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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华简校读散札(三则)

    时间:2023-01-01 12:26:23 来源:正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正远范文网手机站

    摘要:

    清华简陆续公布,引发学术界的热烈讨论,取得丰硕成果,但仍然存有不少未能辨明之处。文章主要讨论三个问题:(一)联系《左传》、《国语》等文献,深入考察《系年》中“是”后直接跟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的句式,认为该结构中的“是”用作副词,充当状语,修饰名词性谓语,对所述事实进行强调;(二)《良臣》简中作为“子產之师”的“厈”,具体为谁,学者间有不同理解。根据字形、语音线索,当读作与郑子产同时的“浑罕”;(三)《筮法》“”字释读上有分歧,通过综合考察楚简中所存在的相关抄写现象,认为应该视作“齐”字之省作,是由书手个人书写习惯造成的形体省略与变化。

    关键词:

    清华简;校读;系年;良臣;筮法

    中图分类号:K87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332(2017)04-0060-05

    2008年7月,一批流散境外的战国竹简入藏于清华大学,其数量(含残片)接近2500枚,共计64篇文献,其内容多为经、史一类典籍,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备受海内外学者及有关媒体的高度关注。经过数年的扎实工作,以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李学勤教授为核心的研究团队已经完成该批竹简前七册整理报告的编撰工作,并正式出版发行。清华简每册一经刊布便引发学术界的热烈讨论。我们在研读中亦续有心得,今从所撰成札记中检选数则,以就正于学界同仁。

    一、《系年》“是”的用法考察

    《系年》[1]是一篇极为重要的历史文献,简文内容非常丰富,研究意义重大。简文中多次出现“是”后直接跟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的句式,为便于讨论,现将相关文句抄录如下(释文尽量使用通行字):

    (1)周幽王取妻于西申,生平王。王或取褒人之女,是褒姒。【简5】[1]138

    (2)邦君、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于虢,是携惠王。【简7】[1]138

    (3)成王伐商奄,杀飞廉,西迁商奄之民于邾圉,以御奴 之戎,是秦先=(先人)。【简14-15】[1]141

    (4)齐桓公会诸侯以成楚丘□公子启方焉,是文公。【简20-21】[1]144

    (5)蔡哀侯取妻于陈,息侯亦取妻于陈,是息妫。【简23】[1]147

    (6)陈公子征舒取妻于郑穆公,是少 。【简74】[1]170

    (7)五鸡将吴人以围州来,为长壑而之,以败楚师,是鸡父之。【简81-82】[1]170

    (8)吴泄庸以师逆蔡昭侯,居于州来,是下蔡。【简106-107】[1]184

    (9)楚声桓王立四年,宋公田、郑伯骀皆朝于楚,王率宋公以城关,是武阳。【简126】[1]196

    整理者对于前八例“是”的用法均未做解释,惟于第九例“是”注云:“是,读为寘,设置。是,禅母支部;寘,章母支部,二字古音较近。”[1]197“是”、“寘”可通从音理上看应无问题,只不过楚文字中目前尚未发现其相通实例。从《系年》通篇看,这种释读其实是有问题的。《系年》是一篇十分完整的文献,有其通贯的文例与笔法。从上引九例“是”字句来看,它们具有显著的相同特点,即在陈述相关历史事件后,用“是”接人名或地名的方式进行针对性补充说明,而“是”后补充出的人名(包括称号)或地名往往是史籍中的通行称谓,这显然是一种史家笔法。《左传》[2]中有关文句可与此合观:

    A.陈妫归于京师,实惠后。(庄公十八年)[2]259-260

    B.罕虎、公孙侨、公孙段、印段、游吉、驷带私盟于闺门之外,实薰隧。(昭公元年)[2]1156

    C.楚公子弃疾迁许于夷,实城父。(昭公九年)[2]1266

    D.葬子干于訾,实訾敖。(昭公十三年)[2]1316

    E.冬,楚子使王子胜迁许于析,实白羽。(昭公十八年)[2]1379

    F.夏,公会齐侯于祝其,实夹谷。(定公十年)[2]1587

    G.十三年春,齐侯、卫侯次于垂葭,实郹氏。(定公十三年)[2]1596

    显而易见,《左传》这些句中的“实”与上述《系年》“是”的用法完全一致,即此亦能看出《系年》与《左传》在用语上颇有渊源。

    不过学者间在对《左传》中这些“实”的理解上颇多分歧。如“实惠后”之“实”,刘淇《助字辨略》卷五云:“实,与寔同。……实惠后者,犹云是为惠后也。”[3]244他认为“实”相当于“是为”。类似这样从语义上对“实”进行解释的还有“实是”[4]800、“就是”[5]52等说法。再如昭公九年“楚公子弃疾迁许于夷,实城父”,杜注:“此时改城父为夷,故传实之。”孔疏:“杜以地名经、传不同,而传言‘实’者,则以为名有改易也。传不言‘实’,则以为二名并存也。所言‘实’者,皆举旧以‘实’新”,此地旧名城父,此时新改为夷,然言城父是旧名,故传以‘实’明之。凡有二义,经书未改之名,传以所改实之。[2]1266对于杜注、孔疏的说法,日本学者竹添光鸿予以了辩驳,认为所谓“举旧以实新”之说不可信,并指出:“元年实薰隧,言闺门之外即薰隧也,十三年实訾敖,言子干即訾敖也。传用实字,何必皆举旧名乎?”[6]1780竹添氏以为“实×”者乃言某“即×”之意。

    现代学者对此类“实”的词性及功能的认识也存在较大差异。高树认为“实”为副词,用在判断句中起到判断作用,可根据上下文译为“就是”、“即是”、“便是”等[7]。而陈克炯则将这类“实”视作动词,意为“就是”[8]327。这两种意见中,动词说难以成立。这种用法的“实”语言学界现多认为是副词,还可以写作“是”、“寔”。(对于这三者的关系,王引之曾做过详细辨析,他认为:“‘是’犹‘寔’也”,“‘寔’字亦作‘实’”,“‘是’训为‘寔’,故‘寔’亦训为‘是’”,则“‘寔’与‘是’同义”,“经传作‘实’者,借字耳”。[9]90-91)《系年》中这么多例与《左传》“实”性质、用法相同的“是”如果也被认作动词,这在语法系统中也很难得到合理解释,因为“是”可做动词的现象目前还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其可以早到战国以前。那这种“是”有没有可能是代词,与后面的名词性成分构成主谓结构呢?这种可能性恐怕也不存在。“是”(包括“寔”)、“实”在先秦语料中只有做副词时才可以通用,其实二者音义均有差异[10]227。

    我们认为,这些文句中的“是”、“实”只能理解做副词,充当状语,修饰名词性谓语,对所述事实进行强调,语义上则如诸家所说,可译作“就是”、“即”等。以上所列举《系年》及《左传》的句例形式上有一定特殊性,需要做进一步分析。正如前文所述,这些句子都是在陈述相关历史事件后,用“是”或“实”接人名或地名的方式进行针对性补充说明,而“是”或“实”后补充出的人名或地名往往是史籍中的通行称谓。这是史家在讲述历史事件时为使前后叙事脉络清晰或避免引起误解的一种惯用手法。如庄公十八年云:“虢公、晋侯、郑伯使原庄公逆王后于陈。陈妫归于京师,实惠后。”杜预注:“陈妫后号惠后,宠爱少子,乱周室,事在僖二十四年,故传于此并正其后称。”[2]260据此可知,传文此处“实惠后”是对“陈妫”的一种补充说明,目的是为后文僖公二十四年所记“甘昭公有宠于惠后,欲立之”做铺垫,使读者明了其叙事脉络,不致歧解。而副词“是”、“实”的使用,则是加重强调语气以确定事实。

    具有与“是(实)+地名/人名”相同功能和性质的是“是(实、寔)为+地名/人名”,前引刘淇《助字辨略》指出“实惠后者,犹云是为惠后也”,是很正确的。这两种结构一脉相承,同时也体现出不同时代語言上的变化与发展。下文以“春秋外传”《国语》[11]为例,略做说明。

    a.及厉公之乱,召周子而立之,是為悼公。(《周语下》)[11]92

    b.是故先置公子夷吾,是为惠公。(《晋语二》)[11]297

    c.晋人杀怀公于高梁,而授重耳,实为文公。(《晋语三》)[11]317

    d.赵穿攻公于桃园,逆公子黑臀而立之,寔为成公。(《晋语五》)[11]381

    e.既刺三郤,栾书弑厉公,乃纳孙周而立之,寔为悼公。(《晋语六》)[11]397-398

    从结构上看,“是(实、寔)为NP”乃“是(实)NP”的后起变化形式,其后所修饰成分由名词性谓语变成述宾结构,如“是为悼公”,“为”是动词,“悼公”为体词性宾语。但在性质及功能上,两个“是(寔、实)”则是一致的,仍做副词,起强调作用。

    二、《良臣》人名“ 厈”解析

    《良臣》简9-10谓:“子产之帀(师):王子白(伯) (愿)、肥中(仲)、土(杜) (逝)、 厈。”[12]158整理者注:“王子伯愿等人文献均未见。”[12]162

    关于简文中人名“厈”,周飞认为“厈”字从宀干声,疑为“罕”字异体,“厈”则为史籍之“子展”。子展与子产均为郑穆公之孙,两人关系密切,且子展早于子产当国,可以为子产师[13]。

    周先生认为此人名第二字读作“罕”,可从,但抛却首字仅据第二字推论此人即“子展”恐有未妥。第一字原作,整理者据形隶为“”,所从左边部分疑为“黾/龟”类属之象形。按照汉字形体的一般分析原则,此字当可理解为左形右声,“斤”为声符。若此说成立,则此人很有可能就是与郑子产同时的“浑罕”。军、斤,古音皆为见纽文部,古音至近。

    浑罕,史籍对其人其事记录不详,仅一见于《左传》,为郑国大夫。《左传》昭公四年(前538)云:

    郑子产作丘赋,国人谤之,曰:“其父死于路,己为虿尾,以令于国,国将若之何?”子宽以告。子产曰:“何害?苟利国家,死生以之。且吾闻为善者不改其度,故能有济也。民不可逞,度不可改。诗曰:‘礼义不愆,何恤于人言?’吾不迁矣。”浑罕曰:“国氏其先亡乎!君子作法于凉,其敝犹贪。作法于贪,敝将若之何?姬在列者,蔡及曹、滕其先亡乎,偪而无礼。郑先卫亡,偪而无法。政不率法,而制于心。民各有心,何上之有?”[2]1203-1204

    对于文中与子产对言的“子宽”、“浑罕”,杜注谓其为一人,孔颖达亦有相同意见。《左传》昭公十八年:“(子产)使子宽、子上巡群屏摄,至于大宫。”疏云:“子宽,游吉之子。《世族谱》子宽与游速、浑罕为一人。驷带字子上,六年死矣。此别有子上,非驷带也。《世族谱·杂人》内有子上,无子宽,明子宽与浑罕为一人也。”[2]1374据此可知“浑罕”又名“子宽”。孔疏所引《世族谱》谓“游速”亦是同一人,但据《春秋》经“(定公)六年春王正月癸亥,郑游速帅师灭许,以许男斯归”[2]1563-1564,“(定公十年)冬,齐侯、卫侯、郑游速会于安甫”[2]1586,知游速的主要事迹距离浑罕(子宽)时时间较长,甚至多达数十年,其是否为一人尚有待验证。

    从有限的关于浑罕(子宽)史迹的记载来看,浑罕作为郑国大夫,位卑于子产,但在与子产对言时毫不客气,“意讥子产”(昭公四年孔疏)[2]1204、“子产权时救急,浑罕讥之正道”(昭公四年杜注)[2]1204,这与古时“师”、“辅”辅弼、谏言宰执者的行为是很相合的,《良臣》简文将浑罕列为“子产之师”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三、《筮法》“齐”字及相关问题述略

    楚系简帛的用字研究如今已经成为楚文字研究的重要内容。在研究楚简帛字形与音义的对应关系时,我们必须将一些影响音义准确性的书手个人书写习惯纳入到考察范围内,特别是一些“匪夷所思”的形体省略与变化。

    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简22“(斯)不”[14]54,上博五《竞建内之》简7“天不见,地不生孼”[15]24,对于简文中的疑难字形,陈剑先生综合字形与文意,将其分别释作从“年”省声以及“夭”字,并感慨说:

    作这样怪的“夭”字的写法,在当时很难说多大的通行范围。我觉得,在没有更多关于“夭”字特殊写法的资料以前,简文此形,也不妨就简单地看作书写中偶然出现的由书手个人因素造成的讹体,不必强求每一笔都一定要能找出跟一般写法的“夭”字的演变关系。[16]196-200

    陈先生所说很有道理。近年来随着楚简研究的深入,其中很多复杂多变的文字现象都展露出来,学者们意识到,楚简中存在不少抄写方面的讹误或罕见的偶然变化,造成一般文字考释拘泥于字形分析所难以解决的困难,需要我们随时注意加以辨别、重视立足于文义的密合而作出正确判断[17]41。

    楚文字中“齐”字常见,通常写作如下之形,罕见例外:

    上博一《缁衣》19[18]63上博六《竞公疟》1[14]17清华简《系年》20[1]4

    不过有两例被个别学者释作“齐”的字形看起来比较“特异”:

    1.上博七《凡物流形》甲4[19]81《凡物流形》乙3[19]113

    2.清华简(四)《筮法》15[20]28《筮法》62[20]51

    第一例所在辞例为“五气~至”,整理者释作“並”,学者多从之。孙飞燕则怀疑此字是“齐”字省写[21]。此字与常见“並”、“齐”形体的确不相类,但文义理解上均可。第二例字形,整理者隶作“ ”,读为“旱”。其辞云:“凡雨,当日在下,数而入,雨。当日在上,数而出,乃旱。”(简12-15)[20]94程薇认为此字是“齐”字省写,读为同音之“霁”,并从出土文献与传世典籍中“雨”、“霁”常见对举的角度进行了论证[22]。在文义理解上程文优于原说。综合字形与文义,我们认为孫、程之说可从。此二例应该视作“齐”字之省作,只能理解为书写中偶然出现的由书手个人因素造成的讹误或罕见的偶然变化。新近金宇祥从文义与字形角度进一步论证释“齐”之说[23]。另外清华简(三)《周公之琴舞》简3“夙夜不逸”之“逸”作“”[12]56,整理者释作“兔”,认为乃是“逸”之省形。但从字形上看,此字与楚简习见的“兔”作“”(清华简(三)《赤之集汤之屋》简11[12]112)形下部有区别。这亦不妨视作书手抄写时偶然出现的讹误。

    注 释:

    [1] 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贰),中西书局,2011年。

    [2] 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

    [3] (清)刘淇著:《助字辨略》,章锡琛校注,中华书局,1954年。

    [4] 杨伯峻、徐提:《春秋左传词典》,中华书局,1985年。

    [5] 沈玉成:《左传译文》,中华书局,1981年。

    [6] [日]竹添光鸿:《左传会笺》(第四册),巴蜀书社,2008年。

    [7] 高树:《<左传>的“实”》,《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2期。

    [8] 陈克炯:《左传详解词典》,中州古籍出版社,2004年。

    [9] (清)王引之:《经传释词》,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

    [10] 王力:《王力古汉语字典》,中华书局,2000年。

    [11] 徐元诰撰:《国语集解》,王树民、沈长云点校,中华书局,2002年。

    [12] 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中西书局,2012年。

    [13] 周飞:《清华简<良臣>篇札记》,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网站,2013年1月8日。

    [14] 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六),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

    [15] 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

    [16] 陈剑:《战国竹书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

    [17] 陈剑:《<上博八·颜渊问于孔子>补释两则》,《简帛》(第七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

    [18] 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

    [19] 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

    [20] 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肆),中西书局,2013年。

    [21] 孙飞燕:《读<凡物流形>札记》,孔子2000网站,2009年1月1日。

    [22] 程薇:《试释清华简<筮法>中的“”字》,《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

    [23] 金宇祥:《谈楚简中特殊的“齐”字》,第28届中国文字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台湾大学,2017年5月12-13日。

    责任编辑:王作新

    文字校对:夏雪

    作者简介:

    袁金平(1979-),男,安徽怀宁人,文学博士,三峡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古文字与出土文献;赵艳莉(1993-),女,湖北恩施人,三峡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语言学专业硕士生,研究方向:文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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