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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建方案】顺平县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3-07-30 20:30:04 来源:正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正远范文网手机站

    顺平县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6年7月30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十三五规划建议以及省委、省政府推进城镇化建设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参照《保定市县城建设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顺平县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住建方案】顺平县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顺平县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01673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十三五规划建议以及省委、省政府推进城镇化建设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参照《保定市县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6-2018年开展县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牢牢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契机,加快提升县城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实施“小县大城”战略,坚持补课和赶超两步并作一步走,大打县城建设翻身仗,深入推进县城建设“七个一”工程,重点实施八个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县城建设质量和水平,推动县城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品位显著提升,打造京津保都市卫星城、微中心、美丽县城。

    二、主要任务

    (一)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七个一”工程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县城承载能力,完善城市功能,促进县城科学发展。3年计划实施重点城建项目17项,总投资28亿元。

    1、扎实推进“七个一”工程

    加快第二批“七个一”工程建设步伐。按照“提升一批、新建一批、谋划一批”的原则,建设第二批“七个一”工程,打造“七个一”工程2.0版,到2017年全部完成。第二批“七个一”工程计划实施11项,总投资10亿元。

    1)水系景观:继续做好“水”文章,加快河道整治和水系景观建设进度,结合东环水系(滨河公园)、西环水系(西河公园),建设环城水系景观。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提升效果,全面整治县城建成区内河道水系,做美做靓河道景观,打造生态景观带,使水系景观凝聚城市魂魄、体现地域乡愁、突出文化积淀。

    责任领导:王力军  责任单位:执法局   责任人:赵军沪

    2)特色景观大道:启动建设第二条特色景观大道,以东环路现有景观为基础,结合滨河公园进行改造提升,在重要节点要打造彰显地方特色的景观,创建“省级迎宾大道和绿色长廊”。

    责任领导:王力军  责任单位:执法局   责任人:赵军沪

    3)特色风貌街区:按照“双百工程”标准,将永平北路建设成功能定位明确、商业业态个性鲜明、富有文化底蕴的“顺平特色风貌街区”。

    责任领导:王力军  责任单位:规划局   责任人:刘英文

    4)风貌建筑:突出文化内涵,以惠及民生作为基本出发点,使建筑功能与地域文化特征有机融合,打造顺平博物馆、豪源国际大厦、体育场馆、展览馆、图书馆、艺术中心等一批公共建筑或建筑群。新建风貌建筑,提高设计标准,既要具有较高的建筑艺术水准和时代特征,又能体现城市文化特色。

    责任领导:王力军  责任单位:规划局   责任人:刘英文

    5)城市广场:改造提升迎宾广场,实现总体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功能齐全。增加绿地游园面积,增设雕塑小品、文化墙、休闲长廊、公厕等基础设施,提升广场的文化内涵和艺术感染力。广场绿化面积不低于25%

    责任领导:王力军  责任单位:执法局   责任人:赵军沪

    6)综合性公园:启动西河公园建设,结合环城水系,利用现有地形修建公园水系,增加园林功能性景观建设,增设特色雕塑小品、健身器材等配套设施,提升绿化水平,重点以植物造景为主,乔、灌、花、草配置得当,达到布局合理,三季有花、四季常绿。

    责任领导:王力军  责任单位:执法局   责任人:赵军沪

    7)一批公共设施:谋划建设一批涉及民生的市政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承载能力。重点完成集中供热、集中供水、城市燃气、污泥处置、博物馆、规划馆等设施建设。

    责任领导:王力军  责任单位:住建局   责任人:刘学彬

    2、积极推进其他城建重点项目建设

    在认真做好第二批“七个一”工程的基础上,本着“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抓什么”的原则,认真梳理、谋划一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补齐城建的短板,2018年全部完工。

    1)强抓水治理短板。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重点推进地下综合管廊、雨污分流、再生水利用等工程,统筹谋划布局城区水治理管理网络,积极推进城区河湖、沟渠、滩涂等水生态修复工程,结合河道水系建设,大力推进黑臭水体整治,营造良好的城区水生态环境。(规划局、住建局、水利局、环保局、执法局等分工负责)

    2)强抓重点公共设施短板。注重城市规划展馆建设,实现数字规划系统空间信息数据网络传输。注重绿道绿廊建设,推动公园绿地互通互联。注重城区便民市场、健身中心、文体场馆建设,提升县城公共服务水平。(规划局、执法局、教育局等分工负责)

    3)强抓以城中村为主的棚户区改造。把公平公正作为棚户区改造的重要准则,严格落实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加快改造步伐,维护改造居民利益,切实改善居住条件,调动居民积极性,确保棚户区安置质量。加大对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投入,统筹布局周边道路、排水、供暖、供气、供水、公园、管网、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住建局、规划局、教育局、卫生局分工负责)

    (二)着力实施八个专项行动

    1、城乡规划提升专项行动

    1)实施全域规划。按照全市“十个一”重点工作中关于“编制一个全县域规划”要求,立足京津冀中部核心功能区,顺应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势,把握京津冀地区率先发展机遇,科学谋划县城未来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加快推进全域规划的编制工作。结合全域规划编制,开展城乡总体规划“回头看”工作,重新审视现行总体规划,对不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新型城镇化要求的,进行调整完善和优化提升,精准确定城市功能定位,优化用地布局,2016年年底完成。学习借鉴“多规合一”信息联动平台,积极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规划等多规合一,实现发展目标、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和生态保护等内容的有机统一,力争2016年年底制定完成一张规划蓝图,2017年建成“多规合一”的信息联动平台,2018年年底,建立起一套运行保障机制。(规划局负责)

    2)科学定位城市功能。准确把握城市定位和功能布局,把服从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需要放在首位,积极融入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大格局,科学确定县城在区域中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功能,依托现有县城和产业基础,优化城区空间布局,对接保定大城区,加快重大基础设施一体化进程,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打造保西区域微中心。(发改局、规划局负责)

    3)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实施。按照细化落实城乡总体规划、覆盖全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要求,合理确定用地性质、开放强度,明确市政设施、公共安全设施以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健身、养老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等公共服务的控制要求,合理控制建筑高度和容积率,原则上居住用地容积率不超过2.02016年全面完成县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备案。(规划局负责)

    4)推行全过程城市设计。与城乡总体规划同步开展总体城市设计,按照自然山水格局、传承历史文化、改善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城市活力的要求,明确城市风貌特色和城市总体形象定位,确定城市形态格局,提出控制引导框架及其要求,2016年年底完成。与控制性形象规划同步开展区段城市设计,针对中心区、历史文化区、重要节点、滨水地区、景观廊道等重点控制区,明确区段特色定位、空间结构、景观风貌系统和公共空间系统,对建筑群体与建筑风貌、环境景观设施等提出控制引导要求。针对色彩、水系、户外广告、小品、雕塑、夜景照明等内容编制专项城市设计,对近期实施的建筑群等项目开展地块城市设计,提出建筑高度、体量、形态、风格、色彩等引导和设计要求。把城市设计成果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实施,将相关管控要求纳入规划条件,并作为规划方案、建筑方案和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的重要内容。(规划局负责)

    5)塑造特色风貌。深入挖掘地域文化资源,充分利用山形地貌、傍河、临湖等自然禀赋,塑造尺度亲切、具有地域特色的城市风貌。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风景名胜资源及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积极申报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加强优秀传统文化的活态传承和展示传播,提炼特色文化符号及典型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城市建设和历史文脉有机结合,塑造有文化内涵的城市。打造特色街区和精品建筑,2016年至少建设1个体现地域特色、文化内涵、现代功能的特色街区和风貌建筑。(规划局牵头,发改局、住建局、执法局、教育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2、推进产城教融合发展专项行动

    1)推进产城教一体化。优化园区功能分区和城乡用地布局,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加快产业向园区聚集,推进园区和县城资源共享、设施配套、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完善园区基础设施网络,实行集中供热、供气,实现污水、垃圾和废弃物的统一处理和达标排放等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园区生态化改造,持续改善环境质量。2016年上半年产业园区完成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调整完善产业园区的各项规划,建设用地投资强度达标。2017年完善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2018年至少建成1个高标准产业园区,实行“一区多园”,加快推进园区建设提档升级。推动教育资源向县城集聚,逐步将高中和职业教育集中到县城或产业园区。(发改局牵头,开发区、规划局、教育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2)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用足用好保障性住房政策,根据我县发展实际,科学安排保障性住房任务,为就业、就学等进城人口发挥住房保障支撑作用,促进职住融合发展。继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公租房货币化,改革创新保障房建设、分配、使用机制,将城镇住房保障范围覆盖到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进城人员、异地搬迁至城镇人员和乡镇教师、医务工作者、政府及事业单位职工。解决房源闲置问题,可根据实际适当降低准入标准,在建的公租房三年建设周期内分配入住率达到90%以上,2015年已竣工保障性住房在20166月底前分配入住率要达到90%以上。(住建局牵头,发改局、国土局、教育局、卫计委、扶贫局配合)

    3、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

    1)完善县域路网功能结构。加快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出入口道路的统一规划、统筹建设和改造,打通“断头路”、“卡脖路”,科学配置步行道、自行车道及公交专用道,形成级配、结构合理的路网体系。新建道路所有管线全部入地,积极推进随新建道路同步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城市无障碍设施工程与新建建筑、道路、公园、广场等实施同步建设。到2018年,力争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达到7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平均达到14%。(住建局、交通局、规划局分工负责)

    2)加强排水垃圾设施建设。全面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实现雨水在城区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县城扩大污水处理规模和管网覆盖范围,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大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市政绿化、建筑施工、生态景观等优先使用再生水。加大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力度,新城区建设要实行雨污分流,老城区随旧城改造逐步实现雨污分流。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加快中转站建设,配足配全收运车辆,提高收集率。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部达到II级以上无害化处理标准。2016年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完成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2018年污水处理率达到87%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3%。(住建局、规划局、执法局、水利局分工负责)

    3)提升公共供水保障能力。2016年底,南水北调地表水厂和配套管网基本建成,达到通水条件。逐步实施水质在线监测,加大老旧供水管网的改造力度,实现公共水厂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06项指标检测全覆盖。2018年年底前完成升级改造,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88%以上。(住建局、水利局分工负责)

    4)强化燃气保障工作。优先发展天然气,逐步形成天然气的供配气网络。积极推进车用燃气、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应用发展,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因地制宜发展压缩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供应。2018年燃气普及率达到93%以上。(发改局、住建局分工负责)

    5)大力发展集中供热及清洁能源供热。2016年底编制完成供热专项规划,积极推进集中供热设施建设,推广地热、工业余热、电能、燃气等不同形式的清洁能源进行供热,2016年底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改革,2016年采暖期开始前,出台供热计量价格及收费政策,具备供热计量条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同步实行供热计量收费。2018年,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普及率达到83%,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达到35%。(住建局牵头,环保局、发改局配合)

    4、园林绿化提升专项行动

    1)提升园林城市创建水平。以园林城创建为抓手,坚持创建与提质并重,基本形成绿量充沛、布局合理、生态宜居的绿色空间格局,2018年前做好国家园林县城申报工作,县城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3%11平方米以上。(执法局负责)

    2)构筑城乡生态绿色空间。按照 “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要求,合理布局县城公园绿地,形成完善的绿地系统。2017年底完成第二个综合性公园建设,2018年,县城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75%以上,至少有一个综合公园达到三星级标准。最大限度保留城市中原有林地、农田,按照“以乔木为主,以乡土树种为主”的原则组织开展“绿色项链”工程,组织实施宽度不小于100米的城市外环线生态防护绿地建设,加强道路绿化、生态隔离带和绿道绿廊建设,2016年完成不少于5公里的绿道绿廊。联通被隔断的绿地,构建城乡“山水林田湖共同体”系统生态格局,大力开展生态修复,对县城周边山体绿化美化,实施河湖水系生态化改造,推进生态驳岸建设,保留原有树木,配置水生植物和宿根花卉,净化水环境、营造水景观。(执法局负责)

    5、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行动

    1)明确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目标。编制公共服务设施综合规划,统筹布局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综合医院、养老院等大型设施,合理配置小型文化、体育健身设施和场地,优化学校布局和建设规模,合理配置中小学和幼儿园资源,到2017年新、改扩建中小学校34所。进一步完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文化、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体系,增强县城整体功能。2017年完成国家评估级最低标准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改局、教育局、卫计局、民政局、规划局等分工负责)

    2)落实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按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要求,新建居住区配建停车位100%预留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在制定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加快完善小型文体设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套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高标准建设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推进居民小区多功能运动场和健身路径建设。2017年县城构建形成15分钟健身圈,县城街道、城区公园、文化广场、新建社区建有公共体育健身设施,人均体育设施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建成服务半径较为合理,功能较为完善的城镇小型文体设施体系。(发改局、教育局、卫计局、民政局、规划局等分工负责)

    6、环境容貌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市容市貌。大力整治城区容貌秩序,健全长效化治理机制。根据不同乱象的主要特点逐项精细化,按照标准化、精细化的要求,制定针对性强的量化标准。每年完成2条以上主街道、小街巷容貌整治示范项目。建立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搭乱建等容貌乱象发现落实机制,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标准和整改期限,制成排查整治任务书限时整改。强化督导调度,建立暗访巡查、曝光整改、调度推进等工作制度。(执法局负责)

    2)创建“洁净城市”。 深入开展“洁净城市”活动,提高机械化清扫率。按照环卫标准合理确定设施规模、垃圾处理场布局、垃圾转运设施等环境卫生设施,加大环卫机械设备和经费投入。2016年编制完成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执法局负责)

    3)治理空气污染。加强空气环境质量监控,拆除城区燃煤锅炉,2017年分散燃煤小锅炉淘汰率达到国家要求。开展施工扬尘专项整治活动,对照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标准,逐年提高建筑工地施工扬尘达标率,2016年达标率达到80%2017年达标率达到90%2018年达标率达到95%。(环保局、发改局、住建局分工负责)

    7、“三拆一改”专项行动

    1)加快推进城中村、旧小区和旧厂区改造。以城中村改造为重点,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将棚户区改造范围延伸至城郊村和易地搬迁到城镇的村庄。加快实施旧小区、旧厂区改造工程,研究制定鼓励政策,以政府投入为主,采取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筹资的办法,因地制宜确定改造内容,其中涉及新建、改建、翻建、扩建的旧小区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2016-2018年完成以城中村为主的棚户区改造套数,要达到2015年底县城建成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现有城中村总户数的80%以上。采取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办法,积极争取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支持。(住建局、发改局、国土局、民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分工负责)

    2)全面拆除违法建筑。强力整治城区违法违章建筑,建立违法建筑防控和处置机制。逐一核实城区所有建设项目,根据有关标准对违法建筑进行认定,建立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台帐,分阶段、分区域、分子项列出查处意见。坚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依法明确违法建筑拆除的主体、程序和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查处违法建设的联动责任机制。2016年全面排查城区违法建筑,完成80%的拆违任务。2017年全部完成拆违任务,无新增违法建筑,建立违法建筑防控和处置机制。2018年县城城区内无影响容貌的违法建筑,防控和处置机制运行顺畅。(执法局牵头,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配合)

    8、建筑能效提升与工程质量管理专项行动

    1)提升建筑节能水平。落实各方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2016年起,县城新建居住建筑全面实行建筑节能75%标准,鼓励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扎实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提高建筑节能综合改造比例。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2016-2018年在机关办公、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领域各选择1-2家试点,进行整体节能改造。改造前对项目进行诊断,竣工后对建筑能效进行测评,确保既改项目质量。(住建局牵头,发改局、规划局配合)

    2)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政府投资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建筑面积10万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保障性住房等四类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在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出让转让时,明确绿色建筑比例指标。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201625%201730%201835%。(住建局牵头,发改局、国土局等配合)

    3)加快绿色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协调推进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现代木结构、装修一体化等建造方式,培育预制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新型建材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率:201665%201770%201875%。(住建局牵头,发改局配合)

    4)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施工现场量化计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创建结构优质工程。2016年底新建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预防和治理措施覆盖率达到100%2017年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明显减少,投诉明显减少,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形成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长效机制,全县工程实体质量水平不断提高。(住建局负责)

    三、推进改革创新

    (一)优化用地管理机

    优化建设用地布局,高效利用工业用地,适当增加生活用地,严格保护生态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在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基础上,实施楼面地价批租,土地出让前的规划条件中,要明确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设置配置等要求。经依法批准调整容积率的,除工业用地外,应当按照批准调整时的土地市场楼面地价核定应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推进城乡存量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继续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推进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满足发展用地需求。强化对项目土地容积率、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额等指标的考核,鼓励建设多层厂房、下沉式厂房,统筹地上地下有序开发,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国土局牵头,规划局配合)

    (二)创新投融资模式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多元可持续的县城建设投融资体制。完成投融资平台公司建设,加速市场化转型。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拓宽城建融资渠道,开放城建投融资市场,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发行企业债券、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投资参与县城公共服务、市政公用、棚户区改造等领域的建设与运营,为城镇化建设赢得资金支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在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建设基金、项目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县城更大倾斜。(财政局、金融办、发改局、住建局分工负责)

    (三)改革城市管理体制

    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厘清政府管理职能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的关系,明晰城市管理职责边界,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实行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规范城市管理和执法权力运行,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规范执法办案制度,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推进城管领域信息技术运用,数字化城管平台完成并运行。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整合信息资源。 (编办牵头,法制办、执法局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长田红军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力军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县城建设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建设工程(项目)县级领导分包责任制。设立专门机构,配备工作人员,给予经费保障。各部门要按照八个专项行动,紧密结合本部门职能任务,制定相应专项实施方案,按照目标要求,细化分解任务,拒绝理由,强化落实。各责任单位结合《工作方案》,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逐项建立台帐,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员、实施时间、完成时限,县政府督查室、县城办全面加强跟踪督查,定期通报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实施专项攻坚

    坚持突出重点、集中攻坚,有步骤、按时序推进城市建设工作,以打造第二批“七个一”建设为重点,在城乡规划、产城教融合、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容貌整治、“三拆一改”建筑能效提升与工程质量管理等方面,实施专项攻坚行动,加快集中供热、供气、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三)对标先进

    积极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智慧城市、海绵城市等试点建设,依据自身发展条件,2016年确定省内外1个先进县(市)作为标杆,制定对标学习先进地区的目标体系,明确具体任务、时限和措施。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与对标的先进县(市)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四)提高建设标准

    按照突出特色、打造精品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按照标准进行施工。在道路的线型、建筑的风格、建材的选用、色彩的搭配、树种的选择、细节的处理等方面处处体现精品意识,规划做到“零缺陷”、建设实现“零失误”。

    (五)广泛宣传动员

    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舆论引导,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路等多种载体,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城市建设营造浓厚的氛围。开展大规模、多层次、宽领域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交流活动,学习借鉴先进省份和省内先进地区经验。

    (六)加强考核奖惩

    研究制定推进城市建设专项考核评价办法,纳入总体综合考核中,按年度进行考核,进行相应的组织表彰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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