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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读后感4篇

    时间:2022-10-15 11:15:33 来源:正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正远范文网手机站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读后感4篇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读后感 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我要坦率地说说我的观点:我同意惩戒,但坚决反对体罚。 我认为,没有必要忌讳“教育惩罚&rdq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读后感4篇,供大家参考。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读后感4篇

    篇一: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读后感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 我要坦率地说说我的观点:我同意惩戒,但坚决反对体罚。

     我认为,没有必要忌讳“教育惩罚”而羞答答地改为“教育惩戒”。事实上,《教育大辞典》上,对教育惩罚的界定很明确,其中最轻微的惩罚就是批评。

     没有惩罚的教育当然很好,但我无法想象,没有惩罚的教育会是完整的教育。

     但体罚是我坚决反对的,理由不用多说。但有老师反复问我:“请问,什么叫不是体罚的惩罚?” 在这些老师看来,惩罚必然是体罚。然而,在我当班主任的几十年实践中,的确做到了没有体罚的惩罚。所谓“不是体罚的惩罚”,主要是有两种方式:

     一是补偿性的公益行为,比如损害了班级利益,通过为集体做一件好事来补偿; 二是强制性的重复行为,比如学生升旗仪式不认真,下午放学后必须到国旗下肃立五分钟,以弥补早晨的错误。

     我一直认为,虽然教育惩戒是必要的,但教育不能仅仅寄希望于惩戒;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存在的,但将惩戒尽可能降到最低程度则是完全可能的。

     但是,长期以来纵观许多人对“教育惩戒”的呼唤,不少人是打着呼吁“教育惩戒”的旗号,实则是希望“体罚”合法化。

     我看过一些老师的网上留言,他们字字血、声声泪,似乎教师的手脚已经被捆住了,甚至受到了来自学生及其家长的暴力威胁,再不放开对“体罚”的禁止,不但不能完成教育使命,而且连自身生命都难以保证!

     于是,他们一遍遍地呼唤“教育惩戒(体罚)”,而且特别执着, “子规夜半犹啼血,不信东风唤不回。” 现在,教育部终于颁发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似乎大快人心。可是,某些人所期待的“东风”是不是“唤回”了呢? 恐怕他们会失望。因为《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所规定的“惩戒”方式,基本上没有超出长期以来我们学校正常教育惩罚的尺度:“点名批评”呀“书面检讨”呀“规则教育”呀,等等。

     原本指望官方能够给一线教师“杀手锏”,以便老师们能够“大开杀戒”,结果这些“惩戒”早就在用了,这也太温和了吧? 我说“基本上”没有超出现在的教育惩罚尺度,是因为有两点是以前没有“合法化”但现在则明确写入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试行),就是“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和“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其实,这两点也是多年来班主任常规的教育手段,一点都不新,只是这两点一直都有争议,而现在合法化了。

     尽管如此,《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还是让不少老师感到很不满足,甚至“深感失望”。

     特别让人“失望”的是,《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十二条,还专门规定—— 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二)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三)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四)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五)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六)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七)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八)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

     明明是关于“教育惩戒”的规则,却居然有严格的禁止“体罚”和“过度惩戒”的规定,有些规定甚至是对目前盛行的“惩戒方式”的禁止。

     比如:“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连罚学生一个字抄多少遍都不允许!原以为这个《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会让教师们更“放手”地“管教”学生,结果这个条例竟然如此“束缚”了老师们的手脚。

     所以我说,这个《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让人失望”, 那些“失望”的老师中大多数还是爱学生的,他们只是希望能够有更“有力”的管教手段,以达到更好的教育效果罢了。只是他们可能过于看重“惩戒”的效果了。

     所以,某些把教育寄希望于“严厉惩戒”的老师越“失望”,我就越发自内心地为这个《规则》叫好!好就好在——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告诉我们——教育离不开惩戒,但不能只有惩戒; 即使是非用不可的惩戒手段,也必须与深入心灵的教育相结合;不加限定的惩戒只会走向“教育暴力”,而对惩戒方式严格而严谨的规范,才能真正让惩戒达到教育目的而不仅仅是“惩戒”。

    篇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读后感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心得体会

     【仅供学习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心得体会【一】

      多少年来,教师惩罚不听话的孩子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作为我们八十、九十年代出生的人来说,哪一个不是从小在父母和教师的“棍棒”之下成长起来的?我清楚记得小时候家长会以诚心诚意的口吻请求我的老师:“李老师啊,孩子不听话就辛苦您使劲打,要一直打到听话为止……”老师是真的听取了家长的意见。但是我很感激我的家长和我的老师,是他们精心的付出才有了今天健康完整的我。

     后来,不知是谁提出所谓的“赏识教育”,说什么“好好子都是夸出来的”,孩子在家要父母夸、爷爷奶奶夸、姥姥姥爷夸、七大姑八大姨夸,在学校要老师夸、同学夸……我认为这些言论都是没有科学的理论依据的,但是很多家长都信以为真了。您试想,一个孩子整天被夸赞声音包围着,他的心智能健康地发展吗?他们得到真正的快乐吗?他们能独自承担现实生活给他们带来的压力吗?他们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祖国栋梁之材吗?他们一旦在校遇到挫折或者被老师批评就会抑郁,就会寻死觅活,更有甚者,家长会追到学校问责教师,甚至殴打老师……这样荒唐至极的事情屡见不鲜。导致广大教师们整日“提心吊胆”,不敢充分自主管理学生,生怕给自己招来“祸患”……这一切都是不良教育风气造成的,为什么会有这些

     不良的教育风气呢,因为教师的手中没有了“戒尺”,教师说话变得不“硬气”了,教师俨然成了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了。

      2021 年 12 月 23 日,教育部颁发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则中明确规定了中小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对于广大教师朋友来说,真是“教师拥有惩戒权,翻身农奴把歌唱”了。

      针对规则的颁布,我表示赞成。这条规则让广大教师朋友在行使惩戒权时有据可依,有法可依。而且此规则所称的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由此可见,规则的制订是以为了“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的行为”而制定的,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但是“惩戒”不等同于“惩罚”。我认为“惩戒”的重点应该落在“戒”上,是教育者通过合情合理合法的手段或者方式让学生引以为戒,“戒”掉坏毛病,养成好习惯。而“惩罚”的落脚点是在“罚”上,如体罚、变相体罚、身体上的惩罚和心灵上的惩罚等。

      规则的第十二条中也做了明确的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等八条不当行为”。这也是在给“惩戒”与“惩罚”之间划出了一条清晰的分界线。我们广大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也得严格把二者区分开来,不要混淆二者。

      就算教师对规则的内容烂熟于心,那么在行使惩戒权的时候就不会再一次的“引火上身”了吗?是否会有家长为了护短再一次的“强词夺理”呢?比如把教师对孩子的“语言劝导”说成“当众侮辱”他的孩子,把教师让孩子做的“书面检讨”说成是对孩子的“千字文变相体罚”等。

     从这一点出发,我觉得在规则正式执行前还得扭转家长的育儿观念。要让家长明白老师都是全心全意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才这么做的,要让家长明白我们成年人的世界要遵纪守法,孩子从小更是要有规则意识、法治意识,自己孩子在校违反了校纪校规就要按照规定进行惩戒,孩子必须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起应有的责任。“规则意识”“法制意识”不仅要深入孩子们的心灵,更要让它深入家长们的心中。这才是教师能够有效顺利行使教育惩戒权的可靠前提。

      规则中的第四条说到“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其中“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这句话让我想到了一个影视片段,大致内容是这样的:

      老和尚带着小和尚过着安静的生活,一天小和尚在水边玩耍,看到青蛙,就把一块石头绑在青蛙的身上,看到青蛙挣扎游水,小和尚开心极了;小和尚看到小鱼,又把石头拴在小鱼的背上,看到小鱼艰难地游着,小和尚开心极了;小和尚又看到一条小蛇,又把石头绑在小蛇的身上……老和尚在高处的岩石上打坐,目睹了小和尚的一切,却没有说话。

      晚上小和尚累得呼呼大睡,老和尚用一块十来斤重的石头绑在了小和尚的后背。第二天小和尚醒了,背着大石头太沉,请求老和尚把石头解开,老和尚问小和尚:“难受吗?”小和尚说:“难受。”“那青蛙、小鱼和小蛇呢?”“和我一样。”……

      老和尚命令小和尚:“背着你身上的大石头上山去解救这三只无辜的小动物,如果有一只小动物因你而死,你的心里会永远背负着一块大石头。”最后只有青蛙奄奄一息,生命尚存,小鱼和小蛇早已死去。

     小和尚因为自己的顽劣让小动物无辜送命,自己的内心受到了很大的谴责,他坐在一边陷入了深深的思考,这是他人生第一次深思。这场深思直达他内心的裂变处。

      老和尚是多么高明的智者,他是我们教师的榜样,他在小和尚犯了错以后“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小和尚)过错程度相适应”,达到了良好的育人效果,这是正确有效运用教育惩戒权达到的良好效果。

      教育不是万能的,没有惩戒的教育的不完整的教育,教育是需要惩戒的。教育是一门艺术,而教育惩戒权又是教育中尤为特殊的一部分,既要遵循教育规律、规则,又要灵活运用、重视实际方式与方法。学校和教师要会用、善用、慎用教育惩戒权。我们坚信,在社会、家长的配合下,一定能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态。

     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心得体会【二】

      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心得体会 日前,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将于 2021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

      《规则》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教育惩戒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教育领域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2019 年 6 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对制定教育惩戒有关实施细则提出明确要求。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指示批示,“两会”代表、委员提出许多有关建议、提案,基层学校校长、教师普遍希

     望国家明确规则,解决老师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学生这一突出问题,大多数家长也对此表示支持。教育惩戒问题是一个小切口,却关系到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大战略,关系到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的大问题。教育部自 2019 年开始组织研究《规则》的起草,开展了深入的理论研究,并广泛听取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等各方面的意见,还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受到了高度关注,共收到 6400 余条具体修改意见,其中对《规则》持支持态度的超过八成。在委托中国教科院开展的一项全国家长问卷调查中,收到 123820 份有效问卷,赞同国家出台教育惩戒相关政策法律的家长达 84.13%。起草部门全面梳理了相关意见,经反复修改形成现在的《规则》。因此,《规则》出台是建立在科学研判、广集民意、慎重决策基础上的,有利于将教育惩戒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对受教育者实施处分的权利;

      《义务教育法》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

      《教师法》规定,教师有评定学生品行的评价权,并提出教师应当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法律虽然没有直接使用教育惩戒的概念,但这一概念已经约定俗成,被社会和教育界普遍认同,符合我们的文化传统和教育实践,也是教育权的题中应有之义。制定《规则》是确权、也是限权,出发点就是

     将法律规定的学校、教师的教育权进一步细化,对法律禁止的体罚等教师不当管理行为划出红线,推动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规则》名称叫“规则”而不是“办法”,也是考虑不是简单规定怎么实施教育惩戒,而是着力健全规则,细化法律规定,强化可操作性和可监督性,规范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各方行为,寻求最佳平衡点。同时,考虑到有关教育法律如《教师法》可能做出修改,教育惩戒的实施也要不断通过实践健全完善,《规则》将在一段时间后适时进行评估,并进行修订、完善。

      《规则》第二条明确规定,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这一规定,首先明确了教育惩戒的属性,其是在教育过程中发生的,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的一种具体方式,而不是单独赋予学校、教师一种权力。其次,明确了实施的对象和方式,是对违规违纪学生的管理、训导和矫治。第三,强调了行为的目的性,即是要使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而不能为了惩戒而惩戒。关于《规则》的适用范围,高校学生已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予以规范,而学前幼儿认知和行为控制能力较低,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身心发展存在障碍,都不适宜实施教育惩戒,因此《规则》将教育惩戒的实施范围限定在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规则》明确,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原则,主要体现在:一是强调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坚持育人为本。要基于关爱学生的宗旨,注重人文关怀,达到教育学生遵守规则、增强自律、改过向上的目的。基于这

     一原则,《规则》规定,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后,应当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和帮扶,对改正错误的学生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学生受到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后,能够诚恳认错、积极改正的,可以提前解除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二是明确实施教育惩戒要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合法合规。要以事先公布的规则为依据,尊重学生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规则》要求,校规校纪中的行为规范和教育惩戒措施应当明确,并应事先公布,未经公布的校规校纪不得施行;

      还规定实施较重或者严重教育惩戒,要事前听取陈述申辩、事后给予救济。三是要求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规则》要求要综合考虑学生的一贯表现、主观认识、悔过态度以及家庭环境等因素,以求最佳育人效果 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心得体会【三】

      第一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称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第三条 学校、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支持、指导、监督学校及其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

      第四条 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第五条 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

      学校制定校规校纪,应当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家长)的意见;有条件的,可以组织有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的听证。校规校纪应当提交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家长以民主讨论形式共同制定班规或者班级公约,报学校备案后施行。

      第六条 学校应当利用入学教育、班会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讲解校规校纪。未经公布的校规校纪不得施行。

      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吸收教师、学生及家长、社会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负责确定可适用的教育惩戒措施,监督教育惩戒的实施,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等。

      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 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四)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五)课...

    篇三: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读后感

    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 2 2 篇

     篇一: :

     心中有戒

     依法履职

     师者为师亦为范,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走上三尺讲台,教书育人;走下三尺讲台,为人师表。教师不仅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者和传播者,更是莘莘学子们的道德基因的转接者。教育过程中的惩戒,如果与教学过程中的内容结合起来、与教师的教育智慧结合起来会不会另有一番风情? 一、如何让孩子“体面”地坐下 二年级“认识角画角”的课上,在学习如何画角时,我温和的问道:“画角可以用工具?”学生异口同声答道:“尺子”。“非常好,请拿出昨天就让你们准备好的尺子……”我轻松地说道。没等我往下说,小 K 大声喊道:“老师,我同桌没带”。

     我回头一看,小 K 的同桌小 J,一个只有爷爷奶奶在身边的孩子,没带学具那是很正常的。“算了。”当我漫不经心地说完这两个字后,教室的左边、右边、中间此起彼伏的响起“老师,XXX 也没带”,“他也没带”…… “没带的全给我起立”,此时的我火冒三丈,一声吼叫让原本吵闹的教室立刻安静了下来,同时也让没带尺子的孩子一个个战战兢兢地站了起来。

     看着一个个低头不语自知犯错的孩子,我的脑袋瓜里闪过无数的惩罚措施,可是这样的惩戒能解决此时的问题吗?与其解决不了问题,就让他们“自食其果”好了。转念一想的我放下各种惩戒方法,故作刁难地问站着的这些孩子:“没子罚你们自己想办法,想一想,没有直尺你还能画出来吗?” 正如《阿甘正传》中所说:“生活就像巧克力,结果往往出人意料 。”孩子们有的说“用纸画”(先前学生在折纸活动中认识角);有的说“用纸画不好,因为纸太软了,我觉得用铅笔盒画”;有的说:“用打电话的校讯通的卡画”…… 难得发言的小 J 轻声细语地说:“老师,我觉得也可以用铅笔画。” 我不禁向她竖起了大拇指,紧接着追问学生为什么可以用这些“替代品”画线段。孩子们争先恐后的回答带领着全班同学重温了角的特征。而小 K 同学在回答完原因后继续补充道:“我觉得还是我同桌的方法好,因为她说的铅笔我们每天都带,人人都有,这个方法很实用。” 话音刚落,班里响起雷鸣般的掌声,这掌声既是送给会欣赏同学的小 K,也是送给提出金点子的小 J。而我也成为了鼓掌、点赞的一位观众。

     如今,班里偶尔还是会出现丢三落四没有尺子的孩子拿起铅笔连线、拿着校讯通卡画线段的,但在我看来这已然成

     为班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因为孩子们不仅学会了独立解决问题,更是学会了找正确、有效的方法解决问题。

     二、如何让孩子的插嘴“升级” 如果有人问起班里的孩子有没有插嘴习惯,大部分的老师肯定会毫不犹豫的说:“有啊,现在的孩子知道的多,胆子又大,都是想说就说。”对付这些熊孩子,我想许多老师们也会和我一样,在刚开始的时候对他们和颜悦色的说要有礼貌,遵守纪律,要发言先举手,如果接着有第二次、第三次,我们会很苦恼。

     班里的小 Z 就是上述典型的主人公,聪明加大嗓门,最喜欢在我刚开始津津有味讲重点的时候大吼一声“老师,这个我知道”,如果有哪节课听不到他的声音,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今天没来上学。经过说教无用的经验总结后,我觉得是我个人的力量太小,所以必须动用集体的力量。

     有一次上课当他再次插嘴时,我微笑着对大家说道:“孩子们,你们和老师一样认为上课不应该插嘴是不是?” “是!” 得到统一确定的回答后我继续说道:“那做的不对是不是应该惩罚?” “是!”依旧是整齐的回答。

     “好,既然小 Z 那么爱发言,老是要抢我说的话,那我就罚他当小老师上台给我们讲。”

     班里的孩子都纷纷点头表示赞同,其实是迫不及待的想看小 Z 笑话(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无疑是我故意让小 Z 出丑)。而同作为看客的我却十分清楚这个任务小 Z 是完全能胜任的。

     只见小 Z 唯唯诺诺的上台,对他充满信心的我立刻蹲下身子对着他耳边轻轻说:“你行的,老师相信你,让他们看黑板。”随着小 Z 理直气壮的一句“坐端正,看黑板”后,毫不逊色于老师的讲解便开始了。胸有成竹、条理清晰的小Z 让台下的孩子多了一丝刮目相看的同时,更多了一份欣赏和羡慕。

     日子久了,小 Z 上台当小老师的机会越来越多。偶尔也会因为随意插嘴上台后无话可讲或无法清楚讲解题目不好意思的走下讲台,但同学们和我都会一起包容他、原谅他,并不忘提醒他对问题一定要静静思考后才发言。

     后来,数学课上的小 Z 越来越认真、自信,随意的插嘴也越来越少。在他甚至每个孩子的心中都有同样一个约定:当小老师是一件很骄傲的事情,在这之前需要冷静思考,做好充分准备。

     如今班里的学生已经习惯了小老师这个角色,更是乐于挑战小老师的角色,小老师的队伍也从小 Z 一人变得越来越庞大,台上的小老师不仅学会了面向着全班同学大大方方的讲解,也用上“听懂了吗”“谁还有疑问”“请你来复述”等等老师的用词,而我理所当然地成为看客。

     师德是一种精神体现,一种深厚的知识内涵和文化品位的体现!师德需要培养,需要教育,更需要的是每一位教师的自我修养!让我们以良好的师德,共同撑起教育的蓝天! 篇二:规范教育惩戒,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近年来,教师因惩戒过度甚至对学生造成伤害的事件屡见不鲜,更因为媒体舆论的发酵备受社会关注,引起群众广泛热议,成为社会的热点话题。

     长期以来,由于教育惩戒的不规范,部分教师在面对扰乱课堂纪律、校园霸凌等情况时,有的老师袖手旁观、放任不管,助长不正之风;有的老师简单粗暴、过度惩戒,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这不仅影响了正常的教育环境,更是违背了教育工作本身的初衷。因此,规范教育惩戒,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任重而道远。

     规范教育惩戒,正面引导是基础。由于部分家庭对孩子的过分溺爱,部分家长对学校惩戒教育非常排斥,造成教师因担心受到师德规范处罚,而面对违规学生时不敢管、不能管的窘境。因此,应当及时转变教育观念,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让社会、家庭、学校多方达成共识,正确认识到规范教育惩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教育的功能是全方位的,教育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教育的手段应该是富有成效的。惩戒教育是教育的一部分,这是毋庸置疑的。对于一个教师,如果看到学生有问题不去

     教正,实际上是不负责任的。不履行职责做一个“佛系”教师,并不是教师的初衷,之所以这种情况普遍存在,正是我们的教育应该深刻反思的。如果任由教师的教鞭被束之高阁,惩戒教育被当作师德问题对待,贻害的是教育,耽误的下一代,毁坏的是民族的未来。

     惩戒是教育不可或缺的部分。通过惩戒教育可以让学生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赏识教育与惩戒教育并不相悖,奖惩分明才更有利于学生心理健康成长。惩戒教育是一门艺术,它与体罚有着本质不同。惩戒是以教育学生向善为目的,体罚是以伤害学生身心为目的。

     规范教育惩戒,完善细则是保障。以往由于一些程序性的规定不够严密和规范,甚至有所缺失,影响了教师正确地行使教育惩戒权。为使让教师在真正意义上实现敢管、能管、善管,教育部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颁布了《中小学生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义务,及时完善、规范教育惩戒的相关细则,明确教育惩戒的范围、程度、形式。《规则》的出台,给学校、教师都吃了一颗定心丸,让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让家长、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师教育和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

     规范教育惩戒,师德建设是关键。“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这是我国教育家陶行知的至理名言,也是他

     一生的真实写照。陶行知先生“四颗糖果”的故事感动过无数人,先生在校园看到一个男生用泥块砸自己班上的男生,当即制止了他,并令他放学时到校长室里去。放学后,陶行知来到校长室,这个男生已经等在门口准备挨训了。可一见面,陶行知却掏出一块糖果送给他,并说:“这是奖给你的,因为你按时来到这里,而我却迟到了。”男生惊疑地接过糖果。随之,陶行知又掏出一块糖果放到他手里,说:“这块糖也是奖给你的,因为当我不让你再打人时,你立即就住手了,这说明你很尊重我,我应该奖你。”男生更惊疑了,他眼睛睁得大大的。陶行知又掏出第三块糖果塞到男生手里,说:“我调查过了,你用泥块砸那些男生,是因为他们不守游戏规则,欺负女生;你砸他们,说明你正直善良,有跟坏人作斗争的勇气,应该奖励你啊!”男生感动了,他流着眼泪后悔地说道:“陶校长,你打我两下吧!我错了,我砸的不是坏人,而是自己的同学呀!”陶行知满意地笑了,他随即掏出第四块糖果递过去,说:“为你正确地认识错误,我再奖给你一块糖果,可惜我只有这一块糖了,我的糖完了,我看我们的谈话也该完了!” 这则故事,为什么如此打动人心?我以为就在于先生不仅拥有爱心,而且拥有教育的智慧,在看到男生用泥巴砸其他的同学时,没有采用简单粗暴的办法打骂,而是搞清孩子犯错误的内在原因,用自己的爱心深入孩子的内心世界,用

     爱心与智慧给孩子一个走出错误与尴尬的台阶,让他感受到教育的宽容与善良。很多时候,和风细雨的教育比雷霆万钧的方式更有力量。我们常说的“润物细无声”的教育,大抵就是如此吧!

     当然,好的教师,也不是盲目的鼓励和宽容,更不是一味的严厉,必然是管教同步、严慈同体,让学生有一颗安静的心,快乐的学习,健康的成长 真正实用管用有用的教育一定是要承认教育不是万能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敬畏教育、规矩教育,这些构成了教育的原生态。在当今教育生态条件下,把“戒尺”请回来,可以做的事情,作家魏巍《我的老师》中蔡芸芝先生的做法可以借鉴:高高举起轻轻放下。高高地举起,以示惩戒,解决不敢管、不愿管的问题;轻轻地放下,绝不要破戒,决不可轻易落到学生的身上,更不可以噼里啪啦,左右开弓,千万不要找来不必要的麻烦。每一位老师都要知道,保护自己和保护学生一样重要。

    篇四: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读后感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心得体会3 3 篇

     ?学习中学校训练惩戒规章(试行)心得体会 1 篇 ?

     近日,训练部讨论制定了《中学校训练惩戒规章(试行)》,《中学校训练惩戒规章(试行)》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训练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训练,学校和老师对同学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爱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由于同学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同学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再三做出让步。许多老师感到特别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学校训练惩戒规章(试行)》的出台,为广阔训练工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给予的训练惩戒权,老师应当如何正确运用,的确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老师训练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训练工还是特别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普遍有些老师赐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老师代言,以后惩戒同学就有法可依了,可以义正词严,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老师对训练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训练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老师即使有了训练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用法。

     我国《未成年人爱护法》第 21 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敬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污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训练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精确

      。可见,没有详细实施细则的惩戒权,老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由于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老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同学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老师可以用法惩戒权,也必需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用法,而不是任性而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训练惩戒来达到训练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训练人应当面对和思索的问题。

     首先训练是出自于“爱“的,对同学的惩戒肯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同学知道。假如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同学感触感染不到你的忧虑、爱惜,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同学反感,造成师生敌对,

     达不到训练的目的。

     再者对同学的惩戒肯定不要在自己心情兴奋的状况下进行。老师肯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心情,做到同学焦急老师不急,等心情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行控的后果。

     另外对同学的惩戒要尽量避开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擅长公堂,规过于密室“(:.

      : 学习中学校训练惩戒规章(试行)心得体会 3篇)。这也应当是我们惩戒同学的准则。对同学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训练同学遵规守纪,使其知错能改。假如在公开场合对同学实施惩戒,会使同学失去颜面,简单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同学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

     训练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老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同学。在老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日,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同学管不得,老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同学侵害,这就需要制定肯定的管理方案,提升老师的社会地位,保证老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同学赐予肯定的惩处,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训练是按部就班的,是需要“耐烦“、“感化“、“引导“、“劝说“的。训练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训练,而非惩戒,因此,训练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同学成长,而不是把同学治服。还有一句话,同学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老师的训练和引导。假如一个老师能走进同学心中,让同学真正服你,那么,这个老师也无需用训练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因此,对于老师而言,还是用平常心来看待训练惩戒权吧! ?学习中学校训练惩戒规章(试行)心得体会 2 篇 ?

     谢军 ?

     《中学校训练惩戒规章》的正式实施,给了老师一剂强心剂。从“不敢管““懒得管“到“应当管““适度管“,这是好的现象,是训练改革浪潮中师生关联发生转变的必定(

     学习中学校训练惩戒规章(试行)心得体会 3 篇)。《规章》将训练惩戒分为一般训练惩戒、较重训练惩戒和严峻训练惩戒三类,并且对每一类惩戒的详细操作行为都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必定的,必需的。应当知道的

     是,训练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规章》划定了老师行为红线。老师要依据《规章》要求在实施训练惩戒时做出甄别,可以看出,这是老师的“如意棒“,也是老师的“紧箍咒“,老师还是要一如既往的细心、静心投入到训练教学工作中,连续保持自己的训练战略定力和教学张力。

     黄玲玲 ?

     惩戒训练有存在的必定性,但是应当以不损害同学身心健康为根基,以敬重同学的人格为前提,准时与家长沟通,在理解中达成训练共识,赢得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同时惩戒训练要因材施教,做到刚柔相济、张弛有度,可将惩戒训练与赏识训练、激励训练同步进行。让同学在赏识的阳完下,自信而快活地成长,让同学在惩戒的风雨中承受挫折,学会脆弱,走向成熟,从而使同学心理更健康、人格更健全。立国之本乃训练,期望同学和家长体谅老师工作的不易,支持老师的工作,我信任,随着大众对老师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老师们能够更好地一颗心点亮另一颗心,用赤诚之心点亮同学的感恩之心,也盼老师们能够运用好手中的戒尺,让惩戒有尺度、有温度!

     项万娟 ?

     基于儿童立场,同学有犯错或违反课堂教学的不当行为,老师有惩戒同学的权利,但是惩戒需有度适度和温度。依据详细学情和事情对待,老师应恰当的引导训练,让同学意识到错误的同时,赐予同学改正的机会,不能借此大肆贬低同学,损害同学自尊。对于行为严峻恶劣的同学,期望家校育人合力、合作管理,家长的支持,能让孩子改正的决心和看法更高效。让我们的孩子向善、向上、向好、向阳成长!

     鞠里 ?

     训练惩戒的实施最根本的目的是对同学进行训练,对同学的一些不合规范的行为予以矫治,更有利于同学的自身进展和进步,训练惩戒特别详细的指出哪些行为是应当进行惩戒的,需要老师规范的,并且具体指导了老师应当怎么做,对于日常处理同学问题很有指导关心,并且有法可依。信任这些规范会更好的促进家校共育,让训练更有温度,让训练环境更加完善。

     梁爽 ?

     “矩不正,不行为方;规不正,不行为圆。“适当的惩戒可以让同学准

     时改正错误,养成更好的行为习惯。训练惩戒权是把双刃剑,利用得好,可以培育同学更加健康的人格,但利用得不好,也会给孩子带来创伤。《中学校训练惩戒规章(试行)》施行,老师、家长也需要共同努力,学法、懂法、守法,严格执行训练惩戒程序。期盼,“训练惩戒“可以为教学工作带来新气象。期望每一位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养成良好的品质,成为一个堂堂正正、顶天立地的人,期望这把戒尺能使孩子有一颗敬畏之心,敬畏家长、敬畏老师、敬畏学问,与家长携手,人人出彩、个个发完!

     程炜 ?

     训练惩戒权虽让老师对同学的错误可以实行适当的批判和惩戒,但这些只是训练的一种手段不是目的,我们要做的还是让孩子们感触感染到爱,训练的最好方式还是用爱润物细无声的滋润着孩子的心灵。训练惩戒是在以人为本,关爱同学的原则上,以关心同学改正错误为目的而采纳的适度批判和训练。在平常的工作中,要讲究方式方法,肯定要做到恰到好处,努力营造和谐的师生关联,才能促进同学健康成长 ?

     郑怡 ?

     一个国家要健康有序的进展,离不开护国之军、救人之医和育人之师的同心同德同舟楫。新实施的法律法规是对训练者行为的约束和规范,罗翔曾说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作为一名老师,不仅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更要心中有丘壑,眼里存山河,真正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搭桥铺路做好引航训练。

     刘轩轩 ?

     通过这次学习,让我知道了训练是按部就班的,是需要“耐烦““感化““引导““劝说“的。训练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训练,而非惩戒,因此,训练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同学成长,而不是把同学治服。当同学犯错误时老师肯定不要在自己心情兴奋生气的状况下进行,老师肯定要冷静下来,老师要学会掌握自己的心情,这样处理事情才会理智,才能够把握住分寸,不至于造成不良的后果。规章制定以后我信任在学校,社会还有家庭的共同努力下,同学会更好的去主动学习,同学会在学校里健康健壮的成长。

     查萍萍 ?

     《中学校训练惩戒规章(试行)》3 月 1 日正式试行,在学校支配下,专

     心学习其中的条例。虽然条例已试行,但“惩戒“的权利和方法我们还要深究。作为新时代的老师,尤其在“十不得“规定下,我们不能谈“罚“色变。训练过程中,过分的赏识、表扬和鼓舞,以及对孩子错误视而不见的做法,事实上是一种变相的溺爱,赐予我们老师适当的惩戒权,对孩子、学校、家长和社会都是有利的。当然惩戒不是训练目的,它的存在并试行,是基于训练和转化违纪违规的同学,树立健全的人格,然而如何用好这把双刃剑呢?所谓亲其师才能信其道,我认为惩戒和关怀要并重。老师在实施训练惩戒时必需要善用训练惩戒的力量,要能够理性对待惩戒的过程,不能感性的,任性的用法权利,要把握好尺度。对于惩戒的内容,虽然条例有所规定,但应当因“班“施教,因材施教,对于惩戒内容,也要学校,家长,孩子达成共识,建立清楚的班级“度“的标准。

     ?学习中学校训练惩戒规章(试行)心得体会 3 篇 ?

     近日,训练部讨论制定了《中学校训练惩戒规章(试行)》,《中学校训练惩戒规章(试行)》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训练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训练,学校和老师对同学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爱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由于同学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同学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再三做出让步。许多老师感到特别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学校训练惩戒规章(试行)》的出台,为广阔训练工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给予的训练惩戒权,老师应当如何正确运用,的确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老师训练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训练工还是特别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普遍有些老师赐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老师代言,以后惩戒同学就有法可依了,可以义正词严,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老师对训练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训练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老师即使有了训练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用法。

     我国《未成年人爱护法》第 21 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敬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污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训练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

     对其理解要精确

      。可见,没有详细实施细则的惩戒权,老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由于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老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同学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老师可以用法惩戒权,也必需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用法,而不是任性而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训练惩戒来达到训练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训练人应当面对和思索的问题。

     首先训练是出自于“爱“的,对同学的惩戒肯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同学知道。假如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同学感触感染不到你的忧虑、爱惜,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同学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训练的目的。

     再者对同学的惩戒肯定不要在自己心情兴奋的状况下进行。老师肯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心情,做到同学焦急老师不急,等心情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行控的后果。

     另外对同学的惩戒要尽量避开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擅长公堂,规过于密室“。这也应当是我们惩戒同学的准则。对同学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训练同学遵规守纪,使其知错能改。假如在公开场合对同学实施惩戒,会使同学失去颜面,简单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同学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

     训练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老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同学。在老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日,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同学管不得,老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同学侵害,这就需要制定肯定的管理方案,提升老师的社会地位,保证老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同学赐予肯定的惩处,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训练是按部就班的,是需要“耐烦“、“感化“、“引导“、“劝说“的。训练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训练,而非惩戒,因此,训练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同学成长,而不是把同学治服。还有一句话,同学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老师的训练和引导。假如一个老师能走进同学心中,让同学真正服你,那么,这个老师也无需用训练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因此,对于老师而言,还是用平常

     心来看待训练惩戒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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