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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献校释中的周代多字谥省称问题

    时间:2023-01-01 08:31:03 来源:正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正远范文网手机站

    提 要:周代天子、诸侯使用多字谥并不少见,文献记载周代同一历史人物的谥号,有时是多字谥,有时是多字谥的省称。由于对多字谥省称现象缺乏足够认识,一些学者在校释文献时,对于同一人物的不同谥号,或认定其中必有误载,或改动原作中的谥号,这种做法值得商榷。这些不同的谥号,并不能完全排除其为多字谥省称的可能。在没有更多的确切材料予以证明之前,仍需阙疑待考。

    关键词:周代;多字谥;省称

    周代王公的谥号,多以单字谥相称,如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等。《逸周书·谥法解》也是以单字介绍谥法。这就给人们造成了一种错觉,似乎只有到战国中晚期,才会出现魏惠成王、赵武灵王、秦昭襄王等多字谥的君主。其实不然,在西周和春秋时期多字谥就已经出现了。童书业曾指出:

    周代谥号往往多至二三字,而文献中常简称其主要之一字,如卫武公之为“睿圣武公”,齐灵公之为“桓武灵公”是也。余如周贞定王亦称“定王”或“贞王”,考哲王亦称“考王”……又若韩桓惠王亦称“悼惠王”,“宣惠王”亦称“威侯”,秦悼武亦称“武烈王”,则或为三字谥,盖古谥法颇为错出也。《檀弓下》:“公叔文子卒,其子戍请谥于君……君曰:‘昔者卫国凶饥,夫子为粥与国之饿者,是不亦惠乎?昔者卫国有难,夫子以其死卫寡人,不亦贞乎?夫子听卫国之政,修其班制,以与四邻交,卫国之社稷不辱,不亦文乎?’故谓夫子贞惠文子。”则古谥法三字似为常例。1

    童先生推断“古谥法三字似为常例”,颇为值得重视。按卫武公(公元前853年—公元前758年在位)值两周之际,其三字谥见于《国语·楚语

    上》;齐灵公(公元前581年—公元前554年在位)值春秋中期,其三字谥见于齐国青铜器叔夷钟、镈铭文。公叔文子值公元前500年前后的春秋晚期。此三人皆有多字谥号,表明多字谥并非战国才出现。

    两周青铜器铭文中,多字谥亦不乏其例。李零指出,西周穆王时器《班簋》铭文云:“班非敢觅,乍(作)邵(昭)考爽益(谥)曰‘大政’。”“大政”即为双字谥。春秋中晚期《禾簋》中的“懿恭孟姬”,春秋晚期《哀成叔鼎》中的“哀成叔”,战国田齐桓公午在齐侯因齐敦铭文中称为“孝武桓公”,皆多字谥的例证。2另外叔夷钟、镈铭文末尾云:“至于世曰武灵成子子孙孙永保用享。”李家浩认为“‘武灵成’应当是叔弓的谥。”3

    出土简帛文献中亦有不少多字谥。《史记·楚世家》的平王,上博简《平王问郑寿》、《平王与王子木》和清华简《系年》均作“景平王”;《史记·楚世家》的惠王,清华简《楚居》和《系年》皆作“献惠王”;《史记·楚世家》的简王,上博简《柬大王泊旱》和清华简《楚居》作“柬大王”,清华简《系年》作“简大王”;《史记·楚世家》的声王,清华简《系年》作“声桓王”;《史记·楚世家》的悼王,清华简《楚居》、《系年》作“悼折王”;《史记·晋世家》的平公,清华简《系年》作“庄平公”。清华简《系年》中楚国的封君也多为双字谥,如平夜悼武君、阳城桓定君、郎庄平君等。

    以上材料表明,多字谥在周代出现很早,在各诸侯国的使用也不为鲜见。值得注意的是,传世文献所载周代同一历史人物的谥号,有时是多字谥,有时是多字谥的省称。由于对多字谥省称现象缺乏足够认识,一些学者在校释古籍时,往往对原作中的谥号做出一些误释。兹列举四例:

    1、《墨子·贵义》:“子墨子南游于楚,见楚献惠王,献惠王以老辞,使穆贺见子墨子。”1

    孙诒让《墨子间诂》云:

    毕云:“检《史记》,楚无献惠王也,《艺文类聚》引作‘惠王’,是。又案《文选注》引本书云‘墨子献书惠王,王受而读之,曰良书也’,恐是此间脱文。”……诒让案:此文脱佚甚多。余知古《渚宫旧事》二云:“墨子至郢,献书惠王,王受而读之,曰:‘良书也。是寡人虽不得天下,而乐养贤人。’”……余书“献惠王”亦止作“惠王”,疑故书本作“献书惠王”,传写脱“书”、存“献”,校者又更易上下文以就之耳。2

    吴毓江《墨子校注》云:

    “献书惠王”与下句“惠王以老辞”九字,道藏本、吴钞本、唐本、潜本、绵眇阁本、陈本、毕本作“见楚献惠王献惠王以老辞”十一字,陆本、茅本、宝历本、李本、堂策槛本、四库本作“献惠王献惠王以老辞”九字。案陆本等无“见楚”二字者,比较近古。此文本作“献书惠王,惠王以老辞”。3

    于省吾云:“孙诒让疑故书本作‘献书惠王’,是也。”王焕镳亦云:“吴、于说是,墨子于惠王仅一献书耳。”4

    上述学者皆以《墨子·贵义》中的“献惠王”

    为“献书惠王”的脱文。现据清华简《楚居》与《系年》,楚惠王确被称作“献惠王”,《墨子》原文无误。《楚居》:“至献惠王自媺郢徙袭为郢。”《系年》:“献惠王立十又一年,蔡昭侯申惧,自归于吴。”可见,“献惠”其实是个多字谥,楚惠王系楚献惠王的省称。

    2、《越绝书·外传·记地传》:“自秦以来,至秦元王不绝年。元王立二十年,平王立二十三年,惠文王立二十七年,武王立四年,昭襄王亦立五十六年,而灭周赧王,周绝于此。”5

    这段关于秦国世系和年代的记载,钱培名《越绝书札记》云:“案《史记·秦本纪》,惠文以前,献公二十三年、孝公二十四年,无所谓‘元王’、‘平王’,亦并未闻秦有追尊献、孝二公为王之事,不足据。”6李步嘉《越绝书校释》、7

    俞纪东《越绝书全译》8均采其说。而张仲清《越绝书校注》则指出,秦献公在《史记·索隐》引《世本》中作“元献公”,“然则此称元王者,王字固误,而称‘元’,盖自此乎?”9张氏之说颇有见地,《越绝书》中的“元王”与《世本》所载“元献公”应有联系。《吕氏春秋·当赏》:“公子连亡在魏……公子连立,是为献公。”可见,《当赏》篇中的公子连即秦献公。然而,关于秦献公的名与谥,古今学者却持有不同的看法。《吕氏春秋·当赏》高诱注:“公子连一名元。”毕沅注:“公子连即献公……《索隐》云‘名师隰’。”10梁玉绳认为“元”乃秦献公之谥,而非名。他认为:

    秦诸君多失名,《吕氏春秋》称献公为公子连,高诱注一名元,非也,则献公名连,《史》何以

    不书?《索隐》谓名师隰,未知所出。又《秦记·索隐》引《世本》作“元献公”,疑《史》脱“元”字,盖两字谥也。1

    杨宽《战国史料编年辑证》赞成梁说,并推测“连或即师隰之合音”。2陈奇猷与梁玉绳、杨宽的看法不同,他认为:

    献公之名,此作“连”,高注谓一名“元”,《史·索隐》谓名“师隰”。考连、元古音同隶元部,则元为连之同音假字,非公子连一名“元”也,“师隰”乃为别名耳。由此亦可知“元”亦非谥号,《索隐》:“《世本》作‘元献公’”,盖误以献公名连之异文“元”为谥耳。梁氏从《索隐》引《世本》说,失之未考。3

    按:梁玉绳、杨宽的看法是正确的,“元”应是秦献公的谥号。传世文献对战国时期秦国君主的多字谥多有记载,如《史记·秦本纪》厉共公,《秦始皇本纪》作“剌龚公”;《秦本纪》的灵公,《秦始皇本纪》作“肃灵公”;《秦本纪》的孝公,《帝王世纪》作“孝襄公”;《秦本纪》的秦武王,《秦始皇本纪》作“悼武王”,《世本》作“武烈王”;惠文王、昭襄王、孝文王、庄襄王等都是多字谥。《世本》所记“元献公”也应为多字谥,献公、元公系“元献公”的省称。《越绝书》称秦献公为“元王”,当有所本。

    3、《史记·魏世家》载:“三十六年,……惠王卒,子襄王立……十六年,襄王卒,子哀王立……二十三年,……哀王卒,子昭王立。”4

    《史记·索隐》云:

    《系本》襄王生昭王,无哀王,盖脱一代耳。而《纪年》说惠成王三十六年,又称后元一十七年卒。今此分惠王之历以为二王之年,又有哀王,凡二十三年,纪事甚明,盖无足疑。而孔衍叙魏语亦有哀王。盖《纪年》之作失哀王之代,故分襄王之年为惠王后元,即以襄王之年包哀王之代耳。5

    司马贞坚信《史记》无误,怀疑《世本》、《纪年》失载哀王一代。其实,《世本》、《纪年》记载无误,襄王、哀王乃襄哀王一君之两谥,《史记》与《索隐》误分襄哀王之历为二王之年。对此,钱穆先生考证曰:

    《史记》:“梁惠王三十六年卒,子襄王立。十

    六年卒,子哀王立。”《竹书纪年》梁惠王立三十六年改元,又十六年而卒。其后称今王,至二十年而书止。杜预《左传后序》谓:“《史记》误分惠成之世

    以为后王之年。哀王二十三年乃卒,故特不称谥,谓之今王。”崔述辨之云:“杜氏以《史记》襄王之年为惠王后元之年,是已。至谓《竹书》之今王乃哀王而无襄王,则非也。《孟子》书称见梁襄王,孟子门人记此书者,皆当时目睹之人,不容误哀为襄。则是梁固有襄王也。《世本》称惠王生襄王,襄王生昭王,则是梁有襄王,无哀王也。”黄式三辨之曰:“韩宣惠王子谥襄哀王,见《留侯传》。魏惠成王之子亦谥襄哀王,二君薨同年,亦同谥欤?史止称襄者,正如魏惠成王之称惠王,韩襄哀王之称襄王也。《史记》既分惠王之一世为二世,因分襄哀之一谥为二谥矣。”今按三晋之君,自梁惠成以下,率多一君二谥,且有三四谥者,黄以韩有襄哀证魏襄哀为一君,说最可信。《史》误分襄哀二君,犹如后人误以韩威侯与韩宣王为二人也。6

    按:黄式三、钱穆的看法是正确的,魏襄王即魏哀王,襄王、哀王乃襄哀王的省称。1977年安徽阜阳双古堆 1号墓发掘出土的汉简《年表》记载了从西周“共和”到秦统一期间各国君主的谥号、年代和大事记,只是竹简残损严重,胡平生从残简中辨识出《年表》中的“襄哀王”是一位魏王。7这为魏襄哀王是多字谥号提供了可靠的证据。

    4、《燕召公世家》载:“自召公已下九世至惠侯。”8

    《史记·索隐》云:“并国史先失也。又自惠侯已下皆无名,亦不言属,惟昭王父子有名,盖在战国时旁见他说耳。燕四十二代有二惠侯,二厘侯,二宣侯,三桓侯,二文侯,盖国史微失本谥,故重耳。”9司马贞认为谥号重复的原因大概是燕国“国史微失本谥”造成的,然谥号重出的现象非独燕国有之,《秦本纪》有两惠公,

    《齐世家》有两庄公,《鲁世家》有两文公,《卫世家》有两庄公,《宋世家》有两愍公、两昭公,这些现象显然不能简单地归之为“国史微失本谥”。另据《春秋》与《左传》记载,春秋时期滕国有君主滕文公(前599年—前575年),而据《孟子》记载,战国时期,滕国也有一位滕文公。汉代赵歧注释《孟子》时对此有一段解释:

    滕侯,周文王之后也。《古纪》、《世本》录诸侯之世,滕国有考公麋,与文公之父定公相直;其子元公弘,与文公相直。似后世避讳,改“考公”为“定公”;以元公行文德,故谓之文公也。1

    司马贞“盖国史微失本谥”和赵歧“似后世避讳”的推测,缺乏佐证,这种谥号重出的问题应该考虑到多字谥省称的因素。如《汉书·古今人表》、《帝王世纪》所载的周贞定王介(公元前468—公元前441年在位),《史记·周本纪》将之省称为“定王”,与前代的周定王瑜(公元前606—公元前585年在位)称呼相同,但实际上二者的谥号是不同的。

    先秦、两汉文献中,同一人物常记载有不同的谥号。古今学者在校释这些文献时,往往认定其中必有误载,或改动原作中的谥号。兹举几例:

    1、《说苑·正谏》:

    楚庄王筑层台,延石千重,延壤百里,士有三月之粮者,大臣谏者七十二人皆死矣……诸御己曰……顾臣愚,窃闻昔者虞不用宫之奇而晋并之,陈不用子家羁而楚并之,曹不用僖负羁而宋并之,莱不用子猛而齐并之,吴不用子胥而越并之,秦人不用蹇叔之言而秦国危,桀杀关龙逢而汤得之,纣杀王子比干而武王得之,宣王杀杜伯而周室卑;此三天子,六诸侯,皆不能尊贤用辩士之言,故身死而国亡。2

    从诸御己列举的历史事件来说,这则故事应发生在战国时代,文中的楚庄王并非春秋时代的楚庄王。钱穆列举翔实的证据,考证此楚庄王是战国时代的楚顷襄王,3其说可从。向宗鲁引宋代学者叶大庆、日本学者关嘉之说,认为文中“楚庄王”有误,《黄氏日抄》也认为 “‘庄’字不知为何字之误”。4有的学者认为战国时代不应有楚庄王。顾广圻注《韩非子·喻老》云:“《荀子》杨倞注引无‘庄’字,按庄王与

    庄蹻不同时,或此庄王亦谓威王也。”陈奇猷赞成此说。5陈氏注释《韩非子·奸劫弑臣》时,认为“楚庄王”是“顷襄王”之误,“盖庄、襄音近误为‘顷庄王’,后人见楚无‘顷庄王’,遂又删去‘顷’字也。”6

    2、《说苑·权谋》:

    楚成王赘属诸侯,使鲁君为仆,鲁君致大夫而谋曰:“我虽小,亦周之建国也。今成王以我为仆,可乎?”大夫皆曰:“不可。”公仪休曰:“不可不听楚王,身死国亡,君之臣乃君之有也;为民,君也!”鲁君遂为仆。7

    公仪休于鲁穆公(据《史记·六国年表》公元前407年—公元前377年在位)之时相鲁,文中“楚成王”显然不会是春秋时期的楚成王。向宗鲁认为:“楚成王、公仪休相去几二百年,何由并世?‘成王’疑‘威王’之误。”8

    3、《吕氏春秋·君守》:

    夫一能应万,无方而出之务者,唯有道者能之。鲁鄙人遗宋元王闭,元王号令于国,有巧者皆来解闭。人莫之能解。兒说之弟子请往解之,乃能解其一,不能解其一,且曰:“非可解而我不能解也,固不可解也。”问之鲁鄙人,鄙人曰:“然,固不可解也,我为之而知其不可解也。今不为而知其不可解也,是巧于我。”9

    陈奇猷认为,这个“宋元王”就是春秋时期的宋元公佐,与褚先生补《史记·龟策列传》中的宋元王、《庄子·田子方》中的“宋元君”是一个人。10此释不确。兒说是战国时期善辩之人,《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载:“兒说,宋人,善辩者也,持‘白马非马也’服齐稷下之辩者。”11因此,《吕氏春秋·君守》中的“宋元王”不会是春

    秋时期的宋元公。此处的“宋元王”有可能是战国时期的宋王偃。《史记·龟策列传》、《庄子·外物》、《论衡·说瑞》都记载了渔者得神龟献之于宋元君之事,所指皆为宋王偃。

    宋王偃在《吕氏春秋》的《当染》、《顺说》两篇与《战国策·宋策》各篇中又被称作宋康王。《吕氏春秋·顺说》:“惠盎见宋康王。康王蹀足謦欬。”毕沅注提到旧本讹作“惠盎见宋康成公而谓足声速”,并据《列子》、《淮南子》等书更改了旧本原文。1这一改动为后代许多学者所认同,现代《吕氏春秋》各注释本的正文也都采用毕沅改动后的文本。

    4、《吕氏春秋·至忠》:

    荆庄哀王猎于云梦,射随兕,中之。申公子培劫王而夺之。王曰:“何其暴而不敬也?”命吏诛之。左右大夫皆进谏曰:“子培,贤者也,又为王百倍之臣,此必有故,愿察之也。”不出三月,子培疾而死。荆兴师,战于两棠,大胜晋,归而赏有功者。2

    荆庄哀王,东汉高诱认为是战国时期楚考烈王之子楚哀王。按两棠之战即晋、楚邲之战,3

    又见于贾谊《新书·先醒》,故此处“荆庄哀王”指春秋时期的楚庄王侣无疑。高注不确。清代学者毕沅确定“此楚庄王也”,不过他认为称呼中“不当有‘哀’字。”陈奇猷先生指出,《太平御览》卷417引此作“庄襄王”,《吕氏春秋》中“哀”字或为“襄”字讹误。4

    5、《战国策·赵策一》:“又使人请地于魏,魏宣子欲勿与。”5

    缪文远注云:“宣”,鲍本作“桓”。吴补曰:“《韩子》、《说苑》亦并作‘宣’,恐‘桓’字讹。”6《战国策·魏策一》:“知伯索地于魏桓子,魏桓子弗予。”缪氏注:“魏桓子,名驹。《韩非子·说林上》作‘魏宣子’。朱起凤曰:作‘魏桓子’是也。《史记·六国表》云,‘魏桓子败知伯于晋阳’,《韩非》、《淮南》并引作‘宣子’,盖形之讹。”7缪氏并未指出两说对错。陈奇猷先生则认为:“《魏策》及《史记·魏世家》‘宣子’皆作‘桓子’,是,案魏无宣子。”8向宗鲁《说苑校正·权谋》注云:孙(诒让)云:“前《敬慎篇》亦作“桓”,《韩非》、《说林》及《难三》两篇、《淮南·人间训》并同,疑有二谥。承周(向宗鲁字承周)案:《韩子·十过篇》亦作“宣”。《史记·魏世家》及《索隐》引《世本》,皆作“桓”。“宣”、“桓”二字古同声通用,非二谥也。9

    又《左传·成公十三年》载:“曹宣公卒于师。”《礼记·檀弓下》则云:“曹桓公卒于会。”东汉郑玄注:“鲁成十三年曹伯庐卒于师是也。庐谥‘宣’,言‘桓’,声之误也。”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沿用郑玄之说,径谓《礼记》中“桓”当作“宣”。10

    上举诸例中,学者在校释文献时,对于同一人物的不同谥号,或认定其中必有误载,或改动原作中的谥号,这种做法值得商榷。由于周代存在多字谥省称的现象,这些不同的谥号,并不能完全排除其为多字谥省称的可能。在没有更多的确切材料予以证明之前,仍需阙疑待考。

    [作者马卫东(1972年—),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后,吉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吉林,长春,130024]

    [收稿日期:2013年4月16日]

    (责任编辑:谢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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