信息,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

      第 11 页 共 20 页 本园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与使用制度。本园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二十九条【办园监督】

     本园接受政府及其相关工作部门和举办者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课程与保育教育 第三十条【保育教育原则】

     本园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要求,实施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原则,遵循幼儿的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以游戏为幼儿的基本活动,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第三十一条【课程开设与组织形式】

     本园遵循课程改革原则,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要求,以幼儿的全面发展为本,开展课程园本化研究,防止幼儿园课程小学化。

     本园秉持一日生活皆课程的教育理念,将游戏作为幼儿学习的主要方式。

      第 12 页 共 20 页 第三十二条【师幼互动】

     本园重视个性化班级环境建设,为幼儿展示创意、与人交往、获得认同创造条件。

     本园在保教活动中重视对幼儿的观察与倾听,了解幼儿需要,适时给予支持与帮助,并灵活调整保教目标、改进方法。

     第三十三条【通用语言文字】

     本园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引导幼儿用普通话表达自己的想法。

     第三十四条【幼儿发展评价】

     本园遵循全面性、发展性、动态性、客观性的原则,开展幼儿发展评价工作,并建立幼儿成长档案。

     第三十五条【教师专业发展】

     本园建立并负责管理教师个人业务成长档案,建立健全教师评价激励制度,定期开展园本研修活动,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第五章

     卫生保健与安全管理 第三十六条【卫生保健制度】

     本园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做好幼儿生理和

      第 13 页 共 20 页 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建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净化、美化、绿化、童化的绿色校园。

     第三十七条【环境卫生】

     本园严格管理园内环境卫生,营造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园内无果壳、纸屑、痰迹,墙壁无污迹,公物无损坏。园内严禁吸烟、饮酒。

     第三十八条【一日生活制度】

     本园遵循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三十九条【膳食营养】

     本园每周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并向家长公示,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和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第四十条【体格锻炼】

     本园制订与幼儿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保证幼儿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 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不少于 1小时,通过健康活动、游戏活动或其他形式的活动增强幼儿体质,培养幼儿基本运动技能和锻炼习惯,增进幼儿身心健康。

     第四十一条【健康检查】

     本园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档案。按规定每年体检一次,定期检测身高、体重、视力、牙齿,对幼儿身体健

      第 14 页 共 20 页 康发展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关注幼儿心理健康。

     第四十二条【卫生消毒和疾病预防】

     本园建立卫生消毒、晨检、午检制度和病儿隔离制度,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

     第四十三条【平安校园制度】

     本园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检查,加强园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保育教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接送制度,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本园不组织幼儿参加商业性活动和无安全保障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校方责任险】

     本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幼儿家庭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幼儿,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六章

     幼儿园与家庭、社区 第四十五条【育人体系】

     本园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幼儿园、家庭、社会

      第 15 页 共 20 页 密切配合的育...

    篇三:幼儿园章程(详细版)

    浩特市星海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单位名称、 地址

      单位名称:

     呼和浩特市星海幼儿园。

     单位地址:

     呼市玉泉区石西路南巷 24 号。

     第

     二

     条, 单位性质:

     呼市星海幼儿园属联合举办的民办幼儿园。

     幼儿园属自愿举办, 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第

     三

     条, 办学宗旨:

     呼市星海幼儿园遵守国家宪法、 法律, 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园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认真执行有关的教育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民办幼儿教育为公益事业的指导思想; 坚持诚信守法、 规范办学; 遵守社会道德规范; 教育内容、 教育方法要符合教育规律和幼儿的年龄特点, 严禁幼儿教育“小学化”。

     对幼儿实施德、 智、 体、美全面发展和教育, 以游戏为基本活动, 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中, 实现教育部规定的幼儿阶段的五个教学目 标——健康目 标、 语言目标、 社会目标、 科学目标、 艺术目标, 使幼儿身心得到和谐健康发展, 坚持育人为本, 教育为先, 造福于民, 为经济社会发展为市场需求服务为办学宗旨。

     第

     四

     条, 办学规模、 层次、 形式 办学规模:

     根据办学投入所形成的办学条件, 2012 年第一学年达到四个班, 100 名幼儿; 第二年达到五个班, 150 名幼儿; 第三年达到八个班 200 名幼儿; 以后逐年增加。

     办学层次:

     学前教育。

     办学形式:

     普通全日制教育 第

     五

     条, 学校资产的数额、 来源、 性质

      学校资产的数额:

     壹佰玖拾万元整。

     学校资产的来源:

     房舍价值壹佰陆拾万元整, 由呼市瑞环集团公司投入办呼市奋发中学转办幼儿园, 幼儿园的启动资金叁拾万元整,由幼儿园的领导共同筹集。

     学校资产的性质:

     星海幼儿园的资产全部是举办者投入, 由出资各方组建的股份制民办幼儿园。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

     六

     条, 呼市星海幼儿园是从事学前教育的教育、 教学业务。

     是经呼市玉泉区教育局批准的并领取民办幼儿园许可的幼儿教育机构。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

     七

     条, 董事会的产生、 组成、 职权

      董事会的产生:

     星海幼儿园董事会的董事长、 组成人员均由举办方主持, 通过参股各方协商推荐后产生。

     以后也如此产生。

     董事会的组成:

     董事会的组成有举办者或者其代表、 园长、 教职工代表。

     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具有五年以上的教学、 教育经验。

      董事会是幼儿园的决策机构, 行使下列职权:

     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批准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

     (一)

     聘任、 考核、 解聘园长、 副园长;

     (二)

     制定、 修改、 落实幼儿园章程;

     (三)

     制定、 修改、 落实幼儿园规章制度;

     (四)

     筹集办学经费, 审核幼儿园预算、 决算;

     (五)

     决定幼儿园的分立、 合并、 地址变动、 终止;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董事会讨论下列重大事项, 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

     修改学校章程;

     (二)

     决定幼儿园的分立、 合并、 地址变更、 终止。

     第

     八

     条, 呼市星海幼儿园董事会有无人组成。

     董事长由呼市奋发中学举办幼儿园筹备组组长、 举办者韩登日担任, 董事四名:

     园长韩如宽、 副园长邵凤玲、 园长助理张立凤、 教师代表尤玉侠。

     董事会成员情况如下:

      项目

     信息 董事会职务 性别 年龄 学历 教龄 职称 幼儿园职务 身份证号码 备注 韩登日

     董事长 男 71 本科 40 高级教师 小教二级 法定代表人 15010419401102515

     韩如宽 董事 男 53 大专 33 园长 13032119590616423X

     邵凤玲 董事 女 53 高中 13 中教一级 副院长 150103195904010528

     张立凤 董事 女 66 高中 35 中教一级 园长助理 教师代表 150103194601010067

     尤玉侠 董事 女 49 中师 30 小教一级 130321196304134265

      董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董事会在决策有人员的表决中, 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 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董事长因各种原因不能行使职权时, 由董事长指定一人代其行使职

     权。

     第

     九

     条, 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经三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 前, 通知全体董事, 并将会议时间、 地点、 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 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

     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

     第

     十

     条, 董事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 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 十一 条, 幼儿园设立监事会。

     监事会由三人组成, 负责对董事会成员以及幼儿园校级管理人员进行监察, 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幼儿园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 十二 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单位的财务;

     (二)

     对董事、 园长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 法规或幼儿园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

     当董事、 园长的行为损害幼儿园的利益时, 要求董事和园长予以纠正;

     (四)

     幼儿园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 十三 条, 监事会实行一人一票, 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

     监事会决议需经过半数以上的监事表决同意, 方可有效。

     监事不得兼任学校的董事及财务负责人。

     第 十四 条, 幼儿园设园长。

     其人选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园长对董事会负责。呼市星海幼儿园董事会聘任韩如宽担任园长。

     负责幼儿园的保育、教育、 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行使下列职权:

     (一)

     执行董事会和董事长的决定;

     (二)

     实施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拟定、 落实年度、 学期的工作计划, 财务预算和落实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

     聘任和解聘幼儿园教师、 保育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决定其待遇, 实施奖惩;

     (四)

     组织保育、 教育、 教学、 科研活动, 保证保育、 教育、 教学质量;

     (五)

     全面负责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全权负责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和其他日 常管理工作。

     第 十五 条, 副园长协助园长工作, 园长不能行使职权时, 由于在指定的副园长带其行使工作。

      第四章

     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 十六 条, 星海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右韩登日董事长担任。

     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和幼儿园章程规定, 对外代表幼儿园行使职权。

     第五章

     资产管理、 使用原则

     第 十七 条, 学校经费来源:

     呼市星海幼儿园的房舍由呼市瑞环集团公司投入办奋发中学转办幼儿园, 幼儿园的启动资金由星海幼儿园领导共同筹集。

     第 十八 条, 星海幼儿园批准成立后, 投入者投入幼儿园的资产为幼儿园法人资产, 在幼儿园存续期间, 由幼儿园依法管理使用, 不抽逃资款, 也不侵占和私分。

     第 十九 条, 幼儿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保证会计资料合法、 真实、 准确、 完整。

     财务管理制度中要载明经费支出的范围、 项目和基本比例, 经费支出的审批支付程序, 以及财务监督制度等内容,

     第 二十 条, 举办者要求合理回报, 要求合理回报及比例由董事会议确定。

     合理回报的比例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及《实施条例》 执行。

     第二十一条, 今后, 如果有捐赠者对学校的捐赠, 要求以捐赠者姓名、 名称命名的校舍、 教育设施、 生活设施等, 按《公益事业捐赠法》 有关规定报有关审批机关审批。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二条, 幼儿园更换举办者、 法定代表人、 园长前, 必须向审批机关、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由会计事务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

     第二十三条, 星海幼儿园章程的修改, 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二十四条, 星海幼儿园修改的章程, 修在董事会通过后 15 日内, 报幼儿园审批机关备案, 并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名称、 层次、 类别变更、 终止程序

     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要求分立、 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 由幼儿园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幼儿园名称、 层次、 类别的变更, 由幼儿园董事会报审批机关审批。

     幼儿园举办者发生变更, 须由举办者提出, 在进行财务清算后, 经幼儿园董事会同意, 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六条, 本幼儿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终止:

     (一)

     根据幼儿园章程规定要求终止, 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

     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

     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二十七条, 幼儿园终止时, 应当妥善安置在园幼儿, 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幼儿园自己要求终止的, 由幼儿园组织清算, 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 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

     幼儿园清算期间, 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 由审批机关回收办学许可证, 销毁印章, 并注销登记及通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并予以公告后即可终止。

     第二十九条, 学校终止后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

     应退受教育者的学费、 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

     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

     偿还其他债务。

     幼儿园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在审批机关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 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 三十 条, 本章程经 2012 年 4 月

      日 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审批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成员同意签字:

    篇四:幼儿园章程(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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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10

     页 2 2022 中心幼儿园章程 幼儿园办园章程

     (最新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学前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幼儿园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幼儿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升办园品质,幼儿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学前教育条例》、《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 二 条 本 园 全 称 为 ____________ 幼 儿 园 ; 住 所 地 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相互协调的原则,努力构建以公益目标为导向,内部决策规范、激励机制健全、外部监管有力的治理结构,统筹科学配置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第四条 本章程是中心幼儿园管理层的运行规则,对幼儿园全体人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第五条 中心幼儿园是教育局举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享受政府财政全额拨款,同时接受社会捐助。

     第六条 我园由教育局举办,登记管理机关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业务主管单位是教育局。

     第七条 本园为公办全日制幼儿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园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本园为实施三年制幼儿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章

     办学原则、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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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10

     页 第九条 学校办学原则: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培育体智德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条 幼儿园宗旨:为学齡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第十一条 幼儿园业务范围:幼儿保育、幼儿教育。

     第三章

     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教育局权利与义务:

     根据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规定”等规定,制订并实施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引导幼儿园改革创新,提升行业发展能力,保障幼儿园依法参与行业竞争,对幼儿园实施行业评估和监督。

     具体权利:

     (一)提出幼儿园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按照有关程序任免幼儿园党组织负责人、园长、副园长; (三)审核(核准)幼儿园章程草案; (四)监督幼儿园公益性表现和履职情况; (五)履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明确的举办单位职责。

     具体义务:

     (一)支持幼儿园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章程自主办园,制止或者排除侵害或妨碍幼儿园行使自主权的行为; (二)为幼儿园提供稳定增长的办园资金和相关资源,提供必备的办园保障条 件和必要的政策支持; (三)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支持与引导幼儿园发展; (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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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10

     页 第十三条 幼儿园的权利与义务:

     执行法律法规、“机构编制规定”等规定,践行登记的宗旨,在登记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实施内部管理,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侵犯或非法干涉。

     具体权力:

     (一)按照幼儿园章:程自主管理; (二)依据规定招收适龄幼儿; (三)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 (四)依法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五)依法管理、使用幼儿园的设施和经费; (六)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保育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幼儿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完善课程改革,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维护幼儿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家长或监护人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五)按照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 (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监督。

     第十四条

     园长的权利和义务 具体权利: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依法管理本园;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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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10

     页 组织实施本园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决算及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决定本园工作人员的任免。

     具体义务: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二)维扩受教育者、教职工合法权益,保证受教育者、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三)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有关政策,接受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督导评估,检查监督。

     第十五条

     幼儿的权利和义务 具体权利:

     (一)参加一日保育教育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幼儿园保育教育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玩具; (二)享受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并获得公正评价; (三)对幼儿园、教职工侵犯其合法权益,通过监护人依法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 本园有权要求监护人履行下列义务:

     (一)配合本园保育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支持幼儿参与幼儿园各项活动; (三)遵守本园的有关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教职工的权利 (一)根据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合理使用公共资源,依法依规依约定获得薪酬及其他待遇; (二)公平获得职业发展机会,工作业绩、个人表现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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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10

     页 公平获得奖励、荣誉; (三)知悉幼儿园改革、建设和发展以及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对职务、职称、薪酬、评优评先、纪律处分等表达异议,提出申诉; (五 )法律法规及约定的其他权利。

     教职工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幼儿园各项制度规定; (二)践行幼儿园宗旨,维护幼儿园利益; (三)履行岗位职责,提高业务本领,坚守职业道德; (四)法律法规规定及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幼儿园党建管理

     第十七条

     幼儿园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第十八条

     幼儿园党支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幼儿园工作,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 建设质量,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

     第十九条

     幼儿园建立健全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共同参与改革发展制度、监督改革发展制度等制度机制,保证党支部切实有效发挥作用。

     第二十条

     幼儿园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幼儿园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将相关进展情况以适当方式在党支部内通报,听取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接受党支部的监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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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10

     页 督。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党支部发现本单位决策及运行中偏离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的,及时予以制止纠正。经制止纠正无效的,幼儿园党支部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二十二条

     幼儿园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设书记 1 名,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是党支部工作第一责任人。幼儿园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 件,保障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

     第五章

     组织机构和运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设园长 1 名,副园长 2 名。园长是单位运行的第一行政责任人,主持公益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副园长协助园长分管相关工作。

     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建立园长办公会议制度,议事决策范围:贯彻上级决议,修改规章制度,审查经费预决算执行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园长办公会议集体决策程序:

     园长办公会议重大决策前广泛征求幼儿园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充分调研论证,必要时进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

     园长办公会议实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遵循保密要求和近亲属及利益关联回避原则。

     园长办公会议由园长召集,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策重要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决议须经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方能通过。会议记录完整存档。

     第二十六条 领导班子在核定的职数内,由举办单位按照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依照相关程序选拔使用。

     第二十七条

     完善领导班子的监督约束机制,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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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10

     页 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等作用,督促领导班子认真履职尽责,依法依规办事,保持清正廉洁。

     第二十八条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年度考核,接受举办单位的考核和单位职工的评议。考核评价以公益性为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效益。

     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结合宗旨、业务范围和实际需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共 4 个,主要职责分别为:

     党支部: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学校是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办公室:制定各类园务计划、总结、规划撰写,完成各类信息报送。

     保教处:协助业务园长开展相关活动,负责日常教学常规。

     总务处:协助后勤园长,负责管理食堂工作。

     第三十条 幼儿园设置工会、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各群众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

     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是依法保障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形式,幼儿园鼓励和支持职工通过职代会和其他正常途径学幼儿园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举行 1-2 次,由工会委员会召集,超过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参加方可举行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审议权、通过权、决定权、评议、监督权、选举(推荐)权。

     第三十三条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幼儿园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推行岗位管理制度,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第六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四条

     幼儿园日常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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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10

     页 级补助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三十五条

     幼儿园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

     第三十六条

     幼儿园依照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单位宗旨,制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财务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七条

     幼儿园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八条

     幼儿园接受捐赠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并根据宗旨和业务范围使用;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按照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幼儿园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用途时,幼儿园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接受捐赠及使用接受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九条

     幼儿园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并接受举办单位和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的监督。

     幼儿园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待遇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章程制订和修改

     第四十条

     幼儿园按照如下程序制订和修改章程:

     (一)成立章程制订(修订)工作小组,起草章程(草案或修订案),广泛征求单位职工意见,形成章程的制订(修订)意见。

     (二)章程(草案或修订案)提交职工全体会议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内部公示听取意见建议。

     (三)章程(草案或修订案)提义园务办公会议或党组织会议审议。

      第

     9

     页

     共

     10

     页 (四)章程报送举办单位核准。

     (五)章程报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六)备案通过后正式发布,向单位内部和社会公开。

     第四十一条

     幼儿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机构编制事项、依法核准的法人登记事项不一致的; (三)章程违反国家、省章程管理规定的; (四)章程内容与服务对象利益或者职工整体利益不符或有明显冲突的; (五)其他需要修改的情形。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幼儿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自行决定解散: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第四十三条

     幼儿园依照本章程第四十一条 所列事项自行决定解散的,应当由中心幼儿园提出终止动议,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并报教育局、中共委机构委员会办公室,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因其它情形需终止的,经教育局、中共委机构委员会办公室,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四条

     幼儿园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

     信息公开制度

      第

     10

     页

     共

     10

     页 第四十五条

     中心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向幼儿园教职工及社会公开学校章程、年度工作报告、重大决策及主要业务活动情况等信息,主动接受幼儿园内部和社会监督。

     第四十六条

     幼儿园实行信息公开制度,通过书面、网络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接受全体职工和有关方面的监督。服务内容、服务规范长期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阶段性工作...

    篇五:幼儿园章程(详细版)

    1 页 共 48 页 2 2022 幼儿园章程 3 3 篇精选合辑 (详细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为适应学前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幼儿园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幼儿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升办园品质,幼儿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学前教育条例》、《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幼儿园名称与地址】本园全称为第一幼儿园,英文表述为 _______________ Kindergarten ;简称为:一幼,英文简写为:____________;住所地址为 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号,邮政编码为_______________ ;微信公众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幼儿园性质及隶属关系】本园由教育局举办,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业务主管单位是教育局。

     本园为公办全日制(或寄宿制)省二级幼儿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园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

     【基本规模】本园面向主管部门规定的教育服务区临平区街道招生,招生对象为 3-6 周岁的幼儿。本园设计规模为 36 个班

      第 2 页 共 48 页 级。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第五条

     【办园理念与办园目标】我园秉持“建和美团队、育五乐儿童”的办园理念;追随“玩中学,玩中求发展”的教育理念;培育“5 乐”儿童的育儿目标;营造“大家、大气、大和”的和美园所文化。

     第六条

     【培养目标】

     幼儿培养目标:培养“5 乐”儿童 我园致力于打造“小人国乐玩课程”,为幼儿营造一个融通、和谐、自然的“小人国”,以幼儿为本,以基础课程和角色游戏为基石,从乐玩集、乐玩场、乐玩日三个维度落实课程,培养乐于运动、增强体能,乐于观察、大胆探索,乐于表达、喜欢交流,乐于体验、敢于表现,乐于交往、学习合作的“5 乐”儿童。

     教师发展目标:构建“和美”团队 树立课程的自主意识,践行课程的实践理念,提升课程的实施能力,做一名“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在课程实施过程中,老师是关键,他们的自主学习、自主研发与创新能力是我们课程实施的基石。在课程实施中引导教师关注幼儿天性,追随兴趣,支持孩子的探究,创设适合我们“小人国”的学习生活环境。尊重特点、跟随时代,让课程适应发展需要。培养一批善于思考,能够创新的教师队伍。

     第七条

     【文化精神与办园特色】

     我园秉持“建和美团队、育

      第 3 页 共 48 页 五乐儿童”的办园理念;追随“玩中学,玩中求发展”的教育理念;培育“五乐”儿童的育儿目标;营造“大家、大气、大和”的和美园所文化。

     课程建设与品牌培育相融合,致力于打造“小人国乐玩课程”,为幼儿营造一个融通、和谐、自然的“小人国”,以幼儿为本,以基础课程和角色游戏为基石,从乐玩集、乐玩场、乐玩日三个维度落实课程,培养乐于运动、增强体能,乐于观察、大胆探索,乐于表达、喜欢交流,乐于体验、敢于表现,乐于交往、学习合作的“五乐”儿童。

     第八条

     【幼儿园标识】

     幼儿园园标

     幼儿园园刊 第二章

     幼儿园、教职员工和幼儿

     第九条

     【幼儿园权利】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幼儿园章程自主管理; (二)依据规定招收适龄幼儿; (三)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 (四)依法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五)依法管理、使用幼儿园的设施和经费;

      第 4 页 共 48 页 (六)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保育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幼儿园义务】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幼儿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完善课程改革,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维护幼儿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家长或监护人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五)按照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 (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监督。

     第十一条

     【教师权利】教师有下列权利:

     (一)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制定和执行保育教育工作计划,进行一日保育教育活动,开展保育教育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活动,并充分发表意见; (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第 5 页 共 48 页 (四)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幼儿园管理,对幼儿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幼儿园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五)使用幼儿园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保育教育用品;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教师义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幼儿园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保育教育工作任务; (三)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指导、管理本班幼儿生活,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四)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

     (五)践行幼儿本位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保育教育水平。

     第十三条

     【职工权利义务】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幼儿园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 6 页 共 48 页 第十四条

     【幼儿权利】幼儿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一日保育教育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幼儿园保育教育设施设备、图书和玩具; (二)享受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并获得公正评价; (三)对幼儿园、教职工侵犯其合法权益,通过监护人依法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

     【家长义务】本园有权要求监护人履行下列义务:

     (一)配合本园保育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支持幼儿参与幼儿园各项活动; (三)遵守本园的有关管理制度;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

     【幼儿权益维护】为保障幼儿在园期间的合法权益,幼儿园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相待。在保育教育中平等对待幼儿,关注幼儿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幼儿充分发展。

     (二)尊重人格。禁止虐待、歧视、恐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等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

     (三)尊重隐私。保护幼儿个人信息,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随

      第 7 页 共 48 页 意使用、披露幼儿个人隐私。

     (四)尊重幼儿的财产权。

     (五)其他对未成年人的法定义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行政管理体制

     第十七条

     【园长负责制】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主持幼儿园全面工作。

     第十八条

     【园长职权】园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聘任、调配教职工,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 (四)负责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组织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学习、进修、教育研究创造必要的条件; (五)关心教职工的身心健康,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 (六)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七)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八)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第 8 页 共 48 页 第十九条

     【党支部】中国共产党第一幼儿园支部委员会作为中国共产党在幼儿园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负责幼儿园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领导幼儿园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保证正确办学方向,推动幼儿园健康发展。

     第二十条

     【教代会制度】本园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园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管理机构】以“扁平化”管理模式为主,落实“规划与布局”、“组织结构”、“资源配置与运作”、“管理体制与机制”为管理内容,推进四园区均衡、优质、特色发展。办公室、总务室、教科室和安保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二十二条

     【园务委员会】本园建立园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幼儿园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园内重大事项。

      第 9 页 共 48 页 园务委员会由园长、副园长、党组织负责人和保教、卫生保健、财会等方面工作人员的代表以及幼儿家长代表组成。园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

     第二十三条

     【重大决策制度】本园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应在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园长召集并主持园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园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第一幼儿园支部委员会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

     【人事制度】本园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自主用人制度。医务保健人员、财会人员、保育员等须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或者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

     本园根据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二十五条

     【园内维权制度】

     本园建立健全园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幼儿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园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园内幼儿家长申诉处理委员会和园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幼儿家长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第 10 页 共 48 页 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幼儿园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幼儿家长、教职工、幼儿园间产生的纠纷进行调解。

     第二十六条

     【财务管理制度】

     本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本园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本园依法公开财务情况。

     本园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能力的财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有关财务预决算、会计事务等事项,均由教育局财务(会计决算)中心办理,本园按照园务公开制度的规定公开财务情况。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七条

     【收费制度】本园执行《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物价部门明确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八条

     【信息公开与档案管理制度】本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本园实行园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幼儿园相关信息,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

     本园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与使用制度。本园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 11 页 共 48 页 第二十九条

     【办园监督】本园接受政府及其相关工作部门和举办者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课程与保育教育

     第三十条

     【保育教育原则】本园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要求,实施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原则,遵循幼儿的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以游戏为幼儿的基本活动,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我园以幼儿为本,以基础课程和角色游戏为基石,培养“五乐”儿童为目标。培养乐于运动、增强体能;乐于观察、大胆探索;乐于表达、喜欢交流;乐于体验、敢于表现;乐于交往、学习合作为幼儿发展目标。追随孩子的特点与兴趣,生成孩子感兴趣的活动;追随孩子的学习需要;关注孩子的整体发展。围绕以“自主发展、探索求知”为核心素养的文化建设与培养目标,为幼儿营造一个融通、和谐、自然的“小人国”,在这个小人国里,孩子们释放天性,师幼平等,自由自主。

     第三十一条

     【课程开设与组织形式】本园遵循课程改革原则,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要求,以幼儿的全面发展为本,开展课程园本化研究,防止幼儿园课程小学化。

     本园秉持一日生活皆课程的教育理念,将游戏作为幼儿学习的主

      第 12 页 共 48 页 要方式。以幼儿的视角来审视主题课程,以幼儿的立场来反思主题课程,在把握教材的规范性与追随儿童经验的适宜性中寻找平衡点,让主题课程更适合我们的孩子,实现基础课程真实、有效的落地。

     第三十二条

     【师幼互动】本园重视个性化班级环境建设,为幼儿展示创意、与人交往、获得认同创造条件。

     本园在保教活动中重视对幼儿的观察与倾听,了解幼儿需要,适时给予支持与帮助,并灵活调整保教目标、改进方法。

     第三十三条

     【通用语言文字】本园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引导幼儿用普通话表达自己的想法。

     第三十四条

     【幼儿发展评价】本园遵循全面性、发展性、动态性、客观性的原则,开展幼儿发展评价工作,并建立幼儿成长档案。

     第三十五条

     【教师专业发展】本园建立并负责管理教师个人业务成长档案,建立健全教师评价激励制度,定期开展园本研修活动,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第六章

     ...

    篇六:幼儿园章程(详细版)

    1 页 共 9 页 2022 幼儿园章程 幼儿园办园章程范本 (详细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现代治理机制,规范幼儿园内部运行与管理,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浙江省事业单位章程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幼儿园全称:____________幼儿园,英文名称为______ Kindergarten;本幼儿园依法登记的办学地址:___________。

     第三条 幼儿园是全民事业编制全日制教办幼儿园,隶属社会事业局。幼儿园适龄幼儿为 3 周岁——6 周岁,学制 3 年。办园规模为小班、中班、大班 4 轨 12个班,各班级班额数按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编制。

     第四条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面向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

     第五条幼儿园办园宗旨、发展思想、办园理念:

     (一)办园宗旨: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一切。

     (二)发展精神:一份真爱,十分耐心,永怀激情,尽善尽美。

     发展定位:示范全区,接轨名园。

     (三)办园理念:让每个孩子快乐健康成长。

      第 2 页 共 9 页 (四)办园追求:真教育、真示范。

     (五)办园文化:自然朴素的环境文化;积极向上的团队文化;多元智慧的课程文化。

     (六)教育理念:在自然中发现美,在体验中感受美,在行动中创造美。

     (七)管理理念:信任换自省,创建促进步,规范创品牌。

     (八)课程理念:美化、赞美、自然、多元。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幼儿园由社会事业局统一管理,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幼儿园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制的实施由聘用领导小组提出方案,园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幼儿园全面工作。园长主要职责是:

     (一)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管理,主持全园工作,对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二)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 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工作指南,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三)主持制定幼儿园短、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计划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立分级管理目标,建立结构合理、协调灵活、反馈及时的科学管理机制。

     (四)定期召开园务会、教代会、家委会、发展指导委员会等会议,园内设置公示栏,全面实施园务公开。

      第 3 页 共 9 页 (五)负责全园教职工的聘任、调整园内工作人员结构,定期对保教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指导、考核并做出全面评估。

     (六)负责教职员工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创造必要的条件;关心并逐步改善教职员工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七)组织管理园舍建设、设备采购和经费使用。

     (八)定期开展家长学校、亲子活动等,展示教育成果、宣传家教方法、听取家长意见、提高办园质量。

     (九)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定期开展活动。

     (十)及时了解国内外幼儿教育动态,研究幼儿教育新成果,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动向。

     第八条幼儿园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领导本园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和执行。

     第九条幼儿园实行园务委员会制度,园务委员会是幼儿园的领导核心。园务委员会由园领导、教师代表、保育员代表、保健教师代表、总务后勤代表等组成。园务委员会实行聘任制,园长任主任委员,主持召开园务委员会会议。园务委员会主要任务是:

     (一)参与幼儿园的重大问题决策,支持园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听取、征求、传达群众、家长的意见和建议,根据需要及时修改完善管理制度。

     (三)对园长提交的幼儿园发展规划、幼儿园章程、主要工作方案以及学年工作意见等进行论证、审议、决策。

      第 4 页 共 9 页 (四)对幼儿园课程设置、教师聘任、保教质量、教育收费、幼儿园财务预决算等进行论证、审议、决策。

     (五)对幼儿园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评议与监督。

     (六)对幼儿园的发展给予关心和支持,协调幼儿园与社会方方面面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幼儿园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条教职工大会制度是在园务委员会领导下,教职员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幼儿园、监督干部的重要形式。教职员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中包括:

     (一)听取园长工作报告,讨论幼儿园的办学思想、发展方向、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二)审议园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案、奖惩条例及各重要规章制度。

     (三)讨论幼儿园范围内涉及教职工福利方面的原则。

     (四)决议通过章程以及章程修正案。

     幼儿园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幼儿园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幼儿园实行园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幼儿家长、社会公众对本园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十一条幼儿园成立伙委会,每月召开会议,保证膳食费专款专用,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十二条幼儿园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

      第 5 页 共 9 页 第十三条幼儿园接受物价、审计检察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幼儿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四条幼儿园实行教职工聘用制,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园内的实际情况,定岗、定编、定人、定责、定工作量。教职工由园长聘任或辞退,聘期根据不同聘用形式长短不一,一般为 2——5 年不等,由幼儿园按有关要求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第十五条幼儿园自主招聘人员应有一个月试用期。

     第十六条幼儿园设副园长两人,在园长的领导下分管教育教学管理和总务后勤管理。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七条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应相互渗透,有机结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意个别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引导的正面教育。整合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一日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

     第十八条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应动静交替,保证幼儿愉快地、有益地自由活动。幼儿园规范一日活动组织要求,从实际出发,建立必要、合理的常规,坚持一贯性、一致性和灵活性的原则,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第十九条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应是有目的、有计划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活动的、多种形式的教育过程。教育活动应根据教育目的,幼儿的实际水平和兴趣,循序渐进、有计划地选择和组织。组织活动应根据不同的教育内容,充分利用周围环境的有利条件,积极发挥幼儿感官作用,灵活地运用集体或个别活动的形式,为幼儿提供充分活动的空间,注重活动的过程,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发展。

      第 6 页 共 9 页 第二十条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和指导游戏。应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时间、空间、材料等)。游戏材料应强调多功能和可变性。应充分尊重幼儿选择游戏的意愿,鼓励幼儿制作玩具,根据幼儿的实际经验和兴趣,在游戏过程中给予适当指导,保持愉快的情绪,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注重潜移默化的影响,并贯穿于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应在各项活动的过程中,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尤应注意根据幼儿个体差异,研究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不要强求一律。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与小学相互衔接,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四章

     总务后勤管理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总务后勤管理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已奉公、讲求效率。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为全额拨款单位,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幼儿园依法向社会募集办学资金并接收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对幼儿园的捐赠。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严格按照上级主管、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行政事业型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八条后勤部门加强园舍、固定资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幼儿园固

      第 7 页 共 9 页 定资产按有关规定管理。发现危房或其他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二十九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开源节流的原则,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财务人员严守财务纪律,接受政府经济监督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

     第五章

      校园 环境管理 第三十条全体教师应齐心协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优美的育人环境。幼儿园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室内、外环境有整体规划,努力创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安全文明环境,做到净化、绿化、美化、童化。

     第三十一条营造具有鲜明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幼儿园、年级组、班级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三十二条全体教职工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健康文明的工作、生活环境。

     第三十三条加强校园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

     第三十四条加强值班和安全护学岗工作,建立健全幼儿园门卫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内一律不得骑电动车、自行车等车辆,其他机动车无特殊情况不得入内。教师自行车(电动车)、家长自行车(电动车)必须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

     第三十六条切实加强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经常检查校舍和设施,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幼儿园安全无事故。

     第六章

     教职工管理

      第 8 页 共 9 页 第三十七条幼儿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幼儿园各类人员政治思想及职业道德规范》。

     第三十九条幼儿园实行全员聘任制,实行定岗聘任,园长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协议),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执行幼儿园各项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十条严格执行岗位规范。幼儿园每月对教职工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等方面进行评估考核,以此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第四十一条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对违反幼儿园有关考核条例、制度规范、岗位职责的教职工,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二条教师应具备良好师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擅自收费,不向幼儿推销商品,不接受家长的吃请,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七章

      卫生保健管理 第四十三条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律、规章和制度。

     第四十四条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学期体检一次,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测体重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应注意幼儿的口腔卫生,保护视力。

     第四十五条幼儿园应建立一日生活制度、膳食管理制度、体格锻炼制度、卫生与消毒制度、健康检查制度、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伤害预防制度、健康教育制度、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等十项卫生保健制度。

     第四十六条幼儿园建立房屋、设备、消防、交通等管理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防止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幼儿及家长的安全教育。

      第 9 页 共 9 页 第四十七条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编制营养均衡的幼儿带量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摄取量。定期召开伙委会,公示幼儿伙食费使用情况。

     第四十八条幼儿园保证供给幼儿饮水,为幼儿饮水提供便利的条件,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便溺的次数、时间等。

     第四十九条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一小时,加强冬季锻炼。要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环境,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增强幼儿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对体弱或残疾的幼儿予以特殊照顾。

     第五十条幼儿园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做好防寒保暖工作,防止中暑和冻伤。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由幼儿园教职工大会于 2022年 1月 25日表决通过,并报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同意备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执行。如有抵触的,均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幼儿园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幼儿园原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由园长室或 5名教职工代表联名提议,经园长办公会审议,再经教职工大会2/3以上人数审议通过,并报社会事业局同意备案后生效。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在园长室。

    篇七:幼儿园章程(详细版)

    1 页 共 21 页 2 2022 版 幼儿园章程 (最新版)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为适应学前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幼儿园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幼儿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升办园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坚持以创新幼儿园法人治理结构为基本途径,推动公办教育机构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激发幼儿园办学活力,提升幼儿园办学效益。

     第三条 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相互协调的原则,努力构建以公益目标为导向,内部决策规范、激励机制健全、外部监管有力的治理结构,统筹科学配置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第四条 本章程是幼儿园管理层的运行规则,对幼儿园全体人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第五条 幼儿园由教育局举办,并行使具体管理权力。经机构编制委员会登记设立,为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幼儿园为公办全日制省二级幼儿园,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园长是幼儿园

      第 2 页 共 21 页 的法定代表人。截至今日,幼儿园总投入办学资金 288 万元。

     第六条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幼儿园法定登记管理机关。

     第七条 本园全称为第一幼儿园,英文表述为 _______________ Kindergarten ;简称为:一幼,英文简写为:____________;住所地址为 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号,邮政编码为_______________ ;微信公众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办学原则、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 幼儿园办学原则: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规程》等法律法规;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第九条 幼儿园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业务范围为幼儿保育和幼儿教育。

     第十条 幼儿园办园理念:生态化、生活 化、艺术化。

     幼儿园坚持“让成长更自然”的教育理念,以孩子的需要为出发点,关心孩子每一天、关爱孩子每一刻、关注在园的每一个孩子。教师为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倾注了无私的爱,让他们在爱的氛围中健康自然地成长。

      第 3 页 共 21 页 第十一条 幼儿园办园目标:让成长更自然坚持重视多样课程的开发,着力丰富品牌的内涵,寻找个性化、差异化及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教育内容。同时在园务管理、安全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等方面实现规范、持续的发展,为进一步实现“突出个性,精育优教”的办园目标而努力。

     第十二条 幼儿培养目标:亲自然、乐生活、能创造积极创设各种机会,引导、启发孩子运用各种感官进行学习,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培养孩子各方面兴趣、能力,让孩子们学会生活、学会尊重、学会鼓励、学会探索、学会创新,在丰富多彩的游戏活动中促进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第十三条 教师发展目标为:务实、乐学、创新。

     以《教师师德规范》为引领,积极倡导良好师德师风:多一些忍让与宽容、多一些尊重与信任、多一些支持与谅解。在不断的反思和磨合过程中,努力建设一支上善若水、和而不同的沃态团队,达成共同的成长愿景。通过营造丰富的人文氛围、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架构多维度的教师发展平台、构建积极的精神家园等形式促进全体教师的认同感、归属感,发挥教师队伍的内在潜质,为她们的职业生涯提供可持续的活力源泉,成就她们的幸福人生。

     第十四条 幼儿园文化精神与办园特色 办园目标:让成长更自然。

     园训:顺应天性,静待花开;

      第 4 页 共 21 页 园风:亲近自然,温暖心田; 教风:爱如春雨,润物无声;

     学风:书山有路,水滴石穿; 办园特色:亲近田园,美育童年;

     我园根据幼儿好奇心强、富于幻想、可塑性大的特点,把学前创造性教育渗透到各个领域的教育活动之中,促使他们的观察力、想象力、审美力和动手能力都得到发展。以游戏为主线,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在日常生活中,培养幼儿创造的兴趣、毅力、好奇、好问、好探索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艺术教育,培养孩子的创造性思维。

     第三章 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 教育局的权利:

     根据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规定”等规定,制订并实施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引导幼儿园改革创新,提升行业发展能力,保障幼儿园依法参与行业竞争,对幼儿园实施行业评估和监督。具体权利:

     (一)提出幼儿园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按照有关程序任免幼儿园党组织负责人、园长、副园长; (三)审核(核准)幼儿园章程草案; (四)监督幼儿园公益性表现和履职情况; (五)履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明确的举办单位职责。

      第 5 页 共 21 页 第十六条 教育局的义务:

     (一)支持幼儿园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章程自主办园,制止或者排除侵害或妨碍幼儿园行使自主权的行为; (二)为幼儿园提供稳定增长的办园资金和相关资源,提供必备的办园保障条 件和必要的政策支持; (三)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支持与引导幼儿园发展; (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 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

     (一)执行法律法规和幼儿园机构编制规定,践行登记的宗旨,在登记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实施内部管理,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侵犯或非法干涉。

     (二)具有按照《幼儿园章程》实施“依法治园、自主发展”的办学权; (三)按照入园条 件招收适龄幼儿; (四)组织实施幼儿在园活动,对幼儿进行管理,提升幼儿素质; (五)依法聘任教职工,依据幼儿园管理制度实施考核权,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励或处分; (六)依法管理、使用幼儿园的设施和经费;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 6 页 共 21 页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幼儿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不断完善课程改革,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维护幼儿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家长或监护人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五)按照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政府、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 园长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幼儿园保育教育、行政管理、幼儿园发展等方面重大事项享有决策权;

     (二)按照上级规定,对幼儿园中层干部及教职员工享有聘任权;

     (三)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或对幼儿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工享有奖励权,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对幼儿园造成恶劣影响的教职员工享有处罚权或提出处罚意见的权利;

     (四)按照上级规定,享有幼儿园经费和资产的管理权和使用权;

     (五)享有参加素质提升进修培训权;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 7 页 共 21 页 第二十条 园长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监督,接受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等评估、指导、检查;

     (三)廉洁自律、为人师表,离任时接受专项审计;

     (四)依法保障幼儿园及师幼的合法权益;

     (五)关心师幼的身心健康,切实保障师幼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证保教质量;

     (七)加强队伍建设,改善办园条 件,提高办园水平; 第二十一条 教职工享受以下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的学术团队,在教研和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幼儿的学习和发展,评价幼儿发展状况;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通过教代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幼儿园管理,对幼儿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幼儿园重大事情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对处分有申诉权;

      第 8 页 共 21 页

     (六)使用幼儿园设施、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获得职业发展机会,工作业绩、个人表现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公平获得奖励、荣誉;

     (八)对职务、职称、薪酬、评优评先、纪律处分等表达异议,提出申诉;

     (九)法律法规及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二条 教职工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践行幼儿园宗旨,维护幼儿园利益,执行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热爱幼儿,尊重幼儿,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实际水平,坚持正面教育,做到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因材施教;

     (四)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开展安全健康教育;

     (五)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防止发生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主动与本班其他保教人员团结协作,共同做好本班的保教工作;

     (六)做好家长工作,主动和家长沟通、交流,按时填写幼儿成长档案,坚持家访工作,争取家长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第 9 页 共 21 页 第二十三条 幼儿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保育教育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幼儿园保育教育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玩具;

     (二)享受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并获得公正评价;

     (三)对幼儿园及教职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通过监护人依法提出申诉或者诉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四条 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配合本园保育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支持幼儿参与幼儿园各项活动;

     (三)遵守本园的有关管理制度。

     第四章党的建设 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党支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幼儿园工作,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

      第 10 页 共 21 页 的建设质量,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

     第二十七条 幼儿园建立健全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共同参与改革发展制度、监督改革发展制度等制度机制,保证党支部切实有效发挥作用。

     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幼儿园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将相关进展情况以适当方式在党支部内通报,听取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接受党支部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党支部发现本单位决策及运行中偏离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的,及时予以制止纠正。经制止纠正无效的,幼儿园党支部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三十条 幼儿园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设书记 1 名,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是党支部工作第一责任人。幼儿园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 件,保障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

     第五章组织机构和运行管理

      第 11 页 共 21 页 第三十二条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对内主持幼儿园全面工作。

     第三十三条

     幼儿园建立园长办公会议制度,议事决策范围:

     (一)组织起草幼儿园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幼儿园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幼儿园秩序;

     (五)负责幼儿园日常事务管理,主持园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负责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负责幼儿园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九)负责幼儿园安全工作;

     (十)组织协调幼儿园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幼儿园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十一)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权。

     园长办公会议集体决策程序:

      第 12 页 共 21 页 园长办公会议重大决策前广泛征求学校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充分调研论证,必要时进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园长办公会议实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遵循保密要求和近亲属及利益关联回避原则。

     园长办公会议由园长召集,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策重要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决议须经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方能通过。会议记录完整存档。

     第三十四条

     领导班子在核定的职数内,由举办单位按照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依照相关程序选拔使用。

     第三十五条

     完善领导班子的监督约束机制,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等作用,督促领导班子认真履职尽责,依法依规办事,保持清正廉洁。

     第三十六条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年度考核,接受举办单位的考核和单位职工的评议。考核评价以公益性为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效益。

     第三十七条

     幼儿园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结合宗旨、业务范围和实际需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内设机构。内设机构共 3 个,分别为园办公室、保教处、总务处。

     (一)园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督促、检查行政部门对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和园长办公

      第 13 页 共 21 页 会、园务会及园长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定期组织收集、综合、分析全园的教育教学、行政各方面的信息,主动做好典型经验的调查总结,及时向园长汇报、请示工作。

     3.根...

    篇八:幼儿园章程(详细版)

    1 页 共 17 页 2022 幼儿园章程幼儿园办园章程范文模板(最新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学前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幼儿园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幼儿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园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宁波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全称为:_____幼儿园,地址为:_____号,邮政编码为:_____,幼儿园公众微信号为:_____。

     第三条

     本园由中共___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___教育局举办,经___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本园为公办幼儿园(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幼儿园),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本园招生对象为 3-6周岁幼儿,每年的招生规模和范围由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或者核定。

     第五条

     本园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第 2 页 共 17 页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

     本园宗旨: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业务范围:幼儿保育、幼儿教育。

     第七条

     本园以“和光同韵,向美而行”为办园理念,让成长更精彩为教育愿景,培养健心、健体、健智的完整儿童。

     第八条

     儿园以秉承“用爱心呵护孩子,用诚心服务家长,用真心成就事业”的办园宗旨,以培养幼儿“动趣、言趣、智趣、善趣、艺趣”的完整儿童”为目标,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湖心童趣”园本化课程和“安吉游戏”环境,使幼儿园真正成为“社会关心、家长放心、孩子开心”的儿童乐园。

     第九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 3 页 共 17 页 第十条

     幼儿园的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权; (二)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教育教学活动权; (三)招收学生权; (四)学籍管理权; (五)聘任并管理教师及其他职工权; (六)对本单位设施设备和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权; (七)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保教活动的非法干涉权;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益。

     幼儿园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第 4 页 共 17 页 (六)依法接受监督。

     第十一条

     教育局的权利:

     (一)提出幼儿园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按照有关程序任免幼儿园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 (三)审核(核准)幼儿园章程草案; (四)监督幼儿园公益性表现和履职情况; (五)履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明确的举办单位职责。

     教育局的义务:

     (一)支持幼儿园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章程履行职责,制止或者排除侵害或妨碍学校行使自主权的行为; (二)提供必备的办学保障条件和必要的政策支持; (三)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支持与引导学校 发展; (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行政管理体制

      第 5 页 共 17 页

     第十二条

     本园实行党领导下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幼儿园,对内全面负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副园长协助园长工作。

     第十三条

     本园园长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幼儿园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幼儿园规章制度; (三)组织实施幼儿园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四)组织研究教育教学工作、讨论幼儿园重大事项; (五)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六)支持幼儿园各项工作,协调幼儿园与社会单位的关系; (七)负责幼儿园经费、资产的使用和管理; (八)其他应当由院长行使的职权。

     第十四条

     园长办公会议是园长履行日常管理职权的议事机构,负责讨论安排学校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 6 页 共 17 页 第十五条

     本园在园长领导下建立园务委员会,园务委员会由行政干部、教职工、家委会代表们组成,负责审议幼儿园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幼儿园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幼儿园党支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幼儿园工作,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

     本园党组织按照党的章程、党内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同时保证园长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本园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幼儿园党组织集体讨论并作出决定。

      第 7 页 共 17 页 第十七条

     本园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都应当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者审议。

     第十八条

     幼儿园设立校务办公室、总务处、保教处、安全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第十九条

     本园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内容与方法是:

     (一)通过各类业务学习,进行园本培训,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

     (二)基于我园课程教育理念,以《完整儿童》教材为载体,结合本土文化和资源,进行常规性的半日活动观摩及主题汇报,开展长期的教研活动,提升教师的一日活动组织能力,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提升教师的课程执行力。

     (三)建立一日活动项目组和课程组,发挥学习共同体的作用,促进教师共研、共学、共成长。

     (四)合理规划幼儿园户外场地,落实幼儿晨间活动内容。

      第 8 页 共 17 页 第二十条

     本园依法实行信息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幼儿及家长、社会公众对幼儿园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二十一条

     本园依法建立健全园内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争议解决手段,处理幼儿园内部矛盾纠纷。

     第二十二条

     本园依法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幼儿家长的监督,重视听取社会各界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幼

      儿

     第二十三条

     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被本园录取或者转入本园学习的受教育者,即取得本园学籍,为本园幼儿。

     第二十四条

     幼儿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一日保育教育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按规定使用幼儿园保育教育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玩具; (二) 享受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并获得公正评价;

      第 9 页 共 17 页 (三)对幼儿园、教职工侵犯其合法权益,通过监护人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园有权要求监护人履行下列义务:

     (一)配合本园保育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支持幼儿参与本园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遵守本园的有关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本园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幼儿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幼儿学籍档案,按照规定办理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依法依规对幼儿给予奖励或者处分。

     第二十七条

     本园对幼儿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二十八条

     本园对家庭经济困难和残障的幼儿,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五章

     教职工

      第 10 页 共 17 页 第二十九条

     本园教职工由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等组成。

     第三十条

     本园依法建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制度,对教职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者解聘、奖励或者处分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

     教师享有权利:

     (一)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自主制定和执行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进行一日教育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园本培训、进修学习等活动; (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和其他福利待遇; (四)通过教职工代表代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幼儿园管理,对本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重大事务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对处分不服有申诉权; (五)使用幼儿园设施、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第三十二条

     教师履行义务:

      第 11 页 共 17 页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四)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开展安全健康常识教育; (五)履行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职责,经常与幼儿家长保持联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共同做好幼儿教育工作; (六)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制止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七)定期向园长汇报,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三条

     本园教职工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有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幼儿园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 12 页 共 17 页 第六章 幼儿园与家庭、社会

     第三十四条

     本园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幼儿园、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本园根据保育教育需要,聘请家长及校外辅导员参与幼儿园教育,形成资源互补。

     本园以班级、年级组等形式开展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社会实践活动。

     第三十五条

     本园按照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幼儿园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家长委员会履行参与幼儿园及班级管理、参与幼儿园教育工作、沟通幼儿园与家庭等职责。

     第三十六条

     本园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幼儿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第三十七条

     本园依托人民政府、社区、派出所、交警、城管等部门共同开展校园内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优化办园环境。

      第 13 页 共 17 页 第三十八条

     本园开展园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园水平。

     第七章 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

     第三十九条

     本园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

     第四十条

     本园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本园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实物资产的行为和侵犯幼儿园名称权、名誉权等无形资产的行为,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幼儿园资产的转让、拍卖、报废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四十一条

     本园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财务活动由幼儿园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幼儿园财务人员的任职条件、职责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惩等,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园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规范收费行为。

      第 14 页 共 17 页 幼儿园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三条

     本园依法接受校友和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 章程制订和修改

     第四十四条

     幼儿园按照如下程序制订和修改章程:

     (一)成立章程修订工作小组,起草章程修订案,广泛征求幼儿园教职工意见,形成章程的修订意见。

     (二)章程修订案提交教职工全体会议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内部公示听取意见建议。

     (三)章程修订案提交园务会议或党组织会议审议。

     (四)章程报送举办单位同意。

     (五)章程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六)备案通过后正式发布,向单位内部和社会公开。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第 15 页 共 17 页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机构编制事项、依法核准的法人登记事项不一致的; (三)章程违反国家、省章程管理规定的; (四)章程内容与服务对象利益或者职工整体利益不符或有明显冲突的; (五)

     其他需要修改的情形。

     第九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教育主管部门决定解散:

     (一)因合并、分立解散; (二)未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三) 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第 16 页 共 17 页 第四十七条

     幼儿园依照本章程第四十六条所列事项决定解散的,应当由幼儿园提出终止协议,经全体教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并报教育局、机构编制部门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因其它情形需终止的,经教育局、委编办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八条

     幼儿园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园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幼儿园规章制度体系。幼儿园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幼儿园制定的规章制度,凡是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幼儿园应当及时对违反本章程规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修改或者予以废止。

      第 17 页 共 17 页 第五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执行;...

    篇九:幼儿园章程(详细版)

    1 页 共 17 页 2 2022 幼儿园章程 (最新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幼儿园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管理,全面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实施依法治园,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与地址】幼儿园全称:____________幼儿园,英文名称为______ Kindergarten;幼儿园园址:___________。

     第三条【幼儿园性质及隶属关系】本园由人民政府举办,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业务主管单位是教育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园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基本规模】本园面向主管部门规定的教育服务区招生,招生对象为 3-6 周岁的幼儿,再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招收 3 周岁以下的幼儿。本园设计规模为 12 个班级,总体不超过 360 人。

     第五条【办园理念与办园目标】

     办园理念:关爱孩子,服务家长,成就教师。

     办园目标:给孩子一个幸福的童年。

      第 2 页 共 17 页 第六条【培养目标】

     幼儿培养目标为感恩、明辨、善思、向美。通过营造自主探究、关爱分享、绿色健康等浓浓的水乡游戏氛围,让幼儿在科学知识的学习上博取众知,广泛猎取,培养其充沛而旺盛的好奇心,善于思考,能明辨是非、明辨真假、去粗取精,传承原有的水乡特色文化,懂得感恩,喜爱劳动,强化自主意识、人际交往、环境适应等个性与社会性发展。教师发展目标为务实创新、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关注师德师风教育,建立起具有特色的协作型团体,发挥每位教师的潜能,弘扬乐于奉献、爱岗敬业、务实创新的精神。创设一个宽松、愉快、充满人文关怀的环境,形成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幼儿、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

     第七条【文化精神与办园特色】

     园所文化:创设“规范、自主、创新、快乐”的和谐园。

     员工守则:每天用微笑迎接孩子;用拥抱接纳孩子;用激励赞美孩子。

     园风:努力进取,积极向上。

     教风:团结、进取、创新、发展。

     第八条【幼儿园标识】

     幼儿园标识(略)

     园标设计喻意:嫩绿芽代表正在茁壮成长的小朋友;三滴小水滴

      第 3 页 共 17 页 分别代表家长、老师、社会。小朋友在肥沃的土地上,得到家长、老师、社会的关爱与孕育下,健康快乐、自信大方地蓬勃成长。

     第二章

     幼儿园、教职员工和幼儿

     第九条【幼儿园权利】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幼儿园章程自主管理; (二)依据规定招收幼儿; (三)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 (四)依法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五)依法管理、使用幼儿园的设施和经费; (六)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保育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幼儿园义务】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幼儿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完善课程改革,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维护幼儿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家长或监护人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第 4 页 共 17 页 (五)按照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监督; (七)幼儿园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五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幼儿园可持续发展。

     第十一条【教师权利】教师有下列权利:

     (一)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制定和执行保育教育工作计划,进行一日保育教育活动,开展保育教育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活动,并充分发表意见; (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四)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幼儿园管理,对幼儿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幼儿园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五)使用幼儿园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保育教育用品;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教师义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章程及规章制度,

      第 5 页 共 17 页 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幼儿园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保育教育工作任务; (三)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指导、管理本班幼儿生活,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四)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 (五)践行幼儿本位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保育教育水平。

     第十三条【职工权利义务】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幼儿园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幼儿权利】幼儿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一日保育教育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幼儿园保育教育设施设备、图书和玩具; (二)享受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并获得公正评价; (三)对幼儿园、教职工侵犯其合法权益,通过监护人依法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家长义务】本园有权要求监护人履行下列义务:

      第 6 页 共 17 页 (一)配合本园保育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支持幼儿参与幼儿园各项活动; (三)遵守本园的有关管理制度;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幼儿权益维护】为保障幼儿在园期间的合法权益,幼儿园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相待。在保育教育中平等对待幼儿,关注幼儿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幼儿充分发展。

     (二)尊重人格。禁止虐待、歧视、恐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等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

     (三)尊重隐私。保护幼儿个人信息,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幼儿个人隐私。

     (四)尊重幼儿的财产权。

     (五)其他对未成年人的法定义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行政管理体制 第十七条【园长负责制】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主持幼儿园全面工作。

     第十八条【园长职权】园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地方的相

      第 7 页 共 17 页 关规定,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聘任、调配教职工,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 (四)负责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组织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学习、进修、教育研究创造必要的条件; (五)关心教职工的身心健康,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 (六)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七)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八)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第十九条【党支部】中共毕浦小学支部委员会作为中国共产党在幼儿园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负责幼儿园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领导幼儿园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保证正确办学方向,推动幼儿园健康发展。

     第二十条【教代会制度】本园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园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

      第 8 页 共 17 页 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管理机构】副园长协助园长做好管理工作。保教、总务、保健和教科室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二十二条【园务委员会】本园建立园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幼儿园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园内重大事项。

     园务委员会由园长、副园长、党组织负责人和保教、卫生保健、财会等方面工作人员的代表以及幼儿家长代表组成。园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

     第二十三条【重大决策制度】本园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应在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园长召集并主持园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园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共毕浦小学支部委员会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人事制度】本园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

      第 9 页 共 17 页 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自主用人制度。医务保健人员、财会人员、保育员等须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或者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

     本园根据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二十五条【园内维权制度】本园建立健全园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幼儿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园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园内幼儿家长申诉处理委员会和园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幼儿家长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幼儿园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幼儿家长、教职工、幼儿园间产生的纠纷进行调解。

     第二十六条【财务管理制度】本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本园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有关财务预决算、会计事务等事项,均由教育局财务(会计决算)中心办理,本园按照园务公开制度的规定公开财务情况。

     本园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能力的财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

      第 10 页 共 17 页 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七条【收费制度】本园执行《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物价部门明确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八条【信息公开与档案管理制度】本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本园实行园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幼儿园相关信息,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

     本园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与使用制度。本园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二十九条【办园监督】本园接受政府及其相关工作部门和举办者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课程与保育教育

     第三十条【保育教育原则】本园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要求,实施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原则,遵循幼儿的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以游戏为幼儿的基本活动,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第三十一条【课程开设与组织形式】本园遵循课程改革原则,认

      第 11 页 共 17 页 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要求,以幼儿的全面发展为本,开展课程园本化研究,防止幼儿园课程小学化。

     本园秉持一日生活皆课程的教育理念,将游戏作为幼儿学习的主要方式。

     第三十二条【师幼互动】本园重视个性化班级环境建设,为幼儿展示创意、与人交往、获得认同创造条件。

     本园在保教活动中重视对幼儿的观察与倾听,了解幼儿需要,适时给予支持与帮助,并灵活调整保教目标、改进方法。

     第三十三条【通用语言文字】本园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引导幼儿用普通话表达自己的想法。

     第三十四条【幼儿发展评价】本园遵循全面性、发展性、动态性、客观性的原则,开展幼儿发展评价工作,并建立幼儿成长档案。

     第三十五条【教师专业发展】本园建立并负责管理教师个人业务成长档案,建立健全教师评价激励制度,定期开展园本研修活动,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第五章卫生保健与安全管理 第三十六条【卫生保健制度】本园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建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净化、美化、绿化、童化的绿色校园。

      第 12 页 共 17 页 第三十七条【环境卫生】本园严格管理园内环境卫生,营造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园内无果壳、纸屑、痰迹,墙壁无污迹,公物无损坏。园内严禁吸烟、饮酒。

     第三十八条【一日生活制度】本园遵循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三十九条【膳食营养】本园每周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并向家长公示,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和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第四十条【体格锻炼】本园制订与幼儿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保证幼儿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 2 小时,其中体育活动不少于1 小时,通过健康活动、游戏活动或其他形式的活动增强幼儿体质,培养幼儿基本运动技能和锻炼习惯,增进幼儿身心健康。

     第四十一条【健康检查】本园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档案。按规定每年体检一次,定期检测身高、体重、视力、牙齿,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关注幼儿心理健康。

     第四十二条【卫生消毒和疾病预防】本园建立卫生消毒、晨检、午检制度和病儿隔离制度,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

     第四十三条【平安校园制度】本园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检查,加强园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

    篇十:幼儿园章程(详细版)

    1 页 共 11 页 2 2022 幼儿园章程 幼儿园办园章程(完整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学前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幼儿园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幼儿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升办园品质,幼儿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学前教育条例》、《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园全称为第一幼儿园,英文表述为 _______________ Kindergarten ;简称为:一幼,英文简写为:____________;住所地址为 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号,邮政编码为_______________ ;微信公众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本园由教育局和浙江大学幼儿园合作举办,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于杭州教育局管理。

     第四条

     本园面向主管部门规定的教育服务区招生,招生对象为 3-6 周岁的幼儿。办园规模为 15 个班级。

     第五条

     幼儿园宗旨: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用爱教育”为幼儿园核心价值体系,以幼儿发展为本,培育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新时代儿童。

     园训:养正于苗,顺性而育 园风:自信、健康、独立、文明 学风:玩中学,学中乐,乐中长 教风:关爱幼儿,顺应发展,合作创优 第六条 培养目标

      第 2 页 共 11 页 幼儿培养目标:培育“自然、自由、自主、自信”的阳光宝贝为理想,尊重幼儿个性发展,孩子的性格养育,自然若水,多元成才,自由若水,学习活动,自主若水,树立自信,健康成长。

     教师培养目标:成为“有职业幸福感的教师”为理想,尊重关心教师,引导教师从教育琐事中感受成功、感悟快乐、体验幸福,成为享受职业尊严和感受教育幸福的神圣使者。

     第七条

     本章程是中心幼儿园管理层的运行规则,对幼儿园全体人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第二章

     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幼儿园章程自主管理; (二)依据规定招收幼儿; (三)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 (四)依法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五)依法管理、使用幼儿园的设施和经费; (六)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保育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幼儿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完善课程改革,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维护幼儿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家长或监护人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第 3 页 共 11 页 (五)按照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监督。

     第三章

     教师及其他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教师有下列权利:

     (一)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制定和执行保育教育工作计划,进行一日保育教育活动,开展保育教育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活动,并充分发表意见; (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四)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幼儿园管理,对幼儿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幼儿园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五)使用幼儿园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保育教育用品;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幼儿园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保育教育工作任务; (三)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指导、管理本班幼儿生活,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四)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 (五)践行幼儿本位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保育教育水平。

     第十二条

     其他职工按照合同、本章程及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第 4 页 共 11 页 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章

     幼儿的权利和监护人的义务

     第十三条

     幼儿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一日保育教育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幼儿园保育教育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玩具; (二)享受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并获得公正评价; (三)对幼儿园、教职工的不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通过监护人依法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本园有权要求监护人履行下列义务:

     (一)配合本园保育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支持幼儿参与幼儿园各项活动; (三)遵守本园的有关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为保障幼儿在园期间的合法权益,幼儿园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相待。在保育教育中平等对待幼儿,关注幼儿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幼儿充分发展。

     (二)尊重人格。禁止虐待、歧视、恐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等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

     (三)尊重隐私。保护幼儿个人信息,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幼儿个人隐私。

     (四)不得没收、占用幼儿财物。

     第五章

     组织机构和行政管理体制

     第十六条

     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对内主持幼儿园全面工作。

      第 5 页 共 11 页 第十七条

     园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幼儿园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幼儿园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幼儿园秩序; (五)负责幼儿园日常事务管理,主持园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领导学前教育课程实施,领导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九)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十)负责与社区联系和合作。

     第十八条

     党支部作为中国共产党在幼儿园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领导幼儿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

     第十九条

     本园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

      副园长协助园长做好管理工作。

     教科室、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 6 页 共 11 页 第二十一条

     本园在园长领导下建立园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幼儿园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园内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

     本园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应在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园长召集并主持园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决策过程和结果以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记录的形式存档备查。党支部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十三条

      本园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幼儿园用人制度。医务保健人员、财会人员、保育员等须具备国家、省、市规定的任职条件或者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

     本园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二十四条

      本园建立健全园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幼儿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园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园内幼儿家长申诉处理委员会和园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幼儿家长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幼儿园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幼儿家长、教职工、幼儿园间产生的纠纷进行调解。

     第二十五条

      本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本园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本园按照园务公开制度的规定公开财务情况。

     本园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六条

     本园执行《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收费政策,规范

      第 7 页 共 11 页 收费行为,按照物价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七条

     本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本园实行园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幼儿园相关信息,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

     本园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与使用制度。本园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园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章

     课程与保育教育

     第二十九条

     本园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要求,实施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原则,遵循幼儿的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以游戏为幼儿的基本活动,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第三十条

     本园遵循课程改革原则,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要求,以幼儿的全面发展为本,开展课程园本化研究,防止幼儿园课程小学化。

     本园秉持一日生活皆课程的教育理念,将游戏作为幼儿学习的主要方式。

     第三十一条

     本园重视个性化班级环境建设,为幼儿展示创意、与人交往、获得认同创造条件。

     本园在保教活动中重视对幼儿的观察与倾听,了解幼儿需要,适时给予支持与帮助,并灵活调整保教目标、改进方法。

     第三十二条

      本园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引导幼儿用普通话表达自己的想法。

     第三十三条

     本园遵循全面性、发展性、动态性、客观性的原则,开展幼儿发展评价工作,并建立幼儿成长档案。

      第 8 页 共 11 页 第三十四条

      本园建立并负责管理教师个人业务成长档案,建立健全教师评价激励制度,定期开展园本研修活动,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第七章

     卫生保健与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条

     本园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建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净化、美化、绿化、童化的绿色校园。

     第三十六条

     本园严格管理园内环境卫生,营造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园内无果壳、纸屑、痰迹,墙壁无污迹,公物无损坏。园内严禁吸烟。

     第三十七条

      本园遵循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三十八条

     本园每周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和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第三十九条

     本园制订与幼儿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保证幼儿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 2 小时,其中体育活动不少于 1 小时(但因天气恶劣、幼儿身体不适等原因所导致不能参加户外活动的情况除外),通过健康活动、游戏活动或其他形式的活动增强幼儿体质,培养幼儿基本运动技能和锻炼习惯,增进幼儿身心健康。

     第四十条

     本园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档案。按规定每年体检一次,定期检测身高、体重、视力、牙齿,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进行分析、评价。

     第四十一条

     本园建立卫生消毒制度,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

     第四十二条

     本园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检查,加强园舍、交通、

      第 9 页 共 11 页 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保育教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接送制度,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不组织幼儿参加商业性活动和无安全保障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

     本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幼儿家庭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幼儿,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八章

     幼儿园与家庭、社区

     第四十四条

     本园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幼儿园、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本园根据保育教育需要,聘请家长志愿者与家长教师无偿参与幼儿园教育活动。

     本园开展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社会实践活动。

     第四十五条

     本园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在幼儿园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幼儿园管理、参与保育教育工作、沟通幼儿园与家庭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幼儿安全健康、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化解家园矛盾等工作。

     本园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本园发展规划及其进展、保育教育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四十六条

      本园通过家长学校、家长沙龙、亲子活动、家庭访问、网络论坛活动等平台,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形成家园教育合力。

     本园发挥家长专业和职业优势,协助幼儿园组织实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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