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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控方案6篇

    时间:2022-10-18 08:30:06 来源:正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正远范文网手机站

    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控方案6篇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控方案 XX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为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高效、规范处置核酸检测呈阳性物品,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控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

    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控方案6篇

    篇一: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控方案

    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高效、规范处置核酸检测呈阳性物品,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巩固我区疫情防控成果,根据《XX 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范围内进口冷链食品购进、储存、加工、销售环节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后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应急情景时,立即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确认新冠病毒污染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外包装,落实传染源管控、切断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保护等防控措施。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适时更新。

     二、应急处置架构

     本预案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区防控指挥部冷链组牵头协调,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开展冷链食品溯源调查及“阳性物品”或疑似“阳性物

     品”的应急处置工作,各镇、经开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启动

     相关检测机构一旦发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外包装,立即启动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并将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的生产经营者、食品名称、进口来源国、批号、数量、运输车辆等情况报告给区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和市防控指挥部冷链组。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初筛阳性的处置

     1.阳性复核。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外包装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区疾控部门进行复核。

     2.先行处置。各镇、经开区及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可疑冷链食品开展以下先行处置工作:

     (1)溯源调查。立即开展可疑冷链食品的溯源调查,对同批次涉疫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进行核查。公安、交通、疾控部门开展交通运输、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传播链和危险因素,全面排查阳性食品接触者。

     (2)食品及场所管控。根据溯源调查情况,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尚有涉及产品库存的,应立即采取就地封存措施,立即停止与检出核酸阳性食品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立即关闭检出核酸阳性产品所在场所(区域),同时根据流行

     病学调查情况可扩大关闭范围,并做好预防性消杀工作。现场处置过程中,对于可能导致新冠病毒传播的食品及相关物品,可采取封存或者暂停销售的临时控制措施。

     (3)接触人员防控。疾控、公安等部门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现场处置,对直接接触阳性食品及相关外环境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应急核酸检测,管控相关接触人员,防止疫情播散,必要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应急响应结束。根据复核检测的阴性结果、专家组论证结果和疾控部门认为不需要作疫情防控处置的,终止应急响应。

     (二)复核阳性的处置

     1.食品管控和溯源。区疾控部门复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在先行处置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溯源调查范围,视情就地封存同场所、同冷库、同批次产品。检出阳性样品的生产经营者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市场、公安、疾控、商务等部门依据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场所、产品情况进行分析,划定重点场所和最小防控单元,必要时应封闭可能造成疫情扩散的场所。最小防控单元一般为出现涉及产品场所,如出现多个生产经营存放同一类型产品的场所阳性,防控单元可以考虑适当扩大,具体范围根据现场调查结果确定。

     2.食品无害化处理。做好被确认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3.环境及车辆消毒。食品清理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督促企业及时对涉疫场所的外环境、交通工具进行消毒。

     4.接触人员防控。相关接触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 天,达到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标准后才能返回工作岗位。相关接触人员在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由120 救护车立即送辖区定点医院排查诊治,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要按照相关新冠肺炎防控方案开展应急处置。

     5.应急响应终止。根据疾控部门的风险评估情况和属地防控办应急响应终止意见。做好冷链食品疫情应对的总结和自评工作,对现场处理、溯源倒查、全面消杀等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篇二: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控方案

    1 -

      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现阶段,防范进口冷冻食品输入新冠,已经成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进一步防范进口食品污染输入风险,确保疫情及时发现,防止疫情通过冷库、冷链物流企业等进口冷冻食品贮藏、运输、加工和销售场所传播,根据市进一步加强进口冷冻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 XX 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严防与冷链食品相关疫情发生,切实扛起保安全、保发展的政治责任,严防死守、全力以赴,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居民家庭及个人的自我防护责任,按照“人物同防”的要求,实行全过程、全链条管控,实现对物的排查、对人的排查和核酸检测三个全履盖、无遗漏,形成严密闭环管理。

     二、组织机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三、具体措施

      - 2 - (一)强化环节管控 1.严把冷链物流关。落实属地排查责任,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健全辖区内冷链运输企业、冷库和冷藏车等的底数台账。落实主体管理责任,物流仓储单位要严格执行实名登记、验视、可疑物品报告三项制度,查验《新冠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或者《XX 市进口冷冻食品出库证明》。在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每批次食品运输完毕后,卫生院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应对食品外包装、车辆和冷藏箱内外壁进行全面消杀。(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把生产加工关。严把进货来源,从事冷链食品加工的企业要严格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对进口水产品和肉品还应查验《新冠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严控生产环境,要加强食品转运存放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杀,持续开展生产车间、仓库等重点区域和公共区域的风险排查、清洁和消杀,做好人员宿舍、餐饮、作业、出入等方面的管理,严格做好冷链食品垃圾的消毒和处理。严格消杀检测,对从 XX 关区入关和省外购进、在我镇企业生产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企业在入库前要对外包装实施全面消杀并进行核酸检测。企业在进货前应提前报告市场监督管理所,及时动态报告冷链食品、环境和人员的变动情况。(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严把市场流通关。建立进口报备机制。购进进口的冷

      - 3 - 链食品,须于购进食品到达我镇前 24 小时向市场监督管理所报备。建立全程追溯机制。凡在我镇从事冷链肉类、水产品进口、屠宰加工、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必须注册并使用“XX 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及时上传冷链食品信息。除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要求外,还应当查验《新冠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或者《XX 市进口冷冻食品出库证明》,确保冷链食品批批可追溯。(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工负责) 4.明确各环节消杀检测流程。销往我镇的进口冷冻水产品、肉品按以下原则组织消杀检测。(1)销往来料加工企业及其他生产加工企业的,在加工企业处开箱对外包装消杀、检测后入库。其中需要分装转运的,在首次开箱的加工企业处消杀、检测,由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消杀、检测证明后再转运。(2)拟直接进入我镇批发、零售环节的,到集中监管仓对外包装消杀检测,取得《XX 市进口冷冻食品出库证明》后方可入市。(3)暂未确定销售渠道,需要在本市物流仓储企业开箱存贮的,应当到集中监管仓消杀检测,物流仓储企业应当查验《XX 市进口冷冻食品出库证明》后方能入库。(4)不带外包装的,进入生产加工企业、批发零售环节、物流仓储企业前,相关经营单位应当主动申报,在开箱地点进行核酸检测。(5)对新冠疫情期间进口的已经通关、开箱存放在保税仓库,拟销往生产加工企业的,到

      - 4 - 企业进行消杀检测;拟直接进入批发、零售环节的,出库前消杀检测,并由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消杀检测证明后方能入市销售。(镇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工负责)

     (二)强化核酸检测 1.落实“应检尽检”。针对冷链食品相关产业经营不稳定、流动性强等特点,市场监督管理所、管区要开展不间断持续摸排,对发生变动的单位和人员及时进行增补核减,要将新增单位和人员及时纳入当轮检测范围,坚决防止漏检。要改进完善排查信息通报、检测结果反馈、未检原因调查、漏检风险排除等工作闭环机制。对于应检人员,由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通知其按要求到指定检测点主动接受核酸检测,卫生院安排检测点做好检测工作,时间截止后第一时间汇总接受检测人员及检测结果及时反馈,推送单位对应检未检人员迅速查明原因,依法按程序进行处置,确保迎检尽检;对于应检点位的冷链食品和环境采样检测,由卫生院安排采样人员到现场采样,市场监督管理所派人予以指引配合。

     (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管区予以支持配合) 2.把握时间节点。在食品及环境检测方面,对新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要“随到随检”,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进入销售环节。存量冷链食品坚持每 14 天组织一次,对来自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冷链食品,要加大抽检量并按照相关规程

      - 5 - 延长留样时间。在人员检测方面,对在冷库等从事进口冷链食品作业的人员,要在暴露后 3-5 天内进行 1 次核酸检测,连续作业超过 5 天的每 5 天检测 1 次,完成本次作业及暴露后检测结果出具前实行闭环管理;对其他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每 7 天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其余接触冷链从业人员,每 14 天检测 1 次。相关经营单位和个人要主动向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申报检测。(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检测流程。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提高采样检测效率。要统筹调度实验室检测资源,合理使用快速检测技术,对定期常规检测,要在 12 小时内反馈实验室检测结果;对预警信号应急处置的紧急检测,要在3-6 小时内报告反馈检测结果。要严格落实实验室操作规范和生物安全管理要求,确保检测质量。(卫生院负责) (三)强化防护管理 1.加强环境卫生消杀工作。各相关经营单位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环境卫生消杀工作,坚持“五要”“七不”原则,采取科学消毒措施,同时避免过度消杀,防止对食品产生二次污染。涉冷链相关企业要建立完善环境卫生清洁和消毒通风制度,安排专人对办公区域、会议场所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和相关物品定时清洁消毒;加强室内环境通风,密闭区域正确使用空调等机械通风;加强重点场所风险排查,

      - 6 - 建立环境监测档案。(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2.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制度,持续开展员工 14 天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建立全体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严禁“带疫”上岗。要督促从业人员在岗时根据岗位需要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等,做好个人防护。(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对全镇居民进行防护提示 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公告全镇居民做好自我防护。购物时要正确佩戴口罩,到人多的地方购物要保持安全距离,尽量采购新鲜的食材。在处理冷冻食品时要佩戴手套、口罩,整个过程中要避免用不干净的手来触摸口、眼、鼻等部位,处理完以后要将案板、刀具等进行清洗消毒。食品要做熟煮透、生熟分开。

     (五)建立健康异常报告程序 进口冷链食品从业者一旦发现自身以及共同生活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应当及时上报生产经营者的最高管理者,可视情况采用逐级上报或直报的方式。生产经营者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上述健康异常症状,无论其呈现出的健康状况如何,均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将其及与其密切接

      - 7 - 触的员工迅速排除在食品工作环境之外。

     四、应急措施 一旦发现新冠核酸检测呈阳标本,立即按照预案规定,迅速启动应急处置,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采取对物品临时封存、场所消毒和接触人员排查检测等措施。相关物品按照医疗废弃物集中转运处理,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发现人员出现可疑症状,立即安排专车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

      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策略,有效防范处置进口冷链食品新冠传播,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处置原则,快速地处置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紧急事件,有效应对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和扩散。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 XX 市范围内边境口岸、集中监管仓、生产加工、运输储存、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发现进口冷链食品新冠核酸检测呈呈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边境口岸

      - 8 - 环节处置工作,由海关、商务、边检等部门负责。

     三、启动预案

     我市在边境口岸、集中监管仓、生产加工、运输储存、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发现进口冷链食品新冠核酸检测呈呈阳事件,或是 XX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部门接到上级、市外涉疫食品流入我市的信息,属地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接报后立即触发应急处置响应,统一领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首次接到呈阳报告信息为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第一时间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视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四、信息报告

     市内发现核酸检测呈呈阳事件或市外通报涉疫进口冷链食品流入事件,XX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相关部门接报后,立即通知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置,同时向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五、处置流程

     (一)启动应急响应 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触发应急处置响应,统一领导部署安排相关部门前往涉疫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开展产品封控、人员管控、溯源排查、核酸检测和全面消杀等工作。

      - 9 - (二)应急响应措施 1.现场管控。公安督促指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产经营场所内外交通管制、人员管控和秩序维护,保障处置工作有序开展。

     2.人员管控。采用边流调边处理的原则,参照国家最新版《关于印发新冠性肺炎防控方案》,由卫生健康、海关、交通运输、公安、农业、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开展人员排查,对排查出的本地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由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力量在 8 小时以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当感染者人数较多时,优先安排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转运工作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用负压救护车转运,转运工作人员及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要做好个人防护,隔离点管理由当地指挥部集中隔离专项工作小组负责。要加强隔离管控,安排公安、医护人员等工作人员 24 小时值守,规范隔离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严格落实消毒、个人防护措施。各县(市、区)要做好集中隔离准备工作,按照每万人口不少于 20 间的标准,改变储备一批集中隔离场所,建立备用集中隔离场所清单。原则上每个集中隔离点规模在 100 间房以上(XX 城区按 40 万城市人口计算,需要储备 800 间),确保辖区有 1 个以上符合条件且即时可用的集中隔离场所。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管控工作按照就地隔离管控的措施,严禁以户籍等为由推诿、扯皮造成管控漏洞。

      - 10 - 3.涉疫企业管控。市场监管、商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职责,督促指导涉及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运输车辆所在企业暂停生产经营活动、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处置工作。

     4.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公安、交通等部门协同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全链条、全流程开展排查,判定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对于在外地的密切接触者,除去函处置外,应对其进行流调,排查其活动轨迹,判定密接的密接。

     5.核酸检测。卫生健康部门牵头,会同市场监管、交通、商务等部门组织检测机构,对涉疫生产经营场所内其他食品及其包装、从业人员、场所环境、运输车辆等采集样本进行核酸检测。任何处置环节过程中发现人员新冠核酸检测呈呈阳时,按最新版的《XX 新冠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及《XX 市新冠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等,启动相关应急处置程序。

     6.货物处置。按照《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新冠核酸检测等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印发新冠疫情防控冷链食品分级分类处置技术指南的通知》要求,涉疫食品按感染性废物处理。卫生健康牵头,市场监管、公安、商务、交通等部门负责封存相关食品、包装容器、仓储设备、运输设备物品,对

      - 11 - 未销售的货物进行登记(品名、批次、集装箱号、产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数量)。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已销售的货物进行追查,开展涉疫冷链食品溯源排查,检查核实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质,现场或借助“XX 冷链通”平台查验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进销以及入境报关等信息。掌握同批次涉疫食品来源、流向和进销存信息,对涉疫食品进行下架、封存处理。溯源信息涉及外地的,要及时向涉疫食品流入流出地通报涉疫食品名称、批号、数量、销售日期、销售者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并及时上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核酸检测呈呈阳的货物,在做好全面消杀的前提下,卫生健康部门按《关于印发新冠疫情防控冷链食品分级分类处置技术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45 号)要求,安排专业处置机构按照感染性废物无害化处置。

     7.全面消杀。海关部门负责会同商务等部门落实出口方安全防护责任。开展口岸检测、监测和消毒工作,根据相应政策实施紧急预防性措施。交通部门负责路面运输车辆、高速路服务站等交通运输环节全面消杀工作,负责协同排查涉疫司机、运输车辆等信息。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督促相关食品生产经营等单位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

    篇三: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控方案

    公司 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目录 XX 公司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 1 一、总体要求 .................................................................................................................... 2 二、品种和范围 ................................................................................................................. 3 三、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 3 (一)建立制度。

     ...................................................................................................... 3 (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

     .................................................................................... 3 (三)追溯管理。

     ...................................................................................................... 4 (四)清洁消毒。

     ...................................................................................................... 4 四、扎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 5 (一)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

     ............................................................................. 5 (二)认真履行监管义务。

     ........................................................................................ 5 (三)及时上报信息。

     ............................................................................................... 6 附件 1 食品生产环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纸 ...................................... 6 一、范围 ............................................................................................................................ 6 二、建立制度 .................................................................................................................... 7 三、产品管理 .................................................................................................................... 7 四、清洁消毒 .................................................................................................................... 8 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 8

     六、配合检测 .................................................................................................................... 9 附件 2 食品流通环节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纸 ............................................. 9 一、购进进口冷冻冷藏食品提前报备 ................................................................................. 9 二、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 ............................................................................................. 10 三、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 10 四、加强环境卫生防护 .................................................................................................... 11 五、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 11 附件 3 餐饮单位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明白纸 ................................................................ 12 一、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 ......................................................................................... 12 二、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 12 三、加强应急处置 ........................................................................................................... 12

      为认真贯彻落实《XX 公司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结合公司场监管工作实际,根据我公司疫情防控新需要,经公司局研究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强化进口冷链食品溯源监管,以《食品安全法》为依据,以《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含包装物,下同)为条线,履行监管职责,检查经营

     者从“采购、验收、销售”等重点环节法定义务履行情况,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查验全程监督。

     二、品种和范围

     以进口冷链食品为主,重点检查进口冷链畜禽肉、水产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各类生产经营者。

     三、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

     (一)建立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人物同防”要求,制订完善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工作制度,对进口冷链食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储存和销售等关键环节和岗位采取措施,防范新冠病毒污染和传播风险。

     (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严禁采购、销售、使用来源不明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的不齐全进口冷链食品和原料。自 2020 年 8 月17 日始,凡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必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索取同批次海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入库、出库《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从外地购进我公司的必须于货物到济前 24 小时,凭海关部门《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向经营所在地区县公司场监管局办理报备。

     食品生产经营者于 8 月 17 日前采购进口厄瓜多尔南美白虾还未使用、销售的,立即停止使用和销售,通报卫健部门全面进行核酸检测,等候公司指挥部的通知。

     (三)追溯管理。记录进口冷链食品从采购、入库、使用等环节直接接触的从业人员名单;做好各项生产经营记录,如实记录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供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记录进口冷链食品使用、销售情况,如实记录出厂和销售产品的名称、数量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清洁消毒。要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装、冷库、转运存放区域、运输工具、接触设备设施的清洁消毒,进口冷链食品入库和加工使用前应按照要求对外包装实施消杀处理。具体清洁消毒方法可参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肉类加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和《山东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引》。

     (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和全体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开展员工 14 天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每14 天一周期进行隐患排查。每班上岗员工必须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严禁“带疫”上岗。落实员工宿舍和餐饮管理,合理安排员工作业班次,实行“一米线”安全距离,减少员工密切接触。加强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尽可能减少不必要外来人员进入,确需进入厂区的,需询问单位、健康状况、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必须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并佩戴口罩后方可入厂。

     四、扎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一)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各分公司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安排防控排查,逐一查实每个环节和风险点,督促经营者履行防疫义务。对发现的线索要确定专人进行调查,逐级核查落实责任,及时书面报告。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人物同防”的要求,实行全过程、全链条管控,形成管理闭环。同时,要按照规定对一线监管人员开展核酸检测(8 月 21 日前完成),购置防护装备和耗材,做好执法保障。

     (二)认真履行监管义务。各分公司要按照工作要求开展监督检查,清晰、完整、准确的做好记录,按照省局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监管工作台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当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立案处理。要组织专人、设立公开窗口,服务经营者报备。对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责任信息,要按照防疫有关规定,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闭经营场所,迅即启动应急处置,主动向辖区防疫指挥部进行报告,在防疫人员指导下釆取对物品临时封存、场所消毒和接触人员排查检测等措施,开展货物来源、去向、库存的追溯,开展购销及接触人员的追溯、开展车辆的运行及消杀排查、通报卫健部门配合所涉环境的风险排查。

     (三)及时上报信息。各分公司于每日 19:00 前将本单位生产、流通、餐饮三环节的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对口上报到公司局相关处室内网公共邮箱。

     生产处联系人:

     流通处联系人:

     餐饮处联系人:

     附件:

     1. 食品生产环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纸 2.食品流通环节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纸 3.餐饮单位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明白纸 4.XX 公司进口冷藏冷冻食品防疫报备表 XX 公司公司监督管理办公室宣

      附件 1 1 食品生产环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纸

     为防止新冠肺炎病毒通过冷链、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传播,现将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范围

     以进口冷链食品,特别是以进口冷链畜禽肉、水产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

     二、建立制度

     应当按照“人物同防”要求,制订完善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工作制度,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查验、储存和生产加工、清洁消毒等关键环节和岗位采取措施,防范新冠病毒污染和传播风险。

     三、产品管理

     要严格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查验,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缺少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冷冻冷藏畜禽肉、水产品等进口冷链食品。自 2020 年 8 月 17 日后,凡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必须于进口冷链食品到达公司区前 24 小时,凭海关部门《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向所在辖区公司场监管部门报备,再次对产品进行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厂生产。

     要建立进口冷链食品全程追溯制度,记录进口冷链食品从进厂、入库、生产加工等环节直接接触的员工名单;做好进货查验记录、投料记录和出厂销售记录,如实记录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供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记录进口冷链食品投料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名称、数量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清洁消毒

     要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装、冷库、转运存放区域、运输工具、生产设备设施的清洁消毒,在进口冷链食品入库前或者进入生产车间前应对其外包装实施消杀处理。

     外包装可使用 500mg/L 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 30 分钟;对进口冷链食品存储冷库、转运存放区域的地面、墙壁,可使用 500~1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作用 30 分钟;对进口冷链食品解冻池、盛放容器、生产设备设施表面等,可使用 500~1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作用 30 分钟,清水冲洗干净,避免消毒剂污染食品。

     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要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和全体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开展员工 14 天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至少每 14 天开展一次员工疫情重点地区(含境外)旅居史、接触史排查,每班上岗员工必须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严禁“带疫”上岗。

     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及包装物的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穿戴工作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和工作服等,根据岗位需要穿戴相应的面屏、围裙、胶靴等,生产结束后,按规定流程洗手消毒,其工衣应与其他员工工衣分开清洗、消毒。

     持续开展生产车间、冷库等重点区域的风险排查,落实员工宿舍和餐饮管理,合理安排员工作业班次,实行“一米线”安全距离,减少员工密切接触。

     加强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尽可能减少不必要外来人员进入,确需进入厂区的,需询问单位、健康状况、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必须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并佩戴口罩后方可入厂。

     六、配合检测

     要全力配合当地卫生健康委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如实说明进口冷链食品采购、储存、使用等情况,及时提供本单位直接接触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及包装物的全部从业人员名单,以及与上述人员在同一密闭工作车间(场所)、无防护状态下有直接接触的人员名单,确保“应检尽检”。

     附件 2 2 食品流通环节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纸

     为防止新冠肺炎病毒通过冷链、食品流通环节传播,现将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购进进口冷冻冷藏食品提前报备

     报备主体:进口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进入我公司的首站经营者(首站是指进口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进入山东落地的第一批发商)

     报备时间:凡是购进进口冷冻冷藏食品的,须于购进食品到达 XX 区域 24 小时前,向货物到达目的地区县公司场监管局书面报备,报备可以采用传真、发送电子文档、当面送达等多种方式。

     报备内容:经营者名...

    篇四: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控方案

    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运行实施方案

     为积极主动应对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根据XX 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 33 号)》、XX 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设立 XX 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实施意见》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 XX 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设工作。目前监管仓已于 2021 年 X 月 X 日完工,可以投入使用。为做好确保进口冷链集中监管仓运行,县市场监管局拟定了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运行实施方案,提请会议研究。

     方案一:我县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仓作为备用仓使用,现有监管仓场地改建费用、租赁费用由县财政予以支付。对于进入我县并在我县贮存、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34 号通告精神要求进入 XX 合一冷鲜城监管仓进行统一查验、核酸检测和外包装消杀。具体费用按照下述阶段进行计算支付。

     1.制冷 从 2021 年 1 月 20 日制冷开始租赁至 3 月底(具体视疫情情况确定),租赁费用以租赁冷库费用计算。

     2.不制冷 会议明确后监管仓即可断电,租赁费用以制冷后的电费加上租赁仓库的费用。

     此方案中租赁冷库费用 10 万元/月,租赁仓库费用 6 万元/月,鉴于此方案的运营成本低,我局建议采用方案一。

     方案二:监管仓场地改建、货品集中消杀、核酸检测和工作专班等经费由县财政支出,冷库租赁、防护耗材和人工运转费用由企业自主运营。按照此方案每天进入监管仓 70吨进口冷链食品计算,除去场地改建费用,集中消杀、核酸检测和工作专班保障费用,每月合计 436500 元,平均每天14550 元,每吨 208 元。

     此方案运营成本较高,风险较大。进入监管仓消杀的进口冷链食品只消杀外包装,内包装未消杀;同时还存在从监管仓出去的进口冷链食品检测出阳性的风险。

    篇五: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控方案

    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两篇

     篇一 为落实全国和省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省委主要负责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XX 疫控办〔2020〕XXX 号)要求,现就我县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对进口冷链食品形成闭环管理,严防进口冷链食品游离于监管之外,斩断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途径,最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和集中检测消毒工作。

     1.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制度。凡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必须于食品到达 24 小时前,如实向目的地市场监管所进行报备。报备内容含报备人信息、食品相关信息、承运单位信息、货物流向信息(上游批发商、贮存信息)等。报备可采取纸质或者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工作群等方式,省“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上线后将纳入平台报备。县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电视、网站等媒介,召开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会议、上门宣传、

     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宣传报备要求和接受报备的方式,督促指导辖区所有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第三方冷库,严格落实报备制度,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和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工作,未经检测和消毒的进口冷链食 品,一律不得销售和使用,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工作有效执行。

     2.实行冷库(监管仓)检测消毒制度。市场监管所收到进口冷链食品备案信息后要及时汇总报备信息,由县市场监管部门推送到县疾控部门。县疾控部门根据县市场监管部门的通报,按照“批批覆盖、抽样检测”的原则,迅速组织力量到进口冷链食品贮存地(包括第三方冷库、监管仓以及冷链食品经营者自建冷库),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包装开展采样、核酸检测工作,相关环境、食品、人员要做到“应检尽检”,同时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核酸检测必须在货物到达后 24 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管部门反馈检测结果。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经过预防性全面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方能进入销售、加工环节。一旦检测出阳性样本,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操作规程要求处置。

     3.集中监管仓检测消毒。在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县由县市场监管局在城区组织设立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

     管仓,对进入到辖区的新购进进口冷链食品,在贮存、销售、加工前必须进入指定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外包装消毒。

     县疫控指挥部统筹县内或第三方核酸检测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对入仓的进口冷链食品表面、内外包装以及运输工具等进行采样、核酸检测,按批次及时出具核酸检测报告;一旦检测出阳性样本,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操作规程要求处置。

     县集中监管仓要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组织消毒机构对核酸检测阴性的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装以及运输工具等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并出具业经消毒证明。消毒作业相关资料和记录应保留 2 年。

     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经过预防性全面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由集中监管仓出具《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并附《核酸检测报告》和《业经消毒证明》,允许出仓流通。县集中监管仓要及时将出仓流通的相关产品信息报送县疫防指挥部并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示。

     (二)加强市场排查和执法办案工作。

     1.风险排查,信息推送。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不间断、全方位的排查,将排查到的无法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相关追溯证明、本地《核酸检测报告》和《业经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信息每天推送县疾控部门,相关食品

     一律不准上市销售,来源不明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冷链食品从业人员信息每天推送一次,每周全覆盖。

     2.核酸检测,结果反馈。疾控部门对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排查信息,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采样、核酸检测工作,检测结果出来后及时向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户出具《核酸检测报告》并向县市场监管部门反馈核酸检测结果,每周与县市场监管部门核对一次推送信息和核酸检测情况,确保做到无缝对接。

     县市场监管部门每天要将推送县疾控部门的信息以及疾控部门反馈的核酸检测结果上报市局,市市场监管局将在门户网站上每周公示一次排查信息推送和核酸检测结果反馈情况。

     3.严格管控物流运输。县交通运输、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运输冷链食品车辆和相关司乘人员的监管,督促指导冷链物流企业落实运输车辆、船舶等装载运输装备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各承运进口冷链食品的物流企业在承运进口冷链食品前,必须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和消毒证明,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承接货物运输。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承运企业不得擅自开箱,不得随意打开食品包装直接接触食品。严禁非冷链车辆承运、夹带冷链食品,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4.加强市场巡查和执法办案。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冷链食品监管组下设市场巡查小组。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交

     通运输局、县邮政局、县经信局(商务局)、县公安局各安排一名固定工作人员参加,专职从事市场巡查工作。以卤菜加工、餐饮服务、冷库、商场超市、农批市场以及夹带进口冷链食品车辆为重点巡查对象,以相关追溯证明、本地《核酸检测报告》和《业经消毒证明》为重点巡查内容,凡是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不准上市销售,对巡查出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移交执法办案小组依法查处。

     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冷链食品监管组下设执法办案小组。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局、县经信局(商务局)、县公安局各安排一名固定工作人员参加,对市场排查小组移交的违法违规案件线 索依法进行查处,涉刑案件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必要时进行媒体曝光,形成威慑。

     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局、县经信局(商务局)、县公安局于 2020 年 12 月 XX 日下午 X 点前将市场巡查小组和执法办案小组人员名单报送县市场监管局。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把防范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作为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单位责任。

     二要压实各方责任。督促指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把输入关。各部门要强化市场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抓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重点工作。

     三要积极协同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县疫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把上级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发生和传播的风险。

     附件:进口冷链食品冷库(集中监管仓)工作流程 附件 进口冷链食品冷库(集中监管仓)工作流程 一、提前报备。

     凡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必须于食品到达 24 小时前,如实向目的地市场监管所进行报备。报备内容含报备人信息、食品相关信息、承运单位信息、货物流向信息(上游批发商、贮存信息)等。报备可采取纸质或者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工作群等方式,省 “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上线后将纳入平台报备。辖区市场监管所收到进口冷链食品备案信息后,及时汇总报备信息由县市场监管部门推送当地疾控部门为其进行检测消毒。

     二、入仓登记。

     进口冷链食品到达冷库(集中监管仓)时,需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提供进口冷链食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报备材料,冷库(集中监管仓)负责人对报备材料进行复核,并留存纸质复印件。

     三、核酸检测。

     县疫控指挥部统筹各类核酸检测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对冷库(集中监管仓)入仓的进口冷链食品表面、内外包装以及运输工具等进行采样、核酸检测,按批次及时出具核酸检测报告。

     四、全面消毒。

     冷库(集中监管仓)负责人要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组织消毒机构对核酸检测阴性的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装以及运输工具等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并出具业经消毒证明。消毒作业相关资料和记录应保留 2 年。

     五、分区存放。

     在冷库(集中监管仓)内的进口冷链食品实行分区管理,设立消毒作业区、已消毒存放区和问题物品暂存区。不同货主的进口冷链食品消毒后要分开、隔离存放。

     六、问题处置。

     一旦检测出阳性样本,冷库(集中监管仓)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操作规程要求处置,同时报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七、合格放行。

     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经过预防性全面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允

     许出仓流通,由冷库(集中监管仓)出具《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并附《核酸检测报告》和《业经消毒证明》。

     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冷链食品各环节管理工作,实现精准防控,强化进口冷链食品溯源监管,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查验全程监督,有效降低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现结合我县商贸流通领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力度。坚持思想不松,措施不减,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麻痹、不松劲,细化工作举措,不断完善常态化防控机制,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各商贸流通企业、各中心要深刻认识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经营主体和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冷链食品企业、储藏登记制度,全面加强企业管理规范作业与消杀制度相结合,多措并举,强化冷链食品的运输、存储、销售等各个环节的风险防控与处置。坚决将冷链打造成放心链,冷链食品打造为放心食品,严防与冷链食品相关的疫情发生。

     (二)加强溯源管理力度。

     各商贸流通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冷链食品溯源管理,县商务事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市场主体冷链海鲜、肉类食品的品种、规格、批次、数量、产地、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上游企业提供)和*病毒核酸检测合格报告检查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检查。加快完善从“食品产地—加工场所—流通渠道—消费者”的全链条追溯体系。

     以大型农贸市场、商超、大型餐饮、水产经营户、物流快递为重点,督促、指导大型农贸市场、商超、大型餐饮、水产经营户、物流快递严格落实冷链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销售记录制度,切实把好冷链食品进货关,确保食品可追溯,发现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依法查处。严防来源不明及存在被*病毒污染风险的食品流入市场及学校、机关、企业、家庭等。探索建立消费端冷链食品溯源机制,督促大型农贸市场、商超、大型餐饮、水产经营户、物流快递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店扫健康码、信息登记制度,支持消费者购买商品电子支付,实现冷链食品销售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三)加强重点环节监管。

     县商务事务服务中心要定期组织对大型农贸市场、商超、大型餐饮、水产经营户、物流快递等各类市场主体(包括附设冷库)以及冷冻冷藏库开展市场摸底检查,协调县疾控中心对国产和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存储、运输设施进行*病毒核酸检测,重点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和来自外地生鲜、肉制品的监测检测力度。

     发现核酸检测阳性样本及时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分析研判不同冷链食品来源地区的防疫形势,综合考虑疫情发生地、病毒检测呈阳性产品溯源等情况。根据商贸流通企业进货来源所在地区及时提出产地预警信息和禁止、限制采购相关地区问题冷链食品。

     (四)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县商务事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指导商贸流通领域涉及冷链食品的主体的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各商贸流通领域企业要及时开展健康宣传,提高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提高员工卫生修养。经营主体要建立持证上岗和定期体检制度,实行“绿码”上岗制,从业人员严格按照要求采取佩戴口罩、手套等自我防护措施,每天上岗前进行体温监测。

     加强对发热等异常症状员工的管理,一旦发现发热等相关症状人员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专车转运至县发热门诊排查,及时上报情况,严禁出现发热等相关症状人员带病上岗。

     (五)加大市场经营监督检查力度。

     县商务事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大对冷链食品尤其是进口水产品及生鲜产品的市场销售等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加强对大型农贸市场、商超、大型餐饮、水产经营户、物流快递等经营单位和冷库等重点部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实现相关行业全产业链、全要素风险管控。要督促、指导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物流快递和餐饮单位压实市场主体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严格按照国

     家对摊位清洗、公共区域消毒,特别是对操作工具、冷柜、排水排风系统以及卫生间等重点部位消杀的规定和规范。

     (六)做好市场应急管理机制。

     各商贸流通企业、各中心在对食品、环境和从业人员的检测中,如发现阳性结果,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告各部门,坚决禁止隐报、瞒报,并采取停止销售、下架封存等相关措施,并对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消毒,必要是暂停经营。如实告知问题冷链食品的溯源,追查食品的来源和去向,防止再次传染*病毒。

     (七)强化食品及从业人员核酸检测。

     各商贸流通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对冷链食品、环境和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对来自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冷链食品,要向县疾控中心申请加大检测频次,并延长留样时间。加大对贮存、运输、经营场所环境的采样和...

    篇六: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控方案

    食品疫情防控方案

     及管理制度汇编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目

     录

     1.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方案 2.进口冷冻食品行业从业人员个人防控方案 3.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疫情防控措施 4.进口冷链食品存储总仓预防性消毒技术方案 5.冷冻冷藏肉品风险排查实施方案 6.冷链食品加工企业操作规范 7.冷链食品经营环节操作规范 8.冷链食品垃圾管控操作规范 9.冷链食品装卸运输环节操作规范

     1 1. . 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方案

      为防止新冠通过冷链、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传播,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范围 以进口冷链食品,特别是以进口冷链畜禽肉、水产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

     二、建立制度 应当按照“人物同防”要求,制订完善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方案、工作制度,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查验、储存和生产加工、清洁消毒等关键环节和岗位采取措施,防范新冠污染和传播风险。

     三、产品管理 要严格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查验,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缺少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冷冻冷藏畜禽肉、水产品等进口冷链食品。自 2020 年 X 月 X 日后,凡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必须于进口冷链食品到达市区前 24 小时,凭海关部门《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向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再次对产品进行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厂生产。

      要建立进口冷链食品全程追溯制度,记录进口冷链食品从进厂、入库、生产加工等环节直接接触的员工名单;做好进货查验记录、投料记录和出厂销售记录,如实记录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供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记录进口冷链食品投料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名称、数量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清洁消毒 要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装、冷库、转运存放区域、运输工具、生产设备设施的清洁消毒,在进口冷链食品入库前或者进入生产车间前应对其外包装实施消杀处理。

     外包装可使用 500mg/L 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 30 分钟;对进口冷链食品存储冷库、转运存放区域的地面、墙壁,可使用 500~1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作用 30 分钟;对进口冷链食品解冻池、盛放容器、生产设备设施表面等,可使用 500~1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作用 30分钟,清水冲洗干净,避免消毒剂污染食品。具体清洁消毒方法可参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肉类加工企业新冠疫

      情防控指南》和《XX 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技术指引》。

     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要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和全体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开展员工 14 天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至少每 14 天开展一次员工疫情重点地区(含境外)旅居史、接触史排查,每班上岗员工必须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严禁“带疫”上岗。

     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及包装物的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穿戴工作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和工作服等,根据岗位需要穿戴相应的面屏、围裙、胶靴等,生产结束后,按规定流程洗手消毒,其工衣应与其他员工工衣分开清洗、消毒。

     持续开展生产车间、冷库等重点区域的风险排查,落实员工宿舍和餐饮管理,合理安排员工作业班次,实行“一米线”安全距离,减少员工密切接触。

     加强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尽可能减少不必要外来人员进入,确需进入厂区的,需询问单位、健康状况、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必须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并佩戴口罩后方可入厂。

     六、配合检测

      要全力配合当地卫生健康委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如实说明进口冷链食品采购、储存、使用等情况,及时提供本单位直接接触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及包装物的全部从业人员名单,以及与上述人员在同一密闭工作车间(场所)、无防护状态下有直接接触的人员名单,确保“应检尽检”。

     2.进口冷冻食品行业从业人员个人防控方案 为做好从业人员新冠疫情个人防护,根据国家和省针对生鲜、低温肉类加工和冷链行业的有关防疫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各类加工、储运物流、贸易、销售等环节中有可能接触进口冷冻食品行业的员工个人防护,包括相关企业运输、仓储、货代、采购、加工、分割、包装、配送、批发、零售、餐饮等环节从业人员;冷冻食品包括各类境外进口的冷藏低温冷冻和生鲜的果蔬、肉类、水产等食品和原料。

     二、职责分工

     进口食品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属地各行业主管部门的防疫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的技术指导,根据本企业的特点制定细化个人防护操作指引,有责任为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作业

      环境、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防护技能培训支持。从业人员应加强个人卫生和防护意识,遵守企业新冠防护工作规章制度

     三、主要措施

     (一)

     企业对员工防护

     1. 健全常态化防控机构。各企业要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机构,法定代表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明确相关部门具体职责和责任人,制定和完善企业疫情应急处置制度、预案和措施。

     2. 做好防疫物质储备。企业根据经营性质、规模、从业人员数量等实际情况,储备足够新冠疫情防控物质,主要包括清洁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面屏、隔水防护围裙、防水袖套、胶鞋、雨衣、体温检测仪、水银体温计、洗手消毒液、员工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等个人工作装备;员工和客户体温健康登记表及台账。消毒用品应在安全、阴凉、通风处单独储放,远离电源和火源。

     3. 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区(室)。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和规模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场所(观察区、观察室),用作出现体温异常、咳嗽等身体健康问题员工在外送就医前的临时观察等待场所。观察场所应选择在企业内部医务室或内部相对独立场所、区域,要求自然通风良好、易于人流控制、远离人流物流主要通道和有抽排风设施的车间工作场所。隔离室配备必要的强制机械通风装置、独立使用的空调设备、垃圾收集桶、医用口罩、温度计、消毒剂和方便隔离人员休息的桌椅。

      4. 员工健康管理。企业设立员工健康管理员,对全体员工每天的健康进行监测登记和动态管理,每天实施体温监测登记和通过“穗康码”对员工健康状况、接触史进行核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措施。降低企业内人员接触频次、距离,避免近距离面对面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员工发生聚集性感染的风险。工作期间工作场所内员工出现体温发热异常(体温≥37.3℃)或咳嗽等其他呼吸症状,应停止作业,及时安排送当地发热门诊排查,送院前应先送企业内设的临时隔离观察场所(室)留观等待送医院,减少与其他员工接触。鼓励对新进人员、长时间离岗或有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旅居史人员在上岗复工员工前接受核酸检测,检测后出示检测报告,阳性检测者按规定接受医学隔离观察。

     5. 做好客户健康宣传和日常排查。各企业有义务告知外来人员要遵守和配合在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本企业采取的有关防疫措施。所有进入人员都应出示健康码和扫码登记。出入通道设立体温监测岗,提醒所有人员正确佩戴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提供必要免洗手消毒液和其他洗手消毒设施,方便进入人员手卫生消毒。对体温异常(体温≥37.3℃)的人员或健康码为红色、黄色人员,应阻止入内并应及时反馈社区三人小组集中管理。

     6. 做好源头管控和企业内重点场所防控管理。企业把好企业冷冻禽畜肉类生鲜冷藏蔬果等食品来源的合法安全和追溯管控,最大

      可能降低员工接触或暴露于新冠污染食品的风险。市场冷冻区、冷冻冰鲜档口或冷库加工区分拣、包装、装卸等区域尽量设置在通风良好区域,尽量避免设置在地下室等密闭不通风的空间。

     严禁加工销售不符合动物检疫规定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禽畜肉。进口禽畜肉类果蔬食品应当提供票证和进货查验记录等相关证明方可进入企业生产。组织动员员工开展以预防新冠疫情、清除卫生死角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加强办公场所、员工食堂、公共卫生间、宿舍清洁卫生,重点做好冷库、冷柜清洁卫生和冷链配送车辆的定期消毒工作,营造良好的员工工作环境。市场档口或超市冷冻区推广档口一日一清洗消毒,包括地面、柜台、案台、冰箱表面等。

     7. 开展员工疫情防控教育和技能培训。吸取国内外食品加工企业疫情经验,强化企业全体员工防控教育,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的疫情风险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养成并遵守社交和工作 “一米线”安全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分餐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减少非必要的聚会。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防控知识技能的培训,确保全员熟识并掌握企业的防控工作要求和制度。

     (二)员工个人防护。

     1.从业人员树立对自己健康负责的理念,每天上岗前自觉测量体温并报告健康情况,出现发热或其他不适及时报告及时就医,杜

      绝带病上班;若有发热现象(体温≥37.3℃),要佩戴口罩立即前往当地发热门诊就医。

     2.工作期间按照最新指引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同时加强手卫生。接触食品货品、公共物品的员工作业时全程佩戴口罩、手套和工作鞋。进入作业场所、转换作业岗位、作业完毕离开场所要及时洗手清洁,可用消毒液(肥皂)和清水流水 20 秒充分洗手(七步洗手),每次换手套或摘下手套时必须洗手。作业期间不要脱除口罩、进食,不要用手或戴手套挤揉眼睛、口鼻,口罩被食品液汁飞溅沾染要及时更换。

     3.接触进口食品、食品外包装作业时应穿戴工作服、工鞋、工帽和医用口罩,不要徒手接触冷冻食品、食材和外包装,必要时可穿戴隔水袖套和围裙,工作完毕脱去工作服装、鞋帽和口罩才可离开作业场所,切勿穿着工作时的衣帽鞋和口罩等离开企业、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食肆、回家回宿舍、参与聚会活动。工作服装鞋帽要勤清洗,定期消毒。

     4.切割、分拣、清洗包装进口冷冻食品和海水产品、清理储运场所、冷库冷柜、运输车辆、食品外包装箱柜盒时,不要使用过高压力、高速的水流直接进行喷淋冲洗和扬起灰尘,以免引起喷溅污染和气溶胶的形成。作业中佩戴好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的口罩,作业完毕脱下口罩应妥善收集,集中消毒处理。

      5.每班工作结束后彻底清洗加工作业场所(地面、墙壁、排水沟等)、工具、设备,清洗后再进行消毒,可用 1000 毫克/升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充分的喷洒或擦拭消毒,30 分钟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6.减少员工的密切接触。合理安排好员工的作业班次,降低食品加工企业分割、切片、挑选、清洗、包装等作业工序的员工密度,员工之间应当保持 1 米的安全距离。

     7.特殊工作员工防护要求。

     (1)物流分拣员。分割和分拣前,应对切割和分拣场所、作业工具、操作台、胶鞋进行卫生清洁和检查,确保干净整洁,加强对生鲜、冷冻肉类水产品等食品原料的入库管理工作,认真检查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文件,核对货品类别、批次、生产日期、温度检查及车辆检查资料,记录货品入库实际信息。

     核对提货单上的车辆、司机信息,检查车辆温度、卫生是否符合要求,须按照出库单认真核对清点,并记录货品出库、装车的相关信息。

     (2)运输员。定期对冷链运输车辆进行卫生清洁消毒、检查和维修,定期对车况、冷藏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当发现车辆技术状况、制冷设备、厢体密封有异常,应停止使用,及时报告和维修。运输过程中注意个人防护,加强开窗通风和手卫生,装卸作业运输时不吸烟和进食。经停新冠疫情高、中风险地区的运输车辆每天至

      少进行一次清洁消毒。重点落实驾驶车厢内的清洁和消毒,确保驾驶车厢内通风顺畅。

     (3)外围人员。维修、制冷配电、污水处理、无害化处理和清洁等员工,进入食品加工作业场所时也应穿戴好适宜的工作服、工帽、工鞋及其他需要佩戴的个体防护用品,并佩戴好一次性使用的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3 3. . 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疫情防控措施

     为全面加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慎终如始抓好抓细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疫情防控工作。主要做法如下:

     一、强化摸查排查,确保摸清底数

      在前期摸排使用冷藏、冷冻仓库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登记辖区范围食品生产企业、单位食堂、餐饮单位和农贸市场有关冷库、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等基本信息。全市共排查出使用冷藏、冷冻仓库的食品生产企业 X家(其中涉及冻存肉制品和水产品的生产企业 X 家,涉及进口肉制品的企业 X 家);排查出设有冻库的餐饮单位 XX家,单位食堂设有冻库 XX 家(其中有进口水产品和肉制品XX 家);农贸市场 XX 个。

      二、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主体责任

      加大对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结合今年开展的肉制品生产行业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专门制定《XX 市肉制品和水产品生产企业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要点表》,对肉制品和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使用进口肉制品和水产品的生产企业,防范疫情传播风险。

     二是强化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三强化三覆盖”,对贮藏、运输、加工和销售进口冷冻制品和水产品的冷库、冷链物流企业、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实现所有进口冷冻肉和水产品每批次必检、每件必检,持续强化其他经营此类产品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直接接触人员、产品和环境核酸检测。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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