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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讲话】教育副厅长在2012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视频会议上讲话(全文)

    时间:2023-07-20 15:55:05 来源:正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正远范文网手机站

    教育副厅长在2012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召开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学生营养办有关精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讲话】教育副厅长在2012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视频会议上讲话(全文),供大家参考。

    【教育讲话】教育副厅长在2012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视频会议上讲话(全文)



    教育副厅长在2012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召开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学生营养办有关精神,回顾总结我省前一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等下,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中央主要精神

    为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以下简称《意见》),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中央每年投入160亿元,在全国68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工作。随后,国务院召开了部署实施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刘延东国务委员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去年12月以来,全国学生营养办先后组织召开了西南、西北、中部三个片区学习培训会、全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和全国营养改善计划2012年春季调度会。归纳起来主要精神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充分认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刘延东国务委员在讲话中强调,青少年的营养健康状况,不仅关系着个人的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也关系着我们整个民族素质的养成和提升。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客观需要,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是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举措。明确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要准确把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内涵。《意见》提出的启动国家试点、支持地方试点、改善就餐条件、鼓励社会参与、完善“一补”政策等五个方面的重点内容,是一个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政策体系。在实施步骤与原则上,坚持试点先行,点面结合,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明确从最困难、最需要的地区起步,先搞好试点工作,再逐步铺开。国家试点从680个县开始,要求各省(区、市)都要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积极开展本地试点工作。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省份,中央财政将每年安排专门资金给予奖补。同时,要完善“一补”政策,对“一补”发放范围和标准进行动态调整,解决“面上问题”。从2011年起,“一补”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

    三是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创新供餐机制,防止“一刀切”。《意见》要求各地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多途径、多形式、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供餐方式和供餐内容。《意见》提出了三种供餐模式:学校有食堂的或者可以配备食堂的,实行食堂供餐;学校目前没有食堂,可以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偏远山区的学校或教学点,由于规模小或其他原因,配备食堂的成本过高,购买供餐服务也不具备条件,可以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供餐内容不一定非要统一。鼓励食品原料供应本地化,通过集中采购、与农户签订原料供应协议等方式,妥善解决学校食堂副食品、熟菜供应问题。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学校可以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

    四是要加大投入,着力改善就餐条件。《意见》要求各地要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资金,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了食堂建设资金,并向国家试点地区倾斜。

    五是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食品安全。要求各部门依法履行各自职责,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级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制订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农牧、卫生等部门与学校、供餐单位和托餐的个人或家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坚决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健康安全。

    六是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共同推进的合力。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领导,省级政府重在“统筹”,包括统筹制定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统筹规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统筹安排资金使用,统筹改善就餐条件,统筹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市级政府重在“协调”,负责指导本地区计划实施工作;县级政府重在“具体实施”,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具体落实计划实施工作。在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各部门和有关方面要协同联动。同时,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严格规范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建成“放心工程”和“阳光工程”。

    二、我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一)工作进展情况

    我省营养改善计划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艰难起步,稳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目前,我省试点范围内的37个县, 168万学生,已有35个县实施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约150万学生享受了营养膳食补助。全省享受课间加餐的学生有103万,供营养午餐的学生有47万。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李友志副省长为组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黄卫东,省教育厅厅长王柯敏同志为副组长,省委宣传部等19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由我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构成,具体负责这项计划的组织协调工作。各试点县市也成立了县市长为组长,分管县市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健全了工作机制。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根据国办发〔201154号文件要求,省教育厅会同各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市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学校和学生家长的责任,建立各项基本管理制度和机制,落实食堂建设及运营管理、资金管理等具体措施。明确了食品安全责任,建立了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是建立管理制度。制定了《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企业招投标办法》、《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家庭(个人)托餐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籍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等五项基本管理制度,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是落实了项目资金。去年年底,按照中央核定的50天下达了2011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补助经费2.55亿元。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小学提高到1000元,初中提高到1250元。为改善供餐条件,省财政下达专项资金4.2亿元,重点支持37个试点县市农村中小学校改善供餐条件。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今年上半年,省政府组织省教育厅和省食药局联合开展了中小学学生食堂和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对14个市州特别是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进行了重点抽查。各地也对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和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同时,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深入娄底、邵阳地区农村学校进行实地调研,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督促营养改善计划稳定运行。省审计厅对部分试点县市营养改善计划进行了审计,并督促有关县市整改落实。

    六是抓好政策宣传。通过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深入宣传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特别是在省委宣传部召开的“稳中求进促发展”热点问题座谈会上,向新闻媒体系统介绍了营养改善计划的各项政策,回答了社会各界比较关心的一些问题。如营养改善计划是提供营养膳食补助,不是免费午餐;是一整套政策体系,不是单一的政策措施;是试点先行逐步完善,不是全国“齐步走”;是多种途径多种形式,不是搞“一刀切”;是政府社会协同推进,不是一部门一地方单打独斗。通过政策宣传,深化了广大群众对营养改善计划的认识。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认识上有待进一步统一。部分试点县市政府对中央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思想准备不足,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畏难情绪与等待观望思想不同程度存在。部分试点县抱有“等、靠、要”的思想,没有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配套经费,导致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运行成本没有来源。另外,有个别试点县市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完全交给学校,有的地方甚至放任学校将学生食堂交给个人承包经营。

    2、基础设施缺口较大。据我们了解,全省有不少试点县市农村学校没有食堂,有些学校虽有食堂,但条件简陋,供餐能力不足,一些学校食堂建筑、厨具等基础设施和饮用水达不到标准,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3、食品安全保障难度大。农村中小学学生餐饮管理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饮食安全意识淡薄,制度不健全,经营管理粗放,卫生防疫条件薄弱,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不完善,监管难以完全到位,食品安全隐患很大。

    4、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试点县工作进展滞后,在供餐模式选择上摇摆不定,公开招标过程中,又因采购机制不完善、招标程序欠规范而废标,耽误了大量时间。截至目前,仍有两个试点县未正式启动营养改善计划。

    5后勤管理力量薄弱。农村中小学校食堂经营管理专业人员严重缺乏,管理人员多由教师兼任,且因政策限制,学校后勤管理人员编制难以落实,服务人员多为临时聘用,管理粗放,服务水平不高。

    三、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

    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一旦启动,就停不了。我省这项工作才刚刚起步,各市州、县市区要认真总结经验,做好再动员再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计划实施。

    1、完善实施方案,建立和落实责任体系

    总体上看,各试点县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还过于笼统,不够细致和完善。试点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好实施方案。一是建立责任体系。县级政府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学校层面要落实校长负责制;二是进一步明确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三是要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政府、部门、学校和有关企业(个人)之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和责任人,并将营养改善工作纳入中小学绩效考评范围,督促各试点学校落实工作责任。

    2、优化管理制度,加强食堂管理

    近期,中央将正式下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和《中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食品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应急事件处理暂行办法》等七项管理制度。各地要按照中央和省里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优化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同时,各试点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并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学生食堂不得承包给个人。学校食堂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要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必须具备相关资质,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接受业务技能培训。食堂布局要符合相关规范,食品加工要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定。要建立并落实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对采购或配送的食品查验相关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学校食堂要实行单独核算,要加强收支管理、成本核算和票据管理,加强内控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学校食堂结余款项要滚动使用,统一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等支出。此外,试点学校要成立由学生、家长、教师等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在食堂管理、监督中的作用。

    3、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机制

    一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配合食品安全等部门,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应急机制。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演练,提升应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能力。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

    4、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学生食堂建设

    一是各地要结合完善“一补”政策,落实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所需资金。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增加的人员工资、水电费和燃料费支出,在不影响学校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可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试点县市政府应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部分资金,弥补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新增的运营成本;对于供餐企业,各地要加强监管,严禁供餐出现套利现象,同时对供餐企业要给与政策支持,降低企业的供餐成本。二是加快学生食堂建设。各地要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专项资金,集中资金,统筹用于学生食堂建设,加快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项目,切实改善学生就餐条件。

    5、建立教育培训机制,加强业务指导

    一是建立省、县、校三级培训机制。省里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市县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各试点县要组织学校校长和管理人员培训,试点学校对相关工作人员要开展全员培训。二是各试点市县要成立由教育、卫生、食品安全等部门组成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家组,加强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和服务,研制营养配餐指南和食谱,指导试点县、试点学校、供餐企业或单位、托餐家庭或个人科学合理供餐。三是各试点县市要确定不低于30%的学校作为学生营养状况监测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学生营养状况常规监测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时掌握学生营养改善情况,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整改,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各地要将营养健康教育纳入课堂教学,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营养健康教育时间,大力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帮助学生形成科学的营养观念和良好的饮食习惯。

    6、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监督检查

    一是各地要落实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制度、月报制度、简报制度和分校包干督查制度,建立营养改善计划日常工作考评机制,保证营养改善计划有序有效实施。二是要建立实名制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三是各级政府要组建一支由教育、财政、卫生、审计、监察等部门参加的专门检查队伍,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监督检查的重点是食品安全、资金安全和部门职责的落实。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四是要完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审计,纪委、公安等部门的工作职能,加大对营养改善计划的监督力度。五是鼓励教师、家长积极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六是要建立问责制度。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各试点县市学生营养办要落实稳定工作人员,并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相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二是要加强专业团队建设。要聘请一批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中的技术支持、决策咨询、业务指导等作用,促进营养改善计划科学有效实施。三是各地要统筹解决农村学校工勤人员编制问题,努力打造一支熟悉食堂经营管理、有热情、肯负责的学校食堂管理队伍,提升学生食堂经营服务水平。

    8、加强宣传工作,推进公开透明

    一是各试点县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一步完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形式,利用多种媒体,向社会全面、准确、深入宣传政策、解读政策,通过写“给家长的一封信”、印制宣传单、张贴宣传画等喜闻乐见形式,让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二是树立和宣传典型。各地要进行积极探索,总结经验,树立工作典型。省里将开展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考评工作,对各试点县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将与教育经费安排挂钩,对各试点县市在招投标管理、食堂规划建设、日常管理等方面好的经验和典型做法进行广泛宣传。三是推进公开透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各试点县要及时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实施进展、资金总量、受益学生人数、营养食谱、价格和运行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示。各试点学校要设立学生营养餐公示栏,定期公布用餐学生名单、供餐内容、菜谱和饭菜价格等信息。

    同志们,今年是我省全面启动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关键一年,让我们按照全国学生营养办的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地把我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组织好、实施好,切实改善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为提高民族素质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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